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活不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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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闲着了(2)

大学还是一个让人逐渐明白些道理,但更让人糊涂的地方。有人费尽十八牛四虎之力考进来,上几天课就烦了,干脆退学,退学后接着考,考进来又烦了,于是转系,转来转去,上到快毕业了,对专业仍然不感兴趣,最后还是退学,你说这叫明白还算糊涂。

退学、转系等事情的发生也是在所难免的,一个学生对专业不感兴趣,根本就看不进书,考试一门接一门不及格,补考一遍两遍三遍,依然不能通过,最后四渡赤水,七擒孟获,九九归一,被学校开除更让人难堪,倒不如解甲归田,主动离开。

后来有些学校说出于替学生考虑,提供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前几名可以转系。都学到前几名了,说明有兴趣和能力把本专业学好,还有必要转系吗!

大学不是一点儿好处没有,它能洗去人的浮华,同时又让人意志消磨、多愁善感、酒量大增……

也就是说,上过大学的人都要经历蜕变,但究竟变成美丽的蝴蝶还是肮脏的苍蝇,要看你原来是毛毛虫还是蛆虫。

我究竟是条什么虫,自己也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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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为自己找出无数条写作的理由。

其一,做任何事情都讲究个天赋,我没有当科学家的天赋,所以放弃了所学专业。至于有否写作的天赋,我不敢妄下结论,但至少我认识的汉字要比能背下来的公式多很多,比较而言,我更适合文字工作。

其二,上初中的时候,班里一个观察仔细的同学罗列出班上几“最”,譬如:胸脯最大的人是冯力媛,鸡巴最早长毛的人是王大鹏,最傻逼的人是政治老师,最贫的人是我。此外我还清楚地记得,一个邻居叔叔对当时还在上初中的我的评价是,这孩子怎么这么贫呀,长大说相声得了。以上两件事情说明,我有废话的天赋,尽管现在多数时间里沉默寡言,那是因为我懒得说了,可表达的欲望还在,文字就是我选择的方式,只要不反动、不黄色,我可以想写什么就写什么,别人怎么看我不管。有人说我有文字癖,我认为这总比扒女厕所或是躲在胡同里脱了裤子吓唬人光彩。

再一件证明我适合写作的事情就是我怕站时间久了,每次进商场一看见售货员我就替她们感觉累,而完全坐着干的活儿就是写字。

另一个原因则是,大学毕业后同学们陆续走上工作岗位,正在为社会主义建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我却傻吃闷睡混天黑,还给社会造就出每天一泡屎(拉肚子的话会更多)几泡尿的垃圾,想起来真是愧疚。对待工作,我有火一样的热情,也渴望投身于热火朝天的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并为社会创造财富(这话有点儿虚),但没有人给我这个机会。为了不浪费青春,我只好给自己工作,呆在家里写小说,我是这样安慰自己的:大家的工作性质不同,我为社会和劳动人民创造的是精神财富。可是写出来的东西除了自己,还有谁爱看,更关键问题是有几个人能看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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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便说说我的写作状态,手指在大脑的调动下在键盘上慢慢悠悠地敲打着汉字,CPU风扇在耳边嗡嗡作响,电脑旁放置着我的小说打印稿。

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不渴望发表的写作者必定脑子里有屎,小说不是孤芳自赏的艺术,实践才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我的小说辗转了几家优秀的出版社,遇到一些优秀的编辑老师(或许用“师傅”这个词更合适),他们认为我写的东西不够优秀,像打发收破烂的一样,让我再去别的地方转转。

背着二斤多重的书稿,我失魂落魄地离开出版社,眼中一片灰蒙蒙,如将此情景拍成画面,再配以盲人夫妇在地铁出口用二胡鼓捣出的音乐,定会催人泪下,打消一批立志于文学事业之士的念头。

这个时代说自己是文学青年是难言的,如同花木兰带兵打仗的时候,撒尿总要找个没人的旮旯才敢蹲下来。

现在,这些书稿如鲠在喉,让我不吐不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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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地上堆放的书稿比我冬天在菜市场见到的白菜还多,一部比一部厚,一部比一部像城墙砖,可见文学于今日之盛况,然而发表的作品中能真正让人记住的又有几本,或许最好的书稿就在地上的那一堆里,并将永远地堆下去,直到出版社搬家的那一天,才会被当作废纸清理掉。

