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办提案[2001]第693号
安启元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渭河干流综合整治工程列为国家重点工程”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渭河是流经甘、陕两省的一条重要河流,流域内土地肥沃,农业发达,城市较多,人口密集,是甘、陕两省,特别是陕西省经济社会比较发达的地区。由于受气候等自然条件影响,加之人口增长等社会经济因素,渭河流域存在地下水超采严重、水体污染日趋加剧、防洪工程不完善等问题,制约当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抓紧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中有关人口、资源和环境的规划目标和政策措施,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渭河干流综合治理规划,对渭河干流综合整治的实施是十分必要的。
国家历来十分重视渭河干流的综合整治,多年来,投入了大量资金用于渭河干流的水利工程建设,先后安排了渭河洛河下游治理工程、渭河中游防洪治理工程、三门峡库区移民防洪保安工程,以及水土保护、灌区与节水改造等一系列工程的投资。1998年国家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国债加大水利建设投入以来,增加了对渭河干流综合整治的支持力度,加快了有关工程建设的步伐,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关于下一步渭河干流综合整治的有关问题,我委将与有关部门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和《国家水利“十五”专项规划》,结合全国大江大河大湖治理的总体情况和中央、地方财力可能进行认真研究。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办公厅
(章)
2001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