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柳宁指导老师:周建新教授
(第一部分)引论
一、选题的确定
笔者在刚进入广西民族学院学习的时候,对人类学、民族学的认识还比较的粗浅,以为人类学的研究无非也就是记录一些一般人所不易看到的奇风异俗罢了,没有太多的思想内容,而跨国民族所研究的更是一些边缘化的内容,想象田野过程中难以名状的艰辛,令笔者经常有打退堂鼓的念头。
经过三年的系统学习,我对跨国民族这个方向的兴趣日渐浓厚。尤其在二年级时导师为我开设了族群理论、跨国民族研究这两门课程,我阅读了不少学术刊物有关族群理论的文章,这对跨国民族研究有不少的启发。期间我曾到过东兴京族三岛、龙州水口、大新下雷、靖西的龙邦和湖润等边境地区做田野调查,为进一步地研究中越跨国民族积累了不少第一手材料。
2004年5月初,为了给我的毕业论文选定一个合适的田野调查点,在我的导师周建新教授的坚持下,师徒两人从那坡县平孟镇沿着沿边公路徒步三十公里走到念井村念井屯。在漫长的徒步行走过程中,我不时地向导师抱怨:若是在美国,这样闭塞的大石山区早就没人居住了!可就在这异常艰苦的环境中,中越两国的边民从没有停止过交流互动,而互动背后的驱动力又是什么呢?我想如果能综合相关学科的知识,用人类学的理论和方法对其进行研究,或许会有一个可以拓展的思考空间。
另外,笔者在最初毕业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曾认为那坡县的跨国民族互动主要是壮岱之间的互动,但在实地田野调查过程中,笔者发现那坡县的壮族与越南的岱族之间的交往并不多,反而是与越南的侬族之间的互动更多,而且壮侬互相认同,而壮岱、岱侬互不认同,并且在田野点上还有中越两国的瑶族参与了互动,所以笔者在田野材料的收集中也注意到了跨国民族族际间的交流与往来,但笔者在本文主要论述的是壮侬互动的现象与动因,其他的族际互动个案是作为展开论述的陪衬材料。
二、学术回顾
(一)族群理论的研究综述
族群研究首先在西方发达国家兴起。20世纪60年代,西方人类学界开始用“族群(ethnicgroups)”一词来替代“种族”和“部落”概念。早期的族群理论发展主要体现在对“族群”这一概念的界定上,随着时代的发展,学者们越来越多地用族群理论来解释人类群体之间的关系,同时族群理论本身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族群认同的发生理论成为学者们解释族群形成的重要方法。
1.族群定义的发展。在西方,族群理论的形成正是从族群的定义开始发展起来的。“族群”一词最早被收录在《韦氏新国际词典》(1961年第三版)当中,根据该词典的定义,“族群”有如下含义:非犹太教或非基督教的异教徒;具有文化传统、心理特质和体形特征的共同体;起源于异邦的原始文化。随着“族群”概念的广泛使用,对这一概念的研究也深入开展起来,也就繁衍出“族群”的多种含义,英文文献中关于“族群”的定义不少于二十种。西方对“族群”的定义大致可以分为三种取向:一是客观特征或属性,二是主观情感,三是行为模式。
对中国人类学界影响较大的是韦伯(MaxWeber)的定义,他认为“如果那些人类的群体对他们的共同世系抱有一种主观的信念,或者是因为体质类型、文化的相似,或者是对殖民和移民的历史有共同的记忆,而这种信念对于非亲属社区关系的延续是至关重要的,那么这种群体就被称为族群。”韦伯这一解释揭示了人们是如何自主地意识到自身的历史,以及通过什么因素他们被联系在一起并延续下来。韦伯的这一阐释对西方学术界的影响相当大,西方学界主观情感模式就是源于韦伯的这一定义。但主观情感解释并没有说明族群的主体意识是如何形成的。
韦伯之后,弗雷德里克·巴特的对族群的界定具有开创性的意义。巴特在其主编的《族群与族界:文化和差别的社会组织》一书中认为,族群并不是一种文化承载和区分单位,而是一种社会组织。自我认定的归属和被别人认定的归属,是族群的最重要区分特征。族群的延续取决于界别的维持。那些标志族界的文化特征可能发生变化,那些被族群成员所具有的文化特点也可能被改变,甚至一个族群的组织形式也可能发生变化。但是,只要对于族内人和族外人的划分没有改变,族界仍在,一个族群也就够延续。在他看来,虽然族界可能具有相应的地域界限,但它主要是指一种社会界限。他认为族界的作用并不在于隔绝人们的交往互动,而是与此相反,在于组织、沟通、结构和规范人们之间的互动。而这些作用和功能大致上也就是他所说的生成族界的社会原因。
