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巨人之初
1749年8月28日,约翰·沃尔夫冈·歌德出生于德意志中部莱茵河畔法兰克福市。
在父母的关爱下,幼小的歌德逐渐长大。家庭的浓郁的文化气氛给小歌德留下了深刻印象。歌德的父亲不刻意追求房屋外表的雍容华贵,却花了大量精力布置他的藏书室,装备一个收藏同时代艺术家作品的画廊。老歌德的足迹遍及世界各地,因此世界各地的土产和纪念品点缀了“三把七弦琴”的各个房间和宽敞明亮的前厅。在这个小小的博物馆和艺术展览厅内,最最吸引歌德的是一套皮拉内西风格的罗马风景画。这位驰名世界的意大利铜版画家、考古学家和建筑师用强烈的黑白对比、精湛的造型技艺表现了气势博大的古代与巴罗克风格的建筑群。歌德久久流连在文化艺术的珍品之中,逐渐陶冶了他不凡的艺术气质。
按照当时所有的上流家庭的惯例,歌德从很小的时候起,就受到了精心的家庭教育。他有优秀的家庭教师,尤其注重学习人文科学。他对拉丁文和希腊文有惊人的理解能力。有一次,这位8岁的孩童不无骄傲地在作业本上注明,正式文科中学最高学年的拉丁文练习是他主动抄写下来并翻译出来的。学完古代语言之后,他开始学法文、英文和意大利文,后来又学希伯来语。10岁的时候,他开始阅读伊索、荷马、维吉尔和奥维德的作品,《一千零一夜》,笛福的《鲁宾逊漂流记》,施纳贝尔的《石堡孤岛》。他也阅读德国民间故事,如《奥伊伦施皮格尔》、《浮士德博士》、《美丽的马洛妮》、《福图纳图斯》以及《永世流浪的犹太人》之类的作品。
除了读书和学习之外,社会发生的重大事件都深深地震撼了幼小的歌德。1755年11月1日,里斯本发生了一次大地震,这作为18世纪最大的自然灾害之一而载入史册的地震对歌德的精神发展具有巨大的意义。歌德第一次看到自然的恐怖之神如此迅速、如此猛烈地施展它的可怕淫威,因而对与天地的创造者和维护者的上帝由此而产生了怀疑。《圣经》里的上帝是那样的贤明和仁慈,在地震中却让好人和坏人一起毁灭,丝毫表现不了一点慈父的心怀。从此歌德的宗教信仰发生了动摇。
1756年普鲁士和奥地利爆发了7年战争。里斯本地震之后,6岁的歌德开始怀疑上帝的仁慈,如今他又对公众的正义心开始怀疑。歌德生来喜欢敬重别人,如今他对某种值得尊敬的事物的信念动摇了,可见普奥战争对他的影响之大。从前他一直以为要求他们举止得体、行为端正的人一定也是正派的人,但事实恰恰相反:最伟大、最显赫的功绩常遭到了诽谤和敌视,最高尚的行为即使不被否定,至少也被歪曲和贬低,而这种卑劣的行为却是由于出自于上层社会。一些政治关系上司空见惯的小事常常引起他深深的思索。
在法军占领法兰克福市期间,歌德已经尝试写诗了,1759年1月起,他毫不费力写了大量的诗。
二、在狂飙运动中
歌德在1770年的春天,来到了莱茵河畔的斯特拉斯堡。他早就听说斯特拉斯堡有一座雄伟的大教堂,非常渴望看到它,因此,一到这里他马上就跑去瞻仰它。他从很远的地方就看到了这座大教堂,给人的印象是一个奇特的庞然大物,到了近前,更像一个吓人的怪物,让人惊诧,产生一种崇高感。歌德匆忙登上大教堂的平台,向四周看去:那壮丽的城市,那近郊的牧场,那蜿蜒美丽的莱茵河,那远去的绵亘着的田野,那远山森林……这一切使他欣喜若狂,他爱上了这个地方。
