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中外名人故事(中国儿童课外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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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说完他又睡他的安稳觉去了。

第二天,那个学生实在憋不住,去问居维叶:“老师,昨天晚上,你屋里没钻进个‘怪兽’去吗?”

居维叶风趣地说:“我是专门研究生物的,当然很欢迎各种‘怪兽’到我房间做客,不论是白天还是黑夜。”

那个学生又问:“你怎么一看就知道那个‘怪兽’只会吃草,不会吃人呢?”

居维叶说:“判断一个动物是吃草的还是吃肉的,只要观察一下它的四肢、口腔、牙齿和颌骨就会一清二楚。如果一个动物是吃肉的,它的口腔上下的骨头和肌肉一定适宜吞食生肉,牙齿一定十分锋利,能嚼碎生肉,眼睛、鼻子、耳朵一定善于发现远处的猎物,它的四脚也一定适宜追赶、抓捕猎物。昨天晚上那个‘怪兽’,我一看它的四肢,就知道它是吃草的,不会伤害我,因为它的四肢上长的是蹄子,坚硬的蹄子是抓不住任何小动物的。所以就可以断定那‘怪兽’是吃草的。”

顽皮的学生这才知道自己恶作剧失败的原因在哪里。他说:“请老师饶恕我,我的顽皮让老师吃了一惊。”

居维叶笑笑说:“顽皮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无知。好好学习吧!”一起无赖案

明朝时候,有个着名的文学家叫汤显祖,是江西临川人,人们尊称他临川先生。他在浙江遂昌县做知县的时候,曾经审理过这样一个案子。

与遂昌县相邻的龙游县里,有个叫卜为仁的,家里很富,常年放高利贷。有一回,一个经营绸缎布匹的商人吕豆明,向他借了两千贯钱。借约上写明,用房产、土地作抵押,借期一年,一年期满用本利相赎。

吕豆明的买卖做得很顺利,只用八个多月的时间,获得的利润就够还清债务的。这一天,吕豆明到卜为仁家,要提前还清借债。

“即使提前还,利息也得算一年的。”卜为仁阴沉着脸说。

“行。买卖好不在税上,不差那几个。”吕豆明倒显出慷慨大方的样子。他从褡裢里掏出钱,一数,是一千八百贯。他就先还了这一千八百贯,约好第二天交清欠款,取回借约,因为只有一夜之隔,又互相熟悉,所以也就没有写收据,也没有在借据上注明。

第二天,吕豆明拿了钱去取借约时,卜为仁竟不承认昨天还钱的事。

“你说还了我一千八百贯,有什么证据?”卜为仁倒伸出手向吕豆明要证据。

“天地良心!我亲手还给你的,还想赖账吗?”吕豆明气得两手直抖。

“钱财大事,哪有付了一千八百贯而不取收据的?你借的两千贯,我这里还有借据……”

吕豆明一气之下,到龙游县衙去告状。但因没有凭证,反被判有诬告陷害罪,直到花钱送上礼,才免受处罚。

吕豆明真是有口难辩,愤愤不已,而又无可奈何。这时,他听说在遂昌县做知县的临川先生,关心民间疾苦,秉公办事,善断疑案,便星夜投奔而去。

临川先生问明情况后,觉得事关邻县,不便越权审理,要吕豆明回龙游县解决。

吕豆明跪在大堂上,声泪俱下,苦苦哀求。

临川先生又经反复查问,答应审理此案,并要吕豆明暂时住在县中,等候解决。临川先生立即叫来差役,说:“拘捕来的强盗招供,龙游县灵山村的卜为仁是个窝主,你们去把他捉来,但要想法不惊动他的家属。”

差役把卜为仁捉来后,临川先生厉声审问:“捕到的强盗已招认,赃物在你家窝藏着,你要从实招来,否则,与强盗同罪!”

卜为仁一再申辩,他确实没有窝藏赃物。

“本官不能只听你信口乱说,我马上派人到你家搜赃,如果没有赃物,你的冤枉自然会消除。你可把你家的主要财物当堂讲明,以便查对。”临川先生命令道。

卜为仁便把自己家有多少牛羊、布帛、粮油一一说出,最后说还有邻人还债的一千八百贯钱。

“一千八百贯?”临川先生故作惊讶地说,接着逼问道,“这钱是赃物,还是邻人所还?”

