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可没想到郑佩儿会用那样厌弃的口气跟他说话。怎么着,这么说难道有什么不对吗?他再也忍不住,一层薄薄的眼泪浮了出来。
这一天,他没有去许晓芸那里。也没有上网,他买了菜,自己在厨房下面条吃。水扑了上来,他把青菜按下去。这个动作,以前见郑佩儿做过,他的动作非常轻缓而沉重。然后,一个下午,他都在收拾着房间。
晚上郑佩儿下班了。从马路对面的公交车下来,她就看见了自家阳台上晒的拆洗的被子、桌布、窗帘什么的。
推开门,陈轩戴着围裙,桌上是稀饭,买的馒头。除了咸菜,还有醋溜土豆丝。
陈轩说:“你先吃吧,我有点累,看会儿报纸。”
说着走到客厅的沙发上去。
郑佩儿知道,他这是害怕和自己对面吃。她想了想,尽量不让自己觉得有什么感动,进洗手间洗着手,还对着镜子说:“有什么啊,结婚这么多年,他还是第一次做饭吧?难道不该?难道这么多年我都白做?”
说服了自己,便理直气壮地坐回了饭桌,草草吃了起来。
吃到中间,还恶毒地问了一句陈轩:“你没给我下毒药吧?”
34
对自己的感情生活,宋继平喜欢做这样的总结:“混浊江湖酒,英雄一世情,最后还是要小龙女的冰雪心来安慰。”又到半夜了,突然会在酒店的床榻上醒来,不是因为噩梦,也不是因为睡不习惯酒店的床。事实倒是,结婚这么多年,他最无法习惯的却是自己家里的床铺。他不愿意让半夜醒来的千叶看见他口水横流、四仰八叉的样子,也不愿意看见即使是在他的身边,自己的床上,千叶仍要小心地蜷着身子,只占着床边的一点点地方。
她对他,总是小心靠近,大胆崇拜。而且他发现,随着回国时间的增加,财富的增多,身边如此态度的女人越来越多了。一方面他喜欢大胆崇拜,另一方面对小心靠近又很不满意。即使在半夜,突然在一个柔软干净的躯体边醒来,他也常常会想起在美国的那些日子。一个墨西哥女人的房东,单身,分别有两个硕大的乳房和孩子,穿牛仔长裤。需要他的时候,她会提半瓶红酒前来。有次他在发烧,她都不放过。大部分时候,宋继平很厌烦她,觉得自己被强奸了。但一想到她洁白的、油脂一样的、暖烘烘的皮肤,又觉得送上门来的慰,味道也还不错。
回国后,时间长了,他竟会非常怀念那种被强奸的感觉。这种怀念让他又高兴又悲哀。高兴的是,这最少能证明他的性冲动和性能力都还未减退,悲哀的是,连愿意做点大胆动作的女人都实在太少了。
在宋继平看来,女人就分两种:****强的,****弱的。****强的女人比较大胆豪爽,直截了当;****弱的,则拿腔拿调,一本正经。
郑佩儿呢?
她是怎样的女人?
他坐在窗边,铅笔头挑开了百叶窗,看着站在马路对面的她。外面刚下过雨,地还湿着,马路又宽,车多,人杂。她抱着胳膊站在永和豆浆店的门口,旁边的小花坛里还开着几丛扶桑花。那个样子,似在等人。
宋继平看她好久了,开始他并没有认出那是她来。她的样子有些憔悴,精力也不太集中,虽然站在大马路上,却明显脑子里只有自己一个人,她在想事情。深咖啡色的长袖,袖口带着蕾丝花边,方领口,正好露出尖俏的锁骨,牛仔小喇叭长裤,裤型很好,看起来两腿修长。头发比起他们上次见面,长了很多,烫了卷,别在脑后。猛地一看,容易让人错过,可仔细再看,熙熙攘攘的人群中,她却如一朵水下暗藏的花。等你发现后,就能感觉到那种光艳照人的魅力。
他不知道她在那里做什么,并不是等着过马路,也许是在等车?他想了想,还是匆忙跑了出去。秘书在外面问他,半个小时后的会是否如期开始,他说,到时候我再通知你。他边走边披挂起西服,将喉结处的领带整理得更为饱满一些。
车开上了马路,但到马路对面,还要往前开八百来米,才能转弯。能看见郑佩儿了,她还站在那里,竟低下了头。宋继平戛然停在了她的面前。
“嗨,”他像熟人一样地招呼她,带着最为不经意的笑容:“这么巧啊,你在这里干什么?”
