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思棠心语:履职与创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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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人口体育篇(3)

2004年,在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甘肃省上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研究解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各级人口计生部门以改革为动力,以优质服务为主线,坚持求真务实,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打破计划生育工作的相对封闭状态,把计划生育与加快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结合起来,在提高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的认可度,减小计划生育工作难度方面,做了许多创新性、探索性的工作,取得了好的效果。

一是控制人口增长成效显著。根据“五普”调查数据测算,从2003年开始,甘肃省进入一个新的生育高峰期,2003年和2004年每年符合政策出生人数增加8000多人。由于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认识明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计划外出生得到进一步控制,人口出生率不仅没有出现反弹,还继续下降。甘肃省统计局抽样调查结果,2004年甘肃省人口出生率12.5‰,自增率6‰。这是非常不容易的,为全面完成“十五”人口计划和计划生育各项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提前一年完成甘肃省主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作出了贡献。

二是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机制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完善。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统筹解决人口问题,协调各有关部门,把控制人口的一部分工作切出来,纳入相关部门的职责。把扶贫开发与计划生育相结合工作纳入扶贫部门职责;把计划生育困难家庭低保和二女户慰问纳入民政部门职责;把办理养老储蓄纳入财政部门职责;把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减免义务教育学杂费、升学加分纳入教育部门职责;把流动人口管理纳入公安部门职责;把为群众办实事、解决难题纳入涉农部门和妇联、计生协会等组织的职责,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作用,从资金、物资和政策等方面为实行了计划生育的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人口计生部门集中力量、全力以赴抓好控制人口增长,各项政策的落实,计生优质服务,目标责任的考核,帮扶、救助、救济对象的确定。在城市和农村坚持两个导向,给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干部群众给帮扶,给好处;对超生者扶贫部门暂不扶持、民政部门暂不救济、其他部门暂不帮助。根据中共甘肃省委书记苏荣同志的指示精神,坚持打假求实,严肃查处党员干部超生问题,对有超生问题的干部不提拔、不晋升。坚持依法行政,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努力建立综合治理人口问题的有效工作机制。

三是基层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强化。在农村税费改革和机构改革中,保证了乡镇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机构、人员的稳定;解决了基层计划生育工作人员的报酬。甘肃省人口委开展的“五抓五带”试点,探索出了促后进转化的一套办法。通过全面落实干部包村包对象责任制,即包生育对象解决出生漏报;包节育对象提高节育率;包环孕情服务漏检对象减少计划外怀孕;包无措施对象减少计划外生育;包社会抚养费征收对象提高社会抚养费征收率;包流出妇女无措施对象减少流动人口计划外出生;包政策落实对象提高政策落实率。调动了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在一些重点、难点问题上取得了新突破,有了新进展。

四是群众的满意程度有了新的提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认真贯彻《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制定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措施,加大对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的奖励力度。甘肃省每年投入2700万元为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办理养老储蓄;减免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和二女结扎户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在初中升高中时给予加分照顾。建立了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2004年甘肃省近3万名奖励扶助对象领到了奖励扶助金;组织开展了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活动,筹集千万元,救助了6900多户计划生育困难家庭。各市县也出台了优惠政策,如定西市对农村主动落实结扎的二女户,一次性奖励3000~5000元;张掖市对农村一女领证户一次性奖励3000元;天水市、庆阳市、张掖市和陇西县、静宁县、宕昌县等市县把“两户”纳入农村低保;庆阳市和安西县、皋兰县、宕昌县等市县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试点中“两户”免交个人统筹;在广河、碌曲两个少数民族县启动了“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这些政策措施的落实,受到了群众的欢迎,大大减低了计划生育的难度。

五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2004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的通知》,从经费投入、设备配备、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重点倾斜;甘肃省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网络建设。在全省全面开展创建规范化乡镇服务所,改善服务条件,拓宽服务范围,积极实施出生缺陷干预、避孕节育优质服务、生殖道感染干预“三大工程”,免费开展妇女病普查,加强能力建设。目前,全省已建成规范化乡镇服务所650个。有47个县(市、区)通过了省级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的验收;嘉峪关市、兰州市、金昌市、酒泉市和张掖市5个市被省政府命名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敦煌市、永靖县、兰州市城关区被命名为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区);临泽县、华亭县、兰州市红古区、西固区国家已进行了验收。