面黄肌瘦的歌德,面对着欣欣向荣的春天,他的内心滋生出新的蓬勃的朝气。他决心在这里好好地学习。他在给朋友的信中,曾这样地表示:“我不该奉行中庸之道……我要竭尽全力观察周围的事物,并把一切深深铭刻在自己的脑海之中。我要十分专心致志,决不能碌碌无为地过上哪怕一天。我还一无所有,但我已经有获得一切的愿望!而最主要的——我永远不会停滞不前,除非疲惫不堪的精神和身体迫使我这么做……”
歌德来到斯特拉斯堡大学法律系学习,还找了一位老师给他补习功课。这位老师对他说:学习的主要目的是考取法学学位,要努力争取考上。歌德心想要达到这个目的并不难,只要稍稍地用功补习一下就可以达到。同年9月27日,歌德顺利地通过了硕士学位考试。然后,开始写学位论文。他选的论文题目是国家权力与宗教的关系。他强调宗教要服从立法,这涉及了当时许多实际的问题。当他把论文交到法学院,院长看后,初时大加称赞,继而指出可疑之点,渐渐地认为这里有危险的东西,因此,虽然准许参加答辩并予通过,但不许这篇学位论文公开发表。后来,歌德的父亲知道以后,虽对他大为不满,但却很小心地替他保存起来这篇论文。歌德于1771年8月6日得到硕士学位。同时,他在大学学习的课业也结束了。毕业前,系主任把那篇毕业论文还给了他,并冷冷地夸奖了几句,允许它出版。
歌德来到斯特拉斯堡之初,想到自己虚弱的身体,如若不认真锻炼,还有病倒的可能,为此,他经常骑马、击剑、跳舞、滑冰,远距离散步和到野外山林去旅游。这样,经过一年多的刻苦锻炼,他再不是虚弱不堪、面黄肌瘦、精神疲惫的青年,而变成了一个体格健壮、两眼有神、才华外露的青年。
歌德在斯特拉斯堡过着双重性的生活,他一方面要交往上流社会的人,陪他们玩牌,跳舞;另一方面,他又很孤僻,不与他们深交,看不起他们。在社交上自由随便,随心所欲,不愿应酬。
歌德来到斯特拉斯堡后,最刺伤他自尊心的是人们嘲笑他说的法语,将他用法兰克福土音讲出来的法语称为“平民的特殊语言”。傲慢的歌德感到受了侮辱,决心不再学习法语,从今后要认真地学好国语,要做一个真正的德国人,不想倚靠法国人达到上流社会的彼岸。进而,他对人们所鼓吹的所谓“法国精神”也采取了鄙视的态度,他要寻找德国人自己的精神。在诗歌创作上,不再想模仿法国人的风格,要创作真正德国人的文学。这种思想感情的转变,使他不愿意在这个法国统治下的德国城市多逗留,急于回到家乡去。
在斯特拉斯堡,值得歌德永远怀念的是他的良师益友,文学家赫尔德尔。
1770年9月的一天,歌德在一家饭店的楼梯上,遇见一位陌生的青年教士。他披着绸斗篷,下摆撩起,塞进衣袋里,扑了粉的头发卷成一绺盘在脑后。这人的服装虽然有点古怪,但举止却很潇洒。歌德便猜想他一定是《危险森林》的作者赫尔德尔。歌德一年前曾读过他的著作。歌德便主动地走上前与他打招呼,做自我介绍,并表示想要去拜访他。这人就是赫尔德尔。他看见站在面前的透着聪明的大学生有点可爱,就很有礼貌地答应了歌德的请求。
赫尔德尔是到斯特拉斯堡看眼病来的,他住在一家眼科诊所的狭小、黑暗的病室里。不久歌德就去访问他,两人很快地成为了朋友。歌德想从他那里学到一些文学方面的知识。这位作为文学批评家、文学理论家和作家的赫尔德尔也愿意把自己的知识传给他。