当遭到拒绝的时候,我会问编辑,为什么出不了。编辑说,因为你没有出过书,所以没法给你出书。我听着有点儿晕,编辑又说,举个简单的例子,出过书的作者就像赢得世界杯冠军的球队,无论现在实际水平怎样,下届不用参加预选赛,直接就进决赛圈,而没出过书的作者就像中国队,只有在世界杯外久久徘徊的份儿。我一听乐了,因为中国队终究冲出亚洲,走向了世界,所以,我的作品也总有出版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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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了一些东西后,我本想看些书,给自己充充电,别他妈一瓶子不满半瓶子逛荡,无奈手痒,想写点什么的愿望战胜了各种生理欲望,脱颖而出,我只好情不自禁地拿起笔,排泄自己的写作热情。

写点我就心情愉快、吃嘛嘛香、忘乎所以、自以为是、得意忘形、手舞足蹈、欢蹦乱跳、疯疯癫癫。写不出来我就茶饭不思、扣脚吃手、抓耳挠腮、摔鼠标砸键盘、脑袋往屏幕上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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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东西速度不快,这和上小学养成的边写作业边看动画片的习惯有关。现在我经常是挂在网上,一边写着小说里的句子,一边在QQ上随便找个女生臭贫,要么就是写到男欢女爱之时看看黄网,找找感觉。这种做法带来的直接后果就是,我家的电表飞速运转,电字是别人家的几倍,不知情者还以为我家仨冰箱。

这天我像往常一样,睡到自然醒来的时候起了床。冯小刚在《我把青春献给你》里说,他认为成功人士的标准就是,能睡到自然醒来,看来我已经成功了,虽然醒来以后会失落,但至少成功了一半。

我清洗了自己后坐在电脑前,习惯成自然地打开Word,同时上了QQ。好友名单里出现三个鲜艳的头像,都是我同学,他们为公司创造利润的同时,不耽误海阔天空,工作之惬意可想而知。

我刚登录,就见他们三人的头像狂闪不止,我查看信息,是他们跟我打招呼:“你丫最近咋样”、“找到工作了吗,等你请客呢”、“晚上出来喝酒呀,我发工资了。我没有回复,赶紧隐身,开始寻找目标。

我只找年轻女性聊天,这是男性网民的通病,不过,听说最近网上有一批男的,专找男人聊天,通常只问一句:后面让进吗。如果对方不同意,就另寻目标,若对方答应,就拿着“大宝”去找人家。

我在网上找到一个叫“茶杯里的叶子”的女孩,她的资料里写着“猪是的念来过倒”,我一看挺有意思,就毫不犹豫地加了好友,居然不需要身份验证。

我的第一句话:你才是猪呢。

她没有直接回复我,而是发来一段文字:先在一张纸上写下你的名字,然后在第一个字上面写字母M,左边写E,下边写W,再在最后一个字的下边写W,右边写Q,最后用五条直线把相邻的字母连接起来框住你的名字,看看有什么惊奇发现。

在我即将完成这个测试的时候,茶杯里的叶子又发来信息:呵呵。

我靠,这么被人戏弄哪儿成,看我怎么收拾这丫头片子。

我说:在100米高的楼上向下扔一个鸡蛋,可是鸡蛋下落了100米后居然没摔烂,为什么?

她:扔的是摊鸡蛋。

我:不对,鸡蛋是生的。

她:不知道。

我:好好想想。

她:嗯……还是不知道。

我:再想想。

她:……

我:因为人是有高度的,鸡蛋下落100米后距地还有“一人”高,当然不碎,笨蛋,哈哈!

她:讨厌!

我:打是亲骂是爱,我就喜欢女孩这么说我。

她:你怎么知道我是女的。

我:如果你是男的就不会问我这个问题。

她:要我真是男的呢。

我:那你也太无聊了。

她:你有聊,聊吧。

我:想听什么?

