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斯兰教是在7世纪初阿拉伯各部落氏族制度瓦解的过程中,由穆罕默德所创立的一种宗教,它同基督教、佛教并称为世界三大宗教。伊斯兰教唐代即已传入我国,在我国今天的回、维吾尔等十个少数民族中传播。但在我国汉文记载和回、汉等民族中,伊斯兰教却长期被叫做回教,这是为什么呢?
伊斯兰教最初由阿拉伯和波斯的穆斯林商人传入我国,这些商人在唐宋时期被叫做“蕃客”,他们建成了我国最早的礼拜寺和公共墓地。但对其宗教信仰人们还很陌生。有关伊斯兰教最早的汉文记录和它在中国最早的汉文名称,来自唐朝人杜环所著的《经行记》,他在书中把伊斯兰教称作“大食法”(唐代称阿拉伯为大食)。
从13世纪初叶蒙古军队西征开始,一批批信仰伊斯兰教的中亚细亚各族人、波斯人、阿拉伯人,不断地被征发、迁徙到我国,他们被叫做“回回人”,与此同时,那些久居东南沿海的“蕃客”和“土生蕃客”们,也被称作“回回蕃客”,成为回回人的一部分。这些回回人以驻军屯牧的形式和以工匠、商人、掌教、学者、官吏等不同的身份,遍布在我国各个地方,所到之处建立礼拜寺进行宗教活动,由于他们同汉族杂居并通婚,回回人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开始为人们大量接触,并引起了广泛注意。这样,从官方的文书诏令到私人的著述里,就把他们接触到的这种宗教作为回回人的宗教。元代把回回人信仰的伊斯兰教称作“回回法”或“回回户体例”,同时也把礼拜寺叫做“回回寺”,把伊斯兰教教长叫做“回回掌教”、“回回大师”等。明代也习惯地沿袭这种称呼,把伊斯兰教称作“回回教门”、“回回教”,后又简称“回教”。到清代,“伊斯兰”的名称虽已在我国正式出现和使用,但人们仍习惯于沿用“回教”这个词,只是把这个词的使用范围扩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