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自然科学中国未解之谜(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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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章 元代戏曲之谜

俗谣俚曲本不为文人重视,在元代杂剧散曲却得以盛行,当然是文人不受重视,下层民众受压迫之后的一种精神寄托,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一种反映。

元代戏曲实际上包括了剧曲和散曲两个部分。剧曲是戏剧,散曲是诗歌,是两种不同的文学体裁,不过两者在形式上又有一定的联系,杂剧的唱词部分和散曲一样,是按照曲调撰写,要合乐歌唱的。

元代戏曲兴盛与当时的社会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元代前期废除的科举制度一直没能得到恢复,汉族知识分子主要通过达官贵人的推荐,被皇帝看中后才可能当官,因此人数是极有限的。宗仁延佑二年(1315年)科举恢复,但元朝的科举制度带有明显的民族歧视色彩,汉族知识分子要想进入仕途是十分困难的。大批文人在政治上找不到出路,可又不甘碌碌无为、寂寞潦倒,他们之中就有许多人常以“曲”(包括杂剧和散曲)这种新的文学样式去揭露黑暗的社会,抒发自己内心的愤懑之情。另外由于城市的繁荣,市民阶层逐渐形成和壮大,他们包括各行各业的手工业者、店员、商人、游民、工场主,以及破产后流入城市做工的农民等,这些人在消闲的时刻喜欢看看反映历史或现实生活的杂剧,听听或唱上两声与他们的生活和文化水平相适应的散曲,特别是市民中的一些歌妓,他们与高官名宦都有联系,可见散曲在城市生活中的地位之高和影响之大。当然统治阶级的欣赏也使得元代戏曲得以广泛流传。

元代是以蒙古贵族为核心的政权,社会情况与其它朝代有所不同,普通百姓受的压迫也最大,其中受压迫和剥削最深的是“驱口”,他们大多是战争中掳掠来的人,或是因债务抵押,或因饥荒卖身,或因犯法获罪由良民而沦为驱口的,主人杀死驱口所受的惩罚几乎与私宰牛马的刑罚相等。其次是佃农,主要是通过地租对他们进行剥削,大都在五六成以上,甚至高达八成,地主也可以把佃农随田转卖,还要干预他们的婚姻,奴役他们的子女。自耕农的日子也不好过,地主和官吏勾结常常把繁重的赋役转嫁给自耕农,以至大批的自耕农倾家荡产,不得不投靠寺院或权要之家;甚至许多自耕农成了背井离乡的流民。

蒙古贵族在统一全国的过程中,继承女真统治者民族歧视的政策,把全国各族人民基本上按征服的先后划分为四个等级: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这四个的等级无论在政治待遇上,还是在法律规定上都有明显的严格的区别,蒙古人和色目人受到优待,汉人和南人却处处被歧视。当然政治地位上也不可能平等,元世祖忽必烈就曾规定:中央和地方官,正职一律由蒙古人担任,副职才允许汉人、南人担任。在整个元代,只有极个别的汉人在短期内担任过中书省、御史台的正职,而在掌握军机的枢密院中,却始终没有让汉人担任过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这样的要职,地方上的各路、府、州、县,都设有只许蒙古人、色目人担任的达鲁花赤掌握实权,并对所在之地的官吏、军民进行监督。

在民族歧视政策下,汉族知识分子也遭空前的厄运。蒙古统治者在进入长城以南的初期,对汉族知识分子也同样杀戮,或把他们当作奴隶。后来在灭金、灭宋的过程中,逐渐认识到知识分子的作用,相对地减轻了对他们的压迫,但知识分子赖以入仕的科举直到元仁宗延佑二年(1315年)才正式恢复。这期间知识分子仍摆脱不了奴隶地位和贫寒处境。所以社会上就形成了看不起读书人的风气,因而知识分子大都对现实不满,感到前途渺茫。

元代戏曲就反映了元代社会的这些错综复杂的特点,其中一大部分是用来揭露官场腐败的作品。对当朝权贵以及黑白颠倒、是非不分的社会现实做了无情的嘲讽,还有一些无名氏的作品,他们的作者更加无所顾忌,锋芒毕露,愤懑之情溢于言表,如:“堂堂大元,奸佞专权。开河变钞祸根源,惹红巾万千。官法滥刑法重黎民怨,人吃人钞买钞何曾见?贼做官官做贼混愚贤,哀哉可怜!”(《正官·醉太平》)阶级压迫和民族歧视都可以从这“官法滥刑法重”六字中体会,而“贼做官官做贼”又一针见血地写出了官场的腐败。元曲对民间的疾苦也有反映。尽管这类作品比较少,但他们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了元代的人民在政治上受迫害、经济上受剥削的真实情景。元曲反映了元代妇女的不幸遭遇和她们要求自由解放的思想。蒙元统治者人主中原以后,为了加强思想方面的统治,提倡程朱理学,广大妇女深受其害,她们被套上沉重的精神枷锁。同时社会动荡,世道不公,家境贫寒,又是许多妇女沦为娼妓。这种情形,元代戏曲中也同样可以看到。元代戏曲不同寻常的地方是:它还能把当时女子对爱情的大胆追求描写出来。相当数量的元代戏曲反映的还是文人的疾苦。对于功名利禄,元代许多读书人也看的比较淡薄,甚至对当时的仕途官场表现出一定程度的厌恶,这类戏曲写的是历史,叹的是现实,得出的结论是做官没有好下场。元代戏曲不是泛泛而谈,也不是无病呻吟,它们是当时文人学士内心痛苦的流露,也是那个时代市民文化的折光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