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心理学与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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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章 深知身在情长在——友谊、爱情、幸福(2)

既然,爱情不过是众多情感中的一部分,恋爱不过是生命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为什么有人失去爱情之后会寻死觅活,还有人长期活在死掉的爱情里呢?实际上,这不过是心理上的作用,甚至可以说,“痴心绝对”不过是一种心理上的病态。

世界上任何一种情感,都无法替代爱情的功能。其实,爱情满足的是一个人最基本的心理需要:无条件地被人接纳;在他人的心中占据首位。除了恋爱关系外,人的一生中只有在婴儿时期或者孩童时期才享有这种待遇。

婴儿来到世界上后,很自然地成为父母关注的重点,无论他俊俏或者丑陋,健康或者疾病,乖巧或者顽皮,父母都会无条件地接纳他,甚至奉为掌上明珠。在父母的关怀下,婴儿享有生命中最多的爱,得到了最多的关注,在这种氛围中,婴儿度过了心理上最有安全感的时期。多年后,在幼儿园中,在学校中,任何人都无法重新找回当初的幸福感和安全感,直到他第一次遇到爱情。

有人曾经断言,爱情中的人在心理上已经退化到婴儿时期。恋人会将你看作是世界上的唯一,只要开口,没有什么要求是不能满足的。和婴儿时期不同的是,婴儿采用的方式是哭闹,成年人则用争吵、强迫、处罚对方的方式,甚至有人通过伤害自己来确定这份心理安全的实在性。

爱情中的双方都期待获得对方的无条件接纳,也需要对方将自己排在人际关系中的第一位。尤其是婴儿期没有获得足够的幸福和安全感的人,对恋人的要求也会加倍,好像要从恋人身上讨回父母未曾满足的要求。于是,那些心理上不够成熟的人往往会更依赖对方,害怕遭遇爱情的失败。实质上,他们需要的并不是某一个具体的人,而是需要爱情本身来支撑自己脆弱的心灵。

此外,人们在选择恋爱对象时偏爱性格与自己不同的异性,比如活泼和稳重、理性和感性、外向和内向。尤其是当对方彰显出自己没有,或者被压抑的人格特质时,就会产生欢喜雀跃的感觉。按照荣格的说法,人总是有一个显性的人格和一个隐形的人格,而那个令人产生新鲜愉悦之感的恋人,便是自己无法表现出的那部分人格。

处在爱情中的人会觉得,“没错,这个人就是我的Mr.Right了”、“她是我的真命天女”、“我们简直是天作之合”……其实,这都来自“完整人格”的召唤。个人无法表现出全部的人格特质时,便希望在另一半身上得到补偿。可是,这一过程并没有像想象中那样美好,有时候还要付出爱情夭折的惨痛代价。

毕竟,每个人都有独立的、自由的灵魂,任何一个人的诞生都不是为了与另一个个体互补,因此,当一方试图按照心中的构想改造另一方时,问题也随之出现了。恋人最常出现的问题便是要求对方变得更完美,如果能够趋向心中所想的形象,那就再好不过了。这一改造过程,正是爱情中最大的痛苦来源,众多的恋人都不约而同地陷入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结阶段。

幸福的拾荒者——何以幸福

何谓幸福?关于幸福的含义,心理学上这样定义:幸福是人作为行为主体对其当下生存状态及其人生价值自我实现的满足感,是人的个性化感受。从定义上可以分析出两点:首先,幸福是一种感受,与任何可以量化或标准化的数据无关;其次,这种感受是非常个人的,只和当事人有关,和别人无关。

作为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存在,每个人都会因为自己的独特而感受到人生的精彩,幸福也因为个体的独特性而表现出不同的侧面。一个人若想要知道自己幸福与否,通常要根据内化的社会标准,从生活满意度以及其他方面进行评价。

千百年来,人们追寻幸福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心理学关于幸福的研究却刚刚开始。传统心理学更倾向于研究人类心理中负性的一面,研究数量非常多,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功。这些研究暴露了人类共有的缺点和病症以及人格的缺陷。

不过,最新的研究发现,人类之所以能够感受到幸福,并不是因为人类克服了多少自身的缺点,而是发展了许多优点,而且,这些优点往往能够保证人类抵抗精神类的疾病。勇气、乐观、诚实、充满信念,这些积极的优点让人们获得了更多积极的体验,甚至有研究表明,学习乐观能够防止儿童和成人的抑郁症和神经症。

于是,塞利格曼提出了“积极心理学”的概念,致力于研究人类心理积极的一面,从而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帮助他人获得幸福。亚里士多德曾经说过:幸福是生活的目的和意义,是人类存在的至上目标。对于全世界的人来说,即使不同国籍、不同种族、不同信仰和不同文化,但是追求幸福的需要是相同的。

