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干年前,我曾报告说,自我实现的人既是对现实和真理很有认识的人,也是一般不会混淆是非的人,他们能比一般人较快并较有把握地做出伦理决断。前者从那时以来经常得到支持;我也认为我们能更好地理解这一点。
然而,后者一直是个难解之谜。当然,我们能够更安于这一发现,并更倾向于希望未来的研究能够肯定它是事实,因为我们今天关于心理健康的心理动力问题了解得越来越多了。
在我的印象中,这二者可能存在着某种内在联系的。那就是说,我认为对于价值的明确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是对于事实的明确认识的一种结果,或者说,它们甚至可能是一回事。
我称之为存在的认识的东西,或对他、对人或物的内在本性的认识,更经常地出现在更健康的人中,并似乎不仅是对深层确实性的一种认识,而且同时也是对有关对象的应该性的一种认识。概括来说,应该性是深刻认识的事实性的一个内在固有的方面:它自身也是一个有待认识的事实。
而且,这一应该性、要求的品格或需求性或固有的行动需求似乎只对这样的人有影响,他们能清楚地看到所得印象的内在本性。因此,存在认知能引导到道德的肯定和决断,正如高智商能引导到对一套复杂事实的明确认识,或也如一位体质敏感的美术鉴赏者往往能非常清晰地看到色盲不能看到或其他人视而不见的东西。100万色盲不能看到地毯的绿色,那也没有什么要紧,他们可能认为那地毯本来就是灰色的,而且这对于那位清晰、生动而无误地看到事实真相的美术家毫无影响。
因为更健康的、更有认识的人很少是“应该盲”。因为他们能让自己认识什么是事实所希望的,什么是事实所要求的,什么是事实的暗示、需要或恳求;因为他们能让自己像道家那样任由事实引导。因此,他们在一切价值决断方面较少踌躇,这些决断取决于现实的性质,或者说其本身就是现实的一部分性质。
分开谈论“是认识”和“是盲”以及“应该认识”和“应该盲”可能是有益的,除非一个对象的事实面和同一对象的应该面不可以分开。我相信,一般人因而可以被说成是“是认识”而“应该盲”。健康人是更能认识“应该”的人。心理治疗导致更高的“应该认识”。我的自我实现被试者更坚定的道德决断可能直接来自更明确的“是认识”、更明确的“应该认识”,或同时来自两者。
我觉得应该附加一句,应该盲可以部分地理解为一种对潜能、对理想可能性的盲目性,尽管这可能使问题复杂化。作为一个例子,让我引述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关于奴役的应该盲。当他审查奴隶时,他发现奴隶确实在性格上是奴性的。这一描述性事实那时被亚里士多德认为是奴隶的真正的、最内在的、本能的性质。因此,奴隶的本性如此,他们应该成为奴隶。
金西也犯了类似的错误,把简单的、表面的描述和“正常状态”混淆了。他不能看到本来“可能”成为怎样的。弗洛伊德和他关于女性软弱心理的学说也是如此。女性在他的时代确实不怎么样,但不能忽略她们机体内可以进一步发展的潜能,正如不能看到一个孩子有机会就能长大成人一样。对未来可能、变化、发展或潜能的盲目必然导致一种现状哲学,把全部现有和可能有的“现在的是”当作标准。正如西利说到描述的社会科学家时所说的,纯描述仅仅是一张应邀加入保守党的请帖。脱离价值的“纯”描述,除了其他问题以外,仅仅是草率的描述。不管怎么说,我的信念是,“价值”概念不久就会被废弃掉,因为它包含的意义太多,意味着形形色色的东西,而且历史也太长。另外,这些各式各样的用法并不经常意识到,因而造成了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