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思棠心语:履职与创新(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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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其他篇(9)

3.工作重心下移,全力抓好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甘肃省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的省份,社会事业发展同东部地区比相对滞后,社会事业发展同本省经济发展比又相对滞后。甘肃省是一个农业省份,城乡二元结构比较突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同城市社会事业发展比则更加滞后。这两个滞后就是甘肃省社会事业发展的现状。对此,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落实科学发展观要求我们必须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坚持城乡协调发展。2005年国家和省上都把社会事业的工作重点以及投入主体确定在农村,国际上争取到的援助项目、国外政府的双边援助项目也多是面向农村的。因此,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农村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问题,站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切实解决好农村存在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维护和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利益。各部门在研究部署工作、确定项目、安排资金时都要把重点放到县及县以下。要加强调查研究,分类指导,认真搞好当前在甘肃省实施的各项试点工作,要研究制定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强对农村事业发展和项目工作的指导和监督,提高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体育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

4.加强报告和协调,争取更多的社会事业发展项目。近年来,中央坚持以人为本,加大了对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投入的重点又是西部地区,由于各方面的因素,对甘肃的投入逐年在增大,这是甘肃社会事业发展的难得机遇。我们一定要有机遇意识,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国家项目的争取工作。大家知道,甘肃省社会事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是基础建设不足,设施、条件都比较薄弱。投入不足是长期困扰我们的难题,而社会事业的发展又是以政府投入为主、以财政支持为主的。因此,各部门要认真贯彻中共甘肃省委提出的发展抓项目的工作思路,加强向国家部委的汇报,加强同省级综合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国家更多的项目在甘肃省实施。各部门要把争取国家部委的支持放在重要工作位置,及时掌握项目方面的信息,准备一批好项目,争取国家对甘肃省更多的支持。各部门要确定主管领导,组织精干班子,研究项目,抓好项目。对甘肃省社会事业发展中的突出困难,要同发改、财政、人事等部门达成共识、形成合力,做好争取工作,加快全省社会事业的发展。

5.开展好“保先教育”,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党开展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是根据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新世纪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这对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甘肃省的“保先”教育,中共甘肃省委、省政府进行了动员部署,已全面开展。科教文卫口各单位要认真组织,精心部署,安排好本部门、本系统的“保先”教育工作。全面落实省委提出的各项要求,准确把握中央精神,突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领导干部带头做学习的表率、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表率、干事创业的表率、服务基层和群众的表率、廉洁自律的表率。

要认真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部署,落实好全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电视电话会议和省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加强科教文卫口的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保持自身的清正廉洁,为广大干部作出表率。要切实负起责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推动本部门、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同时,要切实解决好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深入治理乱收费和不正之风。

加大纠风工作力度,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在甘肃省省级科教文卫部门负责人会议上的讲话)

总结历史经验,弘扬民族文化

(2005年5月)

修志是一项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的千秋大业。由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10余位民族学专家编纂的《甘肃省志·民族志》,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发扬求实、创新、奉献的敬业精神,历经十余载,数易其稿,终于和大家见面了。这部凝聚着诸多学者和有关领导心血的志书,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历史观、民族观,撷史录实,观点正确,材料翔实,结构严谨,内容充实,而其又系首次单独编纂成册,无所鉴法,能达此状,实属难能可贵,因此应当说这是一部好志书。

编纂《民族志》是甘肃省一项重大的文化建设工程,备受各界关注,得到各有关部门和领导的高度重视与支持。本志系新编《甘肃省志》的一部专志,而其内容涉及全省各少数民族的历史、政治、经济、文化以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综纳百科,涵盖面极广,且纵贯古今。编纂工作,浩繁庞杂,历经艰辛,终成其篇,不负所期,愿遂欣然,诚可慰勉。全志以文为主,字逾百万,辅以表、图和照片,图文并茂,体现了时代特点,突出了地方特色。

甘肃是中华民族灿烂文化发祥地之一,自古以来就是多民族聚居地区,各族人民共同开拓建设了甘肃。《甘肃省志·民族志》翔实地记载了在中华五千年文明的历史长河中,甘肃各族人民以坚韧不拔和百折不挠的气概,生生不息,开拓陇原,创造历史,推动社会进步的光辉历程;反映了各民族之间长期和睦相处,友好往来,共同抵御外侮,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争取民族振兴昌盛的精神风貌;充分体现了民族的命运与祖国的兴衰荣辱息息相关,紧密相连的血肉关系。斑斓史迹,铭志于斯。以史为鉴,古以为训。无疑,甘肃省《民族志》的编纂出版,对于增强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弘扬民族文化,振奋民族精神,激发爱国热情,鼓舞和提高各族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信心与积极性,都具有重要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后,彻底废除了民族压迫制度,开创了民族关系的新纪元。各个民族不论人口多少,都成为祖国大家庭中平等的成员。各族人民空前大团结,相互间的交往更加频繁、广泛和密切,形成了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民族关系。在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照耀下,经过各族干部和群众的共同努力,民族地区的面貌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少数民族干部茁壮成长,民族地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不断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党的民族政策的进一步落实,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实施,对外开放和对内搞活政策的贯彻,民族地区更是日益繁荣兴旺,各族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本志全面地记述了这一历史新篇章,既有巨大成就所蕴蓄的宝贵经验,又有曲折历程所沉积的深刻教训,资料凿凿,启迪多多,志其传世,弥为珍贵。

由于历史、社会和自然的原因,甘肃省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仍较落后,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不小差距。要逐步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现象,必须加快发展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建设步伐。在21世纪实现中华民族新的伟大复兴的重要关头,我们要认真总结过去,明确方向,进一步做好民族工作,增强民族团结,开创出民族地区更加繁荣昌盛的新局面。

