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粮食安全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支撑粮食流通产业可持续发展为重点,全面贯彻国家“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技方针,突破粮食行业的基础性、关键性、共性技术难点,建立符合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的安全、环保、节约和高效的粮食流通技术体系,促进粮食行业循环经济的发展。
1.科技兴粮战略
——适应粮食流通现代化建设的需要,研究我省不同区域、不同仓型的储粮新技术和仓储物流技术,加速科技成果推广和产业化,保持储粮品质,降低储粮成本。发展粮油资源精深加工与综合利用,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培育一批科技先导型龙头企业。
——通过粮食加工、储运成套技术装备和机电一体化技术开发,提高粮食机械化制造水平与国产设备的工艺性能、机械性能和自动化水平,基本实现粮食加工、储运机械成套系列化,并形成产业规模。
——加速质量标准体系建设,主要研究开发适用于基层库站收粮的快速检测仪器,实现粮食品质快速检测。
——大中型粮食企业要有稳定的技术研发投入,成为粮食科技型企业和系统内的粮食科技应用带头人,并要积极吸引社会科技资源参与粮食科技创新活动,推动粮食科技进步和创新。
2.行业人才战略
——管理人才培养。对全省粮食企业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经营人才培养。定期组织专家学者对企业的经营人员进行营销业务培训,着手专业技能型人才培养工程,通过技术培训、完善激励机制和严格职业技能鉴定制定,培养一定量的专业技能型人才。
——青年成才工程。配合国家“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培养一批达到国内同行认可,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和在各专业领域起骨干带头作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
3.加强培训基地建设
——以省经济贸易学校、省粮油质检中心为基础加大投入,建设粮食人才培训基地。具体培训计划要把粮食流通企业的发展和科技创新结合起来,着重解决粮食领域和企业发展中的加工升级和储粮安全、品质检测等关键技术。
(六)建设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体系,提高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建成比较完整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依法管粮法规体系和配套的工作制度体系,包括省级储备粮的监管、粮食库存监管和收购市场监管等法规制度体系;层级监督、评议考核、行政执法等监督检查工作制度。落实收支两条线的执法经费保障体系。
1.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门机构建设
建成机构完善、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市县粮食局在2007年底前完成粮食流通监督检查专门科(室)和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稽查支队的组建工作。
2.完善监督检查各项配套制度并突出依法管粮
依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和《甘肃省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行政执法报告和监督制度》、《投诉举报和案件回访制度》等层级监督、评议考核、执法责任制等配套文件;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制度,进一步规范审核工作,严格工作程序。加强对内设监督检查机构、执法组织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监督,加强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对基层开展粮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并主动接受当地政府的执法监督。
3.建设高素质的监督检查执法队伍
通过自主学习与团队学习,采取岗前培训、全员培训、课堂培训与现场执法实践相结合的多种培训方法,继续加强监督检查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培训和素质培训,使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确保监督检查工作“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不断提高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人员的依法管粮意识、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大力提倡文明执法,努力构建公平、公正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长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流通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粮食经营者的法律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守法经营的良好氛围。
4.加强粮食行政执法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建成高效快捷的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息网络体系。包括逐级建立粮食经营者诚信档案系统、监督检查行政执法信息交流系统、信息发布和政策宣传系统、经营者诚信档案等粮食流通信用体系。
