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历史汉族风俗史(第一卷):导论·先秦汉族风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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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先秦汉族生活风俗(5)

威仪抑抑。威仪庄重礼不悖。

曰既醉止,一到已经喝醉啦,

威仪抑抑。威仪狎邪成笑话。

是曰既醉,当他已经喝醉了,

不矢其秩。普遍礼节也不晓。

宾既醉止,宾客已经喝醉了,

载号载呶。有的呼号有的叫。

乱我笾豆,笾豆乱的不成行,

屡舞僛僛。屡次歪倒舞态狂。

是曰既醉,当他既已喝醉了,

不知其邮。自有过失不知道。

侧弁之俄,皮帽歪戴在头上,

屡舞傞傞。屡舞不停狂又荡。

既醉而出,已经醉了把门出,

并受其福。宾主同受他的福。

醉而不出,已经醉了不出门,

是谓伐德。这就叫做败德行。

饮酒孔嘉,饮酒本来是好事,

维其令仪。可要礼仪来维持。

凡此饮酒,凡是饮酒的人们,

或醉或否。醉和不醉有区分。

既立之监,既要设立一酒监,

或佐之史。或者又把酒史添。

彼醉不臧,喝醉不好不自知,

不醉反耻。反以不醉为可耻。

式勿从谓,不要对他作鼓励,

无俾大怠。不要激他使失礼。

匪言勿语,不该问的莫问他,

匪由勿语。不该做的莫说他。

由醉之言,你若顺他醉言讲,

俾出音羖。叫你拿出小公羊。

三爵不识,你过三杯就糊涂,

矧敢多又。怎敢劝他再执壶。袁愈、唐莫尧:《诗经全译》,贵州人民出发 1981年6月版,第357—360页。

以乐侑食,宴会盛行之俗在先秦久盛不衰,从国家庆典到民间婚丧礼仪,无不大摆筵宴,八音齐秦,“或歌或”《诗经·大雅·行苇》。据学者研究,《诗经·大雅》就是用于王室大典宴会的歌词,《小雅》是用于诸侯宫延宴会的歌词曾纵野:《中国饮馔史》第一卷,中国商业出版社,1988年11月版第303页。

10.系统的宗法饮食礼制

周代的宗法制度不仅造就了完善的宗法礼服制度,也造就了系统的宗法饮食制度,在正式宴待宾客时尤其讲究饮食的礼貌规范的程序。对此,《礼记》中的《曲礼》、《少仪》、《内则》,《仪礼》中的《乡射》、《乡饮酒》、《大射》、《燕礼》、《公食大夫礼》、《聘礼》、《觐礼》,以及《左传》和《诗经》中的《小雅》、《大雅》、《周颂》等古籍文献中均有具体的记载。

周代饮食礼制在礼貌方面包括服装、容貌、姿态、风度、举止、言行等内容。首先在服饰上有严格的礼制,前节已述及,在言谈举止上也有讲究,周俗规定:“帷薄之外不趋,堂上不趋,执玉不趋,堂上接武,堂下布武,堂中不翔。”《礼记·曲礼上》。就是说在挂有帷幔和帘子的外面不快步行走,在堂上不快步行走,端着玉器时不快步行走,在堂上小步慢走,在堂下可以正步快走,在室内不要舒展双臂任走。周俗坐的基本姿势是两膝着地,脚背朝下,臀部落在脚踵上。如果将臀部抬起,上身挺直,俗称“长跑”,《释名·释姿容》云:“跪,危也。两膝隐(依)地,体危(抬高)也。”此俗表示对别人的尊敬。而“箕踞”之坐法,将两脚平直,上身与腿形成直角,形似簸箕,则是对人不尊重的表现。总之饮食时要站有站相,坐有坐相,走有走相,以表现了温文尔雅、礼貌有节的“君子”《尚书·无逸》、《国语·鲁语上》。风度。