她:随便。

我:我可低级趣味。

她:能有多低。

我:低至臀部以下。

她:还不够低,没说屁股。

我:看来你比我低。

她:我说过自己是好人吗。

我: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实在,不像有些人,口口声声自己脱离了低级趣味,不要以为当上白领或写点狗屁文章就和低级趣味脱离关系了,既然活着,大家都是俗人,要真想和低级趣味划清界限,就去跳楼卧轨好了。

她:没想到你还是一愤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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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青这个词究竟是褒义还是贬义,被人说成愤青是件好事儿吗,至少我不这样认为。

上学的时候,身边有些人为了当愤青,没事儿就找茬儿打架,还故意旷课,好像谁旷课多谁牛逼似的,然后课下花三倍时间偷着看书,何必自欺欺人。高中的时候,班里有个同学天天空手上下学,书本从不带回家,我们问他回家不看书吗,他说看什么看,我才不学呢。我们真以为他有魄力,后来有一天他病了,我们去探望,看到他躺在病榻上与病魔作斗争的同时,还不忘用发烧39度的脑袋背着单词,床边摆满教学书和各类辅导丛书 —— 丫原来有两套课本。

愤青是时代的产物,年代不同,愤青不同。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大学校园走着的都是诗人、歌手,为理想而愤怒;现在校园里走着的多数是TOFEL、GRE和电脑游戏的高手,为出不了国和国产游戏不好玩而愤怒。

不可否认,我在某些方面表现得比较愤青,而且这种愤怒并没有因为年龄的增长而减少一丝一毫,或许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将变成愤中年、愤老年,直至愤怒地死去。

每个人的愤怒不是他人所能理解的,就像我写在大学宿舍床头的诗:

《谜语》

我的愤怒

只有我

自己知道

你说理解我,我说那不可能

你说真的

我说好吧,让我考考你

帮你爸一忙

你媳妇大肚子

傻逼照镜子

分别是什么意思

你疑惑地看着我

我微笑,让我来告诉你

它们是

操你妈逼

装你妈孙子

瞧丫那操行

的意思

你猜出来了吗

你理解我的

愤怒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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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会儿神,忽然想起把女孩晾一边了。

我:刚才说哪儿了。

她:你的低级趣味。

我:两口子说点儿亲热话不过分吧。

她:我又不是你媳妇。

我:多你一个不多。

她:可我嫌多。

我:多多益善,宁滥勿缺。

她:那你排队等着吧。

我:我强烈要求加三儿!

她:必须遵守游戏规则。

我:我不认为这是游戏。

她:天啊!

我:吃惊什么,没遇到过我这么一本正经的吧。

她:也没遇到过你这么厚颜无耻的。

我:我无耻吗?

她:你应该长牙了,婴儿没你这么说话的。

我:别打岔,我说真的。

她:跟你聊天真累。

我:借个肩膀给你靠着休息。

她:不胜荣幸,还是给你媳妇留着用吧。

我:我没媳妇。

她:没媳妇?

我:我说过我有媳妇吗,这下你高兴了吧。

她:我高兴什么。

我:你自己清楚,就没事儿偷着乐吧。

她:你真逗,把自己当国宝了吧。

我:没没没,老外对我不感兴趣。

她:真以为自己是圆明园里的古董呀,是也是一赝品。

我:能蒙人就行。

她:你找错人了,我是行家。

我:第一次有人在我面前称行家。

她:你还真敢拿鸡蛋往石头上撞呀!

我: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是骡子是马敢出来遛遛吗?

她:我怕被你吓着,不能把你给我仅有的一点儿好印象多保留会儿吗?

我:以后还会逐渐加深的。

她:别淹死我,现在本姑娘要打道回府了。

我:留个电话。通过IP我看到她就在北京。

她:一般人我不告诉他。

我:那好,让我变成你的不一般人。

她:什么是不一般人?

我:那就看你了。

她的最后一条:1360121XXXX。

随即,她的头像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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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电话到手了,可还是有点儿遗憾,以为能再往下发展发展,哪怕只给她说点儿黄段子,先奠定基础。以我的逻辑,如果女孩肯听你讲这类东西,就成功一半了。

情场不是特别得意,希望职场有所收获,我决定在网上投几份简历,撞撞大运。

投完简历,我下了网,继续无聊文章的撰写,也不知意义何在。

我最怕被人提及的问题就是,你为什么写作。是呀,为什么,我也时常问自己。闲的没事儿?抒发情怀?发泄牢骚?欺世盗名?都不是,也都是,于是我发现,这是一个没有答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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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写小说很慢,每天所成文字多则一两千,少则只言片语,而且经常三天打鱼六天晒网,我坐不住,时间长了就屁股痒痒,怎么挠都没用,只有离开电脑,干点儿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