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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彝族女杰奢香履行诺言

奢香(公元1361—1396),四川永宁宣抚司(今四川省叙永、古蔺一带)人,永宁宣抚使奢氏女,黔西“黔部”第66世土官霭翠之妻,彝族。她履行诺言,在促进民族团结方面,曾作出卓越的贡献。

明洪武8年(1375)奢香嫁给贵州宣慰使霭翠为妻。洪武14年(1381),霭翠去世,奢香因其子年幼,代袭贵州宣慰使职务。当时担任贵州都督的朝廷命官马煜,出于大汉族主义的偏见,残酷地压迫剥削当地少数民族,驱使土官兵民去开筑普定“驿传”,他一向以“杀戮”少数民族的高压手段来达到“慑罗夷”(即压服彝族人民)的目的,因而严重激化了民族矛盾,引起广大彝族人民的不满,而骂他为“活阎王”。霭翠去世后,他更加骄纵横蛮,根本不把奢香等孤儿寡妇放在眼里,为了寻找出兵镇压少数民族的借口,居然采取“欲辱香,激诸罗怒,俟其反而后加之兵”,“欲尽灭诸罗酋,代以流官”的阴谋诡计,他把奢香传来,“叱壮士裸香而笞其背”。于是,彝族“48部诸罗,咸集香军门,戛颡愿尽死力助香反”(《大定县志·水西安氏本末》)。一场轰轰烈烈的武装起义即将爆发。

当此千钧一发之际,贵州宣慰同知宋钦妻刘淑贞认为不可动用干戈,她一方面劝告奢香暂不发兵,一方面偕其子上京师控告马煜的罪恶阴谋,并建议皇帝召见奢香,亲自处理这个案件。明太祖朱元璋欣然采纳了她的意见。

洪武16年(1383),奢香率土酋15人随刘淑贞到金陵(今南京),面见明太祖,揭发了马煜“激变诸罗欲反状”。朱元璋召回马煜,历数其罪,并处以死刑。同时,为奢香平反,赐奢香以锦衣、珠翠、如意冠、金环、袭衣等物。奢香为了报答洪武皇帝,答应回贵州后一定很好地向彝族人民解释,世世代代搞好民族团结,并愿修从四川到贵州的交通路线,以加强贵州同内地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

奢香回贵州后,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诺言,首先把彝族首领和人民安定下来。接着,以偏桥(今施秉县)为中心,开筑了两条驿道:一条向西,经水东(贵阳市东北部),过乌撒(今威宁),到乌蒙(今云南昭通);一条向北,经草塘(今瓮安县东北草塘区),到容山(今湄潭县),全程四百余里;并建立龙场等九驿于水西境内,自龙场驿(今修文县)至陆广驿(今修文县陆广区)约50里,再至谷里驿(今黔西县谷里区)约80里,再至四水驿(今黔西县城侧)约60里,再至奢香驿(今大方县西溪地区)约50里,再至金鸡驿(今大方县里归化区)约50里,再至阁鸦驿(今大方县阁鸦地区)约50里,再至归化驿(今大方县归化地区)约30里,再至毕节驿(今毕节县城)约30里,这条官驿大道,纵横贵州,接连湘、川、滇三省,为加强贵州同中原地区的密切联系,逐步改变云、贵少数民族地区的闭塞状态,发展当地的政治、经济、文化,起了很大的作用。

洪武29年(1396)奢香卒。朝廷遣专使祭之,诰封奢香为“大明顺德夫人”。

清道光十三年(1833),经其后裔安涂辛禀请,大定知府王绪昆批准,立碑于墓前,镌批文赞扬她“义笃忠贞,志坚金石,名垂竹帛……实千古伟人”。

1964年,贵州省人民政府正式把奢香的坟墓、墓碑及祠庙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闪光的东西,并不都是金子;动听的语言,并不都是好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