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花是一位新到京城闯荡的江南女子,初来乍到,住房是首要问题。李花起先住在一个朋友的小宿舍里,但每到周末,朋友的男友都要过来。因此,李花觉得自己租个房间真是刻不容缓的事情了。
李花问了好几个地方,不是已经租出去了,就是不合意。一天,她在报纸上看到一家房屋中介公司的广告,声称消费者如对提供的信息不满意,可退还中介费,于是按照广告上的电话找到这家房地产信息咨询公司。
接电话的小姐听说李花要租房,便非常热情地介绍:“现在我们这里正好有个很好的房子要出租,即便宜又舒适,保证你满意,你方便的话可以马上过来,我们立马带你去看!”
为此,李花急急忙忙跑到这家公司,一位业务员告诉她说:“看房必须要先交押金,你急着要看房子,付了钱即可跟我出发了。”
于是,李花当即交了300元,然后对方开了一个收据给李花,匆忙中李花发现出具的发票收据上写的是“信息咨询服务费”,当时没有怎么在意,觉得“信息咨询服务费”就“信息咨询服务费”好了,能快点找到合意的房子就行。
当李看到租房时顿时傻了眼,承诺的所谓一居室原来是与六个人合住,租赁的哪里是房间,就是一张床,还是上下铺的。看到李花露出不满意的神情,业务员马上向李花保证:“明天再给你找别的租房,保你满意,到时我们联系你,请放心。”
在以后的几天里,李花再也没有收到这家公司的任何房源信息。无奈,李花找到这家公司问个究竟。一位业务员先发制人地对她说:“哎呀,我们多次联系你,你怎么不接电话呢?”
一番折腾下来,李花觉得这家公司真是太不可信了,想要他们退钱。业务员听到这话,当场变了脸色:“退钱得等一个月以后,要是我们在一个月内给你找到了房子,如你不要,那我们就不能退钱了。”
骗局揭秘
事件结果:
在此后的时间里,由于李花一直没有看中对方介绍的租房,只好白白地将钱让人吞了。
骗局辐射场所:
都市类报纸的房屋信息广告栏,街头巷尾的布告栏。
骗局辐射人员:
外地租房者,大学生校外租房者,急切租住房屋而放松警惕者。
骗局诱饵:
物廉价美的出租房屋,不满意可以退款。
骗局进程:
1.到报纸等媒体上打广告,声称自己有众多房源;
2.尽快带领来访者去看房子,当然,交清中介费是前提;
3.随便找个房子打发来访者。
骗局预防:
注意辨别真假房屋中介,到正规的房屋中介所里去进行咨询,不要表现出非常着急的模样,冷静分析,不要急于交定金或者中介费,不要相信他们讲的过了这村就没有这店了,出租房屋多的是,等着你慢慢挑。一些服务性报刊上每天都有好几个版面刊登房屋中介信息。一些消费者普遍认为报纸上的广告可信度高,于是就按广告上刊登的地址主动上门找中介公司。其实,许多报刊媒体根本就放弃了对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审查,致使消费者受骗。租房者最好咨询一下熟悉当地情况的朋友,即便问问街边散步的老爷爷、老太太也是好的,说不定他们家就有房子出租呢。
小结: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形成和发展,以提供中介服务为主要内容的房地产经纪行业逐渐形成并成为房地产市场不可缺少的环节,但一些企业利用房屋中介形式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也迅速增多。不法房屋中介公司往往以不满意可以退款来引诱消费者。但事实上,当消费者对中介公司提供的信息不满意而要求退还中介费时,多数遭到拒绝。一些中介机构往往是专门玩文字游戏的高手,他们与消费者签订格式合同的条款不平等,带有明显的偏袒性,甚至是欺诈性,如合同规定中介联系业务成功不退费,而不成功就没有规定了。这不仅暴露出房屋中介机构存在的诸多问题,也反映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的淡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