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英雄群体:尹浩洋法制新闻作品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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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要找“中介”细瞧“合同”

迟业刚 尹浩洋

现在的中介,已经成为一种“时代新行业”;烟台的中介行业也以雨后春笋般的速度蓬勃发展着。但百姓在享受着正当的中介机构给与的合法合规服务的同时,也越来越多地遭遇到不法中介带来的“坑蒙拐骗”——

你要租房么?中介公司给你看合同:“租赁双方见面,互留联络方式,即视为中介成功。中介成功不退费。”但中介对于“不成功”的情况如何处置却没有了下文。你交纳了300元信息费,并且中介也“成功”地让你看到了两三次“房源消息”,但当你明白了“信息”都是些“无效信息”并要求退款时,才明白早在合同中就被人“耍”了一把。《合同》中早就白纸黑字地写明:“如果乙方对所提供的房源信息不满意,可多次来中介公司查询新信息;查询不再另收信息费……无论任何理由,所付信息费不退。”

你要给孩子办理留学么?没问题:我中介机构“神通广大”而且“办不成不收费”:“如果学生英语考试合格,就给办理出国留学手续;如果考试不合格,公司退回报名费,不予办理出国留学手续。”而当孩子英语考试已经合格,要签订正式合同了。中介公司拿出单方制订的格式合同上却写道:“如果留学者出国后学习成绩不合格从而不能考入当地大学,则不能在国外久留,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留学者负担。”这样一变,当初的“办理出国留学承诺”,一下子就变成了“办理出国考试机会”的承诺!

提醒想利用中介办事的人,“办事”之前你千万要好好看看合同,莫让“合同陷阱”把你栽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