处在不同年龄段的人对幸福的理解是完全不同的,差异来自自身的发展现状以及社会环境的价值观影响。孩童时期,天真烂漫,自由自在便是最自然、最原始的幸福。随着年龄的增长,幸福感中掺杂的元素也越来越多,有些人只要满足了衣食住行、健康和爱情的需要,就已经完成了自己对生活的全部期待;有些人除了这些以外,还需要事业成功,还需要社会地位,还需要父母为伴。而对于行将就木的老人来说,能够活着已经是最大的幸福了。

因此,幸福并不能够像体温、血压一样,变成量化的东西,没有人说拥有千万资产便是幸福,也没有人说流浪漂泊便是不幸福。在社会学上,幸福与否取决于一种“关系”,这种“关系”既是主观和客观的关系,也是个人和社会的关系。

毕竟,幸福这个概念归根结底是社会概念,表现的是一种社会关系。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一点决定了一个个体的幸福也是一种“关系的幸福”,离开了社会关系,便无所谓幸福和不幸福了。幸福不是一个可以客观测量的东西,却也不是纯粹主观的概念,它受到社会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影响。

一个常识性的社会看法就是将幸福和金钱联系在一起,觉得财富的积累可以获得更高的幸福水平,实际上,人们对财富的看法比财富本身更影响生活的幸福与否。谁都无法否定这样一种现象——一个富翁未必比衣着邋遢的拾荒者更幸福。

美国心理学家塞利格曼教授曾经对世界上40多个国家进行过生活满意度的调查,结果显示,随着居民购买力的增强,人们对生活的满意度开始提高。不过,当国民收入超过一定数额之后,购买力和生活满意度不再相关。这一点,从经济腾飞之后的美国、法国和日本都可以看到实证。财富的增加不能继续增加人们的幸福感,当然,对于尚未获得财富的人来说,对财富的态度则直接影响生活的满意度。

除了财富之外,职位的升高和愉悦的生活体验好像也会左右人们对幸福感受的判断。实际情况可能又要令人失望了,每个人都有一个永远无法满足的欲望:职位升高后,对未来的期待也随之升高。过去的一切会被瞬间清零,已经获得的名声和地位不足以让人感受到幸福,于是职位越高的人往往对幸福的要求越高。

生活中的许多人都会遇到这个问题,明明已经拥有自己想要的幸福,却没有想象中那么开心,甚至还有莫名其妙的悲伤因素参与其中。哈佛大学的心理学家丹尼尔·吉尔伯特也思考过这个问题,并且用一系列的实验证明:当人们在期待幸福时,往往也在担心未来的挫折,于是,大脑很难在这一过程中区分高兴和不高兴,幸福的感觉也会变得模糊而复杂。

针对这一问题,吉尔伯特教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幸福的生活并不是一次性打包回家,一次性拥有就可以高枕无忧的事情。一个人无法在一天内体验到一百分幸福,幸福刺激太过频繁的话,感官神经就会变得麻木了。聪明的人会将一份满分的幸福分成若干份,在每一天里慢慢享受。而且,研究证明这样是可行的——两份50块的礼物往往比一份100块的礼物更令人觉得开心。

循规蹈矩的生活总是让人失去激情和热血,于是,所有人都会期待不确定的东西出现,比如咖啡店的邂逅、异域环境的探险。实验结果表明,即使是略带恐怖的外出,也比一次严格按照行程进行的旅行来得有趣。此外,和提前知道自己将得到什么的人相比,意外的惊喜也会让人觉得幸福。正因如此,偶像剧中的意外求婚才变成了屡试不爽的剧情桥段。

当然,这种心理反应也适用于糟糕的事情,因为人的心理会将所有不确定的事情进行放大,无论是好事,还是坏事。当某件人们始料不及的糟糕事情发生时,情绪的表现可能会陷入失控状态。假如你准备到电影院去看最新的悬疑片,结果在影院门口就听到看过的人在讨论结局,一个精彩的影片也会变得索然无味了。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侦探小说迷会在网络上“炮轰”提前剧透的读者。

寻找幸福坐标——比较与幸福

幸福是比较出来的吗?网络上的很多流行语给出了答案:“当我没有鞋穿的时候,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直到我看见有人没有脚”;“幸福就是我买苹果四代,而你买四袋苹果”;“你有什么不开心的说出来,叫大家开心一下”,“看到你过得不好,我也就安心了”。不管是蕴含东方智慧的哲理箴言,还是充满调侃意味的冷笑话,都在传递一个相同的信息:每个人的快乐都是建立的别人的痛苦之上的,只有通过比较,人们才能找到幸福的坐标。

独善其身的人喜欢说,幸福的坐标有何用?幸福与不幸,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何须从别人身上比较?非也,非也。就像行驶的汽车、奔跑的运动员一样,如果没有坐标,没有参照物,怎么能知道自己的位置?怎么可能心安理得地觉得自己幸福呢?