(七)做大做强省局直属企业
到2010年,企业总资产达25.26亿元,固定资产达到3.61亿元,实现现价工业年产值2.15亿元;储备粮各项管理规范科学,科技储粮技术全面普及应用,3-5个直属库通过ISO1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年购销总量达到188万吨;总仓容达到94万吨、仓房及附属设施完好率达到95%以上;职工素质普遍提高,收入持续增加。
1.创新组织形式
——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资本结构,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职工在企业内具有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改进职工与企业的利益关系,提高职工对企业发展的关切度和管理的参与度,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增强企业发展力。
——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企业员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依法确定劳动合同关系,建立以岗位工作为基础的效益工资制,以业绩考核为基础,探索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年薪制,形成权责利相统一的工资制度。
2.整章建制,提高管理水平
——推进企业管理信息化和经营决策科学化。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及时掌握市场信息,落实科学经营决策制度,对重大项目实行民主决策;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
——加强企业财务管理。继续完善现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方式,坚持和完善会计委派制、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从紧从严控制存量货币资金的转换速度,为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始终保持必要的资金储备量,实现基础设施投资、货币资金存量和企业后续发展的统一;建立和完善充实企业资本金制度,合理降低企业资产负债率,不断提高企业风险承受能力。
——加强仓储管理,提高安全储粮水平。加大科技投入,提高安全储粮的科学技术应用,逐步实现绿色生态储粮。
3.加快现代粮食物流体系建设
树立“大市场、大流通、大粮食”经营理念,采取更新改造、投资新建等方法,进一步提高省直库站的仓储能力,改善储粮条件;建设长城库、皋兰库铁路专用线;依托各库站物流基础设施条件,形成辐射全省的现代粮食物流体系。
4.大力开展产业化经营
按照“一业为主,多业并举”的方针,积极发展非粮产业。充分利用省直库站的场地、设施和运输条件,结合当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实际,发展农副产品收购、加工、销售和养殖等非粮产业;进一步做好存量资产的经营工作,稳定并巩固租赁客户,名禾公司、广兴公司、神良公司等物产经营企业,在确保设施安全完整的前提下,提高经营设施出租率。
甘肃省“十一五”粮食宏观调控规划
甘肃省粮食局
一、“十五”期间粮食宏观调控工作
“十五”期间,我省粮食宏观调控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收到了明显成效,保证了全省粮食市场供应和粮价基本稳定,促进了粮食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全省粮食购销工作
“十五”期间,我省比照粮食主产区购销政策,按照保护价收购农民余粮,逐步调整粮食收购价格和收购范围。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稳定收购、加大销售、降低库存、扭亏增盈”的工作目标,及时下达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购销计划,指导各地粮食购销工作。全省2001年至2005年国有粮食企业共收购粮食110亿公斤,年均收购22亿公斤,最高2003年24.5亿公斤,最低2001年16.5亿公斤;销售各类粮食121亿公斤,年均销售24.2亿公斤,最高2004年30亿公斤,最低2001年13.5亿公斤。
(二)全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
2001年,根据国务院一系列关于搞好全国粮食清仓查库的文件精神,全面清查了我省各类粮食库存。截至2001年3月底,全省粮食总库存53.45亿公斤,其中国家专储粮8.75亿公斤,甲字、506粮3.15亿公斤,省储粮5亿公斤,商品周转粮36.45亿公斤。此次清查,通过对粮食的外观质量检查,绝大多数库存粮食在质量等级、水分、杂质等指标方面没有发现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情况。但部分超期储存粮已显现陈化。各地共抽取的1059份样品,经鉴定确认全省陈化粮共7亿公斤,占总库存的13.16%。从这次清仓查库的情况看,我省国有粮食企业制度健全,管理比较规范,账账、账表、账实基本相符。2005年底综合粮食库存32.95亿公斤,其中商品周转库存27.65亿公斤,省级储备5亿公斤,市县储备0.315亿公斤。
(三)省级储备粮管理工作
1998年省委127次常委会决定,省级储备粮规模调减为5亿公斤。“十五”期间,按照严格制度、严格管理、严格责任的要求,适时轮换,集并,提高省级储备粮的品质,规范管理制度,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和储存安全,确保省级储备粮储得进、管得好、调得动、用得上,节约成本、费用。2002年贯彻省政府甘政发〔2001〕84号文件精神,完成了对全省630多个储存点的省级储备粮集并工作,承储企业减少为116个,其中县属承储企业81个,基本上是一县一个,储存数量2.125亿公斤,占42.5%;市属承储企业21个,储存数量0.915亿公斤,占18.3%,省属承储企业14个,储存数量1.96亿公斤,占39.2%。从我省实际情况看,集并后省级储备粮的布局和库点摆布以及储存数量比例等,已基本趋于合理。从2002年集并后,根据各地储备粮管理实际,不断实践探索管理经验,分类指导,规范管理制度,加大轮换,“十五”期间,省局共安排轮换省级储备粮2.5亿公斤,使省级储备粮品质得到进一步改善,储存更加安全、规范。
