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公民社会主义荣辱观学习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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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办事公道是关于荣辱观与职业道德的基本规则(1)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办事公道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每个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都要公平合理地处理一切事物。无论是掌握着一定权力的政府工作人员,还是普通的从业人员,都要坚持办事公道的职业道德规范。

办事公道的含义及特征

办事公道的含义

办事公道是指从业者在办事情、处理问题时,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当事双方公平合理、不偏不倚,不论对谁都按照一个标准办事。办事公道这一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各行各业的劳动者在本职工作中,遵守工作中的行为准则,做到公平、公开、公正,不以私害公,不出卖原则,它是对一切从业者的职业行为的普遍性道德要求。

公道,与公正、公平、正义等词含义相似,这些词虽然不同,但所表达的意思基本上是相同的,都是人类追求的一种理想状态。公道,西方人早期亦称公正、正义。柏拉图在《理想国》中,曾把“正义”列为四大美德之一,即“勇敢、智慧、正义、节制”。关于“公道”思想,从我国春秋战国时期竞相争鸣的诸子百家,到明清时期力主改革的仁人志士,从历代当权的封建政治家,到各朝在野的进步思想家,都做过表述和阐释。其中,中国先秦时期的法家对公道的论述最为透彻。法家的主要代表人物商鞅提出了实行“壹刑”的主张,并解释说:“所谓壹刑者,刑无等级,自卿、相、将军,以至大夫、庶人,有不从王令、犯国禁、乱上制者,罪死不赦。”(《商君书·赏刑》)法家思想的集大成者韩非对“公道”思想也作过阐述,并提出了“法不阿贵”的重要原则。他主张:“法不阿贵,绳不挠曲,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勇者弗敢争。刑过不避大臣,赏善不遗匹夫。”(《韩非子·有度》)他又说:“诚有功,则虽疏贱必赏;诚有过,则虽近爱必诛。”(《韩非子·主道》)韩非的“法不阿贵”与商鞅的“刑无等级”都是对等级特权和人情特权的否定,主张公道、公平与公正,主张不论是统治阶级内部的贵族权臣,还是被统治阶级的平民庶人,不论是至亲至爱,还是仇嫌远疏,对谁都应一律平等,不论是谁触犯了法律,都同样要受到法律的制裁。这些“公道”的思想对当时的社会稳定有着重要的作用,是我国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思想资源。

办事公道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一个重要方面,是职业活动中的一种高尚道德情操,也是千百年来为人所称道的职业品质。自古至今,许多办事公道、大公无私的人物在人们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并受到人们的尊敬,如西晋的刘颂、宋朝的包拯、明朝的海瑞、清朝的于成龙等,他们都以公道办事、秉公执法、公平公正而受到人们的尊敬和爱戴。办事公道要有平静如水、正直如绳的公心,始终坚持公开的原则,做到能用同一把尺子量人处事;办事公道就要恪守一定的职业道德,时刻提高警惕,防微杜渐,拒腐防变,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自傲事,在任何情况下都能抵得住诱惑,耐得住清贫,守得住寂寞;办事公道就是要坚持按章办事,用制度规范约束自身行为,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办事公道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规范和基本内容,只有出于公心、本着公道、坚持公平公正、做到光明磊落,才能恪尽职守,把工作做好。

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办事公道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每个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都要公平合理地处理一切事物。无论是掌握着一定权力的政府工作人员,还是普通的从业人员,都要坚持办事公道的职业道德规范。作为政府公务人员,坚持办事公道,就是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公平、公开、公正和合理地为人民办好事、办实事;作为一名普通的工作人员,做到办事公道,就是要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任何事情和任何人,都采用一个标准办事,坚持公平合理、不偏不倚。

办事公道的特征

办事公道作为职业道德的主要规范之一,和其他职业道德规范一起共同规范着各行各业从业人员的具体职业行为,是对一切从业者的职业活动的普遍要求。办事公道作为一种职业道德规范和道德品质要求,具有自身鲜明的特征。

