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粮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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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十五”甘肃省粮食工作回顾(11)

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创造,积极为各类人才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以更新知识、提高能力为目的,本着缺什么、培训什么的原则,抓好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教育培训。一是根据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粮食事业的发展,研究制定了《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明确了我局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经过全面摸底,反复调研,制定了企业骨干人员3年培训规划。计划用3年时间,出资36万元,将直属企业业务骨干人员轮训一遍,现已举办培训班一期,有44人参加了为期40天的集中培训。二是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多种形式的培训。适时选送机关干部参加省委党校、省行政学院的各类培训学习;以继续教育基地省经济贸易学校为依托,认真组织实施公务员及专业技术人员的再教育;鼓励干部职工参加各类学历、资格证、职称教育。5年来共组织398人参加了各种培训教育。省局系统干部职工的学历水平和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也明显增多,大专以上学历的职工由5年前的29%提高到60%。三是突出重点,抓好青年人才和企业业务骨干的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局机关各处室编制讲稿,承担授课任务,培训直属企业优秀中青年干部,对各企业选送的38名干部进行了综合经济知识强化学习。四是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申报评定工作和新知识培训。共组织51人申报评定了专业技术职务,其中高级6人,中级23人,初级22人;268人(次)参加新知识培训。五是在工资分配方案的制订中,把学历、职称纳入其中,并给予政策范围内的倾斜。这些举措的实施,提高了职工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为企业培养了急需的管理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还为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粮食干部职工队伍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强改君)

深化用工分配制度改革促进企业和谐发展

甘肃省粮食局人事处

“十五”期间,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局党组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大局和全局中心任务,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深入研究省局直属企业改革重组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不断深化人事、劳动、分配三项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企业实际的管理运行机制,全力以赴做好指导、协调、管理、服务、监督等各项工作,劳动人事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实有力的保障,为稳定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深化企业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2001年,省局直属企业改革重组,劳动用工的灵活性和流动性不断增大,劳动合同的履行和管理难度随之加大,劳动关系的调整日趋复杂化和多元化。为了适应企业改革的需要,保证改革顺利开展和工作秩序正常运行,维护稳定大局,我们着力加强劳动关系的调整和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1.加强制度建设,巩固完善劳动合同制度。一是针对企业改制重组后劳动关系所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在2001年年底,制定下发了《省粮食局直属粮油购销企业劳动用工及收入分配管理试行办法》,明确企业劳动用工改革的工作目标和具体措施,要求各企业按照“精干效能,定编定员,竞争上岗,动态管理”的原则,进一步深化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建立起“省局宏观调控企业定编员额,界定劳动用工管理权限,企业自主决定用工”的管理机制。二是加强企业定编定员工作。参照2001年前3年粮油经营量核定各企业的定编员额,要求各企业在定额编制内,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合理确定各类人员的比例关系,使人力资源在企业内部得到优化配置。三是建立用人竞争上岗机制。在企业推行中层干部公平竞争、考核上岗办法,全部实行任期聘用制,聘期一般为1年,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严格考核,做到优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真正建立起管理人员能上能下的激励机制。四是巩固劳动合同制度。到2005年底,20个企业与1656名职工依法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9%,且全部通过当地劳动保障部门鉴证。五是加强基础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我们参照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有关文件,编制印发了《劳动合同管理台账》、《职工劳动合同卡》、《劳动合同订立情况一览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程序表》、《病休职工花名册》、《职工医疗期管理台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等12种劳动合同台账的统一格式,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行为。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改进和完善相应内容,普遍建立起劳动合同管理台账,将劳动合同管理纳入法制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轨道。

2.采取多种措施,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按照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要求,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积极稳妥地实施省局直属企业减员分流和再就业工作。一是内退安置。对符合《甘肃省人民政府转发省计委等五部门关于省粮食局直属企业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01〕124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实行内部退养,有18个企业的434人办理了内部退养手续,由企业发给原工资60%—100%的生活费,月人均生活费800余元,最高的可达1900元,最低的600余元。并依内退时的工资基数由企业和个人按有关规定缴纳各项保险费,2001-2005年,各企业为内退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约为600万元。二是清退分流。对临时用工进行清理清退;对长期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和因各种原因长期脱岗的人员予以辞退。三是带资分流。部分企业制定优惠政策,对于有发展多种经营意愿的职工给予1—3万元的资助,签订3年以上的分流协议,继续与其保留劳动关系,有8个企业的32人先后带资自主创业。四是置换身份分流。锦华公司等3个企业改制重组,整体置换职工身份,变全民所有制职工为社会自由劳动者,参与市场竞争。五是离岗分流。鼓励职工停薪留职自谋职业,企业与其变更劳动合同,继续保留劳动关系,有5个企业的32名职工办理了停薪留职手续。六是由主营向附营分流。按照建设精干、高效粮食职工队伍的要求,各企业精简主营业务岗位,充实生产经营一线,有294人由主营业务分流到附营岗位。七是待岗分流。对难以安排上岗的富余人员,实行内部待岗,待岗期限一般为1年,待岗期间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由企业进行培训后重新上岗。通过实施积极稳妥的减员分流安置措施,到2001年底,直属企业的分流减员幅度达到1997年年末职工总数的50.8%,起到了精干职工队伍的作用,使留岗职工珍惜工作机会、爱岗敬业,离岗人员有基本生活保障。

