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思棠心语:履职与创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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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文化篇(4)

基层文化工作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发挥着宣传教育、审美娱乐、启迪心智、凝聚人心的功能,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中具有基础性作用。随着当前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物质利益和就业方式的多样化,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发展,各种文化互相冲撞,互相交融,形成了多元化的文化格局,基层文化建设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如何在丰富和繁荣基层文化生活的同时坚持正确的方向,是摆在我们各级领导和广大文化工作者面前的一个严肃课题。因此,我们要充分认识搞好基层文化建设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坚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基层文化建设的全局,坚持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坚持用先进文化武装人、引导人、塑造人、鼓舞人,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生活需求,提高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同时,要坚决抵制腐朽、反动、庸俗文化的侵蚀,彻底铲除其赖以滋生的土壤,净化基层文化环境,保障基层文化沿着正确健康的方向发展,真正起到教育育人、娱乐育人的目的。

(二)坚持既定目标,落实基层文化建设任务

基层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已经明确,各地要紧紧围绕这个目标,结合当地实际,把文化馆、图书馆和乡镇文化站、村文化室及城市社区文化中心作为基层文化建设的重中之重,根据城镇建设总体规划,合理布局,搞好建设。各地新建的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文化站等公益文化设施,在建设标准上一定要按照国家和省上规定的要求,适度超前,外观设计新颖,内部功能设计齐全,符合现代文化发展的需求。村级文化室要紧密结合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文化需求,要体现农民群众自由组合、自娱自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特点,因地制宜地进行建设。城市社区文化中心建设要和民政部门实施的“星光”计划、体育部门实施的全民健身活动紧密结合起来,走联合共建的路子。同时,要鼓励动员社区内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现有文化设施向社会开放,为社区群众提供活动场所和其他文化服务。要不断完善文化先进县创建评选标准,推动全省基层文化事业的整体水平的提高。要继续搞好文化长廊建设工作,把各条文化长廊建成融群众文化、专业艺术、文物保护、科普教育于一体,设施齐备,各具特色的文化长廊,打造甘肃省文化区位优势。要大力改变图书馆服务手段落后的现状,积极推进计算机网络化建设,全面提高图书馆建设水平。

(三)坚持与时俱进,推进基层文化创新繁荣

目前,许多地方开展基层文化工作的思路和方式,还是沿用上个世纪形成的一些传统做法,缺乏时代精神,吸引力差,群众参与率低,普及面小。为了加快基层文化建设的发展,必须及时根据社会发展,不断总结新经验,谋求发展的新路子,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当前要提倡多样化,不断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逐步形成具有甘肃特色的基层文化。主要做好五点:一是要走出“小文化”,建设“大文化”。各地要在指导思想、工作思路、管理体制、工作内容等方面跳出“就文化论文化”的“小文化”圈子,协调各方力量,改变单一的活动内容和服务对象,把示范性和普及性、知识性和趣味性、教育性和娱乐性、公益性和创收性有机结合起来,把思想道德教育、科技教育、卫生健康教育、环境保护等都融到基层文化活动之中,不断拓宽基层文化活动的领域。二是要抓好群众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当前群众文化活动方兴未艾,各地要在保留传统文化活动方式的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推陈出新,有所创新,有所发展。要推出一批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源于生活、高于生活,群众乐于接受、乐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带动和辐射全省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深入开展,在普及的基础上,创出一批独具甘肃特色的文化品牌,走向全国,扩大影响,提升甘肃的文化品位。三是要认真总结“三下乡”活动经验,尤其是文化下乡的经验,在深入和创新上下工夫,在服务基层上下工夫,在文化“扶贫扶志”、“帮困助富”上下工夫,使“三下乡”成为最受农村群众欢迎的活动,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四是要树立城乡互动意识,让“阳春白雪”下乡,请“下里巴人”进城,城乡互动,相互交融,促进城乡群众文化共同繁荣、全面发展。五是要建立符合市场规则的运作机制。基层文化部门要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在基层文化活动的运作方式上,引入市场机制,发展文化产业,走“以文补文”的路子,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为基层文化建设注入新的发展活力。