在程序方面包括排场、座次、敬酒、答酒、奏乐、唱歌等礼节安排。如举行一次乡饮酒礼,须经过(1)谋宾戒宾;(2)陈设;(3)速宾,迎宾,拜至;(4)主人献宾;(5)宾酢主人;(6)主人酬宾;(7)主人献介;(8)介酢主人;(9)主人献众宾;(10)一人举觯;(11)升歌,献工;(12)笙奏、献笙;(13)间歌;(14)合乐;(15)司正安宾;(16)表位;(17)宾酬主人;(18)主人酬介;(19)介酬众宾,旅酬;(20)二人举觯;(21)彻俎;(22)坐燕;(23)宾出;(24)拜赐、拜辱、自司正等24节程序,至少须进行大半日《仪礼·乡饮酒礼》。又如举行一次大射礼,须经过(1)戒百官;(2)戒宰、张侯;(3)设乐具;(4)陈设;(5)命宾、纳宾;(6)主人献宾;(7)宾酢主人……(41)献庶子等,献礼终;(42)燕末尽欢;(43)宾出、公入等43节程序,至少须一整天嫌不足。《仪礼·大射仪》。

举行宴会时礼仪严格,平常饮食款待宾客也讲究礼仪。

周俗平常奉陪尊长者赴宴会时,就得先吃,但要在尊长后面吃完。不要搞得满桌子是饭,不要搞得满桌子是汤。吃饭时要小口快咽,咀嚼要快,不要两腮鼓胀着咀嚼。进献连汁带汤的鱼时,鱼尾要向着宾客。冬天要将鱼肚向着宾客的右方,夏天要将鱼脊向着宾各右方。若长者递过酒来就要站起来,并走到放酒尊的地方先拜后受;长者说不必客气,年轻的再返回席位饮酒。长者举杯没有喝干,年轻的就不可以先喝。《礼记·少仪》。进餐时,若主人亲自取菜肴给自己时,就要拜谢后再吃;主人不亲自取送的,就不必拜谢后再吃,大家一起饮食,不要只顾自己吃饭;大家一起吃饭,不要手上生汗不干净。

俗规,进餐时不要搓饭团,不要把手中的剩饭放回饭器里,不要喝得满嘴流淌,不要啧啧作声地吃,不要啃骨头,不要把吃过的鱼肉再放回盘器里,不要把骨头扔给狗,不要专门挑一种食物吃,不要簸扬热饭,吃黍米饭不要用筷子而要用手,不要大口喝羹汤,不要调和羹汤,不要剔牙,不要喝醋一类的调料。如果宾客调和羹汤,主人要道歉,说没能烹调好。宾客若喝醋酱主人也要道歉,说食物没有准备充足。湿软的肉就用牙齿咬断,干肉用手撕开来吃,不要吞咽烤肉。进餐完毕后宾客要起身前跪,收拾饭食、腌菜等,并交给在一旁侍侯的人。主人要起身请宾客不必动手。然后宾客再坐下。《礼记·曲礼上》。

总之,进餐礼仪严格,但实际上平常进餐并不如此拘谨礼子就说过:“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也在其中矣!”《论语·述而》。

周代这样系统的宗法饮食礼制,虽然繁琐而严格,但其中不少良风美俗体现了汉族文明之举的传统。

三、居住风俗

1.从宫室到明堂

先秦之时汉族先民的住宅最早俗称“室”,《释名》云:“室,实也,人,物实满其中也。”在夏代,夏代“乃知城郭门闾室屋之筑,而天下化之。”《管子·轻重戊》,故而《荀子·大略》云:禹“过十室之邑。”《吕氏春秋·音初》亦云:“孔甲迷惑,入于民室。”一般民居称“室”,贵族的宅第和朝堂也称“室”,《考工记·匠人》云:“夏后氏世室”;《竹书纪年》云:“夏后有事于太室”;《谷梁传》文公十三年云:“大室犹世室也。”所以,《穆天子传》云:“以观夏后启之所居,乃囗于启室。”《史记·龟策列传》云:“桀为瓦室。”

