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粮食安全责任重于泰山
28691400000008

第8章 “十五”甘肃省粮食工作回顾(5)

2004年,我省与全国同步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国有粮食企业按照“购得进、销得出、有效益”的原则,随行就市,自主经营。各级粮食部门在积极准备粮改的同时,十分重视粮食收购工作,要求粮食购销企业提前摸清农户小麦产量和出售底数,主动开展收购,对优质品种的小麦真正做到优质优价,尽量做到单收单储,提高市场竞争力。同时大力推行订单农业,发展产业基地,掌握充足的粮源。景泰县粮食公司召开订单收购座谈会,采取包种子和包收购等措施,保证了优质粮食种植面积和数量。靖远县召开优质水稻订单收购协调会,鼓励农民扩大优质水稻种植,为靖远神农米业的发展创建了生产基地。各地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以效益为先导,实行全员收购和上门收购相结合,常年收购和抓收购旺季相结合,收购大宗品种和优势小杂粮品种相结合,积极同其他收购主体合作,扩大收购渠道,努力掌握粮源。全省粮食产量80.58亿公斤,全年累计收购粮食21.2亿公斤。在粮食销售方面,省粮食局要求各地大力开展市场营销,力争短期内实现顺价销售,加快周转,增加盈利。原来按保护价收购的粮食,能顺销的要抓住机遇积极促销。全年累计销售粮食25.08亿公斤,比上年同期增加0.68亿公斤,主销业务量继续增长,粮食销量创历年来最高记录。

2005年,按照国务院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继续发挥粮食流通主渠道作用的要求,引导国有粮食企业积极探索市场经营的新路子,结合我省粮食供需基本平衡的实际,对主销区和粮源不足的地方,提出努力扩大收购,力争掌握粮源,加快发展优质粮油品种订单收购,培育粮食产业化经营龙头企业的建议。针对夏粮收购前全国小麦收购价格波动的形势,分别在平凉、武威召开了全省冬、春小麦片夏粮收购座谈会,对夏粮生产形势、粮价走势及收购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与交流。同时要求各地妥善处理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和粮食收购工作的关系,强调一方面要认真抓好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另一方面要安排好收购工作。基层粮食企业在大力推进改革的同时,积极采取措施,调整收购策略,在“早”字上抓突破,早部署、早安排、早筹措收购资金;在“新”字上求主动,树立全新的收购经营理念、采取全新的收购营销运作模式、实行全新的绩效挂钩激励机制;努力扩大收购,掌握粮源。全省粮食产量83.7亿公斤,全年累计收购粮食24亿公斤,较上年增加2.85亿公斤,累计销售粮食19.35亿公斤,较上年减少5.7亿公斤。

三、保证了农村受灾农民口粮供应

2001年,我省发生了大范围的干旱、沙尘暴、低温冷冻、冰雹、滑坡等多种自然灾害。据统计,2002年四至接新期间全省农村有缺粮人口698万人,缺粮3.14亿公斤,其中缺粮、缺钱、缺乏自救能力的“三缺户”350万人,缺口粮1.07亿公斤。特别是张掖地区的民乐、山丹遭受了70年不遇的特大旱灾,民乐县92万亩农田全部受旱,减产严重,贫困户大幅增加,两县缺粮人口22.6万人,占农业人口的57.7%,缺口粮2396万公斤。针对这种情况,经请示省政府同意,安排给民乐、山丹、甘州三县区和中牧山丹马场缺粮农民借粮计划2260万公斤,占缺粮数量的94%,由张掖地区行署与县政府和马场总部负责。本着“借得出、还得上、不亏损”的原则,实际借出粮食2170.8万公斤,占批准借粮指标的96%。其中,民乐县借粮指标1500万公斤,实借1455.2万公斤;山丹县借粮指标525万公斤,实借481.6万公斤;甘州区借粮指标35万公斤,实借34万公斤;山丹马场借粮指标200万公斤,实借200万公斤。根据所借粮食均由当地政府和财政担保的实际情况,省粮食局建议省政府:一是对种粮农户要坚持“谁借粮谁归还、借什么粮还什么粮”,因调整种植结构,粮田面积减少,经济作物收入较高的乡村或农户,可以直接交钱,也可用油料、杂粮或其他粮食代还。二是担保单位要承担起担保责任,不论采取何种形式,全部务必于2003年底前还清借粮。