总的看,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这几年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国的位次前移,得到了国家人口计生委的肯定,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是满意的。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甘肃省委、省政府和各级党委、政府加强领导,甘肃省人口委很好地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共同参与的结果,也是广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者开拓进取、艰苦奋斗的结果。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面临的形势不容我们有丝毫的松懈。由于20世纪80年代初生育高峰出生的人口开始陆续进入婚育期,经测算,2003年开始到2013年,未来10年,甘肃省面临一个新的生育高峰,20~24岁育龄妇女平均人数由2002年的16.7万人逐年增加,到2010年达到26.5万人,平均每年递增1.5万人左右。受人口结构影响,2005—2010年符合政策出生人数每年将递增8000~17000人,人口出生率和自增率结构性回升0.5~0.8个千分点。同时,甘肃省较严酷的自然条件,经济总量较小,人均收入低,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群众把养老、改善生活条件的希望仍然寄托在生育孩子特别是生育男孩子上,抢生、超生的现象在短期内难以很好解决。加上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薄弱、发展不平衡,人口数量、人口素质、人口结构、人口分布等问题相互交织,相互影响,流动人口、出生婴儿性别比升高、人口老龄化等一些深层次的问题开始凸现,计划生育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如果我们采取的措施不得力,人口增长出现反弹,就相当于自己给自己设下了一个人口陷阱,就会再次陷入“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恶性循环,甘肃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立和谐社会的目标就会落空,其后果是严重的。从目前我们掌握的情况来看,一些地方还出现盲目乐观,对人口问题在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领导重视程度下降,投入偏少,用于计划生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到位不足一半;一些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力度不够,一些县年度考核结束后,工作往往处于停顿状态。2005年1月份,甘肃省人口委抽查时,一些县的个别乡镇2004年8月份以后工作基本没有进展。这些问题,必须引起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

2005年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实现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制定“十一五”人口和计生发展规划的重要一年。根据全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和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精神,按照中共甘肃省委苏荣书记提出的要求,今年人口和计生工作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取得的成就和实践证明,加强基层基础是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关键。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在今年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强化基层管理和服务,落实基层工作人员报酬,靠实工作责任,完善包村包对象工作责任制。要加快人事制度改革,优化县、乡两级的人员结构,逐步提高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要按照“因地制宜、便于管理、减人增酬、竞争上岗、责酬挂钩、发挥作用”的原则,落实责任,兑现报酬。要结合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干部队伍建设,增强服务意识、群众意识、法制意识。要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村民自治和政务公开,特别是已实现优质服务的5市47县要加快推行村民自治和政务公开的步伐。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办事,依法维护和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第二,建立完善利益导向机制。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全面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优先优惠政策,落实好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以制定落实对农村二女结扎户的奖励措施为重点,减少计划外多孩出生。2005年凡落实二女户结扎一次性奖励的市县,在年终省级考核评估中加分。同时,要进一步落实给环情服务对象每次检查发给补助的措施,提高环情服务率,减少计划外怀孕。通过奖励扶助和实施“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落实管理和服务措施,缓解生育高峰的冲击。要积极探索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和群众的激励补偿措施和办法,把行之有效的计划生育政策措施变成长期的制度稳定下来,为实行了计划生育家庭的群众办更多的好事、实事,促进广大群众婚育观念的根本转变。各级、各部门特别是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的省直部门,要切实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纳入部门工作职责,在制定政策措施时,要对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干部、群众给予充分的考虑和照顾。要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职工超生问题,对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超生孩子的干部和职工,不提拔、不晋升。要严肃执行《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对超生抢生孩子的,要依照《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标准,足额征收社会抚养费,在未落实节育措施和缴清社会抚养费之前,民政部门暂不救济,扶贫部门暂不扶持,其他部门暂不帮助,在城市和农村真正形成两个导向机制。

第三,集中精力抓好“三件实事”。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和少生快富扶贫工程,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实行了计划生育人群的亲切关怀,是一项长期任务和重点工作。我们必须全力以赴,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决不能出现问题。要严格按照奖励扶助制度试点要求,总结完善“四权”分离的运行机制,认真做好2005年奖励扶助对象的确认工作,调研奖励扶助金的送达和领取渠道,确保奖励扶助对象按时领到奖励扶助资金。进一步规范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工作,2005年省上将出台《甘肃省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救助办法》,把救助活动规范化、制度化。2005年我们将在2州5县全面启动“少生快富”扶贫工程试点,甘肃省人口委、甘肃省财政厅、扶贫办要加强联系,密切配合,按照国家的要求,结合甘肃省实际,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分工,靠实责任,建立科学的资金发放渠道和运行机制,使这项有利于民族地区计划生育的好政策得到很好的实行。

第四,深化综合改革,加快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国家提出在2010年全国多数地区基本建立新的工作机制。全省各级要把加快建立和完善“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放在人口计生工作的首位,摆在总揽全局的高度。甘肃省人口委要加强指导,认真总结计划生育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对策措施。要逐步扩大综合改革试点,2004年实现优质服务的张掖市,2005年要纳入全省综合改革试点。要把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县、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活动与综合改革结合起来,统一部署,扩大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对于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要认真总结,整合提炼,形成机制,在全省推广。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把计划生育综合改革与当地的经济社会等其他改革结合起来,统一安排、统一部署,形成合力,协调推进。在实施过程中,既要坚持大胆创新,又要积极稳妥、兼顾各方面,对影响面较大的改革措施,要先行试点,积累经验,完善修正,逐步推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