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心理马斯洛精选集:动机与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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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章 寻找做应该做的正当事

我从韦特海默引一段话作为研究事实的向量性质问题的开始:

什么是结构?七加七等于多少,这种情境是一个带有空隙、缺口(空位)的系统。可能以任何方式填满缺口。一种填法——十四,就它在整体中的作用看,是和情境相符的,适合缺口的,在此处是这一系统中在结构上所需要的。它适当地处理了这一情境。另外的填法,如十五,就不适合。它不是正确的填法,它是任意确定的,是盲目的,或破坏了这一缺口在这一结构中所具有的作用。

这里,我们有“系统”概念,“缺口”概念,不同“填空”、情境需要的概念;有“需求性”。

如果一条数学曲线有一个缺口(某一部分缺少点什么),情况也类似。要填满缺口,从曲线的结构看,往往有一些限定条件,某一填补对于结构是适合的、明智的,正确的;其他的则不符合需求。这和内在必要性的老概念是有联系的。不仅逻辑运算、结论等等,而且发生的事情、主体的作为、存在的状况,也能在这样的意义上成为合理的或愚蠢的、合逻辑的或不合逻辑的。

我们可以制定一个公式:给定一情境,或一个带有一个空位的系统,某一填空是否正确,往往取决于这个系统或情境的结构。这里存在着一些需求,在结构上决定的需求,存在着纯理论的明确判别可能性,能分辨哪一种填空适合情境,哪一种不适当,哪一种违背了情境的需求……这里坐着一个饥饿的儿童,那边有一个男人在盖一间房子,缺少一块砖。我一只手拿着一块面包,一只手拿着一块砖。我把砖递给饥饿的儿童,把香气四溢的面包递给了那个男人。这里我们有两种情境,两个系统。对于填空作用来说,我的分配是盲目的。

接着,韦特海默在脚注中附加说:

在这里,我不能讨论这样的问题——如阐明“需求”概念等等。我只能说,通常对“是”和“应该”的简单分割必须改正。这样一种秩序的“决定”和“需求”是客观的性质。

《格式塔心理学文献》一书的大多数作者也有类似的论述。事实上,格式塔心理学的全部文献都证明,事实是动态的,而不只是静态的;它们不是无向量的(仅有数量),而是有向量的(既有数量,又有方向)。在哥尔德斯坦、海德尔、莱温和阿施的著述中甚至能找到更有力的例证。

事实在做着各式各样的事情,它并不只是仅仅躺在那里。它们自行分类;它们完成自身,一个未完成的系列“要求”一个美好的完成。墙上卷曲的画需要弄得平展;未完成的课题总是不断打扰我们直到我们完成为止。糟糕的格式塔会使自己成为较完美的格式塔,不必要的复杂印象或记忆会使自己简单化。音乐的和谐要求正确的和弦才能达到完美;不完善的趋向完善。一个未解决的问题坚持不懈地指向它的恰当解决。我们总是这样说“情境的逻辑要求……”。

事实是有权威的、有要求的品格,它们需要我们;它们可以说“否”或“是”,它们引导我们,向我们提出建议,表明下一步该做什么并引导我们沿着某一方向而不是另一方向前进。建筑家谈论地基的需要;画家会说那块油画布“要求”多用些黄颜色;一位服装设计师会说,她设计的服装需要一种特别的帽子配成套;啤酒和汉堡配套比和罗克福配套更好;或像某些人说的,啤酒“喜欢”一种乳酪胜过另一种。

哥尔德斯坦的著作特别证明生物机体的“应该”。一个受损伤的机体不满足于它的现状,不安于受损,它努力着、敦促着、推进着;它为了重新使自己成为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不断和自身作战、斗争。丧失了某一能力的统一体力争变成一个新型的统一体,使已丧失的能力不再危害它的统一。它管理自己,制造自己,再造自己,它肯定是主动的而不是被动的。换句话说,格式塔和机体论心理学家不仅有“是”的洞察,而且有“向量”的洞察(应该的洞察?),而不是像行为主义那样的“应该盲”,认为生物机体仅仅是被“做成”那样,而不是自己也在“做着”,也在“要求着”。如此一来,弗洛姆、霍尼、阿德勒也可以说有“是”和“应该”的洞察。有时我认为所谓的新弗洛伊德派主义是批判和继承了弗洛伊德(他缺乏充分的整体观)和哥尔德斯坦和格式塔心理学家的学说,而不仅仅是背离弗洛伊德的异端。

