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亲子家教40周孕产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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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妊娠并发症与疾病(4)

若发生心力衰竭,则由于缺氧可引起子宫收缩,发生早产,或因缺氧引起胎儿发育迟缓和胎儿窘迫。据统计,有40%的心脏病病人妊娠时发生心力衰竭,其中死亡率达15%。这是因为正常妇女妊娠后,会使心肌肥厚,心跳加快,心脏每分钟搏出量增加30%~40%,妊娠末期可增加50%,心脏总循环血量增加30%,这些都是妊娠期心脏负担加重的表现。如果孕妇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心脏的功能自然不好,妊娠和分娩都有较大的生命危险。

患心脏病的妇女有下列情况的不宜怀孕:

①严重先天性心脏病不能手术治疗。

②患有先天性心脏病,有严重发绀、心悸、气短症状。

③过去曾发生过心力衰竭,现在心脏功能仍不好。一般体力劳动时感到疲劳,心慌气短或稍活动甚至休息时都感到心跳加快、气短、心慌。

④患有风湿性心脏病伴心房纤颤、心肌炎。

⑤心脏病伴有肺结核、贫血、肾炎、高血压。

⑥年龄大于35岁的初产妇。

⑦在妊娠34周时,出现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应终止妊娠。

⑧妊娠早期有心力衰竭者,在控制心力衰竭后,应于早期(3个月内)做人工流产。

患心脏病的妇女,如果自感身体状况良好,无其他病症,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考虑生育:

①先天性心脏病病人,经手术治疗后,无心悸、气短的症状。

②风湿性心脏病病人在做一般家务劳动时,无心悸、气短的现象。

③高血压性心脏病病人,血压在150/100毫米汞柱以下,又无严重心肌缺血,心脏功能正常。

④妊娠超过7个月,不能再终止妊娠,又无很明显的心脏病症状者。

以上几种情况下妊娠,应在医生的严密监护下,定期检查,保证休息,稳定情绪,并控制体重。如发生心悸、气短,要及时就诊。到分娩前期要提前住院待产。

(3)对胎儿发育与分娩的影响:心脏病孕妇的胎儿发育与正常孕妇胎儿的发育相差很大,尤其是先天性心脏病发绀型和发生心力衰竭的孕妇。这是因为患心脏病的妇女,心脏负担太重,本身就难以满足自身的氧和能量的需要;如果怀孕后,妊娠加重心脏负担,再增加了对胎儿氧和能量供应的重任,自然孕妇和胎儿对氧和能量的需求都难以满足,胎儿的发育也就差了。

分娩时,如无任何异常感觉,可以自然分娩;一般情况下,心脏功能1~2级的,有可能承受妊娠分娩的正常生理变化。若心功能不好,为了避免因分娩而加重心脏负担,以剖宫产为宜。否则由于心功能不好,产妇无力分娩,很可能导致产程延长,这不但影响孕妇的安全,甚至引起胎儿窘迫,影响胎儿神经系统,对将来的脑发育和智力开发都有不利的影响。若发生心衰,则在控制后应及早终止妊娠。

七、妊娠与肾炎

一般认为慢性肾炎病人不宜妊娠。患肾病妇女妊娠,由于母体需供给胎儿营养,维持胎儿的生长、发育的排泄,肾血流量加大,使肾脏的负担加重,往往导致肾病加剧。但近年来随着围生医学发展,监护及治疗手段进步,使多数妊娠合并慢性肾炎病人得以安全完成分娩。

妊娠期肾脏负担明显加重,肾血流量明显增加,肾小球滤过率增加,同时有血液高凝状态、水钠潴留等代谢状态,正常孕妇能适应这些生理性代偿变化,不会引起肾脏损害,但对于慢性肾病病人,这些改变就有可能造成原有肾脏疾病的恶化,尤其是合并重度妊高征时,相互影响使病情进一步恶化,发生肾衰竭或肾皮质坏死,妊娠后期甚至发生尿毒症而死亡。因此,慢性肾炎病人如果想怀孕,应征得医生的同意。如果一般状况较好,病情较轻可以妊娠,但必须明确,即使符合上述条件,妊娠后慢性肾小球肾炎仍有可能加重,甚至发生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因此,妊娠期应严密观察病情变化。

一般来说,初产妇病情较轻,在严密观察下允许妊娠;经产妇,已有子女者应劝其人工流产。病情较重者伴肾功能减退,无论初产妇或经产妇,发生妊高征的机会大,妊娠对母婴均不利,应终止妊娠。

