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校园异能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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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小脸通红的

“不冷。”女孩的表情依然冷漠。

“不冷?不冷你为什么发抖。”晓风感觉眼前的女孩似乎被吓傻了,紧张起来:“你没事吧!”

“你才有事呢!”女孩跳了起来,小脸通红,指着晓风,一时没想到骂他的语言。

晓风呆呆的看着她,确定女孩真的没事。把外衣脱了下来,给女孩披上,说:“别着谅了。我叫林晓风,你叫什么名字。”

女孩见眼前张的不是很帅,又有些呆滞的男孩对自己这么好,便生出了好感,缓缓的说:“我叫凌寒星,你叫我寒星吧!”

晓风笑了一下,开始打量眼前的女孩,白皙的皮肤,五官很精细,十足的美人坯子,当然他这个年龄还不知道什么叫做美女.

“我上一年级,6岁,你呢?怎么会在这里!”

“我才5岁。以后叫你晓风哥哥好吗?”寒星拉起晓风的衣角,撒娇道。

晓风点点头。

“我和爸爸,还有一位叔叔来这里玩。后来他们到望月亭那边说重要的事情,便让我一个人在附近玩,于是我就来到了这里,后来的事你也知道啦。”她一边说还用小手指了指她父亲的方向,最后似乎想到了什么,甜甜的一笑:“谢谢你救了我,晓风哥哥。”

晓风脸微微一红,心想:是我就了他吗?既然她说是,就肯定是了,再说,英雄就美谁不喜欢呀!虽然他们俩一个不是什么英雄,另一个也还没有成为摄魂迷魄的美女。但晓风头一次被别人感谢,还是乐的屁颠屁颠的,小小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

晓风终于平静了内心的亢奋,看看表,我靠,4点60了。知道该回去了,有些失望的对寒星说:“寒星,我要回家了,再见。”

寒星突然有一种不知道什么样的感觉,不知该说些什么。看见身上的衣服,兴奋起来,好像找到了留下他来陪自己的理由,忙问:“这衣怎么办,晓风哥哥。”

对呀!衣服怎么办?晓风也是一个头两个大。拿走吧!又怕寒星冻感冒,不拿吧!自己冻有病怎么搞?两种想发争斗了一分三十秒,终于心一横,说:“送给你吧!”说完就后悔了,我的新衣服,差点就哭了,真不明白,他是送衣服还是送什么,弄得比人家送老婆还要伤心。

寒星心里也紧张的不得了,真怕晓风把她到手的衣服要回去,那样岂不冻死。又见晓风只穿了一件短袖T恤和脸上复杂的表情,觉得没戏了,就在绝望的时刻突然听见晓风说送给自己,高兴的跟什么似的,跑到晓风的面前就亲了下去。

晓风看见寒星兴奋的跑过来亲自己。心想:不久一件衣服,用用得了这么激动么?晓风就这样在不明不白中夺走了初吻,可寒星不这么认为,在她心里亲寒星和亲家里的狗狗没什么区别,一时开心就亲了下去。

如果让晓风知道她是这么想的,不气吐血才怪。

风轻轻的吹着凌寒星的刘海,他看着晓风逐渐变小的身影,似乎想到了什么,紧紧的抓住身上的衣服,虽然天气有些冷,可心里却是暖暖的,他暗暗的对自己说:“如果以后能遇险他,一定让他做我男朋友。”可是以后能见面吗?她真的无法断定,只记得一个明字,其它一无所知。“哎!”她叹了一口气,向她爸爸所在地地方走去。

林晓风来到校门口,车子已经停在那里,走进车内,司机没有多问。回到家,父亲问他迟归的原因,晓风不敢隐瞒,如实回答。那次父亲是第一次对他发火,虽然不明白为了什么。还让他以后不要异想天开。可怜的晓风只能乖乖的听着那“温柔”的教诲。

林晓风再次想那位被自己就过的女孩,她还好吗?不知道现在过的怎么样。想到那突如其来的初吻,他哭笑了一下。“兴许她已经把我忘了吧!”喟息后,低着头,看起信里的内容。

……

是的,你救的那个女孩所用的能量便是隐藏在你体内的异能。异能平时隐没在体内,当主人需要它来办一些自己无法做到的事时,它便会出现,是否能完成任与主人能量的增长和熟练又关。异能可以控制周围物体和自己身体的移动,能量越大,移动物体的重量也会增加,自身移动也会更加迅速。