(四)坚持资源共享,构建文化事业发展平台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文化部、财政部面向全国实施的基层文化创新工程,意义重大。主要内容是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有步骤地整合戏剧、音乐、电影、图书、美术、书法等多种艺术形式,开发民间、民族、民俗艺术资源,通过互联网、卫星传输等形式,为城乡基层群众提供丰富、快捷的文化信息和文化服务,实现资源共享。这项工程全国大部分省市已经进入全面实施阶段,最近,文化部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工作。省上计划采取“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办法,先在各级公共图书馆进行试点,逐步延伸到各类文化单位、乡镇社区文化站以至有条件的家庭,最终目标是把文化信息资源传送到城乡基层文化网点和家家户户。共享工程建设资金以当地政府投入为主,省上重点支持省级中心和部分基层试点建设项目。省财政计划分两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共享工程建设,2002年、2003年这两年内,建成1个省级中心,10个市级中心,30个县级基层中心,10个社区基层网点。各地要把共享工程作为基层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做好规划,落实资金,抓好建设,让人民群众尽快享受到现代化的文化服务。

(五)坚持地方特色,打造基层文化艺术品牌

文化艺术的生命力,在于地方性和民族性。地方特色越强,就越具吸引力和凝聚力。因此,开展基层文化工作,举办基层文化活动,进行群众文艺创作和表演,都要坚持这一原则,突出地方特色,突出民族特色。各地要组织人力,发掘本地特色文化资源,实施特色和品牌战略,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民族、民间、民俗文化项目,积极培育“一县一品”、“一乡一品”、“一村一品”的特色文化。近年来,文化部相继命名甘肃省通渭县为全国特色书画艺术之县,命名皋兰县西岔乡、凉州区四坝乡和庆城县赤城乡为中国民间艺术之乡,这些具有浓郁文化特色的县乡就是甘肃省的文化品牌,同时也是国家级文化品牌,其中有的县乡已经利用这些品牌创造了经济效益,并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实践证明,只有突出地方特色,举办的文化活动才能吸引群众积极参与,创作的文艺作品才能深受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从2003年开始,省上将逐步命名一些民间艺术或特色艺术之市、艺术之县、艺术之乡。省文化厅要制定验收标准和命名办法,各地也要根据当地实际,制定特色文化创建计划。

三、制定措施,落实政策,保障基层文化建设顺利进行为了使基层文化建设能够顺利进行,营造一个有利于基层文化建设发展的良好环境,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要全面落实已制定的各项文化经济政策

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已制定的各项文化经济政策,是推进基层文化建设的必要保障。“十五”期间,甘肃省的59个县级文化馆、图书馆已被列为国扶建设项目,国家投资近3000万元进行建设。为了搞好这些工程建设,省上将给每个建设工程配套20万元,各市、县也要安排一定数额的配套资金,搞好这些项目建设。为了进一步加快农村小康文化建设,省上计划从2003年开始到2007年,共投资1000万元资金,专项扶持农村文化站建设。各地也要结合当地财力,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专项用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以彻底改变甘肃省基层文化建设投入不足、设施简陋的现状。我们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以不低于当年财政收入的增长幅度增加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把基层文化设施建设列入计划项目和财政预算。要落实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艺术表演团体等文化事业单位的经费,保证这些单位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使它们承担的公共文化服务职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各地要认真执行有关减免税规定,落实信贷优惠政策,加大对文化事业费的征收力度,按比例足额返还文化部门。要建立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在使用上要向基层文化工作倾斜,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基层文化建设上。