(四)退耕还林(草)粮食供应工作
为了贯彻落实《退耕还林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退耕还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退耕补助粮食供应的政策措施,推动我省退耕还林生态工程建设,全省各级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粮食购销企业积极主动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有关部门通力合作,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全力以赴完成了退耕还林(草)补助粮食供应任务。并针对退耕还林(草)粮食兑现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牵扯部门多、工作难度大等特点,对承担供粮任务的粮食购销企业提出了严明的纪律,每一项工作程序都规定了具体要求,保证了退耕还林(草)粮食供应工作的顺利进行,截至2005年全省供应了退耕补助粮13.9亿公斤。
(五)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
社会粮食流通统计,是整个国民经济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务院赋予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新职能,是粮食流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国家粮食局要求从2005年1月开始执行新的统计制度。一是及时协调有关部门,建立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体系。与省发改委、省统计局、省财政厅、省工商管理局等部门积极协调,联合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转发了国家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从统计机构、队伍建设、工作经费等方面作了明确的政策规定,筛选确认了首批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转化企业作为粮食流通统计数据报送单位,并将这些企业名单予以公布。目前,我省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已正常运行,工作体系基本建立,实现了由部门统计向社会统计的历史性转变。二是加强统计业务培训,提高了统计人员素质。为了使我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按国家要求顺利实施,省局多次对市州和省直企业的统计人员进行了统计业务知识和计算机软件的培训。三是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创造执行新制度的社会氛围。国家五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各级粮食部门积极开展“社会粮食统计宣传月”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统计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甘肃省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以及国家关于粮食流通统计监督检查等内容,深入粮食企业发放宣传材料,开展统计咨询等。通过宣传活动,使社会各界对粮食部门履行社会粮食流通统计职能有了一定的了解,一些粮食经营转化企业增强了法制观念,提高了报送统计数据的自觉性。四是完善考核评比办法,提高了统计工作质量。制定印发了《甘肃省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比办法》,通过量化统计业务指标、按月考核、年终评比、通报奖励的激励机制,使各地对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更加重视,调动了统计人员的积极性。
(六)坚持粮油价格监测,完善预警预报机制
我省自2003年通过增设“粮油价格周报”建立起价格监测机制以来,对十四个市州的小麦、玉米、特一粉、粳米和菜子油等主要大品种的收购价、出库价、批发价、零售价进行监测,及时向国家粮食局和省上有关部门提供市场粮油价格信息,分析判断市场粮油价格走势,不断完善粮食调控预警预报机制。按照国家粮食局的统一部署,从2003年起,开展了粮食供需平衡调查。根据调查数据,全面分析评估了当年粮食产需、供求平衡状况和粮食安全形势。
(七)陈化粮销售处理工作
根据原国家计委等5部门下发的《陈化粮处理若干规定》(计综合〔2002〕134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3部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陈化粮销售处理和监管工作的通知》(国粮电〔2004〕23号)的有关要求,按照国家粮食局、发改委、财政部、工商总局和农发行等部门下达的计划,严格按计划销售处理陈化粮,坚持对酒精、饲料生产企业定向销售的原则,严格执行陈化粮销售处理的各项规定,严防陈化粮流入口粮市场,认真落实各项监管措施,确保了陈化粮销售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省粮食局等部门先后四次在省粮油批发市场组织了竞价销售。截至2006年3月底全省共销售处理陈化粮9.4亿公斤,其中2000年10月前审批销售处理3.3亿公斤,2003年和2006年根据国家五部门下达计划销售处理6.1亿公斤。
二、我省粮食调控工作面临的形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