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银雀山汉墓出土的竹简古籍,除了恢复了孙武和《孙子兵法》、孙膑和《孙膑兵法》的原有面目和历史地位外,还使一批被疑为伪书的古籍,如《六韬》、《尉缭子》、《管子》、《晏子春秋》等的千年冤案得以翻正。
《六韬》是我国古代的一部著名兵书。现存六卷,包括《文韬》、《武韬》、《龙韬》、《虎韬》、《豹韬》、《犬韬》。主要是用周文王与姜太公《吕望》答问应对的形式,阐述兵家军事思想和政治哲学思想。
《六韬》吸收了先秦兵家和诸子兵论的精华,是一部集先秦军事思想之大成,具有独立体系的重要兵书,在战争观、治军、战略、战术方面均有独到之处。同时它所记述的参谋机构组成、攻防战具的配备、宿营警戒、通信联络等保障手段,也极其详备,是研究古代军事的难得资料。
《六韬》问世后,在汉以前就广为流传,是造就大批古代兵家名将的理论养料。张良、刘备、诸葛亮、孙权等都非常重视该书,不仅自己刻苦钻研,还号召部将潜心研究。唐人著书论兵,多加引用。宋代又把它收入作为兵学经典的《武经七书》,而后对《六韬》注解、集释、汇解者,累世不断,流传至今的各种注本已有70余种。在日本已有30余部研究专著问世,在朝鲜、越南也有译本。
此书的作者,历来传说为周吕尚所著,但自宋代起,就有不少人认为它是伪书,不是汉以前所作,而是后人伪造。现在,《六韬》残简在西汉前期墓葬出土,足以证明它在西汉前期已广为流传,不是后人伪托。
《尉缭子》也是一部著名兵书,现存5卷24篇。作者认为军事上的胜利取决于国家良好的政治制度和措施,只有国家富足安定,才能战胜于外,威制天下。在文武关系上,提出“以武为植,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含有军事从属于政治,是政治的外部表现的卓越见解;在战争观上,强调人在战争中的作用,主张师出有名;在治军上,主张以法制兵,强调将帅要恩威并施,执法公允,身先士卒,并系统地提出了训练的目的、方法、步骤。书中所记的一系列律令,丰富具体,包括战斗编组、队形、指挥信号、奖惩条例、宿营、警戒、着装、徽章等规定,保存了我国早期的战斗、内务、纪律等法规,有重要资料价值;在攻守上,讲奇正,重变通,主张先发制人、积极防御。
《尉缭子》继承了《孙子》、《吴子》有关军事思想,颇得用兵之意,其“敦本务实、峻法明刑”的特色深受后世推崇。宋元丰年间被收入作为兵学经典的《武经七书》。后世兵家在著书时也多加引用。
作者尉绦,是战国中期梁惠王时代的人,相传为鬼谷子的高足,精通兵法。《尉缭子》最初不是一部系统的专著,而是由尉缭及其弟子根据他的言论在不同时期写成的几十篇作品的合编。今本《尉缭子》仅存34篇,即北宋《武经七书》的传本。南宋以来,有学者怀疑它为伪书。临沂汉墓出土的汉人手书《尉缭子》残简,虽然不全,但已有兵谈、守权、政权、将理、原官、兵今六篇,足以证明此书实是汉以前的作品,后人伪作之说,不攻自破。
《管子》是先秦时期著名的综合性著作,体系庞杂,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教育、法制、哲学等多个方面,曾影响了一代学人。作者管仲,曾任齐国宰相40年,完成齐国各方面改革,又以“尊王攘夷”为号召,使齐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成为春秋第一位霸主。
大概也是自南宋起,便有人认为《管子》一书不是出自管仲之手,是后人好事者所加。银雀山汉墓出土的《管子》残简,证明该书的确是汉以前的作品,后人伪作之说显然不成立。但学者们认为,说《管子》非管仲亲著固然不对,但恐怕也不是他一人一时之作,而是战国时管仲学派的著作总汇。
《晏子春秋》,又名《晏子》。共8卷,包括内篇6卷、外篇2卷。内篇记载晏婴对国君的劝谏,以及晏婴对君王和权臣等提问咨询的应对。全书由200多个短故事汇集而成,无固定体例。在这些故事中,反映了晏婴的生平事迹和他的政治、哲学思想。
作者晏子,姓晏名婴,春秋时曾在齐国做官,历仕齐灵公、齐庄公、齐景公三公,为政有贤名。
关于此书的性质、作者和写作年代,曾有多种不同见解。《汉书·艺文志》将它著录在儒家;唐代柳宗元之后,许多人视之为墨家类著作;也有人断之为小说家类;《四库全书》把它列在史部传记类;还有人认为此书属于记叙文学类。关于书的作者和成书年代,自古至今有四种主要观点:一是认为此书是春秋后期晏婴本人写作的;二是认为是战国时期墨家门徒假托的;三是认为六朝时人伪造的;四是认为是后人采缀有关晏子言论、事迹的材料汇编而成。根据银雀山汉墓竹简,发现《晏子》八篇大部分都有,可以肯定是西汉以前作品。伪书之说,是不能成立的。
除了为一批被疑为伪书的古籍验明证身外,银雀山竹简还为校勘古籍提供了最早的范本。竹简对传世著作的篇章组合、段落分合、句读、字句的错误都有校正作用。此外,二号墓出土的《元光元年历谱》以10月为岁首,是迄今发现的中国最早、也是最完整的历谱。所记的晦朔干支,订正了自宋代以来有关错误。
关于墓主人的身份
根据出土遗物,考古学家对墓主人的身份作了如下推测。一号墓、二号墓相距甚近,墓葬形制和下葬时代相同,因而可能是夫妇合葬墓。从墓中出土的两件漆耳杯底部刻写的隶书“司马”来看,一号墓的主人可能姓司马;二号墓内的一件陶罐上刻有“召氏十斗”的字样,可能是墓主人妻子的姓氏。根据墓葬中出土的钱币和二号墓中出土的《元光元年历谱》可以推定,两座墓葬的下葬年代都在西汉武帝时期。竹简的抄写年代当早于此时。抄写竹简的字体属于早期隶书,当是西汉文帝、景帝至武帝初期写成的。一号墓出土的竹简多是兵书,还有阴阳书及风候杂占的简,这也是古代兵书的附录,由此推知墓主人可能是将军幕府中的谋土。墓中出土遗物中无一件武器,推想墓主人可能不是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