赫尔德尔见到歌德以后,在言谈中,很快就发现了歌德的天资,认为他是一个理想的学生。赫尔德尔当时正在写《论语言的起源》,书中反对语言源于上帝,论述了语言的发展,强调学习人民语言。认为语言与文学发展有密切的关系,德国民族文学将会促进德语的发展。实际上这本书讲的是精神史和文学史。赫尔德尔便给歌德讲解这部书,引导歌德研究诗歌的起源和历史。他让歌德阅读从荷马、圣经,到莎士比亚,一切有名的作品。还特意给他阐述莎士比亚作品的完美。歌德便开始如饥似渴地阅读莎士比亚的著作,读完后,觉得自己“原来是个天生的瞎子,由于接触到神奇的人而突然重见光明,第一次闯进了辽阔的视野,第一次觉得自己有手有脚”。在莎士比亚纪念日的会上,歌德热情洋溢地歌颂了他所崇拜的莎士比亚,仿佛莎士比亚重新给了他天才,使他定会写出伟大的作品来。他要永远地追随莎士比亚。他说:“凡是有天赋的人,他在生命的历程上大踏步迈进的时候。都会这样大声呼叫——莎士比亚,我的朋友,如果你还活在我们中间,我就永远站在你身边。如果你是奥列斯特,我多么想演一演配角皮拉达。”奥列斯特和皮拉达是希腊史诗中的人物,两人非常友善,因此他们的名字便成了“莫逆之交”的代名词。从这时起,歌德就产生了写《葛兹》和《浮士德》的念头。
赫尔德尔还向歌德推荐了卢梭的作品。卢梭认为社会上的人,应回到自然状态中去,自由平等,发展个性,歌颂自然界之美。歌德本来就喜爱自然风景之美,以为自然有自己的意志,他有着模糊的泛神论的思想。因此,他很容易地就接受了卢梭的思想。泛神论就是认为神存在于万物之中,没有什么超自然界的上帝的存在,如果说有上帝,上帝就是自然。这在当时是一种反基督教的反神学的观点。歌德在幼年做小祭司玩耍时,不去祭祀上帝,却要祭祀自然标本,就是一种亵渎上帝的模糊的泛神论思想。歌德在去莱比锡的路上,看到深渊中跳跃的火焰,不把它看成是上帝力量的显现,而说成是自然的独立意志的表现,就是一种反神学的自然观。后来,他又写了一首被人们认为泛神论的诗,诗中连自然神也不提,只讲自然界有永不停息的生命,大到繁花似锦的大地,小到枝头的每一片叶子都是如此,自然界按照自己的独立意志去生存去发展,这就是欢快,就是欢呼,就是歌唱,这就是美满。由此,歌德又从泛神论发展到无神论。他这时还有许多亵渎上帝的言论,因而被一些人称为“狂妄的渎神者”。恩格斯对他这一点曾给予了很高的评价。他说:“歌德很不喜欢跟‘神’打交道,他很不愿意听‘神’这个字眼,他只喜欢人的事物,而这种人性,使艺术摆脱宗教桎梏的这种解放,正是他的伟大之处,在这方面,无论是古人,还是莎士比亚,都不能和他相比。”
赫尔德尔的学问和见解完全征服了自负傲慢的歌德。因此,赫尔德尔虽经常讽刺挖苦歌德,歌德却毫不介意。他觉得赫尔德尔像有才能的魔鬼靡非斯特一样,有一种强大的奇异的吸引力。
赫尔德尔对歌德的冷嘲热讽,完全是善意的,切中了歌德的一些弱点。例如,赫尔德尔看见歌德书架上摆着整整齐齐的装饰很美的书,却不见他看过,于是,就写了一首讽刺诗,表示对这种虚饰和夸耀的憎恶。歌德说:“我既对于他的优良伟大的品性,广博的知识和深刻的洞察力日益敬服,没多久,我便惯于忍受他的叱责和非难了。”
赫尔德尔还是德国狂飙突进运动的领导者之一。他自然而然地引导歌德参加狂飙突进运动。所谓狂飙突进运动,是德国启蒙运动的继续和发展。它一方面要求文学要摆脱封建的束缚,崇尚抒发个人的感情,要求自由和解放,拥护卢梭提出的社会要回到自然中去的口号,颂扬大自然之美;另一方面,反对文学模仿法国的精神和风格,强调继承发展德国的民族精神和民族风格,文学要有自己的民族性。
赫尔德尔来到斯特拉斯堡以后,很快就成为有歌德参加的一个青年文学团体的领袖,使这帮青年成了狂飙突进运动中的积极分子。他们主要是先从理论上武装自己,然后,在一起写诗,唱歌,搜集民歌等。他们认为“一个富有独创性的时代”开始了。
