文/王新龙
星期天,春风拂面,晴空万里,我们一家三口兴致勃勃地去公园游玩。由于平时工作忙,我难得陪妻儿玩一回,因此那天妻子特别高兴,儿子更是高兴得手舞足蹈。在通往公园被苍松翠柏掩映的石子小道上,我和妻子一人领着儿子的一只小手,边走边在小道上洒满笑。对面走来一对恋人,小道很窄,我就抱起儿子尽量往旁边靠给人家让路,可是尽管如此,我的肩膀还是被重重地撞了一下。我回头去看,见小伙子也正怒气冲冲地回头看我,那样子好像是我和他有什么过节,只要我稍显不满,他就会立刻赏我一顿老拳。我感到莫名其妙,想说上句又忍住了,因为一来人们走路时彼此蹭蹭碰碰是很正常的事,二来我怕因此破坏了一家人的好心情,于是我扭过头去,只当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继续说说笑笑地往前走。
在骑脚踏车的时候,我正和妻子边蹬车边逗儿子玩,忽听“咚”地一声,我们的身体一震,儿子一个前扑,头重重地磕在脚踏车的扶手上,“哇”地一声哭喊起来。我连忙回头——简直是邪了门,竟然又是那对恋人!这次我忍无可忍了,因为他们显然是有意撞我们的车。
“你们要干什么?”我怒不可遏地问。小伙子瞪着虎视眈眈的眼睛正要开口,被姑娘拦住了。姑娘说:“对不起,他今天心情不好,请多包涵。”“简直岂有此理!”我气愤地说:“他心情不好那是他的事,干嘛要把气撒在别人身上?干嘛要让别人的心情也不好?”
妻子怕我们打起来,边哄孩子边劝我,同时快速将脚踏车骑到终点。可是,这一天已经被那小子给毁了。不仅我的心情,妻子和儿子的心情也被糟踏得一塌糊涂。我们哪还有兴致再玩下去,只得一边揉着儿子头上的包,一边愤愤地离开公园。
这件事不禁让我想起去年的大年初三。那天,我们几个同事相约到另一个同事家拜年。主人炒了几个菜款待我们。两瓶老窖下肚以后,大家觉得喝得差不多了,正要起身告辞,一位老兄却嚷嚷着要再喝一瓶。见没有人应,他忽然痛哭起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说我们看不起他。主人抹不开面子,只好又去买了一瓶酒来,不想那位老兄抢过酒瓶,一扬手在地上摔了个粉碎,说:“既然看不起我,这酒喝着还有什么意思?”气得主人差点儿和他打起来。那天的结局当然是大家不欢而散。
其实,我们都知道那位老兄心情不好,因为他年前刚刚离了婚。可是他实在不该把这种坏心情传给别人,因为离婚的是他,别人并没有义务承担他的烦恼,他更不该把烦恼宣泄到别人头上。大过年的,大家聚在一起就是为了高兴,而他那么一闹,别人都被连累得不痛快。还有公园里的那位小伙子,他也许挨了上司的训斥,也许做生意亏了本,可那是他自己的事情,他有什么权力把自己的坏心情传染给别人,甚至把别人当作出气对象呢人这一生遇到不如意的事情恐怕连自己也数不清,学会平衡和控制自己的情绪,这也是一种涵养,对人是一种公德。如果我们一有烦心事就唯恐别人不知道,就大肆破坏别人的心情甚至伤害别人,那么别人只会看不起我们,因为那只能说明我们的神经太稚嫩太脆弱,我们自己也早晚会因此而吃苦头。至少,被人指斥为“缺德”,是一点儿也不冤枉的。
有一句话很是流行了一阵子,并被印在T恤上,“烦着呢,别理我!”我忽然觉得倘若这句话何时变成了流行语录,没有被一些时髦客或无聊之人滥用,那么对说这句话和穿这种T恤的人倒真的应该肃然起敬,因为他们无异于在说:“离我远点儿,我的心情不好,可别污染了你们。”也就是说,他们不想把自己的烦恼痛苦强加于不相干的人。本来嘛,把坏心情污染给了别人,自己就会好受些吗?实在未必。说不定,即惹恼了别人,又会给自己增添新的痛苦新的烦恼,这何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