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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白居易少有所为

白居易(772—846)字乐天,出生于河南新郑东郭宅,是唐朝负有盛名的大诗人。

白居易的祖母和母亲都是有文化的人,他从小受到家庭的熏陶,很早开始识字,五六岁时就练习作诗,9岁已经懂得声韵。由于当时社会****,白居易11岁就离家出游,南北奔走,从小就接触了社会,看到了民不聊生的现实,并立下了改革政治,救济人民的大志,这促使他更刻苦地读书、写诗。他白天学赋,夜间读书,还挤出时间写诗。他每学一课书,都要反复诵读,一直读到不仅能背诵,而且能深刻领会诗的意境。据说,他因读书读得太多,连嘴唇的皮都磨破了,生了很多疮。写字写得太多,连手臂上也磨起了一层很厚的老茧。他就是这样以坚毅苦学的精神,获得了少年有为诗人的美誉。

“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是白居易9岁时作的诗,成为千古流传的佳作。

白居易15岁时,拿着自己写的诗稿到长安,向当时有名的诗人顾况请教。顾况一看白居易,心想:“一个乳臭未干的毛孩子,能写出什么好诗来。”再一看诗稿作者的名字是“白居易”三个字,便哈哈大笑起来说:“长安米贵,居可不易啊!”他根本没有瞧起面前的诗人。但是当他读了上面那首诗时,不禁拍案叫绝:“好诗!有这样好的诗句,居天下也不难啊!”他连忙起身重新以礼相待,再也不敢轻慢了。

白居易成名以后,仍然勤奋不怠,继续下苦工夫作诗。他的诗以平易自然见长,但是平易不流于浮浅,自然不陷于庸俗。反复品味,足见作者在锻炼字句上所下的工夫。据说,白居易每作一诗,必先读给邻居家一个不识字的老婆婆听,问她:“你觉得怎么样,能听懂吗?”如果老婆婆说听不懂,或说不好,他就反复修改。当时有人对他这个著名的大诗人向一个不识字的老妪请教很不理解,认为“俗气”。可白居易却不那么认为。他说:“我写诗是给人看的、听的,如果人家看不懂、听不懂,那又何必写呢?”这足以证明了白居易创作时的严肃态度和刻苦精神。

正因为白居易作诗是这样刻苦认真,又能虚心向别人请教,所以他的诗读起来琅琅上口,通俗易懂,深为群众所喜爱。白居易一生作诗很多,流传至今的就有三千余首,是中国历史上一位著名的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