当然这是初步的,15岁以后的异能者,无论是否刻意修练都可以在主人危难时激发周身的能量以消耗的形式护主,当异能修练到一定的程度后,可以毁灭天地,长生无极,不过却没有人可以做到。这些都是家族典籍中提到的,林家的先祖在深山里无意中吃下一种不知何物的果实,便拥有了异能,据说我们林家每几十代便会拥有一位异能儿,以保家族繁盛,惟一的遗憾就是一脉单传,林家自古以来都是一夫一妻制的,你是一个异数,在没生你之前,你有一个哥哥,但夭折了,本以为林家在我这一代就要绝后,没想到一年后你出生了,没想到你竟是林家传说中的“先天落异”。如果你真的去修练异能,希望你真的去修练异能,为父不在反对,这一切都是宿命,只希望你可造福世界,更希望你拥有美满的人生。修练的路靠你自己摸索,父亲在天堂里祝福你。

走自己的路,儿子。不要有任何顾虑了。

最后请你原谅父亲的自私,没有把真相告诉你,其实父亲只想让你与别的孩子一样,平平安安的过完一生。

父亲

晓风的眼睛已经湿润了,拿着信怔怔的站在原地。良久,才从短路的思绪中缓过神来。看着手中微微发黄的信纸,集中了很久的能量,才冒出很小的一团火焰在身前的空气中漂浮。信纸刚点燃一角,旋即被按灭,放入口袋中。

走出书房,泪水如断了线的风筝一样恣意划落,在空中现出一朵多晶莹的泪花。一切的一切在晓风的心里像是梦幻泡影,却又是那么真实。“既来之,则安之。”他实在不知道今后该一何种方式去面对今后的生活,既然无法逃避,只能顺其自然,兴许生活会因此而精彩。

恍恍惚惚的走进自己的房间,目光扫过墙上挂着的日历,才发现明天就要开学了,从小到大,凭借着过目不忘的记忆,中考以总分745的惊人成绩很轻松的走进市一中的大门,那里会是一个全新的环境。但愿可以走出阴郁,找回一个全新的自己。晓风知道发生的事是无法在改变的。所以他不在去想,一个人静静的躺在床上。

翌日清晨,还在睡梦中的晓风就听见欣雨那清婉动人的声音不知疲倦的冲击着他那脆嫩的耳膜。其实两家也算是邻居,晓风家别墅不远便是欣雨家别墅了,。两人父亲,从小就是兄弟,后来在一起来了一家公司,名为新天,取两人名字中各一字。公司越做越大,挣了不少钱,于是买下了现在住的两栋别墅。林晓风出世的时候,他父亲林新明对欣雨的父亲李家天说,如果以后你们家生的是女儿,可不许吝啬,要把他送给我们家儿子哦!欣雨的爸爸听了也颇为开心,说,那好,这样我们两家就亲上加亲了。两年后,欣雨来到这个世界,两家的婚事也算定了下来,只是从来没有告诉过孩子。两个还子很小的时候,家人便有意天天让他们生活在一起。后来,晓风到了上学的年龄,便去上学了,可他上了一个星期的课后,说什么也不去学校了,因为没有欣雨陪他,感觉很是郁闷,无论如何也要让欣雨陪他一起上学,可是欣雨还小,两家家长也没有办法了。

那时候,晓风5岁,欣雨3岁。如若两人分开一天,就觉得少些什么。小孩就是小孩,他们怎么懂得那种东西叫什么呢?有一个星期,晓风因为上学没有找过欣雨,欣雨每天都待在两人玩耍的后院里对着天空发呆,此时的他还不知道什么叫做情愫,只是想:如果每天都能和晓风哥哥在一起玩那该多好啊!

一个星期没有见到欣雨,晓风也很气愤,昔日可以大口大口的吃冰淇淋,喝可乐,告诉欣雨自己是蜡笔小新转世,让她听自己话。可是现在呢?只能坐在教室里,看书上乱七八糟的文字,还有讲台上那个讲课的老巫婆,口水都成面条了,还在那讲,真不知道他想干什么?这里不仅没有听自己话的小丫头,而且一个个就向疯子一样,拿个扫把就非说是啥东洋刀,还说什么不听话就一刀劈了我。我靠,当我是小孩呢!这什么学校,还让不让人睡觉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