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思棠心语:履职与创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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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教育篇(57)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强化,防震减灾工作得到了全社会各方面的高度重视,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包括国际、国内的影响。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署,全面实现我国防震减灾奋斗目标和国家防震减灾规划目标等方面,各级地震工作部门是一支非常重要和不可忽视的力量,尤其是市县地震工作履行政府职能,承担管理社会的职责,直接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社会公众。市县地震工作是地震监测预报、震灾预防、紧急救援、社会宣传等方面面向社会最前沿、最直接、最有效的力量。因此,各级地震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局,统筹兼顾,加强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防震减灾各项工作。

二、加强震情跟踪和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高预测预警能力,为政府及时、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刚刚结束的2006年度全国地震趋势会商会分析判定了9个重点危险区,其中包括在甘肃省境内的两个地区。面对严峻的震情形势,各级地震部门要切实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抓好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震情监视和跟踪,强化对各地地震预测预报工作指导,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力争对破坏性地震有比较准确的短临预测。尽管我们过去对部分地震作出了较成功的中、短期预报,取得了一定的经验,但面对甘肃省地震频率高、强度大、范围广、损失重的实际情况,对地震监测预报水平还应该有更高的要求,还需要我们广大地震工作者坚定信心,切实加强重点危险区的地震监测台网优化改造,抓好震情跟踪和分析会商工作,科学研判震情趋势,探索建立分级、动态的地震预警跟踪机制,完善地震群测群防工作机制,努力提高地震监测预报水平,力争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要建立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维护地震观测资料的可靠和连续。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地震台站观测环境受到破坏的情况时有发生。2005年国务院颁布了《地震监测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保证地震观测资料的连续、可靠,各级地震部门要以《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力度,要会同有关部门在地震监测设施附近设立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标志,表明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和范围,并建立地震监测和观测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使地震监测工作逐步步入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轨道。

三、认真履行政府职责,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提高社会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加强防震减灾能力建设,是做好防震减灾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要保障,也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具体体现。首先,要依法加强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提高防震减灾管理水平。

要创新思路,认真研究新形势下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防震减灾工作思路。要进一步完善防震减灾法规体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法制健全、责任明确、运转协调、措施到位的社会管理机制,继续推进市县防震减灾工作的政务公开,保障公众知情权,及时向社会提供震情、灾情等地震信息产品。要在政府相关部门之间建立协调联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协作渠道,确保各方面工作落到实处。要构建震害防御的社会服务平台,为政府决策、城市规划、工程建设、科学研究、公众需求提供全面服务。在社会管理方面,要提高管理水平,依法管理、科学管理,做到管理到位;在公共服务方面,要提高服务质量,拓展服务、主动服务,做到服务到家。

其次,要加强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确保城市和相关工程地震安全。2005年11月26日发生在江西省九江、瑞昌间的5.7级地震,震级不大,却造成了严重破坏和巨大损失,其中一个主要原因是建筑物没有按照法规规定进行科学抗震设防而造成的。国内外历次破坏性地震表明,防与不防大不一样,防得牢与不牢也大不一样。防得住,则灾害大大减轻;防不住,则灾难在所难免。从近年世界各地发生的一些地震来看,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发生6级地震基本做到了“零死亡”,发生7级地震只造成极少数的人员伤亡和较轻的社会影响。而近年来发生在印度、土耳其、伊朗等国家的一些7级左右地震,均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惨重的财产损失。特别是2004年年底发生的印度洋地震海啸,夺去了近30万人的生命,使一些国家的经济社会遭受重创。2005年巴基斯坦地震造成近9万人的死亡。这些事件充分表明,只有采取了科学的防御措施,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才能够经受住地震的考验,才能够将地震带来的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降到最低。把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关,是确保城市和相关工程地震安全的关键。各级地震部门要明确责任、强化监督,加强对抗震设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管理,确保重大建设工程和易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生命线工程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地震安全性评价结果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确保各类建设工程依法进行抗震设防,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第三,要抓紧组织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有效减轻地震造成的人员伤亡。资料统计表明,甘肃省几乎所有的5级以上破坏性地震都发生在农村地区。长期以来,由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相对滞后,农村民居基本处于不设防状态,地震灾害严重威胁广大农民的居住安全。例如,2004年发生在礼县的4.5级地震,造成了大量房屋破坏、倒塌,甚至人员死亡,使原本经济脆弱的农村地区雪上加霜,也使一些刚刚脱贫的农民又陷入了贫困。因此,各级地震工作部门要会同建设等部门积极探索,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各地地震环境和农村民房及公共设施建设抗震设防能力极低的实际,抓紧组织实施地震安全农居示范工程,尽快改变农村民居基本不设防的状况,提高农村民居的地震安全水平。通过政策引导和扶持,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通过推广示范工程,总结经验,以点带面,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能力。

