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中国民间收藏实用全书:古代家具鉴赏及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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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古代家具的主流——明清家具

一、明清家具的品种异同

明清两代是中国家具发展的顶峰时期,这一时期的家具不仅种类繁多,而且更加充分地发挥了家具的使用功能。

总体来讲,明清两代家具的种类已经日臻齐全,我们今天使用的大部分家具都是在那个时期定型的。但有些品种的家具因年代久远,今天已无处寻觅了。如明人的笔记里曾记载有“接脚”这类家具。

据明代人李诩《戒庵老人漫笔》里记载,明代有个叫叶钟的御史,有一次入宫奏事,见“宫殿皆不甚高大,中置龙龛,朝廷所坐有金交椅,又方木墩甚众,问内官所用,乃宫人祗候传班,短者以此木立之令齐,名接脚。”

清杉木雕花隔扇门八扇隔扇为中国建筑内外檐装修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古人在多部关于营造的书籍中,对其造型有详细的规定。尺寸大小、片数多寡被用来显示主人的地位和爱好,隔扇制作起来颇费工料,而使用时又极易损坏,成组保存至今非常难得。

从文中叙述可知,这种类似方木墩的器物名曰“接脚”,是明代宫中所用之物,专为身材相对矮小的宫人祗候帝王传班所备,“以此木立之令齐”。可惜随着时光的流逝,这种家具湮没在历史的风尘中,再也见不到了。

清代家具由于受到工艺水平的影响和当时文人审美观的左右,较明代家具品种更为丰富,如清初著名戏剧家李渔在他的那本《闲情偶记》的书里主张桌子要多安抽屉,立柜要多加阁板和抽屉。并身体力行,设计制作了一批家具。

李渔的家具设计思想对清代家具风格的形成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带有抽屉的家具在清代以前虽也有过,但大量出现还是在清代以后。今天我们所看到的带抽屉的桌子以清代居多,应是受到了李渔的影响。

我们今天常见的“多宝格”也是在清代才开始形成的。

多宝格,顾名思义,就是储藏宝物的容器,大部分见于宫廷或官府,民间所谓“大户人家”中,也有使用。它兼有贮藏和陈设的双重作用,但主要是陈设之用。它是在明代架格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家具。

明代的架格又称“书格”,通常高五、六尺,依其面宽安装通长的横板,每格或完全空敞,或安券口,或安圈口,或设牙板,有的在后背设背板。

大体上来讲,明代架格造型比较简练,给人以质朴之感。而到了清代,开始出现了一种用横、竖板(此种竖板又称为”立墙”)将内部空间分隔成若干高低不等、大小有别的架格,这种架格的前后左右做成不同形状的开光,内部空间之间分隔巧妙,设计得错落有致,因它与明代的架格意趣大异,称为“多宝格”。

有些家具是清代特有的品种,如贴黄家具,贴黄亦名“文竹”,是我国传统的竹刻工艺,这种技法兴起于清初,到了清中期发展成熟。

当时又称贴黄为“翻篁”,其工艺程序是将南竹锯成竹筒,去节去青,留下薄层的竹黄,经过煮、晒、压平后,胶合在木胎上,然后磨光,再在上面刻饰各种人物、山水、花鸟等纹样。其色泽光润,类似象牙,据清官内务府造办处活计档案记载:

“乾隆二十四年闰六月(行文)郎中白世秀员外郎金辉来说太监胡世杰交文竹小瓶一对,文竹昭文带一件,”这是关于文竹器物的较早记载。说明此种装饰工艺是乾隆以后才逐渐兴起的,故而凡是发现采用贴黄技法装饰的家具基本可以断定是清中期以后所制。而且以故宫现存的贴黄家具来看,贴黄家具大多为凳、墩、案、盒、小柜等。

在清代宫廷造办处活计档案里,还有“百什件屉”的记载。

这是一种专门用于置放小型文玩玉器的容器。在其内侧底部依文玩器物的体量做出形态不同的各种凹槽,这样就使文玩玉器各置其位。

这种容器做工精湛,构思奇巧,充分反映了能工巧匠的聪明才智。如清官内务府造办处活计档记载:“乾隆五十一年二月初一日总管刘秉忠交雕龙紫檀木大箱一对,传旨交造办处配装百什件钦此。于五月十二日将雕紫檀木大箱一对内配装百什件四十二屉,现配得百什件屉内第一层装得玉器古玩等三十七件,第二屉装得玉器古玩等二十四件。”

可见,一件百什件屉内可以摆放多件物品,但大多是小巧玲珑、占用空间不大的文玩玉器,且“排位有序”。

现在在北京故宫博物院里,还珍藏有这类家具。由于不同时代有不同的代表家具,家具品种的时代特征也是鉴定的一条重要标准。像上面提到的多宝格、贴黄家具、百什件屉等等都是清代较有特色的家具品种。

综上所述可知,明清家具鉴定并非无章可寻,而是有着其特有的规律性。不同时期的家具在造型风格、材质选择、装饰纹样以至家具品种上都存在着差异,只要认真观察,总能找到蛛丝马迹。

家具鉴赏是雅事趣事,是学问的体现。家具鉴定所积累的知识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而是需要漫长的求知过程,所谓“积晦明风雨之勤”,才能集腋成裘,聚沙成塔,真正领悟到我国古典文化艺术深刻的内涵。

二、怎样区分清代家具与清式家具

初学者以为清代家具与清式家具是同一个概念,其实两者的概念是不同的。

清代家具和明代家具一样,也属于时间概念。

清代家具大体分为三个时段。

1.清代初期,即清入关至康熙晚期;