可惜的是,幸福并不像银行中的存款,拿出存折,比较一下数字就可以知道谁幸福,谁不幸了。于是,统计局的“生活满意度调查”、“幸福感指数”等便承担着“存折”的功能,用一种大范围的甚至全国性的比较来告诉人们,哪个城市的人正在悲惨地生活,哪一地区的人正享受着幸福的生活。

可以想见,但凡需要通过比较才能感知幸福的人,必定是经历过物质极度匮乏、资源极度稀缺、竞争极度激烈的阶段。这时候,哪怕是暂时达到了温饱的人,也能够油然而生一种幸福感,并且在大多数未曾温饱的人面前生出优越感。

回头看看过往的历史,中国不正是处在这样的境地吗?尽管穷困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这种通过比较感知幸福的思维却成了定势,跟随一代又一代的基因遗传了下来。于是,富人和穷人比有钱、高官和科员比权力,整个国家带着各种指标和全世界比幸福。

当“比较得来幸福”的思维运用到具体的个体身上,力量似乎更强大,影响似乎更持久。你看那几个年轻活泼的女孩,当所有人都被父母疼爱着,在体面的单位工作,享受着大好青春时,每个人都是幸福的。当其中一个恋爱或者结婚之后,“不幸福”这个病毒就开始蔓延了。没有恋爱和没有结婚的人仅仅因为“人家有而我没有”就开始怀疑自己的幸福指数。

为什么我没有男朋友?为什么我结不成婚?为什么我会变成剩下的那个?然后在自怨自艾中将“找回我的幸福生活”作为生活目标,相亲、联谊、朋友介绍,动用一切手段,势必要摆脱“不幸福”的状态,势必要摆脱“孤独凄凉”的处境。回想一下,难道因为别人恋爱或者结婚,父母就不再爱你了吗?工作的地方不再体面了吗?青春不再了吗?如果一切如常,那么不幸福从何而来呢?

一项来自美国的研究表明,幸福感的确是从比较中产生的,而且必须是和比自己差的人比较。当一个地区的政府下令赶走社区里的乞丐后,社区居民竟然提出了抗议。原因是,自从乞丐离开之后,居民的生活变得不幸福了。他们无法从施舍乞丐的行为中获得满足,更没有参照物来证明自己生活的优越,就连教育子女的负面教材也没有了。

可以说,和别人进行比较并不是某一个民族特有的心理,而是全世界普遍存在的状态。在心理学上,这种以别人为标准,和比自己好或者比自己差的人进行比较的行为,称为横向比较;如果一个人的比较行为是以过去的自己、过去的境遇为参照,则称为纵向比较。一个人能够获得幸福感,来自不同的比较方式。

在横向比较中,有的人向上比,有的人向下比。向下比的人如从乞丐身上获得幸福感的居民,向上比的参照物可能是巴菲特,也可能是身边的朋友、同事。年薪十万的人站在巴菲特面前,不会觉得自己不幸福,因为那是他无法企及的高度;可是,如果站在年薪二十万的同事面前,心里的滋味就不好受了。

纵向的比较则是和自己的以前比,如果去年你还生活闲适、工作稳定、感情滋润,现在却变成了漂泊无依、孤独痛苦的流浪汉,自然感觉不到幸福。反之,从辛苦的工作、不确定的未来、忙乱的生活状态中终于走入平稳和安静的阶段,幸福感也会油然而生吧。

权衡两种比较的方式,貌似后者显得不那么残忍。感觉不到幸福,或者觉得自己根本就是不幸的人,大可以设想一下:如果你此刻活蹦乱跳,就是比上个月感冒伤风的时候幸福;如果你正和亲人相伴,就是比漂泊异乡的时候幸福;如果你撑着伞在雨中赶路,就是比忘记带伞,被淋得浑身湿透的那天幸福。

虽然罗素说,进步是比较的结果,但是一味地比较往往只能让人变得盲目,陷入认知的误区。如果重新定义幸福,你会发现,其实幸福参照物并不是只有“别人的幸福”一种,达成了自己的愿望,放下了过高的期望,在适应和习惯中寻找生活中的乐趣,同样是获得幸福的途径。这样一来,或许“猫吃鱼狗吃肉,奥特曼打小怪兽”那般的幸福生活并不遥远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