“是邻人吕豆明还的,确实不是赃物。”

“这么说你不是个窝主,而是个无赖之徒!”临川先生鄙视地用手指指他,转身喊道:“叫吕豆明出堂对质!”

卜为仁无法抵赖,只好低头认罪。一起无赖案就这样了结了。

惊剞员外受训

故事发生在北宋年间,寇准在成安县当知县的时候。

这一天,秋高气爽,日光融融。知县寇准到下面巡视了一圈儿。正坐在颤巍巍的小轿里准备回县城去。

忽然,有低低的哭声传来。寇准忙叫停下,掀开轿帘,往外一看,一位教书先生模样的人正坐在路旁一个小铺盖卷上,垂头啜泣。寇准觉得奇怪,走下轿来,示意随从上前询问询问。

“老先生,为什么在这里伤心落泪?”

老先生抬起泪眼看了看,嘴唇颤动着没出声。

“寇大人在此,有话可以直说。”一听说是寇大人,老先生忙抹去眼泪,转身跪倒在地上。他知道寇大人是个秉公办事、有才有识的知县,便把自己的冤屈诉说了一遍。

原来,老先生在一个刁钻吝啬的员外家教书。他明明知道员外的小儿子天宝顽皮任性,再加上父母娇惯,很难管教,有几个先生去教过,没过几年,都被员外找个借口打发走了,但是为了糊口,他又不得不接受员外的聘请。

一连教了三年。这天,员外和儿子天宝一起走进书房。老先生感到有些奇怪。员外板着面孔,要他儿子在纸上写了一个字,问先生是个什么字。

老先生一看傻了眼,竟是个“井”字,“井”字中间加一点,他可从来没见过这么个怪字,顿时显出惊惶的神色。

“这是投石落井的声音,念‘啪’。连这么个字都不认识,还有脸来教我?”天宝用讥讽的口气说,转脸又对他父亲说:“爸爸,我不让他教了,让他走吧!”

老先生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欺侮,一气之下,当即卷起铺盖告辞了。走到半路,想到自己三年来辛辛苦苦,竟落了这样一个下场,不禁伤心地哭起来。

寇准听了老先生的叙述,知道是员外自己造了一个字,捉弄老先生,用这个办法凭空把他撵走。寇准当即想了个办法,他对几个衙役做了吩咐,便回城去了。

员外父子被带到县衙,寇准对天宝说:“听说你年少才高,本县令特向你请教一个字。”说完,提笔写了一个“竹”字又在下面加个“肉”,送给天宝,天宝看了摇摇头。

寇准沉下脸来,喝道:“连这个字都不认识,来人,先打十大板!”

天宝被扒下裤子,轻轻打了几下,就哭爹喊娘地叫起来。寇准叫住手,再让天宝认那个字,他还是不认识。

“看来儿子不如老子,这么普通的字,员外肯定能认识。”寇准又让员外认那个字。员外横看竖看,也张口结舌地说不上来。

“连如此简单的字都不认识,来人啊,重打四十大板!”寇准厉声吩咐。

员外被摁在大堂上,重重地打了几下,寇准又叫住手,让员外再认那个字。员外愁眉苦脸,还是不认识。

寇准问员外:“这字上面是什么?”

“是竹。”

“下面呢?”

“是肉。”

寇准哈哈大笑,说“上竹下肉,用竹板子打肉,这字就是竹板子打肉的声音,和‘井’字中间点一点,是投石落井的声音一样,也念‘啪’。竹板子打在你的屁股上还不认得,看来还得重重地打!”

员外和儿子天宝这才猛然醒悟过来,连连向寇准磕头求饶。

“看来你俩是真心求饶,那就暂到这里。不过,要把这个字带回去,好好保存,不得撕毁,不得丢失。”寇准严厉地说,“要给老先生去赔礼道歉。以后如再欺侮、戏弄教书先生,还要用竹板子伺候!”

员外父子连声说“是”,狼狈地离开县衙。

诬告人中计

唐朝有个人叫李靖,他在岐州当刺史的时候,有个人为了博得皇帝的宠爱,控告他有野心,要聚兵造反。

皇帝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命令一个御史前去调查,并对御史说:“如果查明李靖真的要阴谋造反,可以当场处决。”

这个御史知道李靖奉公守法,体贴百姓,不可能图谋造反。说他要造反,肯定是诬告、陷害。可是,怎么才能把这件事弄个真假分明呢?