巴特的“族群认同是在族群互动中得到维持”这一理论与主观情感模式结合之后,形成了今天西方学术界定义“族群”的主要取向。如《哈佛美国族群百科全书》在定义族群时就考虑到边界与内涵的综合:族群是一个有一定规模的群体意识到自己或被意识到其与周围不同,并且有一定的特征以与其他族群相区别。以与其他族群相区别。这些特征有共同的地理来源,迁移情况,种族,语言或方言,宗教信仰,超越亲属、邻里和社区界限的联系,共有的传统、价值和象征,文字、民间创作和音乐,饮食习惯,居住和职业模式,对群体内外不同的感觉。
从以上西方学者对“族群”的界定的流变中我们可以看出,“族群”概念在西文出现以来,其定义的发展经过了从注重群体的客观特征到注重群体的主观特征再到两者特征的综合。
在国内,随着改革开放后国际学术交流广泛而深入的开展,国内人类学界开始频繁接触到国外人类学研究中的ethnicgroup这一词汇。“族群”这一概念的引入,引起了学界对我国长期以来用“民族”这一词来表示人民的共同体是否妥当的争论。在20世纪上半叶,我国一些民族学者用“民族”这一概念来泛指具有不同文化特点的群体。20世纪20年代,斯大林的民族定义传入中国,斯大林认为民族不是普通的历史范畴,而是一定时代即资本主义上升时代的历史范畴。直到解放以前,中国共产党都是在斯大林给民族下定义时的严格限制范围之内使用民族概念的。由此可知,中国的“民族”概念实际上有两个来源,即传统的民族概念和马克思主义民族概念。改革开放后,国内学术界对斯大林的民族定义进行补充和修正。随着国际学术交流的增多,国内学者对“民族”概念有了更深刻的理解,他们既不局限在客观标准上加以概括、讨论,而且从人们主观认同的角度切入研究。一般认为“民族”和“族群”的不同之处,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各自所描述对象的层次不一样。在中文语境中,“民族”一词既可以用以表达中华各民族,也可以表达中华民族之内的各单一民族。在不同的场合,“民族”一词还常用以表达“少数民族”之意,这种表达在我国已是约定俗成,并无歧义。而“族群”一词在用以表达各民族内部的次级群体(或支系)时也是明确的,不会产生歧义。“族群”概念与民族支系之间是可以相对应的,但仅限于另一层次。(2)各自所表达的内容特征不同。中国的民族概念是马克思主义民族定义的中国化,除了强调的是四个基本特征的综合,还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加以修正,而族群概念所强调的是社会群体的文化特征,前者涵盖后者。(3)各自所具有的内涵不同。中国的民族的含义,在具体指涉每一个单一民族时含义是指经过科学识别和国家(政府)确认的政治地位平等的民族,而不是一般意义的文化群体。而族群指涉的是纯文化意义上的群体。两个概念所产生、使用的历史背景不同。在中国,“民族”一词的使用是在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向独立的现代民族国家转变的过程中产生的。在西方,族群这一概念在20世纪60年代开始大量出现,与当时美国的民权运动这一历史背景有关。
我国人类学研究者在大量介绍和引用族群这一概念的同时,也试图重新定义这个词汇,以适应中国国情的田野工作。由于研究者理解和观察的角度不同,出现了多种解释。中山大学人类学系的周大鸣主张:“族群”是指一个较大的文化和社会体系中具有自身文化特质的一种群体。其中最显著的特质就是这一群体的宗教的、语言的特征,以及其成员或祖先所具有的体质的、民族的、地理的起源。广西民族学院李远龙将族群的界定概括为五个方面:(1)共同的族群起源;(2)属于同一文化或具有相同的习俗;(3)共同的宗教;(4)同一种族或体质特征;(5)使用相同的语言。
综上所述,目前学界还没有形成一个统一的族群定义,但上述种种族群定义却给了我们一个启发,那就是族群的定义必须包括以下三个要素:认同、互动和外在的政治语境。
