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回燕王
说书艺人往往能说最动听的事,这段时间长安城里流传着最红的故事就数汉使者苏武的故事了,苏武是个拿着一根秃棍子的老头,这就是病已得看法,而皇上提到了他,于是病已有了对他故事的好奇,拉着疯丫头许平君出去听故事。
说书场内人员很复杂,有各种人,不管是平民还是贵族都很喜欢这里。说唱艺人手拿小鼓,说的正是最红的故事正是苏武牧羊。说道伤心之处满座皆神伤。
“一定是匈奴人派来的奸细。”说话的是个孩子,但是他的周围却一群衣着华丽的人,他们围坐在他的身边,谈论起苏武的事,他们听了那孩子的话都围着连声赞道:“主公真是聪明之人。”
病已看到了他,此人正是昌邑王刘贺,他即将离开京城,所以也来街上玩。刘贺也喜欢斗鸡,他带着他的鸡来到长安,正在寻找机会。
而如今匈奴送苏武回来无非为表无意与大汉为敌,但是大汉并没有给他礼遇的待遇。一位气度轩昂的中年男子出现在刘贺身边,刘贺身边一干人都闭上了嘴。
“小子不懂,尽听人胡说,你们做属下尽说些奉承话,不分青红皂白。”那人说道,一把扯过刘贺,说道:“小子,你懂什么,也配在这里说三道四,坏人名节。”刘贺却有点害怕,伏在了地上。
许平君说道:“病已,你看那边,怎么有人敢对那个公子那么凶。”
病已却盯着那个中年人说道:“这才是真正的美男子啊,我恐怕只有羡慕的份了。”
许平君说道:“我看也是,他好威风啊。”
来人正是燕王刘旦,病已叫道:“叔祖父!”
那个人也发现远处一对小孩盯着自己,朝病已笑了一笑,病已穿着麻布衣服,就和平常街边跑的孩子一样,随后被随从簇拥离去了。病已轻轻地叹道:“他没认出我。”
“这世间认衣不认人。”许平君说道:“你是小孩子,他认识你才怪。”
其实病已本来就是小孩子,就算再大个十岁,都未必引起别人的注意。虽然是那么说,病已不免失望,他追了出去:“燕王殿下!”
燕王回头看见了这个小孩追了出来,于是停下了脚步:“孩子,你找本王什么事?”
病已说道:“燕王殿下,我听说了苏武的故事,心里很是感动,如果这样的忠义之士不能够得到应有的待遇,只怕百姓会心寒,而忠臣会有二心。”
“你这孩子懂什么,这是你这样的人该谈的吗?这话幸好是讲给我听,要是给别人听见了,你的贱命就没有了。”燕王盯着他说道:“小孩子莫谈国事。”
许平君拉住了病已,病已本想再说些什么,却被平君堵在了嘴里。
“病已,我们上其他地方玩。”许平君拉过了病已,望着燕王的离去,病已却不知道回头,但是卫兵早就准备好挡这个人了。
刘贺还挺好糊弄。他的任务就是去玩。王奉光最喜欢这样钱多人傻的财主,但是昌邑王的鸡实在厉害,但是没法战胜,他正为这个仇,病已却出现了。王奉光挺喜欢病已的,他的年纪虽小,但是自从与他结识后,却觉得他挺乖巧的,在自己见过的孩子里,真算聪明人,最不容易的是这孩子没有父母,难免会觉得他可怜,而病已到他这里玩,他对病已总是热情款待。
“王大哥可听过田忌赛马的故事?”病已说道,王奉光读的书不多,但是听得故事不少,他明白了病已得意思,就是拿自己的好鸡去对付刘贺的次鸡,按照三局两胜制,自己用最差的鸡对付他最好的鸡,也就赢定了。
刘贺没想到自己输了,不免要赖帐,这来京城本想怎么也要赚点面子,却是如此结果,王奉光可是不愿意放他走,于是拉着他去衙门。众人推推搡搡,却有人替刘贺叫来了救兵。
燕王的出现让王奉光始料不及。
“我侄儿只是一个贪玩的孩子,你一个大人与一个孩子打赌,用上了小伎俩胜之不武,是英雄就应该实对实。”
王奉光的鸡哪里是刘贺那几只鸡的对手啊,于是也不知说什么了。
刘病已却上前说道:“公子不是小孩子了,他是一国之王,他说的话和我们不一样,他是金口玉言,如公子贪小的们的便宜,将来如何政令一国,如何臣服天下人?”