御史思前虑后,想出了办法。他请求和那个控告人一块儿去办这个案子,皇帝答应了他的要求。

御史领了圣旨,和那人一起,直奔岐州。

走了几百里地,管行李事务的随从把控告人原来写的状子丢失了。御史大发脾气,用鞭子狠狠地抽打那个随从。随从惊恐万状,只顾磕头求饶:“把状子弄丢了,小人罪该万死!请大人饶命!请大人饶命!”叫得很是凄惨、悲哀。

看着随从那个可怜样子,御史不忍心再打了,叹了口气,对那个控告人说:“李靖谋反事实很清楚。我们奉圣旨去查办,谁能想到,随从把状子给丢了,这是要掉脑袋的。”我们俩办不成此事,也有和李靖勾结的嫌疑。

那个控告人一听后,觉得有些不妙,问御史怎么办才好。

御史又摇头又叹气,表示事情非常棘手。踌躇了半天,他说:“要想我们都不受连累又能救随从一命,我看只有一个办法,你重新写一张状子,就当没丢失,我们还是照常去查办。”

那个控告人也觉得再没第二个好法了,就重新写了一张状子给了御史。

控告人哪里知道,这是御史和随从定的一计,假装随从把状子丢了,实际上并没有丢,就在御史的衣袖里。拿出来和重新写的状子一对照,发现内容很不相同。御史立即返回京城,向皇帝报告了这个情况。

皇帝一时还闹不清这里面有什么文章。御史说:“如果李靖造反真有其事,控告人不管在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也不管是在什么情况下,写出的状子应该是一致的,现在出入很大,有些是牛头不对马嘴,说明是控告人凭空捏造的。”

皇帝立即对控告人进行审讯。果然是控告人捏造事实,进行诬陷。皇帝把那个控告人判为诬告陷害罪,进行了处罚。

斗败窃书贼

李汝珍在苏州一家刻书坊修改《镜花缘》。谁知他刚把书稿修改完,开始刻字,在江宁的桃红坊竟已把《镜花缘》刻印出来,在庙市上出售了,而且内容一模一样。这是怎么回事呢?李汝珍为了弄个水落石出,他决定到江宁去走一趟。

来到江宁,李汝珍到庙市上一看,桃红坊售出的《镜花缘》果然与自己手中的书稿一字不差。他惊讶万分,状告衙门,发誓一定要找出这个窃书贼。谁知一张状纸递上去,立即被知县驳回,说是天下同名同姓的人多得很,无根无据,不予受理。

原来这桃红坊老板钱锥子,是江南总督王仁的小舅子,知县惹不起。李汝珍不服,第二张状纸又递到江宁府,江宁知府也是装聋作哑,后来虽未将状纸驳回,但一定要李汝珍自己拿出书稿被窃的证据,才予受理,事情等于又被搁下来。

正在李妆珍左右犯难的时候,他的好朋友卞銮来南京探亲,特地到客店来看望李汝珍,听李汝珍诉说此事,十分恼火。他问李汝珍:“你在苏州修改书稿,可曾与人交往?”李汝珍说:“是有一个落魄书生,曾荐与书坊誊抄。不过他每天都是当着我面誊抄的,从不曾将书稿取走啊!”

卞銮听李汝珍这么一说,当即拍案而起:“是了,就是他!”说罢,拉起李汝珍直奔江宁府,要求知府传讯桃红坊老板,交出他们所刻的《镜花缘》作者李汝珍。两个李汝珍当面对质,真伪自有分晓。这一来,江宁知府坐不住了,一面答应次日升堂问案,一面又差人连夜送信给江南总督王仁。

原来,当时苏州、江宁等地的刻书坊老板,风闻李汝珍写出《镜花缘》初稿,争相要求替他付刻。啥原因?有利可图!李汝珍经过再三考虑,选中了苏州一家刻工最精的书坊。谁知这一来,却惹怒了江宁桃红坊老板钱锥子。钱锥子是江南总督王仁的小舅子,他眼见一块肥肉落入别人之口,气得一跳三丈高,眼珠一转,便带上厚礼去找姐夫王仁帮忙。王仁一看厚礼,二看至亲,马上叫来师爷金灵,商议对策。

于是第二天,金灵便乔装成一落魄书生来到苏州。他在李汝珍住的客店门口摆了一个写字摊,李汝珍生来热心肠,见金灵一手秀丽端正的毛笔字,便向书坊老板推荐,让金灵誊抄《镜花缘》书稿,暂且度日。李汝珍哪里料到这金灵有着惊人的记忆力,他每天都把誊抄的部分暗暗默记下来;晚上就抄在纸上,差心腹传到江宁,立即付刻。所以,这儿李汝珍刚修改抄完,那里桃红坊已将书刻印出售了。李汝珍万万也没想到,正是自己“引狼入室”啊!