我始终这样认为,事实的许多这一类动力特征、这一类向量的性质,恰恰落入了“价值”一词的语义范围。至少,它们在事实和价值之间的二歧鸿沟上架起了桥梁,这种二歧之分已被大多数科学家和哲学家循惯例而不加思索地认为是科学自身的一个规定性特征。许多人认为科学在道德上和伦理上是中性的,关于目的或应该没有任何需要注意的。就这样,他们给一个不可避免的后果敞开了大门,那就是说,假如目的必须来自某处,又假如目的不能来自知识,那么,它们便只能来自知识以外的什么地方。

“事实性”创造了“应该性”。这一点通过一些易懂的阶段引导到一个范围更广的概括。事实的“事实程度”、它们的“事实的”性质的增强同时也引导到这些事实的“应该的”性质的增强。事实程度产生应该程度,我们可以这样说。

应该由事实创造。某物被了解或认识得越清楚,某物也变得越真实越不会被误解,它也会获得越多的应该性质。某物变得越“是”,它也变得越“应该”——它获得更高的需求度,它更自发地“要求”特殊的行动。某物被理解的越清楚,也变得越“应该”,它也变成行动的更佳向导。

从实质角度来看,当任何事物十分明确、十分肯定、十分真实、毫无疑义时,它就会在自身内部提出它自己的需求、它自己的需要品格,它自己的适合性。它“要求”某些行动的向导,那么,引向最坚决的行动的最容易理解和最好的向导就是非常确实的事实;事实越真确,它们也就越是行动的好向导。

为了更好地说明这一点,我们可以利用一个不能确定的诊断例子。大多数青年精神病医师在诊断中总是犹豫不决和摇摆不定,对患者宽容、敏感和下不了决心,他们完全不能肯定那是怎么回事。当他参照许多其他诊疗意见和一连串相互印证的测试,又假如这完全符合他自己的观察并做过反复核实时,他会变得十分肯定,例如,确诊患者是精神变态;于是,他的行为以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向肯定改变,向坚决和有把握改变,变得确切知道该做些什么,以及什么时候和如何去做。这种确定感武装了他,使他敢于反对患者亲属的不同意见和对立看法,反对任何其他有不同想法的人。仅仅由于他没有怀疑,所以他能排除对立径直行事。

以另一种方式说,他理解了问题的真相。在这一认知的作用下,他能够不顾他可能加之于患者的痛苦,不顾患者的眼泪、抗议或敌意,毫不犹豫地破浪前进。只要你相信自己,你便不再惜力。诊断的确定意味着治疗的确定,肯定的知识意味着肯定的伦理决断。

在我自己的经验中,我也有一个例子能说明道德的坚定是怎样来自事实的确定的。在读大学期间,我曾研究过催眠术。大学有一项规定禁止催眠,理由很简单,也许认为它不能成立。但我确信它能成立(因为那时我正在做这件事),并相信它是通向知识的一条康庄大道、一种必需的研究途径。我的无所顾忌使我自己也感到吃惊,我甚至不惜说谎或偷偷摸摸地进行。我不过是做必须做的事,因为我敢绝对肯定它是一件应该做的正当事。请注意“应该做的正当事”这一短语,它同时既是一个认知词,又是一个伦理词。

另一个例子:当父母犹豫不决时,孩子是软弱的;当孩子自信时会变得坚强、肯定而明确起来。假如你确切知道你的所作所为是什么,你就不会瞎摸,即使你的孩子哭喊、有痛苦或抗议也一样进行。假如你知道,你必须拔出一根刺或一个箭头,或者假如你知道你必须动刀才能救孩子的命,你就能毫不手软地去做。

知识给我们带来明确决断、行动和抉择的能力,使我们知道该做什么。这非常像一位外科医生或牙科医师所处的情境。外科医生剖开了肚子找到发炎的阑尾,他知道最好把它割掉,因为如果让它烂肚子里就会死人。这是一个例子,说明真理命令必须的行动,“是”命令“应该”。

所有这一切都和苏格拉底的观念有联系,苏格拉底曾认为,没有人会自愿地选择虚假抛弃为可能。不仅如此,而且杰弗逊的全部民主论都以这样的信念为依据,即:充分的知识引导到正确的行动,没有充分的知识也不可能有正确的行动。一个人也要靠同样地倾听它的本性和呼声,靠对它的需求和暗示的敏感,要安静下来让它的呼声能被听到,要能承受,不干预,不要求,并由它自然发展才能发现如何正确对待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