正确处理民族问题,认真做好民族工作,在甘肃省是关系全局的大事。事实反复表明,民族团结,民族地区安定,是实现全省稳定、发展的重要条件。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是马克思主义对待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我们党的民族政策,就是建立在这一基本原则基础上的符合我国实际的正确政策。做好民族工作的根本点,就是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坚持一手抓稳定,一手抓发展,二者相辅相成。新中国诞生以来,甘肃省民族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也经历了曲折,总结其经验,概括起来就是成就来源于认真执行了党的民族政策,挫折则是违背乃至践踏了党的民族政策所致。我们要牢记这一极其深刻的历史经验。在新的历史时期,甘肃省民族工作面临的任务仍然是艰巨的。我们坚信,只要始终不渝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民族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民族政策,根据新情况不断研究解决新问题,甘肃省民族工作必将取得更加辉煌的成就,推进民族团结事业不断发展,迎来民族地区日益繁荣昌盛的美好前景。前事不忘,后事之师。历史经验值得永远重视,《甘肃省志·民族志》为我们研究、借鉴历史经验提供了宝贵资料和依据,业垂千秋。在其即将付梓问世之际,感触良多,欣然遵嘱,信笔草就上述文字,是为序。

(为《甘肃省志·民族志》所作序言)

求真存实,鉴往昭来

(2005年5月)

宗教是一种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现象,是在一定历史阶段产生的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有其自身发生、发展和演变的过程。宗教的发展,经历了不同形态下的历史阶段。在我国现阶段,宗教的存在和发展、演变是一种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保持宗教的正常活动,维护宗教的合法权益,宗教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甘肃省是一个多宗教的省份,宗教在人们的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道教、佛教(包括汉传佛教和藏传佛教)、伊斯兰教、天主教、基督教是甘肃省的五大宗教。除道教发端于国内,其余各宗教都是由国外传入的。道教在我国的产生有1700年左右的历史,汉传佛教在甘肃省有2000年左右的历史,藏传佛教(即喇嘛教)约1200年前已传入甘肃,伊斯兰教有1400多年的历史,天主教和基督教主要是近代大量传入并获得较大的发展。

甘肃省又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信教人数众多。伊斯兰教在回、东乡、保安、撒拉、哈萨克等少数民族中几乎为全民信仰;藏传佛教即喇嘛教在藏、蒙古、裕固、土等少数民族中几乎为全民信仰;汉传佛教和道教为汉族信仰;天主教和基督教的信仰者主要是汉族,在有的少数民族中也有少数人信仰。全省信教人数约300万,其中信仰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的人口约占少数民族总人口的96%左右。宗教在甘肃省社会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不仅信仰人口众多,而且往往与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具有一定的复杂性。

在长期的封建社会和近代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甘肃省各宗教都被统治阶级控制和利用。宗教上层往往成为统治阶级操纵信教群众的代理人,外国殖民主义势力通过宗教来控制广大信教群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深刻变革和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甘肃省的宗教状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具体表现在:在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中,废除了封建宗教特权,包括寺院设立法庭、监牢和刑罚,干涉民事诉讼,擅自委派头人、阿訇,私藏武器,干涉婚姻自由,压迫歧视妇女以及干涉文化教育事业等;废除了寺院的生产资料所有制和无偿劳役等剥削制度,取缔了非法经济活动,宗教不得损害社会生产,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寺院不得强迫群众当喇嘛,清真寺不得强迫群众参与宗教活动,喇嘛有还俗的自由;废除了寺院的封建管理制度,包括家族制度、管家制度、等级制度、赏罚制度和寺院之间的隶属关系等。在道教和汉传佛教中,也进行了民主改革,使之摆脱了封建统治阶级的控制和利用。在天主教和基督教中,清除帝国主义、殖民主义势力,实行了天主教独立自主和自办教会,基督教自传、自治、自养的方针,使天主教、基督教成为甘肃省教徒自主自办的宗教事业。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国家采取尊重和保护宗教信仰自由的政策。对宗教界人士实行了争取、团结、教育的方针,宗教界的一些代表人物被安排在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政协、有关人民团体,发展了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但自1957年以后,“左”的错误开始出现,1958年在反封建斗争和宗教制度的民主改革中曾发生了一些严重失误,犯了扩大化的错误。“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在宗教问题上采取行政手段和强制措施,企图消灭宗教,严重伤害了信教群众的宗教感情,给党和政府的宗教工作带来严重损失。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对宗教问题的正确方针和政策迅速得以恢复。甘肃省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平反冤假错案,开放寺院、道观、教堂,恢复和建立各级宗教爱国组织,妥善安排宗教界人士,广泛进行社会主义时期党对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教育,加强信教与不信教群众之间的团结,团结和依靠宗教上层爱国人士和广大信教群众,抵制国外宗教敌对势力的渗透,开展宗教界的国际友好交往活动,使宗教界爱国统一战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有了新的发展,在维护全省的安定团结、促进民族地区政治社会的安定和经济、文化的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各宗教的活动很快恢复正常。

宗教问题,既是人们的思想信仰问题,又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政治问题。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处理宗教问题,是关系国家稳定、社会发展的大事。是在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前提下,通过社会主义经济、文化和科学技术事业的发展,逐步地消除宗教得以存在的社会根源和认识根源。马克思主义认为,宗教的发生、发展和消亡,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宗教信仰,宗教感情,以及同这种信仰和感情相适应的宗教仪式和宗教组织,都是社会历史的产物,在社会主义社会,宗教仍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和国际性的特点。尽管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失,但是社会根源和人的认识、心理根源依然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