八、养猫与弓形虫病

如今,很多年轻女性喜欢饲养小猫、小狗之类的小宠物,常常将它们抱在怀中,有的还与其亲热,甚至与人吃住不分。殊不知它们整日到处乱跑,不管是多么脏的垃圾,它们也会胡乱翻腾,可想而知它们的嘴巴、爪子、皮毛会经常沾满各种细菌、病毒、弓形虫等致病微生物。捕鼠的猫身上还会隐蔽着许多跳蚤,跳蚤也是传播一些疾病的媒介。若人与动物密切接触,很容易传染上疾病,对孕妇的危害则更大。

弓形虫病是人畜共患病。弓形虫是一种很小的寄生虫,只能在显微镜下才能看到,其形状如新月状。它主要寄生在猫科动物身上,其他小动物如羊、猪、狗等也会寄生。如果猫感染了弓形虫,每天从猫粪中就可以排出1000万个卵而污染环境。如果孕妇吃了被污染的水、食物或者接触到病猫均可染上此病。

弓形虫病对人类危害最主要是对胎儿的损害。母体的弓形虫感染,绝大多数表现为无症状隐性感染。弓形虫感染胎儿后,可引起先天性弓形虫病,对胎儿的损害则巨大;弓形虫可以经血液循环到达胎盘,破坏胎盘的绒毛膜结构,造成母体与胎儿之间的物质交换障碍,使氧气及营养物质供应缺乏,胎儿的代谢产物不能及时经胎盘排泄,致使胚胎死亡而发生流产。慢性缺氧可导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或死胎。弓形虫也可通过羊水进入胎儿消化道而感染胎儿。更为严重的是,弓形虫可引起先天性心脏病、小头、脑积水、脊柱裂等多种胎儿畸形,可造成流产、死胎、早产、胎儿宫内发育迟缓等不良后果。据资料报道,孕妇初次感染弓形虫并引起胎儿发病的发病率在妊娠早期为17%,妊娠中期为21%,妊娠后期为62%,可见半数以上均在妊娠后期发病。

由于猫是传染弓形虫病的重要环节,所以,孕妇家里最好禁止养猫、狗等小动物,并避免与其接触,不要到养动物的人家或动物园去玩,防止接触性感染。同时,孕妇还要注意饮食卫生,吃东西前要彻底洗手,肉、奶、蛋等食物要煮熟、不吃生冷食物,以免感染弓形虫病。

九、风疹与过敏性荨麻疹

(1)风疹:是一种发疹性病毒热病,是儿童时期常见的病毒性呼吸道传染病。

可发生于任何年龄组,但多见于学龄儿童,常在幼儿园和小学引起暴发流行。我国全国性血清学调查结果表明,15岁以上的人群中,有风疹抗体者超过95%,说明感染绝大多数发生在儿童时期。风疹病毒在成年人多为隐性感染,孕妇是易感人群。风疹病毒存在于病人的鼻咽部,极易由呼吸道鼻咽分泌物传播。临床特点是:感染的潜伏期10~20天,常出现低热、头痛、咽痛、咳嗽等症状,皮肤红色斑丘疹及枕后、耳后、颈后淋巴结肿大伴触痛,全身症状轻微,合并症少见。本病无特效药,主要为对症和支持治疗。病人患上风疹后产生免疫力,终身不会再被感染。

孕妇患风疹病毒感染,症状大多轻微,但都会给胎儿带来严重损害。风疹病毒可从母血通过胎盘传染胎儿,也可从母体生殖道上行感染羊膜腔使胎儿受染。

风疹本身是一种预后良好的病毒传染病,但孕妇感染此病毒可造成胚胎死亡、流产、死胎、早产、先天性多发性畸形。感染孕周越早,畸胎率越高,畸形也越严重。

孕早期感染风疹病毒可发生“先天性风疹综合征”,引起各脏器动脉的弥漫性内膜改变,其特征为:胎儿先天性白内障、耳聋、先天性心脏病、视网膜病、脑膜脑炎、智力迟钝等各种先天缺陷。

因此,为了下一代的健康,孕妇早期一旦确诊为风疹病毒感染,应立即中止妊娠,行人工流产。准备怀孕的妇女,可到医院检查是否有抗体,若抗体阴性最好先接种风疹疫苗,然后间隔一段时间后再怀孕。注射疫苗后,98%易感者可获终身免疫。

先天性风疹患儿长期带病毒,影响其生长发育,应早期检测视、听力损害,给予特殊教育与治疗,以提高其生活质量。

(2)荨麻疹:因风疹病毒对胎儿的巨大危害,而使大家对发疹“谈疹色变”;荨麻疹是不是对胎儿也有同样危害呢?它们是不是同一种病症呢?

