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少女生活实用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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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生理·保健篇(6)

9.找人倾吐烦恼。把所有的抑郁埋藏心底里,只会使自己郁郁寡欢。如果把内心里的烦恼告诉你的朋友、师长,心情就会顿感舒畅。

10.娱乐。这是消除心理压力的最好方法。娱乐方式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要心情舒畅。

11.“精神胜利”法。要不服输,始终保持旺盛精力,遇到挫折失败不灰心丧气,而是寻找原因,研究对策,更加信心百倍地去战胜它。

12.追踪想像法。读书、看电影电视或听人讲话,要专心致志,并随之追踪想象。书中介绍巴黎,你仿佛也在巴黎大街上漫步;电影放映泰山风光,你仿佛也在极顶观日出……

13.异想实践法。听音乐。你就是演奏家;观舞蹈,你就是舞蹈者。你要极力把自己想像成是实践者,摆脱观赏者的地位。

14.巧思创新法。不要卖傻力气,不要因循守旧,要尽量省时、省力。想出新方法来解决各类问题。这可以培养你的创造力。

15.积极探奇法。对新鲜的、奇特的、未知的事物,要喜欢它。接近它,研究它,掌握它。

16.永不满足法。对知识的获取要永不满足,每天的工作表要安排满当,使自己的生活充实丰富。

17.扩大交际法。广交朋友,乐为大家办好事,做一个社交家。

18.兴趣广泛法。要有广泛的兴趣,喜欢钓鱼、养花、书法、绘画以及收藏各种物品。总之,要“闲不住”,常动手动脑。

19.平心静气法。遇到不愉快、生气的事,不要发脾气,或急于行事,先平心静气10分钟。还不行,就延长时间;再不行就睡一夜后再处理此事。

20.返老还童法。经常回忆童年趣事,拜访青少年时期的朋友和同学、老师、母校,有机会就去游访童年时的旧居、旧址,故地重游,旧事重提,仿佛你又回到童稚时代。

少女心理变态的处理

少女心理一旦出现了一些特殊的变化,很容易形成变态心理,下面介绍一些这方面知识供少女们参考。

少女心理变态的三个心理指标

1.心理活动是否统一协调。

一位心态正常、健康的少女,她的认识活动,情感体验,意志行为应该是协调一致的,即如果她认为这件事物是美的或是丑的,她便会产生喜悦或是厌恶的情感,继之是做出择取或是摒弃的行为。反之,如果她明知行为结果的丑恶,却执意去做,并以此为乐,铤而走险,即是一种心理变态的表现。

如一位有偷癖的少女,她第一次是无意错拿了同伴的一本参考书,同伴为此急哭了,当她发现是自己错拿了之后,并未拿出来,这倒并不是怕人有误解,而是因为她看到同伴急哭时,有一种恶作剧般的快感,从此有了满足这种变态心理,她一发而不可收。她觉得“没事似地看着她们着急,愤怒的样子很有趣。”

2.行为是否受心理活动的支配和调节。

心态正常的少女,她的所作所有为是受心理活动的支配和调节的,并且能自知行为的后果,具有一定的自制力。但是心理变态的少女她们的心理活动对行为的支配和调节常产生障碍,尽管能预知行为的结果,但却不能控制行为的发生。如一位少女在心中倾慕着一位男同学,有一种十分强烈的要和他接近的愿望,而那位男同学却浑然不知,于是,每次只要有可能她都要装做无意似的碰碰他的手,或是和他撞个满怀,她也自知自己这样做很不自重,而且单恋极严重地影响学习,但就是控制不住。这位少女的心理支配和调节已产生了分裂,呈变态。反应。

3.心理状态与客观环境统一与否。

一个人的心理状态与所处的特定环境是密切相关的,其产生的情感。

意志和行为受着特定环境的制约和规范。雄壮的《国际歌》奏响时,庄严感油然而生;一段精彩的相声,则会使人忍俊不禁,乐不可支;而在欢乐的场合,感到烦躁和忧郁则是异常的。一位江西的少女在给某编辑部的一封情书中,诉说了自己的烦恼:“我近来很害怕那种热闹、欢乐的聚会,我觉得一到那种场合,许多眼睛都在注视着我,大家谈笑的内容也总离不开我,这时我就会异常烦躁,满脸通红,像做了见不得人的事。咳!谁让我长得那么高,体态那么丰满,还在读初中呢!我真不愿意再上学。”这位少女信中所述的就是一种普通的变态心理。