及室商代,“室”不仅为住宅的俗称,如《诗经·大雅·绵》云商代周族的先人在周原“筑室于兹”,并为治事,祭祀之所的俗称,甲骨文中就有大量关于“室”的记载,如“大室”、“丽室”、“文室”、“中室”、“南室”、“东室”、“祖丁西室”、“大甲室”、“后室”、“后母大室”等记载,所以《庄子·知北游》云:“汤武之室”,《竹书纪年》亦云:“纣作琼室”。

夏商之时在对住宅室间称为“室”的同时,对建筑形体则俗称“宫”。《潍南子·主术训》云:“夏屋宫驾。”《竹书纪年》亦云:“夏桀倾宫瑶台。”甲骨文中则有“我宫”、“右宫”、“从宫”、“天邑商公宫”等的记载。

其实夏商之时“宫”“室”常常连用,泛指居宅、治事、享宴、祭祀等联为一体的多功能的建筑群体《世本·作篇》即云:“禹作宫室。”《论语·泰伯》亦云:禹“卑宫室而尽力乎沟血。”《越绝书》也云:“禹穴之时……治为宫室。”故而《文雅·释宫》云:“宫谓之室,室谓之宫。”《易·系辞下》亦云:“上古穴居而野处,后世圣人易之以宫室。”

周代,汉族先民对住宅的俗称有了变化,“宫”指有围墙的整所房屋,“室”则指内室,堂在前,室在后,东西两侧为房,东西房与东西堂之间为夹,正房两旁为厢,从而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宫室建筑制度,史称“明堂”。据《周礼·冬官·考工记》所记,周代的明堂,以9尺的竹席的长度为建筑的基本单位,东西向的宽度是9张席,南北的深度是7张席,堂高1张席。五室,每室的宽、深都是2张席。室内以几为计算面积的单位,堂上以9尺的竹席为单位。近人王国维在《明堂亩寝通考》中更具体地说:“明堂之制,本有四屋,四堂相背于外,其左右各有一个,故亦可谓十二堂。堂后四室相对于内,中央有太室,是为五室。太室之上为圆屋以覆之,而出于四屋之上,是为重屋。其中除太室为明堂宗届特制外,余皆与寻堂宫室无异。其五室四堂、四房两夹,四阿重屋,皆出于其制度之自然。”故而在周代堂、室、夹、厢组合在同一座建筑之中的这种平面布局已成为先秦汉族先民住宅模式了。考古出土的凤雏西周建筑就是一个由影壁、门屋、厅堂、厢房、回廊、中廊和庭院组成的布局严整的建筑典范。该遗址南北长452米,东西宽325米,在前方正中位于门道前4米处有一影壁。门道居中,长6米、宽3米,左右有门屋。主体前堂通面阔172米,深61米,无廊,但有擎檐柱,表面有披檐,堂后部正中有一廊,通北室,廊长78米,宽3米。有3间后室,室前有廊,宽16米。中央一室,前面无墙成开敞式。两边二室有厚墙相围,室前西有门。三室两边各有1过厅。东西厢房各有8间,左右对称,前檐有廊。在房屋与前堂之间有一东西长185米,南北宽12米的庭院。院内地面低于四周房基,西边厢房前廊亦有披檐,披檐擎檐柱立于院中,在前堂与后室之间,过廊把庭院一分为二。西院北各有一台阶通向后室。前后院中都有排水设施。《中华文明史》第二卷,河北教育出版社1992年8月版,第291页。此外,先秦之俗堂内东西两壁俗称“序”;堂与其后的室以墙相隔,东侧开门相通俗称“户”,西侧开窗俗称“牖”,室的后墙开窗俗称“向”。俗规,堂不住人,是行吉凶大礼、接宾客,以及设席行礼之处;堂前没有门,堂东西两面的墙俗称“房”,东西两根柱子俗称“东楹”、“西楹”,故而《孟子·梁惠王下》云:“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现之”。《论语·先述》亦云:“由也升堂来,未入于室也。”室是人居住的地方,入室必先登堂,客人一般不应进入主人之室,故而《论语·雍也》云:“伯牛有疾,子问之,自牖(窗)执其乎,曰:‘亡之,命矣夫!斯人也,而有斯疾也!’”房是陈列衣物之所,故而《仪礼·士冠礼》云:“陈服于房中,西墉下。”又《士昏礼》亦云:“馔于房中,醯酱二豆,菹醢四豆,兼布之。黍稷四敦,皆。”或妇人避之、行礼之处,《仪礼·土虞礼》云:“妇人入于房。”郑玄注:“避执事者。”又《特牲馈食礼》亦云:“主人降洗酌,致爵于主妇。席于房中南面,主妇拜受爵。”胡培《仪礼·正义》云:“房是妇人常处也。凡妇人入庙位在房,故此致爵主妇,亦席于房中,不在室也。”