燕王看着病已一下子无言以对了,他自恃在兄弟中是个能言善道,学识较广的人,也更喜欢结交朋友。不免对病已产生了好感:“小子,我服了你,你叫什么名?”
“我叫刘病已,我的祖父是您的长兄,叔祖,我们已有两面之缘。”病已说道。
燕王刘旦听到了病已得介绍,颇为意外,这太子竟然还有骨肉活在世上。于是说道:“那,那你这么多年是怎么过来的?”
“叔祖,病已一直受众人照顾,所以才能活着。”病已回答。
燕王哭了,拉着病已得手说道:“众人皆认为我求太子之位,被先皇革去三县,其实他们不知我进京欲为兄长报仇,杀那奸臣。如今皇帝虽然年轻,但是辅政德上官大人等皆是正直之人,我为你去争取个爵位,好继承你家香火。”
“叔祖,我听人说害我家的江充早被太爷爷杀了,我心中现在已经没有什么仇家了,再加上现在活得自由自在,大家对我都很好,我现在已没什么要求了,朝廷现在已经恩养我在掖庭了,我还小,尚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成人,这爵位就算了,何况我不喜欢约束的生活,众多的礼仪规矩压着。”
“哦,不过等你成人,我想朝廷定会封个关内侯给你,到时候我那苦命兄长也会含笑九泉。”燕王说道,他也明白这个侄孙应该是个有福之人,竟然能从牢狱中出来。他对刘贺说道:“病已比你小,却比你懂事,你既然与人有了约定,就应该认赌服输。”
刘贺撇了一眼叔叔,却不愿意叫人掏钱。刘旦看他这样僵持着,于是吩咐人取来钱交给了王奉光。临走前拉着病已的手说道:“孩子,叔祖明天就要回藩国了,你自己要照顾好自己,叔祖没有东西给你,作为男子汉就应该有自己的佩剑,特别在十六岁成人礼那天,我这一去不知什么时候能回来,我就送你一把佩剑吧,虽然不是贵重的东西,也算是我们的见面礼。”
燕王派人取来一把青铜剑,这把剑的剑柄中竟然还镶着红宝石,这把剑是一把真正的长剑,比起病已用过的木剑不止好上多少倍,当然它其实还是相对比较一般的,但是足以配上一个小贵族的身份了,其实病已就只是一个平民百姓。
望着燕王和昌邑王离去的背影,病已捧着这把宝剑跪在了地上。
王奉光却说道:“病已,这人话不能全信,这燕王听说精明着呢,当初太子出事后,谁都知道他就是奔着太子位置来的,皇上根本没有处罚错他。”
“不管怎么说,他都是我的亲人,与我血脉相通。”病已。
“我们这里谁都把你当亲人,难道一定非要血脉相通?怪不得史玄要你做这做那,上次还把你赶出来了,你也不抱怨。”王奉光说道。
“玄叔是太婆婆叫来照顾我的,就算他有点小错,我能抱怨什么,何况他对我的关爱远远胜于那些错误。”
王奉光知道这人就这脾气,也算随和,小小年纪却是少有任性,在他眼里,人人都是好人,就算别人耍他,他也不会生气。其实呆过监狱的人就是不一样,谁都明白里面侮辱人的方法太多了,也许病已从来不会觉得别人对他的侮辱,这就是君子与小混混的区别,对他来说,只要人家肯给他钱物,只要不犯法,受点气算什么,虽然他学了君子的书,但从没有想做一个有骨气的君子。他的愿望就是混迹于井市之中。恐怕孔夫子的君子不受嗟来之食是句笑话,真这样,他早饿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