2.族群认同解释理论。“族群意识”是最基本的族群构成要素。关于族群认同解释理论,巴特的族群边界理论有着重大意义。他认为族群是一种人们自己或别人根据他们的出身和背景来推定的归属范畴;族群认同是族群最基本的构成要素;族群认同和族界生成于具有不同内在文化价值取向的人群之间的社会互动,其作用在于组织和结构他们之间的互动;族群认同和族界与那些在社会互动中具有重要意识的文化差异有关联,但这并不意味着族群界别和外在的客观文化差别必然是吻合的;族群并不是在地域、经济和社会上隔绝状态下形成的文化承载和区分单位,而是一种人们在社会交往互动中生成的社会关系或组织。
有关认同理论的产生,在国外人类学界最流行的族群认同理论是原生论与场景论。原生论认为族群的情感纽带是“原生的”,甚至是“自然的”。基于语言、宗教、种族、族属性和领土的“原生纽带”是族群成员互相联系的因素,强调语言、宗教、种族、族属性和领土是整个人类历史上最基本的社会组织原则,而且这样的原生纽带存在于一切人类团体之中,并超越时空而存在。其中族群成员共有的群体认同超越时空而存在是原生论的基本假设。由于社群即以亲属关系、邻里、共同的语言、关于超自然的信仰、某些该群体起源的叙事和神话,以及神圣的归属感这些原生要素为基础的,所以族群归属感的持续是个人认同的基础。对族群成员来说,原生性的纽带和感情是根深蒂固的和非理性的、下意识的。原生论将族群认同作为族群社会的基本组织原则,从而成为“多元的”社会,但是这一解释理论过度强调了族群认同的原生维度,没能理解族群认同的灵活性与工具性。因而,原生论被认为是一种静止的、自然主义的族群认同观,缺乏解释力。
场景论认为族群认同是族群以个体或群体的标准对特定场景的策略性反应,是在政治、经济和其他社会权益的竞争中使用的一种工具,所以也叫做“工具论”(Instrumentalism)。场景论的立场与原生论相反,它强调族群认同的场景性、族群性的不稳定性和群体成员的理性选择。根据场景论观点,政治、经济结构等族群面临的外部环境引起和决定了集体认同的出现,引起了成员的共同立场、利益意识、制度创建和文化建构。场景论强调族群认同对场景的回应能力,在个人认同上,场景论强调人们有能力根据场景的变迁对族群归属作出理性选择;认同不确定、不稳定,是暂时的、弹性的;群体成员认为改换认同符合自己利益时,个体就会从这个群体加入另一个群体,政治经济利益的追求常常引导着人们的这种行为。不过,一些人类学家开始认识到,场景论和原生论观点可以组合起来解释社会里的族群互动。虽然族性是根深蒂固的,但它也是变迁的,社会文化和历史的条件决定了变迁趋势。查尔斯·凯斯认为,族籍是人与人之间的一种原生关系,所谓的原生关系是指那些根据既定、或被认为是既定的事实来确定的关系,人们的世系事实上是由他们的文化,而不是他们之间生物学上的联系来定义的,只有在文化的规划下并被赋予一定社会功能后,通过追溯世系来构建群体的可能性才能被转变成现实。在他看来,任何一种完整的族性理论都不应该仅仅考虑族籍在追逐社会利益方面的功能,而且还应该考虑那些构建族群的文化原则,在有关族性的理论讨论中,有许多混乱正是由于把族群的文化方面和社会方面混为一谈造成的,一个能够解释处于各种情况下的族性理论,既应该考虑这两个方面,又应该对这两个方面有所区分。
在国内,学者们对族群认同的理解基本上是“原生论”和“场景论”的综合。一般认为,族群认同的产生,与其说是自觉,不如说是外人所区分的类别所致。而这种类别的创造是国家形成过程中的一个普遍特征,更与殖民地扩张存在着密切关系。族群认同是人们与不同起源和认同的人们之间互动的产物,地理上与其他人群完全隔离的孤立小人群不可能构成族群。但是,个体的族群认同并非是绝对的,特定个体取决于社会情境而有着一些不同的族群认同;认同既可以是自己选择的,也可以是强加的,如政治社群对成员的归属感和共同目标的灌输;族群认同并非简单地将世界划分为“我们”与“他们”类别,而是划分为不同的层级性的、等级化的“我们”和“他们”类别。通常可以从几个方面考察族群认同:(1)族群认同的情境性;(2)族群特质;(3)族群认同的流动性;(4)族群类型。
还有的学者对族群认同研究更为深入,认为族群认同产生的前提条件是族群间存在互动关系;族群认同的要素包括主客观两个方面。客观要素包括:基础的要素和一般要素。基础的要素是共同的历史和遭遇;一般要素包括语言、宗教、地域、习俗等文化特征;族群认同具有多层次性,如存在对家庭、世系、邻里、社区、族群、国家等多层次认同;移民带来了族群认同的复杂性。
(二)跨国民族理论的研究综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