少女心理变态的主要特征及类型

1.特征:个性不稳定,以自我为中心。

心理变态少女行为的依据完全凭主观臆断,外界的调节功能完全丧失,因此,心理活动极不平衡。这类少女性格孤僻,乖戾,视自我满足为最大的需要,以至不择手段来满足个人的欲求,有较强的破坏欲和损人利己的恶习。或者是懦弱、胆怯、内向、猜忌心重、心胸狭窄、患得患失。习惯以己度人,稍受挫折便一蹶不振。

2.类型

冲动型心理变态

在家庭中过于受到溺爱的少女容易形成冲动型心理变态,因为在家庭中养成了“一切以我为中心”的心理定势,使她们在家庭之外无法满足而显得愤懑和焦躁,对别人态度倍加挑剔,而疑心又使她们变得十分敏感,于是,一有刺激,她们久积心中的情感就会爆发出来。

轻贱型心理变态

既想发展和保持自我,可是又缺乏信心,于是,就以取悦他人换取青睐;为了哗众取宠,举止轻浮、放荡、富有挑逗性;尤其在异性面前做一些同性伙伴不敢的、引异性伙伴注目的惊人之举。和性变态有区别的是,这类少女有性别意识,但没有明显的性意识,动机是为了满足不正常的虚荣心。

反社会型变态心理

表现为没有稳定的道德观念,心理行为反复无常,思想、信念、行为总是与社会发生冲突,语言偏激,态度消极。喜欢捕风捉影,恶语中伤,为人自私狭隘,对集体、对社会没有责任感,对生活的态度极不端正,游戏人生。这是一种危险性比较大的变态心理,潜藏着严重的犯罪意识。

猜疑型心理变态

常常是无端地猜疑,风声鹤唳,草木皆兵,总是觉得所有的人都在和自己作对。如考试成绩不理想,便疑心老师存心整自己;个人的愿望未能实现,就怀疑是有人做了手脚;甚至当别人在谈笑时也会猜疑是在嘲笑自己,等等。猜疑心常使她们与别人格格不入,远离集体,并总想伺机进行攻击和报复。

躁狂与忧郁型心理变态

情绪极不稳定,躁狂与忧郁的情绪没有规律地交替出现,喜怒哀乐无常,往往会无故的忧愁、焦虑,悲观厌世,稍不顺心便会躁狂而难以自制,甚至会导致宣泄破坏行为,事后会后悔、自责,又还会再次发生。

少女如何辨别变态的人

性偏离分类

性偏离,又称性畸变,是指性心理与性行为异常。是一种损害有关适应能力或状态的行为失常。性偏离在传统上被称为“性变态”,有的学者称之为“性精神病态”。从医学角度上讲,应深入研究性偏离的发生机制,以便进行适当治疗和处理。性偏离者的性心理、性行为所产生的不良后果是各种各样的,有的甚至很严重(包括违纪和犯罪行为)。但性偏离者的违纪、犯罪行为,不同于一般的流氓犯罪,因其常伴有明显的人格障碍。

在医学范围内,性偏离是性医学和精神病学的一个交叉领域,并与法医学、社会医学密切相关。性偏离发生的原因非常复杂,其发生机制还不太清楚。有关研究表明,性偏离涉及遗传、神经、生理和内分泌等生物学因素,也与心理、社会环境有关。

性偏离所指的范围比较广泛,现在将其分为5类。

第一类是性身份异常:包括易性癖和双性恋。

易性癖,也叫性别转换症,是性身份的互相转换,即男士希望变成女士,女士希望成为男士,少数严重易性癖者通过手术来达到转换目的。专家统计资料认为,男性易性癖的发生率为1/10万,女性发生率为1/13万。

