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旅游西藏风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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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藏族婚礼

离藏返乡,许多同志向我询问藏族婚嫁习俗。这里记述的是我经历的一段往事:

西藏农村,父母做主、媒妁之言促成的婚姻仍然盛行;城镇不同,自由恋爱而成的婚事则占主导部分。但藏族最忌讳近亲结婚,未婚男女双方家距一般在50公里以上。我实际上遇到的是一桩补办的婚礼。缘由是这样的:县检察院的罗布同志出生于聂拉木县城驻地充堆村,他参加工作后,由于经常到日喀则地区开会或出差、办事,就与地区旅游公司的女经理由相识发展到相爱。开始,其父母不同意。罗布无奈只得与未婚妻办理了结婚手续,到日喀则市安了家。不到一年,爱情的结晶呱呱落地,其父母不得不接受这个现实,最终同意了这门婚事,并坚持补办婚礼。

婚礼定在8月上旬。那天,政府办主任隋松臣硬拉着我前去道喜。我说:“人家举行婚礼都第三天了,现在又是下午,咱去不晚吗?”答:“藏族人举办婚礼是5至7天,这几天内啥时去都行。”我也确实想去看看,就结伴去了罗布的老家。

这是一幢藏式二层小楼,盖有七八年了,显得半新半旧。进屋一看,室内很宽敞,十几个藏族婆娘正在音乐的伴奏下,边唱着藏族民歌,边翩翩起舞,还有的4人一簇、3人一堆地在搓麻将、掷骰子。罗布的父母很热情,我们刚坐下,就满面笑容地递上烟和糖果、点心,送上了青稞酒和酥油茶。坐在我旁边的充堆乡乡长硬劝我喝酒,盛情难却之下,我跟他连饮了几杯。这时,唱歌跳舞的婆娘们也分别坐在凳子或藏毯上,轮流给我俩敬酒。尽管我再三推辞,也起码要喝“三倒一杯”。“有来无往非礼也”。等她们给我敬完酒,我也代表烟台援藏干部逐个给她们敬酒。她们倒很痛快,个个一饮而尽。喝完,又手拉着手,跳起了欢乐的舞蹈。不久,新郎新娘从外面进来,我们马上给他俩献了哈达,敬了酒。反过来,新郎、新娘又向我们回敬,照例是“三倒一杯”。坐下来,说起婚俗,始知农牧区藏族人结婚日,由于两家相距较远,一般由迎亲队伍骑着马、吹着喇叭等到新娘家迎娶。罗布举行婚礼的第一天,新娘的十几个亲友分乘5辆高级越野车前来贺喜,次日方走。5至7天里所喝的青稞酒都是前来贺喜的街坊邻居、亲友自家酿制带来的。你只要送了喜钱和礼品,5至7天内均可随时来新郎家吃饭、唱歌、跳舞或玩游戏,整个婚礼显得轻松、欢乐、热闹,充满了祥和气氛。

返回的路上,隋主任告诉我:藏族人情味很浓,如果你今天送去了100元,待你援藏期满回烟台时,他们就会加倍谢你。由此可见藏族人的礼仪和豪爽。

(1997年《烟台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