歌德生长在法国皇帝统治下的德国,民族自尊心、自信心都很淡薄,追求的是法国精神,模仿的是法国文学。自从接受了狂飙突进思想以后,他意识到了模仿法国文学是走死胡同,因而,对法国的精神产生了反感。正是这种转变,使他成了真正伟大的德意志人。
这时,歌德再来看斯特拉斯堡的大教堂,对法国古典主义者认为它是野蛮的、可鄙视的看法极为愤怒。因为这座大教堂带有德国的民族传统,是值得德国人骄傲的伟大建筑。为此,他专门写了一篇论文,题名为《论德国建筑学》,颂扬了这一建筑。他说:“我既发现这个建筑物是在古德国的基址上建立,并且在真正德意志的时代有那样的成就,连那朴素的墓石上的建筑师的名字也是祖国的读音和来自祖国的语源,我为这个艺术品的价值所激励。历来误称它为‘哥特式建筑’,我要大胆地把它改称为‘德意志式建筑’。此外,我却少不了先在口头上,继在一篇献给斯坦巴哈的论文中把我的爱国思想披沥出来。”
歌德的这种思想飞跃,使他对未来充满了坚定的信心。他这时想起一句古老的德国格言:“一个人在青春时期所企望的,到晚年便得到了丰收。”他在解释这句格言时说,如果一个人所处的正是创造胜于破坏的时代,他能感受到这个时代要求的是什么,最终的目的是什么,那么,他努力去做,就定能够达到。即使因个人的力量不足或其他种种原因一时未能达到,也会有众多的人努力去做,把它实现。你也能从中感到幸福,这是人类集合的力量。“感到人类集合起来才是真正的人,个人惟有觉悟自己是融合在全体之中,他才能愉快幸福。”
三、在魏玛的十年
1775年11月,应魏玛公爵夫妇之邀,歌德前往魏玛。
魏玛实在是一不起眼的弹丸小国,魏玛城则更是一介乎村庄和宫城之间的地方,仅有居民六千人。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使小公国到处洋溢着得意洋洋的自满情绪。但它却是四处碰壁的文人的较为理想的去处。丈夫早亡的女公爵阿玛丽亚酒饱饭足之后,颇有些被“啊——啊——”堵塞的情绪冲动,因而花了大钱延揽一些文人骚客为她疏导情绪。当时一些文艺界知名人士如维兰德、克内贝尔等人便通体舒泰地簇拥在她的周围。
歌德11月7日到达魏玛城时,她刚让位给儿子卡尔·奥古斯特不足两个月。卡尔·奥古斯特自幼耳染目濡,也是一附庸风雅的文坛的边角料,加上初踏政坛,治国平天下的雄心大作,招揽天下英才之心如饥似渴。而文名如日中天的歌德无疑为首选,恰恰有两次不期而遇,仿佛上苍的有意安排,成全了年轻公爵的如意算盘。——以后他肯定是有了悔意:文人治国,尤如懒汉持家,全是望梅止渴的把戏,搭建的都是空中楼阁,自古而然,但这又不全怨得文人,怨谁?
偏偏歌德又是一位过于聪明的文人。他穿着一身惹眼的维特服进城,当即就引得公爵母子库存不足的情感剧烈发作,阿玛丽亚几乎感激得痛苦流涕。于是歌德经历了一场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受到的热烈欢迎的场面。
歌德感动得有点不能自持,仿佛过去的磨难都得到了补偿似的,他妄言他的将来会“万事如意”,生活会“悠然起伏,铃声悦耳”。不愧是文人,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就能使他满足,但也极易变为失望。哭笑仅是心境的切换——转瞬间完成,看不出人类世代累积的智慧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