此外,先秦之时居所还俗称“宅”,《尔雅·释言》:“宅,居也。”郭璞注:“居住之所。”并有民宅和国宅之分,《周礼·地房·载师》云:“以宅田、土田贾田任近郊之地……凡任地,国宅无征。”郑玄注:“宅者,民宅曰宅。宅田者,以备益多也。……凡官所有宫室,吏所治者也。”可见民宅是普通人的住宅,国宅是公家分配给官史的住宅及办公治事的地方。

俗称田旁之屋为“庐”,以便农事。《诗经·小雅·倍南山》云:“中田有庐。”郑玄笺:“中田,田中也。农人仆庐焉,以便田事。”《说文解字》亦云:“庐,寄也,秋冬去,春夏居。”

俗称宾客、旅客临时住宿之所为“舍”。《说文解字》云:“市居曰舍。”《礼记·曲礼上》亦云:“将适舍求毋同。”郑玄注:“谓行而就人馆。”但也有将舍俗称为“庐”的,《周礼·地官·遗人》云:“十里有庐,庐有饮食。”

2.屋角室隅

先秦室的四角俗称“隅”,各有名称和用途,《尔雅·释宫》云:“西南隅谓之奥,西北隅谓之屋漏,东南隅谓之奥,东北隅谓之宦。”

先秦俗规,西南隅“奥”,是室中最尊处,《礼记·曲礼上》云:“为人子者,居不主奥。”郑玄注:“谓与父同宫者,不敢当其尊处。”《论语·八佾》亦云:“王孙贾问曰:‘与其媚于奥,宁媚于灶,何谓也?’子曰:‘不然,获罪于天,天所祷也’。”邢疏:“奥,内也,谓室内西南隅也。以其隐奥,故尊者居之。”可见奥这一尊处是室内祭祀之所。《仪礼·士错礼》云:“媵布席于奥,夫人于室即席。”可见奥这一尊处又是人们设臣席的地方。

西北隅“屋漏”是室中祭祀、陈尸,或安藏神主之所,《释名·释宫》云:“南北隅曰屋漏。礼,每有亲死者,辄彻屋之西北隅薪,以爨灶煮沐,供诸丧用,时若值雨则漏,遂以名之也。”故而《诗经·大雅·抑》云:“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郑玄笺:“屋,小帐也。漏,隐也。礼,祭于奥既毕,改设馔于西北隅而扇隐之处,此祭之末也。”

东北隅“宦”,是室中饮食之所,即现代所称的厨房和餐厅之所在。《说文解字》云:“宦,养也。室之东北隅,食所居。”郝懿行《尔雅义疏》云:“古人庖厨食阁皆在室之东北隅,以通养气。”

东南角“”,是室内幽深黑暗的地方,《说文解字》云:“,深也。”《释名·释宫室》亦云:“幽也。”故而《仪礼·既夕礼》云:“比奠,举席扫地,聚诸。”把打扫室内的垃圾堆聚到室的东南角。