话说第二天,江宁知府开堂问案,桃红坊老板带了一个书生上场。知府问:“《镜花缘》可是你写的?”只见那书生胸有成竹,一字不差地背了出来。知府便对李汝珍说:“此书确乃人家所作。天下巧合之事甚多,本府宽大,诬告不究,你下堂去吧!”李汝珍又气又急,说:“启禀大人,百回回目可以背诵。我要问他:书中百名才女,共有多少姓?征四关,去了多少人?”原来李汝珍在书中安排百名才女,只有七十个,其余是姐妹同姓;征四关,仅三十五个才女,并非个个参战。那书生一听,支支吾吾说不清了。桃红坊老板见势不妙,马上来个缓兵之计,说是真作者李汝珍生病,书生仅是代之受审,且等作者病愈再问。

堂下,桃红坊老板和王仁计议,说是要打赢官司,只有金灵熟知书中内容,非金灵亲自出马不可。金灵怕李汝珍认出他,所以怎么也不肯上堂。王仁蛮横惯了,一看金灵退退缩缩的样子,拍着桌子非逼着他上不可。

第二堂开审时,金灵化装一番,成了一个阔少爷,大摇大摆地走上堂来。知府问他:“《镜花缘》可是你所写?”他点点头。知府正要问他书中内容,李汝珍觉得此人好面熟,细细一打量,想起来正是旅店门口摆写字摊的那个穷书生。李汝珍气得面孔发白,指着金灵上前说:“启禀大人,他就是窃书贼。”随后便把当初誊抄之事诉说一遍。知府说:“我不信会有如此过目不忘之人,此纯属无稽之谈也!”李汝珍见知府有意偏袒,便说:“既然《镜花缘》是这位先生所作,请问,‘枯枝牡丹’出自何处?‘多九公’可有其人?”金灵再精灵,也不会算出世上真有“枯枝牡丹”出在墁城便仓;更不会知晓“多九公”本是海州人,是个渔民。他不懂装懂,答道:“枯枝牡丹、多九公,皆出自笔下,焉得认真?”李汝珍一听,立刻据实反驳。知府眼看局面难以收拾,便宣布暂退堂,改日再审。

王仁心毒手狠,见事情败露,无法挽回,便决定抛出金灵作替罪羊。知府心领神会,第三堂审问干脆得多了。他判金灵为窃书犯,依法律充军;桃红坊私刻,罚金若干,存书尽毁。李汝珍终于打赢了官司,便和卞銮作别,高兴回苏州去了。

谁知,这一判决,把王仁的师爷充了军,弄得王仁面上无光;桃红坊被罚款,小舅子又来抱怒。王仁越想越气,恼羞成怒,先找知府一个岔子将他革了职,后诬苏州的刻书坊老板私通太湖匪盗,抄没书坊。结果,弄得李汝珍的《镜花缘》刻了个半途而废,李汝珍也因此气出了一场大病。据说,后来还是卞銮帮忙,才由苏州另一家书坊把《镜花缘》刻印了出来。

给法官染布

有一次,镇子上新来了个小法官,住在一个财主家里。那财主便觉得十分光彩,到处炫耀。他向阿凡提吹嘘说:“新来的法官老爷,是世上少有的聪明的法官老爷,他学识渊博,脑袋里充满了智慧。”

“有可能。”阿凡提说,“因为现在当法官的,办事情只看谁给的钱多,用不着智慧,所以智慧就都在他脑子里存起来了。”

一听这话,财主生气地“哼”了一声,回去把这话告诉给了法官。法官气急败坏,一心想找机会报复阿凡提一下。

那时,阿凡提在镇子上开了个小小的染坊,给附近的乡亲们染布。

这一天,法官在财主家拿了一匹布,来到阿凡提的染坊,用蛮横的口气说:

“阿凡提,给我把这匹布好好地染一染,让我看看你有多么高的手艺!”

“你要染成什么颜色的,法官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