双性恋,是指对两种性别的人均可产生性爱和依恋,并同时可和两种性别的人进行性活动。具有双重的性定向和同两性的爱恋关系,有人称之为变性人。

第二类为性对象异常:此类包括十几种类型:性乱伦(性对象为家庭成员,包括父与女、子与母、兄与妹等)、同性恋(包括男同性恋、女同性恋)、自恋癖(性对象是自己)、梦恋症(性对象为梦中人)、性幻想(性对象为幻想中人)、恋童癖(性对象为儿童)、恋老人癖(性对象为老年人)、恋尸癖(性对象为死者,如喜欢奸尸)、恋兽癖(性对象为动物、如狗、驴、羊、猪、猫、鸡、鸭、鹅等)、恋物癖(性对象为人体的某个部位——手、脚、乳房等和物品——女性的乳罩、内衣、裤头、袜子、鞋等)和群淫癖(性对象为同时存在的两个以上的人)等。

第三类为性目的异常:是指通过性行为使性对象受到身心损害或自己受到身心损害,以获得性满足者。范围包括露阴癖(例如当异性走近时,突然露出生殖器)、施虐淫癖(对性对象残酷虐待,借对异性的施暴以发泄其性欲,或逞自己的威风)、受虐淫癖(也称受虐狂,是指接受所爱对象对自己施行虐待,通过痛楚和受辱来获得性满足)、强奸(使用暴力与不自愿者发生性关系)等。

第四类是性行为手段方法异常:指非阴茎插入阴道的性行为方法。这种非正常性行为,可以发生在夫妻问,也可发生在婚外异性间。需要指出的是,夫妻间以正常性交为主。偶而采取非正常性行为,不属于性偏离。只有以非正常性行为才能获得性满足者,方可视为性偏离。

在这一类人中有:异性装扮癖(简称异装癖,是指男性爱穿女装,女性爱着男装,从中取得性兴奋和性满足者)、窥淫癖(是指以偷看别人的裸体或性活动,而获得性满足者)、秽语症(是指淫秽语言,也称猥亵语言、色情语言、下流语言,可以产生兴奋、激动的性效应)、摩擦淫癖(是指习惯性和癖好性通过触摸或摩擦异性身体而获得性感满足者)、手淫癖(是指通过自己抚弄处生殖器引起性兴奋而不愿性交者,如男抚弄阴茎,女抚弄阴蒂等)、口淫癖(是指用口与性对象生殖器交接,产生性兴奋,作为惟一性交手段者)、鸡奸癖(为男性阴茎插入性对象肛门以满足性欲的性行为,鸡奸的性对象,可以为男人,也可以为女人,甚至还可以奸动物)、性偏离行为症(是指通过各种无意义的活动,来满足性需求。如偷窃别人的东西、破坏别人的衣物、玩火、玩水等,来获得性快感和性满足)等。

第五类是性欲异常:其中包括禁欲(自我克制,有意识地停止性生活)、性厌恶(对待异性的性活动感到厌恶)、性欲抑制(也称性冷淡,经过性刺激亦无法引起性或性兴奋)、色情狂(性欲过强,性兴奋亢进,性生活超强)等。

据专家调查,在人的一生中,几乎所有的人或多或少地都曾遇到或经历过性行为问题的困扰,其中一部分人会受到性偏离的影响。因此,在人类的性爱生活中,要正视这些问题,并认真进行处理和正确对待。

同性恋

同性恋,是指将性爱只施向同性者,即男人不喜欢女人,而喜欢男人;女人不喜欢男人,而喜欢女人。同性恋发生在男性,称男同性恋,发生在女人则称女同性恋。

在历史上,古今中外都有同性恋,古埃及人把男色或鸡奸看成是相当神圣的;在兵营里,同性恋非常盛行;在古希腊人中,同性恋曾受到人们的尊敬,认为同性恋比异性恋更为高尚。这种观点一直到基督教兴起之后,才转变为同性恋是有碍名声的可羞行为。