1、原则性

办事公道的“公”首先有公开、公正和公众等意思,与“隐”相对,是从业人员在职业场所和职业活动中必须恪守的行为规范。所以,办事公道的“公”首先要求有一系列的原则作为标准,用以评判职业工作中的是非、正误、公正与偏私。原则是维持职业工作正常进行的规定,它是最基本的职业行为规范,关系着某一职业工作的性质和社会职能的发挥,因此,它代表着职业工作的整体利益,它对职业场所内的所有从业者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原则面前没有例外。工作原则是职业行为善恶的评价尺度,工作原则明确地告诉人们什么是应当做的,什么是不应当做的;什么是必须要做的,什么是禁止去做的。而且,从业人员是否做到了办事公道,又必须以这些工作原则为最直接和最有效的评判标准。所以,办事公道就必须制定原则、认清原则和坚持原则,依原则而行。只有能够自觉坚持原则的人,才是一个有着明确善恶观念和是非观念的人。只有对真善美与假恶丑分辨得十分清楚的人,才能够做到从善如流、疾恶如仇,才能坚持公道办事。

2.灵活性

原则性和灵活性一向是相伴而生的,坚持原则的同时,要不失灵活性;灵活应变的时候,又不能忘记根本的原则。能不能真正做到办事公道,除了有明确的原则观念并坚持原则外,还必须具备灵活处理事情的变通技巧。因为原则往往是针对最一般的情况而制定的,并且大多是经验的总结,它不可能顾及职业行为中纷繁复杂的各种个案以及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这就需要灵活应变、权变处理。将原则性与灵活性统一起来的思想在我国古代就有思想家论述过。《孟子·离娄上》中讲道:“淳于髡日:‘男女授受不亲,礼与? ’孟子曰:‘礼也。’曰:‘嫂溺则援之以手乎?’曰:‘嫂溺不援,是豺狼也。男女授受不亲,礼也;嫂溺援之以手者,权也。”’可见,公道与否有时候是很难量化把握的,这就需要有灵活应变的智慧和技巧。如果只拘泥于形式和文字上的规则章程,不能领会原则中包含的基本精神,不能因时因地,审时度势,就会显得迂腐和顽固,反而会导致结果的不公道。此外,工作原则有很多,有些原则是基本的,有些是非基本的。在具体的职业活动中,办事公道的职业道德要求人们根据轻重缓急,依照原则的优先顺序,奉守最基本的原则,必要的时候还需要放弃小的原则以保全大的原则,这也是办事公道的灵活性体现。

3.公益性

办事公道的“公”还有一层重要的含义,即“整体、集体和社会”、“公益”等。与“私”相对,在职业场所和职业活动中,必须要体现“公”的利益和需要,将“公”置于突出的位置,所以,公益性是办事公道的另一重要特征。办事公道的一个重要要求就是要明确公私关系。“公”指的是国家、集体及其利益;“私”指的是个人及其利益。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以集体主义为价值取向,尊重和维护个人利益的同时,必须以集体和国家的利益为重,自觉地维护公益。只有明确公私界限,在职业行为中严格遵章办事,自觉主动谋取公共利益,才能使职业行为符合职业规范的要求,也符合职业道德所推荐的价值追求目标,并在实践中形成良好的职业行为和职业品质,以保证职业活动的顺利开展。理解公私关系,才能保障职业交往行为顺利进行,否则,公私不分,就会出现职业行为的混乱和无序。比如,只有大家都遵守了交通规则,视一通为公共利益并自觉维护,才能保障每个人都能安全、快速地到达目的地。办事公道的职业道德还要求职业劳动者树立“奉公为德”的意识,随时随地想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对国家和社会尽义务、尽责任,尤其是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要做到“大公无私”、“无私奉献”,摈弃利己主义和个人主义的思想。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公与私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协调的,但是,在当前条件下,为了个人正当利益的实现,“公”还是要常常优先于“私”。所以,严明公私之别,凡事以公为重,自觉维护公益,是社会主义劳动者所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

办事公道的作用

办事公道对从业人员的作用

办事公道作为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一项基本规范,只能通过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来体现,因此,它是从业人员在日常行为中必须遵守的道德准则,它有利于人们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的关系,为个人发展创造一种公平的竞争环境。具体来说,办事公道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办事公道是从业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素质