2.雍正至乾隆、嘉庆时期;

3.道光至清代末期。清代康熙年以前生产的家具仍保留着明式风格,因而被列为明式家具。

进入雍正朝以后,由于经济的繁荣,形成盛世局面,各项手工艺得以高度发展,家具艺术一改明式那种简练格调,形成独特的风格、特点。被誉为代表清代风格的清式家具。

清式家具风格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用材厚重,形体宽大,局部尺寸也大多采用夸张的手法。清式家具用材厚重,以广式家具最为突出。

广式家具的主体构件无论弯曲度有多大,很少用拼接作法,而多用一块整木挖成。

京式家具和苏式家具看似较大,但绝大多数采用拼接作法。其目的主要是为省料。

2.用材广泛。

在用材方面除各种硬质木材外,还有各种金属,各种玉石,码瑙、青金、绿松、蜜蜡、沉香、螺钿、象牙,各色瓷,各种羽毛画,刺绣品等。可谓用材广泛。

3.装饰手法丰富多彩。

装饰手法主要有三种:雕刻、镶嵌、彩绘。

雕刻装饰一般采取深浮雕的手法,图案反映出高中低三个层次。

镶嵌装饰则多种材料并用、多种工艺结合,得用嵌件的自然色彩巧妙运用,使图案形象逼真。

彩绘装饰多体现在漆器家具上,作法是以各色漆描绘各式花纹。

比如,苏式家具常于硬木框内镶安柴木板心,表面涂漆,在漆面上或彩绘或镶嵌各式花纹。

4.作工精细。

作工精细是反映匠师们技艺高下的关键所在。一个高超的技师既要有熟练的技艺,还要有机敏的悟性和灵感。在制作过程中,要全神贯注,一丝不苟。才能做出格高神秀的艺术珍品来。

5.整体造型稳重、精制、豪华、艳丽。

清式家具虽不如明式家具那样具有很高的科学性,但仍有很多独到之处。

它不像明式家具那样以朴素、大方、优美、舒适为标准,而是以厚重、豪华、富丽堂皇为取向,因而显得厚重有余,俊秀不足,也缺乏应有的科学性。

但从另一方面讲,由于清式家具以富丽堂皇和豪华稳重为标准,为达到设计目的,利用各种手段,采用多种材料、多种形式,巧妙地装饰在家具上,效果也很成功。

所以,清式家具仍不失为中国家具艺术中的优秀作品。

清式家具也和明式家具一样,是清代中期形成的艺术风格。

我们现在按清代中期式样仿制的各式家具仍属于清式家具。

三、明清家具的雕刻手法

家具纹饰的装饰手法非常之多,仅雕刻就分浮雕、透雕、线刻、圆雕。

浮雕又有高浅之分,高浮雕纹饰突起,醒目清晰。

而浅浮雕则温文尔雅,以刀代笔,如同描绘。

各类装饰手法都有极为成功之作,仔细观察,家具雕刻以浮雕与透雕结合为最多,其次是浮雕,纯粹意义的透雕较少见,至于线刻就更少了。圆雕只用于局部,如衣架横杆两头,镜台围栏立柱上端等处。

浮雕是家具雕刻装饰的主要手法之一,原因是古代家具所用良材均能满足设计者和施工者的要求。木材自身的特点也使家具雕刻大展身手。

家具浮雕,尤其高浮雕对材料的客观条件要求很严,首先是韧性,材料必须具有一定的强度,在高起浮雕时能耐住使用时的善意冲击,所以高浮雕的家具大都是硬木家具。其次是适应性,这个概念很宽泛,比如材质的横向走刀有无可能,雕刻后的打磨是否容易,材质的纹理与雕刻是否冲突等等。

当然,每一种家具用材都有一定的“宽容度,工匠在长期的摸索中都能扬长避短,使家具纹饰雕刻各具风采。

纯粹意义的透雕完全用锼弓锼出,在家具中往往用粗的纹饰处理,例如大案的牙头,板足开出的透光。

透雕大都纹饰简单,所设计的通透效果,完全是为了克服滞闷。

板足琴桌一般由三块板做成,在板足上开出椭圆透光,所追求的朴素之美才能达到客观效果。明式椅具中,亦有靠背独板上部锼出各类形状的透孔,在光素之中展现变化,又不失简洁的主观追求。从这一点上讲,透雕可谓一石二鸟。

家具雕刻用得最为广泛的是透雕加浮雕。

聪慧的工匠把浮雕与透雕结合起来,二者优点交相辉映,相得益彰。

透雕加浮雕使得家具纹饰丰满,尤其双面雕,在平板上追求圆雕的效果。

有些板材并不厚重,由于使用了双面雕,透雕加浮雕的手法使纹饰圆润,视觉感觉立刻变得丰厚。工匠利用视差,展现了家具之美,同时又节省了材料。

透雕加浮雕单面工一般使用在牙板、靠背板、床围(架子床居多)等处,双面工则用在条案档板、隔扇、衣架等两面都可以看的家具。

这种透雕加浮雕的工艺最先一定由板材发展起来,明式家具所用极多,尔后又发展了攒插加浮雕工艺,它的好处除了省材,还能克服木材纤维横向不如纵向易雕、相对也不结实的缺点,因而清代的扶手椅大量使用了这种工艺。

至于线刻,则在家具上偶一为之。

圆雕只用于家具局部做结束处理,用的地方也不多,搞不好弄巧成拙,古代工匠深谙此点。故尽量少用或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