我国的古代社会中,同性恋也曾广泛存在。远在春秋战国前后,就有了同性恋的记载《商书·伊训》里的“三风十愆”中说的三风之一的“乱风”之“比玩童”,有人认为这是同性恋的最早记载。我国清代,福建、广东及北京等地,就曾流行过同性恋的风气。到了民国,同性恋开始受到歧视、不公开露面。解放后更是“转入地下”,不敢声张了。但近年来,由于改革开放,对外交往日益增多,受国外的影响,同性恋者又开始浮出水面,有的已半公开化(西方一些国家同性恋不但公开化,而且合法化)。

专家认为,同性恋的发生,与个人素质、性格、文化影响有关,爱好文学艺术者,占同性恋总人数中的70%左右。从同性恋的产生来看。可分为素质性同性恋和权宜性同性恋两种。

素质性同性恋:是指虽为男性,但其心理上则属于女性;有的虽为女性,但心理上属于男性。他(她)们小时候即可表露出爱穿异性服装,爱做异性打扮,言谈也异性化。到青春期,即表现为对同性产生好感,对异性失去兴趣。

权宜性同性恋:是指在特殊环境里,长期没有异性,就把对异性的欲望转向同性。但一旦遇到了异性,则马上又可转向异性。

从同性恋的动机,又可分为主动型和被动型。主动型同性恋,是指在发生性关系时充当男性主角地位,对性的追求是主动的,处于支配地位;被动同性恋,则处于女性的地位。在性的关系方面,大约占20%的同性恋者,只有精神上的爱恋,没有肉体上的性关系;约有35%的同性恋者,性关系仅限于接吻、拥抱、抚摸或互相手淫;有15%左右的同性恋者可有口淫(互吮阴茎、互相舐阴);男性同性恋的鸡奸占15%-20%。

目前,多数学者认为,同性恋是由心理因素和社会文化影响而形成的一种性偏离。同性恋的人群出现率与社会环境对其态度有关。一般说,在欧美国家的同性恋比率较大。法国同性恋占人口的5%~7%,英国占5.3%,意大利为6%~8%,美国高达10%。美国性学专家金赛在一份调查报告中称:美国有37%的男人有过同性恋史,有4%的男人是终生同性恋者。在我国,自古即有同性恋的存在,但今天有多少同性恋者,无统计数字。同性恋在我国不为社会认可。我国的民俗和传统观念,对同性恋是厌恶的,因此,同性恋活动都非常隐蔽。

损人害己的男性恋童癖

恋童癖,是指成熟的男性,通过与儿童进行性接触而获得快感者。恋童癖者的行为涉及性犯罪,应受到法律惩处。恋童癖者几乎都是男性,女性者虽有,但很罕见。

目前的研究显示,男性恋童癖者,多与妻子的性关系存在障碍,无法从妻子那里得到性快感,这是恋童癖行为发生的动机。而且不少恋童癖者嗜酒。有人认为,居住条件太差,过分拥挤,无法进行性活动。也是造成恋童癖的一个因素。

恋童癖者的性对象为未成年的男女儿童,通过与儿童进行性接触获得性快感。其性行为主要为抚摸生殖器,少数可发生口淫、手淫、鸡奸或性交。恋童癖者的性对象,通常是熟识的儿童,占90%左右,只有5%一10%的儿童为不熟识者。

恋童癖可分为同性恋童癖和异性恋童癖。同性恋童癖,是利用与男孩发生性接触而获得快感和满足。同性恋童癖者多为单身,只有一少部分已婚。与男童的性接触,很少涉及鸡奸。异性恋童癖者侵害的女孩,大多为其邻居、亲朋或熟人的孩子。通常是把女孩引诱到家里,触摸女孩的外生殖器,强奸行为极少发生。异性恋童癖者大多患阳痿,发生性交或强奸行为少见。

男性恋童癖者对男女儿童的性骚扰或性侵犯行为,属于犯罪行为。通常都要受到司法处治或行政处分。除此而外,还应当把他当成一个病人看待,给予必需的治疗。可试用行为疗法,如厌恶型方法,较为有效,尤其对那些低能者(包括脑功能退变的老年人),使其在接触儿童的同时给予能造成身心痛苦的刺激,经过多次刺激,形成条件反射,有助于纠正恋童癖。对有性功能障碍者,可用中西医疗法进行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