第四,要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科普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公众防震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目前,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较弱,自防、自救、互救能力亟待提高。印度洋地震海啸之所以伤亡惨重,与许多人不了解海啸特点、缺乏防灾避险知识有很大关系。相反,具备这方面知识,情况就截然不同,如在这次地震海啸灾难中,一位英国10岁小女孩利用课堂上学到的地震海啸知识,挽救了100多名游客的生命。印度的一位男子,根据从电视上学来的知识,警觉到海啸的威胁,使1500多人成功避险。2005年发生在我国江西九江的5.7级地震中,几乎所有的死亡人员都是缺乏防震应急、避震自救常识,盲目外逃被建筑物倒塌和落下的砖瓦砸死的。地震时一位母亲抱着6岁的儿子从二楼跳窗逃生,结果被飞落的砖石砸死。九江县医院的院长也因为在地震发生时慌忙跳楼逃生,造成双腿全部骨折。目前在包括甘肃省在内的我国许多地区,大多数群众的防震减灾意识还比较淡漠,缺乏必要的避险知识。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全民防震减灾知识教育,深入持久地开展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干部培训、学校教育、社区展览、村镇展示,特别是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将防震减灾知识送到千家万户,让人们具备基本的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要依照“积极、慎重、科学、有效”的宣传原则,建立健全市、县、乡三级防震减灾宣传网络,继续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努力提高全民防灾意识,提高公众的减灾素质,使防震减灾逐步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四、要抓好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加强群防群策工作,着力落实好“十一五”重点项目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政府和社会对灾害应急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2006年1月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自然灾害类突发公共事件专项应急预案。地震事件的应急处置已成为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部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我们要正确认识应急救援面临的形势,牢固树立应急意识,高度重视和切实抓紧、抓好应急救援工作,做到“宁肯有备无震,不可有震无备”。首先要加强地震应急预案管理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各级地震应急,制定各级地震应急预案,科学、有效应对地震突发事件,是强化地震部门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国家地震应急预案》已发布实施,《甘肃省地震应急预案》也即将发布实施。各级地震部门要制定和完善预案管理制度,完善工作程序,落实工作措施,明确职责,细化程序,努力建立部门间快速反应、协调有序、信息畅通、相互支持的应急联动机制。其次,要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甘肃省的省级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已经组建,也配备了必要的基本设备,开展了救援技术培训和训练。平凉、白银、定西等市也组建了本地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其他市州要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地组建本市州地震紧急救援队。有条件的城市要积极开展社区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要结合城市广场、绿地、公园等市政公共设施,规划设置必须的应急疏散通道和避险场所,配置必要的避灾救生设施,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以备灾难来临时群众应急避难使用。第三,要适时组织开展地震应急演练。在应对地震突发事件过程中,要保证地震应急组织领导机构指挥得当,地震应急救援队和现场工作队及时、高效、有序地开展工作,平时的地震应急演练十分必要。

通过地震应急救援演练,可以实地检验省、市、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地震现场应急指挥部、省市县地震现场应急工作队和广大群众面对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

要切实加强群测群防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布局合理、职责明确、联系紧密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重点危险区所在地的市(州)、县地震部门,要继续抓紧落实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制度,积极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和地震知识宣传网建设,按照“三网一员”的要求,认真抓好地震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级地震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因地制宜地开展地震宏观异常观察,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要着力抓好“十一五”重点项目落实,为实现甘肃省防震减灾奋斗目标打好基础。“十一五”时期是我国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第一个五年规划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这一时期也是我们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贯彻落实《国家防震减灾规划》,站在新的起点和发展高度上,按照“三大战略要求”统筹推进三大体系建设,努力构建拥有地震安全的和谐社会的重要时期。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继续抓紧落实甘肃省防震减灾规划和重点项目的同时,要着力组织好市县“十一五”防震减灾规划的编制和项目落实工作,要做好和完善国家、省、市、县规划之间的有机衔接,进一步推动全社会抗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建设。要将规划主要内容落实到各地的专项规划中,对规划确定的重要目标和任务进行分解,制定具体的计划和实施办法,要着重抓好落实重大项目立项,以确保规划目标得以实现,为实现甘肃省防震减灾奋斗目标打好基础。

(在甘肃省地震局长会议上的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