2004年5月,陇南地区礼县发生多年不遇的暴洪灾害,省粮食局对礼县“5.10”暴灾的救灾情况非常重视,及时与陇南地区粮食处和礼县粮食局衔接,一方面落实好救灾粮源,保证了救灾粮源不出问题;另一方面积极做好灾区群众粮食供应工作,以解决灾区群众口粮问题,帮助群众尽快恢复生产,保持社会稳定。

四、粮食批发市场、“放心粮油”工程和粮油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阶段性进展

1.自1998年以后,我省先后批准建立了1个省级粮食批发市场、6个区域性粮食批发市场、15个县级粮食批发市场。至2005年底,兰州市焦家湾粮食批发市场已入驻经营户120余家,经销粮油品牌近200个,辐射黑、吉、辽、豫、皖、青、宁等20个省110个地市县,年吞吐粮油3亿多公斤,成交额7亿多元,已成为西北地区规模最大的粮油市场,兰州市40%的居民口粮、70%的大米消费均来源于该市场,并于2005年被国家粮食局确定为重点联系大中城市成品粮批发市场。

2.积极开展“放心粮油”、“放心粮店”评选认定工作,保证城镇居民吃上放心粮油。2001年起,根据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关于开展“放心粮油”、“放心粮店”活动的意见》,省粮食局在粮油加工行业开展了“放心粮油”和“放心粮店”活动,至2005年底,全省有34个加工企业的42种面粉和8种食油被中国粮食行业协会命名为全国“放心粮油”称号。

“放心粮店”评授工作取得新进展。至2005年底,全省有120多户粮油零售企业被命名为“放心粮店”。兰州市粮食局会同工商、质监、卫生、物价等部门开展了“放心粮店”评选工作,至2005年底,向102家粮店(单位)授予了“放心粮店”称号,并从诚信经营、信誉服务、质量第一、卫生达标、规范化服务、制度化经营、树立品牌、自觉接受监督等八个方面对“放心粮店”的发展制定了严格的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保质、保量、保价、保退、保赔的“五保信誉”服务。深入开展“放心粮油进社区”活动,2005年首批投入30辆“放心粮油”配送车,扩大了放心粮油的市场占有率;建立新兰“放心豆制品”加工基地,全市放心豆制品直销点达54处。天水市已验收通过了市区的10多家“放心粮店”,同时企业利用职工集资等办法,在市区增设销售门店,进行连锁经营,采取送货上门等措施,有力地推动了粮油销售。定西市安定区以城关粮油超市为依托,开设了6家粮油连锁店,实现了“放心粮店”卖“放心粮油”。

3.积极开展粮油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2005年初,省政府将全省粮食行业定为省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行业,省粮食局将信用体系建设试点范围扩展到社会多种所有制主体,选择确定了13家基础较好、条件较成熟、经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授牌的“放心粮油”生产企业和军粮供应企业进行试点。5月份,兰州方鑫面业有限公司、武威市黄羊红太阳面粉厂、天水第一粮库等试点企业联合发出《粮食行业食品安全诚信宣言》,向广大消费者做出“以诚信为本、以安全为重、以质量为生命、以服务为宗旨”的四项承诺,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粮食行业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兰州昌盛植物油有限公司通过在原料采购、安全储运、加工质量等环节实施科学完善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和安全信用体系的建立,使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的产品市场占有率、企业知名度都有了明显提高。甘肃省军粮配送服务中心和平凉市军威油脂产业有限公司、平凉市云翔面业有限责任公司均把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融入企业运行的各个环节,加强质量管理,规范服务措施,以优质的产品、满意的服务和良好的信誉,树立起了企业的新形象。

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各试点企业建立了信用监管档案,监管档案以经营信用为主,全面记录了企业从市场准入到经营的全过程信息,为推进试点工作奠定了基础。兰州方鑫面业公司先后修订了原料采购制度、售后服务制度、售后服务程序规范、产品预包装验收制度,按ISO9001和2000标准,重新编写了“兰州方鑫面业公司质量管理手册”等系列管理制度,各项原始记录和台账齐全完备,记录详细,并按月对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进行考核,定期核查成品、原料的账实相符情况。