荨麻疹,俗称“风疹块”,是由多种致病因子引起的,最常见的是由特异性过敏性体质和食物过敏引起。荨麻疹与风疹是完完全全的两回事。荨麻疹是由过敏引起的,而风疹是由感染风疹病毒引起的。

急性荨麻疹发作时,通常先感到局部皮肤出现瘙痒症状,后皮肤潮红,迅速扁平隆起,形成大小不等、形状不一的风疹团块,呈鲜红色或苍白色。这种风团常突然发生,于数分钟至几小时或十几小时内消退,不留痕迹,一日内可反复发作多次。严重者颜面部明显水肿,可伴有发热、恶寒、胸闷、气短和腹痛、恶心、腹泻等全身症状。慢性荨麻疹多因急性荨麻疹3~5天或10天、半个月的治疗而未彻底治愈,迁延数月或更长时间,时轻时重,反复发作而致。慢性荨麻疹一般没有发热、恶心、呕吐、气喘现象,仅有皮肤风团和瘙痒,病程长达几个月甚至几年。

荨麻疹的致病原因很多也很复杂。常见过敏源有鱼、虾、蟹、动物羽毛、花粉、蘑菇、荨麻、药物、日光、细菌、寄生虫等,也可能由于精神、环境、劳累、感染等多种因素造成自身免疫功能失调,而导致皮肤或全身的敏感性增强。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由于接触的物品和吃的食物太多、太广泛,一时不容易查清病因,因此造成有些人反复发病。荨麻疹的治疗原则是找到过敏源,然后尽量在生活中远离过敏源,或针对其进行脱敏治疗。急性发作时可以使用抗过敏药。

那么患了荨麻疹对胎儿有无影响呢?一般说来,荨麻疹对于怀孕没有什么不良影响,只是在治疗上要受到一些限制,使用抗过敏药要慎重。

但另一方面,荨麻疹皮肤过敏人群很大一部分伴随过敏性哮喘。研究显示,患有哮喘病的妇女与没有哮喘病的妇女相比,前者比后者患怀孕并发症的概率要多。尤其是那些患有严重哮喘病的妇女,生出的婴儿体重较轻,提前分娩的可能性要高,在有些情况下,甚至会出现死胎。目前,医生无法预测哮喘将对怀孕有何反应。有些妇女的症状恶化,而有些妇女的症状保持不变,或者有所好转。但可以肯定的是,哮喘病较为严重的妇女比起症状较轻的妇女,其病情在怀孕期间更有可能恶化。

有些患哮喘病的妇女在怀孕期间,由于害怕药物影响胎儿的生长,所以便停止服药。其实,虽然一些药物会造成潜在性的危害,但一些治疗哮喘的药物在怀孕期间服用是安全的。专家指出,不服用药物可能比服药更加危险。如果一位妇女不服用药物,她就有哮喘发作的危险,一旦哮喘发作,孕妇面临极大危险。而且母亲不能顺利呼吸时,胎儿也就无法得到足够的氧,这将限制胎儿的成长,使胎儿体重过轻,若病情严重时,甚至造成死胎。

总而言之,患有荨麻疹和哮喘病的育龄妇女应在怀孕前,去咨询医生,确认最适合于在怀孕期服用的药物。同时,若你准备怀孕,应先积极治疗,选择在自己体质最强、免疫力最好的状态下怀孕,保证在怀孕之前拥有更健康的身体。同时,若医生认为必要,在怀孕期间孕妇应继续使用药物控制哮喘,因为不可控制的哮喘比用于控制病情的药物对母亲和胎儿的危害要大得多。但一定要按照医嘱选服对怀孕无害的药物。

十、感冒与高热

孕期受到细菌或病毒感染时,虽有胎盘屏障的保护作用,但一些微小的病毒仍可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造成流产、死胎、胎儿宫内生长迟缓和先天畸形,如无脑儿、脊柱裂、小头畸形、唇裂、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等。容易引起胎儿感染的病毒有流感、风疹、乙型脑炎、带状疱疹、单纯疱疹病毒等。孕期感染病毒与胎龄关系密切,在孕早期,胎儿各系统、器官正在分化、发育过程中,病毒的侵袭危害较大,故孕早期有病毒感染者,应考虑中止妊娠。尤其注意的是,孕妇应警惕流感的侵袭。

(1)病毒性感冒:孕妇感冒最令人担心的莫过于疾病对胎儿的影响。孕妇的鼻、咽、气管等呼吸道黏膜肥厚、水肿、充血、抗病能力下降,所以很容易患感冒。

一般来说,普通感冒极少引起胎儿畸形,但流感及流感病毒有一定的致畸作用,因此,孕妇一定要严防流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