(二)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基层文化建设

基层文化建设是一项公益事业,加强基层文化建设的主要责任在县(区)级人民政府。

政府的主导作用一方面体现在财政投入上,充分运用公共财政的作用,加大对公益性事业建设转移支付力度,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公共利益服务。另一方面就是加强组织引导,为群众文化活动提供机会和场所。各级政府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一个一个地解决基层文化建设中的难点问题,一个一个地推进基层文化建设,不断提升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目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新的文化活动形式不断涌现,文化投入渠道、兴办方式日趋多元化,社会文化社会办的观念逐渐为大众所接受。各地要充分利用甘肃省崇文重教的传统,努力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打破地区、行业、所有制界限,探索个人捐资、社会筹资、银行融资、引进外资、利用民资等多种办法,积极探索社会力量兴办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新途径,不断拓宽投资渠道,逐步形成以政府投资为主、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多元化投资基层文化建设的新格局。

(三)要深化改革,健全和完善基层文化建设组织机构

目前,我们进行的机构改革,是转变行政职能,优化机构配置,实现政事分开、政企分离,不能简单地把机构改革理解为削减机构、压缩编制、分流人员。有些机构通过职能分解,确实有必要压缩,但基层文化事业是公益性事业,直接服务于人民群众,不仅不能削弱,而且还要加强。各地要继续认真落实省编委、省文化厅1995年下发的《关于颁发〈甘肃省乡、镇、街道文化站机构编制标准〉的通知》精神,凡未落实乡镇文化站机构编制的县(市、区),要抓紧落实这项工作。要保证有专人从事农村乡镇、街道社区文化工作,防止发生因机构改革而造成乡镇文化工作无机构、无牌子、无人员、无活动的现象。各地要按照中央、省上事业单位改革的部署和要求,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加快基层文化单位改革的步伐。县乡文化机构在改革过程中,要按照中央和省上的改革精神,结合当地实际情况,进行机构改革。

(四)要重视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基层文化工作人员的素质

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基层文化队伍,是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发展的长久之计,也是开展群众文化活动的中坚力量。搞好基层文化队伍建设,要采取“一抓二育三引导”的方法。一是要抓好专业文化队伍的建设。基层文化专业工作者长期工作在社区、农村,他们艰苦创业,甘于奉献,各级组织要多关心他们的工作、生活条件,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用感情留人,用事业留人,用待遇留人。二是要重点培育基层文化带头人。热心张罗和组织活动的文化带头人是基层文化活动的“酵母”,是联系群众的“纽带”,要在农村、城市社区和企业重点培养一定数量的文化带头人,注意培养和发挥他们的带头作用。三是要引导好民间文化社团的发展。近年来,在广大乡村和社区,一些具有一定文化水平、志趣相投的群众,自发建立了书画社、戏剧社、文学社等文化社团,吟诗作画,自娱自乐,体现了基层群众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已经成为活跃在基层的一支不可忽视的文化力量。对这些社团要在政治方向上予以引导,在业务上给予指导,在各类文艺评奖和文化交流中同等对待,促使他们不断发展壮大,活跃基层文化活动。要以图书馆、群众艺术馆、文化馆(站)为依托,建立基层文化队伍的培训基地,加强培训,提高素质。要逐步建立持证上岗制度,逐步解决基层文化工作队伍业务力量薄弱、人员老化等问题。通过几年努力,使各地逐步建立起一支较高素质的基层文化专业队伍。

(五)要坚持依法管理,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2002年以来,甘肃省根据全国统一安排,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整顿和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的活动,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文化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继续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净化基层文化环境,仍是当前一项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要依法履行职责,严格依法行政,加大对文化市场的监管力度,确保文化市场的社会主义方向。各有关部门要协调配合,统一行动,综合执法,继续开展“扫黄打非”专项行动,坚决清除一切有害的文化垃圾,打击文化市场的不法经营行为,保证基层文化市场健康有序、繁荣发展。要加强文化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严肃执法责任,严守执法纪律,严查违规行为,努力提高执法水平。

要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开发,依法制定优惠政策,引导城市文化经营者向农村转移,彻底解决文化市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四、加强领导,组织实施,把基层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加强基层文化建设量大面广,任务繁重,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出实招,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完成基层文化建设的各项任务。

(一)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基层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