3.家具及日用品种种

先秦之时家具和生活日用品均简单,无现代意义的桌、椅、床等家具,人们在室内席地坐、卧,主要的家具和生活日用品有:坫、先秦之时喜用土筑成台子为桌,用以置物,俗称“坫”。《仪礼·士冠礼》云:“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执以待于西坫南。”郑玄注:“坫在堂角。”《通雅》亦云:“凡垒土甓成台可置物者,皆谓之坫。”《礼记·内则》又云:“士于坫一。”孔颖达疏:“士卑不得作阁,但于室中为土坫置食也。”

席,先秦之时铺在地上,可坐可卧。甲骨文的“缩”字形为一人卧于室内席上;或一人跪坐席上。席有五种,即用莞草编织的莞席,用蒲弱草编织的藻席(又称缫席),用桃竹枝编织的次席(一说为虎皮),用蒲草编织的蒲席,用熊皮做成的熊席。《周礼·春官·司几筵》。俗规居必有席,否则就是违记,讲究的人家生时在席上再加一张席,俗称“重席”。《左传》襄公二十三年云:“季氏饮大夫酒,藏纥为客,既献,臧孙命北面重席。”一般莞席在下,上加缫席、次席等。

筵,先秦之时俗称竹席为“筵”。《周礼·春官·司几筵》郑玄注:“筵,席也。铺阵日筵,藉之日席。筵铺于下,席铺于上。周代的筵每张大约2平方米。因筵与席均是坐卧之具,古常常连用,《礼记·乐记》云:“铺筵席,陈尊俎,列笾豆。”与此同时,竹席又俗称“簟”,《诗经·小雅·斯干》云:“下莞上簟,乃安斯寝。”郑玄笺:“竹苇日簟。”

蒯席,先秦 用来刮除足上污垢的足垫,是用菲草制成的一种较粗劣的草席。《礼记·玉藻》云:“出覆蒯席。”郑玄注:“蒯席涩,便于洗足也。”孔颖达疏:“蒯,菲草。席涩,出而脚践履涩草席上,刮去垢也。”

,先秦之时的坐卧之具,亦俗称“床”,但与现代的床不同,其较矮较小,主要供人坐,故《说文解字》云:“床,安身之坐者。”《周礼·天官·玉府》云:“掌王之燕衣服、衽席、床第。”贾公彦疏:“第者,谓燕寝中床箦也。”此外,还有一种狭长而低矮的床,俗称“榻”,《释名·释床帐》云:“长狭而卑曰榻,言其榻然近地也。”小榻仅容一人,大者可坐可卧。

第,先秦之时的竹编床板,又俗称“箦”。《尔雅·释器》云:“箦谓之弟。”郭璞注:“床板。”《左传》襄公二十七年云:“赵孟曰,床弟之言不阈。”

帷,先秦之时用布做的围幕,以供歇息之用。《周礼·天官·幕人》云:“掌帷幕幄之事。”郑玄注:“在旁曰帷,在上曰幕。”此外,先秦之时东四周的帷幔亦为帷,《诗经·卫风·氓》云:“渐车帷裳。”说的是过淇水时打湿了车帷裳。

幕,先秦之时用布帛围成的临时住所,俗称“幕”或“帐幕”。《周礼·天官·幕人》云:“王出宫则有是事,在旁曰帷,在上曰幕。”《周礼·天官·掌次》云:“师田,则张幕。”此外,先秦之俗铺在地上的幕布亦称为“幕”,《周礼·天官·幕人》云:“幕或在地,陈于地上也。”

承尘,先秦之时用来承接尘土的小幕,亦俗称“,张也,张施于床也。”尤今之蚊帐。

衾,先秦之时被子的俗称,比一般的被子大。《诗经·召南·小星》云:“抱衾与。”毛传“衾,被也。,单被也。”

枕,先秦之时用木作枕。《礼记·内则》云:“凡内外,鸡初鸣,威漱,敛枕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