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是经2005年1月5日中央常委会议决定写入中央1号文件的,文件明确提出:“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到免书本费、免杂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加快实施步伐。”在3月份即将召开的全国人代会上还要写入总理的工作报告。财政部和教育部对此高度重视,在短短的1个多月时间里,经过对江西、河南的调研,在重庆和郑州两次召开座谈会议研讨,向国务院专题报告,并于1月31日召开了全国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两免一补”工作会议,决定从2005年春季开始,对国贫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所有贫困家庭学生一次性落实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免杂费政策,逐步落实补助寄宿生生活费政策。到2007年,争取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都能享受到“两免一补”。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对这项工作非常重视,专门成立了“两免一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在省级财力十分吃紧的情况下,安排4000多万元的专项资金,确保2005年国贫县“两免一补”工作的顺利实施。这次会议把这项工作专门作为一个议题,财政厅、教育厅还要具体明确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安排2005年的工作,各级政府及其财政和教育部门必须密切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两免一补”工作顺利开展
“两免一补”意义重大。各级政府及其财政、教育部门的领导一定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战略的高度看待这件事情,充分认识加快国贫县“两免一补”工作实施步伐,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重大举措。中央和省上都成立了“两免一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具体负责“两免一补”工作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也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对本地区“两免一补”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要抽调精干人员办理日常工作,从组织上保证“两免一补”在政策、制度、流程、操作、管理等方面的顺畅运行。
(二)把握政策,规范管理,确保“两免一补”各项工作健康运行
财政部、教育部对“两免一补”工作有一系列的政策要求,包括免费教科书的遴选确定、补助标准、政府采购,以地方为主科学合理地确定贫困家庭学生范围和界定标准,地方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等途径足额安排“一免一补”资金,地方政府要确定“一免一补”的具体政策措施等等。各级教育、财政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各司其职,紧密配合,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两免一补”所需资金要由财政部门负责筹集。教育部门要制定贫困家庭学生评定办法,确定免费教科书种类、版本,组织教科书的政府采购。特别是县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认真负责地做好确定资助对象、收集有关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的基础数据、建立享受“两免一补”资助政策学生情况台账、建立档案等工作。
(三)强化政府行为,落实配套资金,确保“两免一补”目标和效益的实现
“两免一补”的资金政策很清楚,中央财政负担“一免”资金(免教科书);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负担“一免一补”资金(免杂费和补助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费)。资金不到位,“两免一补”就不能落实。目前,中央已经下达了甘肃省2005年1.33亿元的“一免”资金,其中43个国贫县近9000万元。省上也在近日下达了2005年春季“一补”资金和43个国贫县的“一免”资金。各市(州)和国贫县(市、区)“一免一补”的配套资金需要在会后尽快落实,至少保证2005年春季资金的及时到位。其他县(市、区)“一免一补”工作和资金筹措,由所在市(州)政府负责,尽可能和国贫县同步进行。
“两免一补”的资金筹措时间紧、任务重,市(州)、县(市、区)政府一定要强化政府行为,落实政府责任,千方百计完成任务。“两免一补”的资金数额不小,而且最终是用在一个个具体学生身上,管好、用好这笔资金任务繁重,责任重大。中央要求“两免一补”资金由地方各级财政设立专账管理,封闭运行,专款专用,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执行。审计、监察部门要加大稽查力度,对配套资金不到位,或者挪用、截留上级资金的要严厉查处。整个工作要阳光操作,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使每一分钱都用在贫困家庭学生身上,发挥最佳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四)重视做好“两免一补”的宣传工作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大对全面推行“两免一补”政策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政务公开栏等各种媒介进行广泛宣传。特别要在春季开学前,以多种形式对“两免一补”政策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对各地开展“两免一补”工作的得力措施和有效方法、工作进展以及农民、教师、学生的反映等,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让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特别是贫困家庭学生都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
(在甘肃省“两基”攻坚暨“两免一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认真贯彻全国高校招生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05年3月8日)
2005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的召开,标志着2005年高校招生工作的全面展开。教育部鲜明地提出了高校招生要实施“阳光工程”,这将对甘肃省认真贯彻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2005年全省招生工作各项任务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贯彻教育部精神,切实做好甘肃省高校招生工作
(一)明确2005年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
2005年全省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方针,坚持可持续发展,坚持深化各项改革,坚持提高教育质量,坚持从严治教,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努力办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明确高等教育的工作思路
高等教育在发展中要坚持“四个统筹”一是统筹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的协调发展;二是统筹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的协调发展;三是统筹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远程教育、自学考试的协调发展;四是统筹高水平大学的建设与整个高等教育的协调发展。在发展的过程中,本科院校应以本科教育为主,发展硕士、博士教育,加强重点学科建设,争创一流大学;高等职业学校要注意准确定位,目标是培养高技能建设人才;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应以在职人员为主,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在发展过程中,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形成“一马当先,万马奔腾”的高等教育发展新格局。
(三)明确高等教育的工作重点
2005年,高等教育要坚持以服务求支持、以贡献求发展,提高高等教育的人才培养质量、科技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一是深入推进“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大力加强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教育质量。二是深入推进“高等学校科技创新计划”和“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切实抓好科技创新平台和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的建设。