3.依法调整劳动关系,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指导省局直属企业依法调整劳动关系,及时解决劳动关系中存在的问题,使企业改革改制顺利开展。2个关闭解散企业、3个改制重组企业的460人按规定程序办理了解除劳动关系手续,由企业按一年工龄1000元标准,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偿金,共支付约1100余万元。认真处理在改革改制中因解除劳动合同、遗属生活费、工伤人员享受待遇、转移和接续社会保险等引发劳动纠纷的来信来访,5年来,共接待集体和个人来访300余人(次),处理来信20余封,协调处理劳动争议2起,基本做到了件件有答复,事事有落实,稳定了改革大局。

二、深化企业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形成

1.改革企业工资管理体制,加强工资总量宏观调控。一是根据省局直属企业重组后的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建立工资管理新机制。将省局实行多年的直接管理各企业的体制改革为分级管理、分级考核的形式,由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企业工资总额实行总包干,省局对企业经济效益和工资总额实行统一考核、统一包干管理,三总公司对所属库、站的工资总额实行直接包干管理,使工资管理体制更适应企业发展,充分调动了企业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改革长期实行的权限集中、统一管理的模式,落实企业内部分配自主权。从2001年起,省局不再统一制定企业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不具体规定企业分配形式,也不再统一安排职工调资升级,由企业根据经济效益状况,自主决定内部分配方式和职工工资增长幅度。三是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加大对企业经济效益的考核力度。每年根据考核情况,按照两个“低于”的原则(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核定下达工资总额计划。四是强化工资基金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对企业工资总额计划的确定程序、审批手续、工资基金的开户、工资总额使用手册的更换和发放、劳动工资的统计等作出明确规定,严格执行管理审批制度。5年来,各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的工资政策和工资总额核定数,工资支付行为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稳定,适应企业实际的工资宏观管理机制基本形成。

2.深化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建立收入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首先,积极探索企业县级干部工资管理制度改革。2002年11月,参照《甘肃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试行办法》(甘劳社发〔2002〕99号)精神,结合省局直属企业改革实际,在反复征求多方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甘肃省粮食局企业县级干部工资管理试行办法》,于2003年1月1日起试行。经过一年的试运行,根据反映出的问题和企业建议,又重新进行了修订。试行办法从7个方面有新突破:坚持县级干部的工资收入与本企业经济效益挂钩,实现责任、风险、利益相一致;坚持实行先考核、后兑现办法,强化县级干部工资收入的管理和监督;坚持适用、便捷的原则,将工资收入确定为岗位、年功、效益三个工资单元,简化了工资项目,优化了工资结构;坚持实行年度统一结算制度,为实行企业领导年薪制奠定基础;坚持保底封顶原则,既发挥工资收入的保障作用,又维护县级干部与职工工资关系相对合理;坚持依照年度考核等次晋升岗位工资的原则,使工资增长经常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坚持与企业工资制度脱钩,不享受本企业津贴和奖金等工资性项目,使县级干部工资收入货币化和透明化。分配办法实施3年来,我们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考核结算,认真兑现县级干部工资收入,2003年、2004年、2005年,企业县级干部年人均工资收入依次为37716元、32382元、29256元,分别是当年省局直属企业职工年人均工资收入的3.1倍、2.6倍、2倍,其中,最高的年工资收入为86800元,最低的只有16800元,县级干部之间工资收入因企业效益的差距而明显拉开。2005年上半年,认真落实了正常增资制度,对连续2年在年度考核中“称职”及其以上的55名县级干部,晋升了1级岗位工资,月人均增加57.86元,并从当年的1月1日起执行,较好地发挥了激励和约束作用。

同时建立了《省粮食局企业县级干部工资花名册》、《省粮食局企业县级干部工资收入年度台账》、《省粮食局企业县级干部工资档案》等基础台账,进行动态记载和规范化管理。企业县级工资制度的改革,对省局直属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起到了积极的引导和推动作用,也受到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的充分肯定,相继被2004年的《甘肃劳动保障工作信息》和《中国劳动保障报》登载。

其次,以县级干部工资制度改革为契机,全面推进企业工资制度改革。从2003年开始,在试点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实施省局直属企业工资制度改革,认真审批各企业工资制度改革方案,及时处理工资改革中出现的问题,妥善解决各类人员的工资矛盾。经过近2年的不懈努力,到2005年年初,企业全部实行了以岗位工资为主要形式的基本工资制度,职工的工资收入与岗位责任、工作实绩和企业效益紧密相连,较好地解决了同工不同酬和平均主义问题,工资分配开始向管理、技术、经营等重要岗位和关键岗位倾斜,调动了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并且将国家规定和企业自建的近20个津补贴项目,全部纳入了岗位工资,加大了基本工资比重,净化了工资支付渠道。岗位工资制度的实施,结束了各企业实行多年的集中统一的等级工资制度,适应市场经济的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初步形成。

各企业还根据生产经营特点,积极探索多种内部分配方式,把基本工资制度与具体分配方式有机地结合起来,加强考核,建立切合实际的考核制度,规范考核内容和方式,奖勤罚懒,优胜劣汰,调整内部分配关系,调动职工积极性。如:天水储运站以生产任务考核,按劳付酬;景家店仓库以销售指标考核,同效益工资挂钩;酒泉储运站和打柴沟仓库将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量化,按百分制打分考核,以考核的情况发放奖金和效益工资;粮贸、储运、购销三总公司将职工效益工资同年度各部门的经济指标挂钩考核,视完成任务情况发放效益工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真正建立起职工工资收入随个人业绩好坏、企业效益高低上下浮动的机制。2005年,按照局党组“企业增效、职工增收”的要求,我们对企业2002年至2004年3年经济效益认真考核结算后,按一定比例,核增企业效益工资75.2万元,用于职工调升工资和发放奖金。各企业根据内部分配办法,为1165名职工调升了岗位工资,月人均增加5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