法国思想家罗曼?罗兰曾说过:“公道与良善是不可分离的。”东汉末期的著名思想家徐干指出:“圣人不敢以亲戚之恩而废刑罚,不敢以怨仇之忿而废庆赏。”(《中论·赏罚》)可见,公道源于高尚的思想道德修养,也是一个高尚之人道德品质的基本内容。能不能公道地处理一切事情,是一个人道德水平高低的体现,也是职业素养高低的反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无论是企业的正常运行,还是社会的稳步发展,不仅需要所有从业者都具有一定的技术和能力,而且需要从业者具有一种办事公道的职业道德。法国著名思想家沃夫纳格认为:仁慈者方能主持公道。办事公道是一种高尚的人格修养,是人的一种优良道德品质,是高尚的人在处理问题时一贯的、稳定的特征,是每一个从业者应该具有的职业道德的主要方面。我们每个人都不是生活在孤岛上和真空里,任何人从事任何行业都要与人交往,和社会打交道,而公道正派是维系人们正常社会交往和社会稳定的一项最基本品质和行为准则。“惟公则生明,惟廉则生威。”(《传家宝·绅瑜》)只要自觉做到不偏不私,公平合理,坚持原则,自然就能获得人们的尊敬,得到人们的拥护,诚如《清碑·官箴》中所说:“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在中国的共产党员队伍中,坚持公道、奉公为德的领导干部更是灿若星河,如焦裕禄、孔繁森、郑培民等,他们以公道正派的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公而忘私的精神在人民群众的心中树立了一座座永远不倒的丰碑。可见,办事公道的道德品质对于我们的日常生活和职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作用,是所有从业者必须具备的职业道德。

2.办事公道是帮助从业人员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关系的关键

办事公道不仅是一种道德品质,还是从业人员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三者关系的关键。处理人际关系,需要公道原则;处理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同样需要公道原则。苏联哲学家图加林诺夫认为:公正可以称为最低限度的善。所以,凡涉及两人以上利害关系的行为,判断其是否合乎道德,是不是“善”行,首先要看它是否符合“公正”或“公道”的要求。只有公道地办事,才能称得上是道德上的善行,才算是正确处理了个人、集体和国家i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每个从业人员只有以办事公道的原则要求自己,才能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自觉地把国家和企业利益放在第一位,不会为了个人私利而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丧失原则、徇私情、谋私利、坑害国家、坑害集体。追溯我国历史发展的长河,公道地处理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精神和事迹无处不在。林则徐说:“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这种以国家为重的精神和态度溢于字里行间,他一生的言行和政绩,也为此作了很好的注释。坚持办事公道有利于各行业的从业人员在职业工作中互相合作,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利益,自觉追求社会的公正,维护公共利益。在新时期,各行各业的劳动者都要坚持办事公道,在追求个人正当利益的同时,兼顾他人利益并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国尔忘家,公尔忘私,利不苟就,害不苟去,惟义所在。”(《新书·阶级》)当个人利益与集体或国家利益产生矛盾的时候,办事公道的职业道德要求人们自觉地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尤其是受到党和人民信任并担任重要职务或掌管经济命脉与国有资产的要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复杂的形式下,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抵御各种诱惑,以国家和人民利益为重,增强原则性,自觉做到办事公正和公道。

3.办事公道可以为从业人员个人的发展创造一种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竞争是常见的,也是必要的,但是,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对于每一个从业人员的进步和发展都是至关重要的。个人的发展离不开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只有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里,人们才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才能,展现自己的智慧,发掘自己的潜力,最终在竞争中得到进步和发展。办事公道是营造这种公平公正环境的重要措施,“人人好公,则天下太平;人人营私,则天下大乱”(《老残游记》)。市场经济是一种讲求平等的经济。市场经济对资源的最优配置是通过公平竞争来实现的,它要求相互竞争的企业和个人要遵守公平的准则,通过正当的手段参与竞争。坚持办事公道,就要遵守一定的工作原则,任何人在工作原则面前都应该平等,而工作原则又是公开、透明、明白无误的,这样,社会公众还可以根据工作原则对所有从业者进行监督、批评,形成一种良性的公平竞争环境。只有每一位从业者都自觉做到办事公道,不徇私舞弊,自觉遵守各种原则,不投机取巧,光明磊落地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而不以私害公,公平公正的环境才能自然而然地形成,才能真正体现“有公心必有公道,有公道必有公制”。

办事公道对企业的作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开放型经济,崇尚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崇尚公开、公平和公正的竞争,所以企业需要确立一种公开操作、公正处事、公道办事的观念。对于企业个体而言,办事公道可以帮助企业赢得市场,使企业获得长远的生存和发展。对于企业内部来说,办事公道有利于企业内部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从整个行业的角度来看,办事公道有利于抵制行业的不正之风,净化企业的运行环境。具体而言,办事公道对企业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