三是大力推进人才强校战略和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的实施。四是进一步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推进研究生教育改革。五是积极推进高等学校管理、办学体制和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六是切实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和高校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工作。
(四)明确2005年高校招生工作的形势与任务
新一轮高考改革以来,甘肃省高等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2004年全省下达生源计划82410名,考生达到16.2万人,录取率达50.7%,年招收新生总量相当于1998年的5倍。省属学校也有了长足的发展。2004年省属高校达到33所,在校学生总数达到20万人,创历史新高。
可以说,高等教育的发展和高校招生取得瞩目成绩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在当前发展的大好形势下,我们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据统计,2005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量达475万人,比2004年实际录取人数增长8%;2005年甘肃省考生总量可达20.7万人,比2004年增长24%。高中教育的快速发展和考生的急剧增长,给高等教育增加了新的压力,使我们面临着新的挑战,特别是高考升学率能否保持在50%以上的压力。对此,我们要以积极的态度迎接这一挑战,一是省内学校继续挖潜,扩大招生规模;二是采取多种渠道争取部委院校和跨省院校招生计划,争取使2005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达10万人以上,努力使高校招生计划达到两个50%,即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率达到50%以上,普通高校本科招生计划占招生总量的比例接近50%,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满足广大考生上学的愿望。
(五)明确高校招生工作的难点
外语听力考试始终是高考的难点。最近,教育部明确规定,普通高校招生外语听力测试不再做统一要求,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根据本地教育实际,自行决定外语听力测试的考试形式、时间和计分办法。根据甘肃省的实际情况,经过调研论证,省上决定,2005年高考不进行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听力测试由各市(州)、矿区自行组织实施,省上制定外语听力测试方案和考试大纲,加强对听力测试的指导。各地务必要认真调研,精心组织,确保外语听力测试平稳过渡,既减轻高考的压力,又保证对中学教育有较强的导向。
总之,2005年高等教育的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已经明确。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2005年度工作会议精神,省教育厅召开全省高等教育工作座谈会,省招办召开各种形式的研讨会,对高等教育的发展与改革、高校招生改革、高等教育经费的投入、贫困大学生救助、独立学院的设置与发展等问题展开了热烈的讨论,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达成了共识。当前,关键在于落实。这次会议之后,各地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切实的工作方案,全面部署高校招生工作,推动甘肃省高等教育、高校招生健康持续地发展。
二、认真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
开展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全党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项基础工程。具体到招生工作中,就是规范招生,严格招生,阳光招生,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落实高校招生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整个招生过程中推行“阳光工程”。对此,我强调以下四点:
(一)缩小政策空间,从政策的制定上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省教育厅、省招生办公室的调查论证,省招委会决定:省属高校招生计划中不安排定向招生计划;除合作师专外省属高等学校停止招收专科预科班;西北师范大学停止招收中师保送生。在紧缩招生政策的同时,我们向教育部申报批准可执行的地方性照顾政策有三项:一是长期居住在民族地区的汉族考生,在省内学校录取时加10分投档;二是取得教育厅测评的艺术A级以上证书的考生,在省内院校文、理科招生录取中加10分投档,三是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领取独生子女证)和二女结扎户(领取光荣证)的考生,在省内学校录取时加10分投档。
以上政策,体现了党和政府对民族地区教育、学校艺术教育、计划生育工作的高度关怀与支持,我们一定要宣传好、贯彻好、执行好。
(二)严格执行政策,从政策的执行上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为保持招生政策的严肃性,在执行招生政策过程中,一是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2005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实施办法》中所列的照顾项目和分值,严格审查照顾加分考生的资格,集中时间在所属中学对照顾加分考生进行公示,在公示中有反映的考生,要进一步核查确定照顾资格,确保照顾政策的公正性。二是在高校录取时,省招办坚持按有关政策规定投档录取,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三是高等学校必须及时公布招生章程和招生计划,任何学校都不得无计划招生和擅自录取不符合标准的学生。四是部属院校录取定向生时,必须按教育部《关于做好2005年普通高等学校定向就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五是严格各种特殊形式的招生管理,对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艺术专业招生、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民族预科招生等各种招生形式,要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高等学校要公开选拔标准和录取办法,加强对测试过程的监管,公示备选资格考生名单和录取结果,确保特殊形式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
(三)及时公开信息,从保护考生合法权益上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省内各普通高校要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把服务贯穿于整个招生过程之中。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成绩查询和录取等各环节,各级招办要建立查询和咨询服务的平台,扩大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深化服务内涵。并及时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各高校投档分数线。为全面有效地推行“阳光工程”,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都要制订招生宣传方案,根据招生工作的进程、特点,及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主动地争取新闻媒体的支持与配合,积极引导舆论导向,牢牢把握主动权,通过多种途径营造良好的招生舆论环境。
(四)严格执行收费标准,从维护群众利益上使招生工作更加公平公正
治理教育乱收费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的一个方面,也是我们教育系统需要解决的一个突出问题。对此,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高等学校要全面实行招生亮证收费,实行“阳光收费”。严格执行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坚决制止与招生录取挂钩等各种形式的乱收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取信于社会,取信于人民。
三、确保普通高校招生顺利实施
国家教育统一考试是政府行为,考试的安全保密和考风考纪的好坏,不仅关系到教育的公正、公平性,而且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因此,在2005年考生数量大、考试形势复杂,考试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特别要加强对国家教育考试的管理。
(一)切实加强领导,进一步加大综合治理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