省粮食局按照省政府颁布的《甘肃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和《甘肃省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通过实行粮食市场准入制度和流通监管,对粮食收购、运输、储存、加工、销售的全过程实行了安全信用监督。凡不具备市场准入资格的经营主体不能从事粮油经营;凡不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粮油原料不准入库入厂;凡不符合食品质量安全(QS)要求的粮油产品不准出厂上市。在全行业倡导诚信经营、文明服务、公平竞争的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所有粮食加工企业坚持抵制、打击伪造产地、厂名和品牌的非法行为,不为非法粮商代加工冒牌伪劣、短斤少两、掺杂使假的不合格产品;不强行向消费者推荐、销售粮油产品,不以促销手段推销质次价高的粮油产品,进一步改善诚信环境,提高粮油食品质量安全信用水平。

五、努力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经营行为

2001年初,针对各地粮食收购凭证不统一,不规范,给企业和银行统计工作带来的不便,省粮食局按照国家粮食局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购销管理有关意见的通知》精神,印制了全省统一的粮食收购凭证,并要求全省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夏粮收购时开始试用。同时按照国务院关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要求,从粮油源头、质量、销售、供需调控等四个方面整顿和规范粮食市场,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精神,严格审批入市收购粮食的企业,严把粮食收购市场准入关,规定凡从事粮食收购、批发的企业,由县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审查粮食经营资格,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每年复审核检一次。

2003年,针对“非典”期间出现的抢购粮油现象,省粮食局下发了《关于及早部署确保粮食市场稳定的通知》,要求各地密切关注粮油市场动态,及时掌握市场供应情况;充实粮源,保证供应;主动配合工商、物价、质监等部门,加强对粮食市场的监管,强化政府宏观调控。这些措施有效遏制了抢购风波,全省没有发生缺粮短供的现象。为了保障非正常情况下的粮食供应工作,省粮食局2003年制定了《甘肃省粮食应急保障预案》,对应急保障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措施、应急工作程序等方面作了详细规定,明确了启动预案的五种适用情况,对稳定市场粮油价格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国家粮食局的肯定。

2005年,按照国务院《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粮食局报请省政府制定了《甘肃省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粮食市场监督检查暂行办法》,转发了国家粮食局等部委印发的《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粮食监督检查工作规程(试行)》、《粮食监督检查行政处罚程序(试行)》等文件,这些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为依法行政、依法管粮、规范行政行为提供了依据。

“十五”期间甘肃省粮食收购价格变化情况(单位:元/公斤)

(执笔:周立峰初审:贺钧)

“十五”期间我省粮库建设工作回顾

甘肃省粮食局仓储调运处

“十五”期间,我省粮库建设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是新中国建立以来投资最多、仓容规模最大、现代化程度最高的时期。五年来共投入各种资金101761万元,新、扩、改建大、中、小型粮库仓容154.8万吨,维修仓容59.35万吨,这对保护广大农民利益、推动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改善我省粮食仓容紧张和仓储设施落后的状况、确保粮食安全、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我省粮食仓库建设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取得丰硕成果。1998年以来,国家在实施扩大内需的重大决策中,投入国债资金,分三批进行了国家粮食储备库建设,共安排给我省建设项目21个,总仓容98万吨,总投资46275万元。这批国储库建设项目均在2005年以前陆续建成并已正式投入使用。

(二)省级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启动并已初见成效。在省委、省政府的关怀和省发改委等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从2003年开始,每年安排预算内基建资金300万元用于省储粮库建设。三年来,省上投资900万元,企业自筹资金1360万元,在省局8个直属库新扩建大型房式仓8.25万吨。目前,这批省储库已全部装粮投入试运行,其中有3个库已通过正式竣工验收投入使用。这批省储库建设虽然投资不大,但是效果不小,对改善库容库貌,提升粮库整体功能起到了明显带动效应。

(三)自筹资金改善储粮条件。随着现代化程度较高的国储库、省储库的建成,省内大型粮库的原有库房的储粮技术条件显得滞后,为了更好地满足国储粮和省储粮的承储需要,部分粮库在“十五”期间,采取自筹、贷款、拨款等多种筹资的办法,投资9932万元,新、扩、改、拆建单体库房容量5000吨及以上的大跨度高标准房式仓20.65万吨,增强了粮库的实力。

(四)全省粮食仓储企业的基础设施水平得到普遍提高。五年来,全省粮食系统仓储企业多渠道筹资43294万元,新、扩、改建小型粮库27.9万吨,维修各种粮仓59.1万吨,并修建了部分油罐、粮棚、地坪,购置了各种粮仓机械设备、检化验仪器,改造了部分旧仓房,配备了粮情测控、机械通风、环流熏蒸等保粮先进设施,使全省粮食仓储企业的基础设施得到了明显的改善。

二、“十五”期间粮库建设工作经验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