郑佩儿如梦方醒,看看四周,才发现自己果真一直站在这里。她出来办事,正准备打车回去的,可刚下过雨,出租车很难打。拦了几辆后,她就准备耐心等等,可竟然发起呆来。她为自己的举动又吃惊又可笑,更兼被宋继平看到,不由解嘲地笑起来:“我还从没有这样过呢,也许不是发呆,只是瞌睡了的缘故吧。”
宋继平很自然地打开车门,头一歪:“上来吧。”
细心地帮她整理好安全带,又问:“你们公司的车呢,就这么独自出来啊?”
郑佩儿笑道:“公司车有事出去了。独自出来怎么了,难道我这么可怕,会吓到别人?”
宋继平哈哈大笑起来,郑佩儿伶俐的反应,让他很是开心。他说:“你知道我什么意思的,不是你吓人,而是人吓你。”
郑佩儿知道这是宋继平在讨好她,男人突然将身边女人的地位缩小,心里应该是有了一些温柔的情愫的。不管这是刻意讨好,还是违心地奉承,郑佩儿都很感动。尤其和陈轩僵持的这些日子,心被磨得简直能看见粗糙的茧子,她顿时也就有了一些柔软:“谢谢你这么高抬我。”
宋继平看她一眼,笑了。这个女人,敏锐聪明,说话真是一点也不费事。
郑佩儿则在想,要不要找个机会,跟他谈谈千叶?
可是很快,她就打消了这个念头。宋继平这个人,不管和千叶怎么说,在郑佩儿的心里,依然还是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他带给她的感受,总是能深深触动她多年前刻意埋藏掉的知识分子的桀骜与对中产生活渴望的柔软领地。他理性、文明,正好像一首乐曲,温暖流畅,人情味儿又足。
宋继平的身上有好闻的男式香水味儿,他到处都干干净净,神态自若,笑起来,非常安详。如果不是特别善于隐藏,就可能是心地单纯,郑佩儿想,三十好几的男人,还能长得如此脱凡超俗,一定是有原因的。
她没想到,宋继平也正以同样的想法想着她,除了这个“他”换了偏旁,连标点几乎都是一样。
宋继平向她公司的方向开去,郑佩儿奇怪地问:“你也正巧去那里?”
“不,”宋继平说:“我就送送你。”
他想了想,说了实话:“我坐在办公室里看你很久了。”他向她示意对面的那幢高楼:“然后我就下来了,想问问你站在这里干什么。你的样子有点出神,可又很吸引人,我会推迟一个会,只因为能这样送送你,我觉得心里很舒服。”
郑佩儿从没有听过这么纯真又坦荡的表白。她再一次想到,和宋继平在一起,是一点点也不愿意想他是千叶的丈夫的,也一点不觉得千叶平日说的那个男人就是眼前的宋继平。
宋继平打开了CD,纳金高的爵士乐,又为她摇下窗户,体贴到家地说了一句:“这样是不是感觉能放松很多?”
郑佩儿点点头,简直说不出话来。空气那么清新,而纳金高,永远给人猝不及防的温柔。郑佩儿感动,胳膊扶住头,脱口而出:“你太煽情了。”
“爱情让人卑微。”这就是宋继平的回答。
短暂的沉默后,两个人不由一起笑了起来。郑佩儿甚至笑出了眼泪,很久没有过这样的笑意,很久没有过这样聪明而不烦人的谈话了。
半个小时后,宋继平自己返回在公司的路上。
他的脸上,挂着温柔而古怪的笑容,人陷入冥想中。路很笔直,太阳出来了。
他终于按捺不住,突然将车停在了路边。
抽出笔,摸出一张纸来,写了几句话:“请求你和我做一次神的事情吧,只要你愿意,我们就将会有一次闪电。”
写完,他在车里摸出了一本书,不厚的小册子,将纸条夹在了书里。
然后,开车继续前进,在自己公司楼下的小邮局里,将书寄给了郑佩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