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伟大的力量之中,在发射出自我意识和外部世界意识的伟大力量之中。
沉思并非使我占有了某物,而是要弃绝自我,使我与一切创造物融为一体。
这就是我们引用的有关沉思的精义,我们要用心记住这话——反复地背诵它,直到我们的心灵安定下来,排除一切迷乱杂念为止。这里没有损失,没有畏惧,没有要我们忍受的痛苦——我们与别人的关系变得单纯、自然——我们变得自由了。沉思——就是去领悟真理,去生活,去运动,并在沉思中去获得我们的存在。
让我再告诉你们有关的另一段话,那是在我们学校里,孩子们沉思和每日祈祷时所使用的一段话:
“给我们意识,让我们在其中顿悟——你是我们的父亲。”
然而,这个真理在我们的生活中没有完全实现,这就是我们之所以不完美、受苦和犯罪的原因。因此,我们祈求能够在我们的意识中实现这一真理,我们祈求能够这样去做。
当我完全实现了这个伟大真理,那么,我的生命将以它的谦卑,以它的自制,在敬仰崇拜的温馨中去表达它自己的真理。
我们在祈祷中有时虽然没有用我们的全部心思去充分认识所用的词语,而只是机械地说出它们的发音,然而它们使我们得到满足。“父亲”就是这样的一个词。
因此,在我们的沉思中必须更深刻地理解“父亲”这个词的意义,以使我们的心灵处于它真实的和谐之中。
求知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道德使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培根
求知可以作为消遣,可以作为装饰,也可以增长才干。
当孤独寂寞时,阅读可以消遣。当高谈阔论时,知识可供装饰。当处世行事时,知识能增进才干。有实际经验的人虽能够处理个别性的事务,但若要综观整体,运筹全局,却惟有掌握知识方能办到。
读书太慢会弛惰,为装潢而读书是自欺欺人,只按照书本办事是呆子。
求知可以改进人的天性,而经验又可以改进知识本身。人的天性犹如野生的花草,求知学习好比修剪移栽。学问虽能指引方向,但往往过于泛泛,还要靠经验来赋予形式。
狡诈者轻鄙学问,愚鲁者羡慕学问,聪明者则运用学问。知识本身并没有告诉人怎样运用它,运用的智慧乃在书本之外。这是技艺,不体验就学不到。
不可专为挑剔辩驳去读书,但也不可轻易相信书本。求知的目的不是为了吹嘘炫耀,而应该是为了寻找真理,启迪智慧。
书籍好比食品。有些只需浅尝,有些可以吞咽。只有少数需要仔细咀嚼,慢慢品味。所以,有的书只要读其中一部分,有的书只需知其中梗概,而对于少数好书,则要读通,细读,反复地读。
有的书可以请人代读,然后看他的笔记摘要就行了。但这只限于不太重要的议论和质量粗劣的书。否则一本书将像已被蒸馏过的水,变得淡而无味了!
读书使人充实,讨论使人机敏,写作则能使人精确。
因此,如果一个人懒于动笔,他的记忆力就必须强而可靠。
如果一个人要孤独探索,他的头脑必须锐利。如果有人不读书又想冒充博学多知,他就必须很狡黠,才能掩饰无知。
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演算使人精密,哲理使人深刻,道德使人高尚,逻辑修辞使人善辩。总之,知识能塑造人的性格。
不仅如此,精神上的各种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改善——正如身体上的缺陷,可以通过适当的运动来改善一样。例如打球有利于腰肾,射箭可扩胸利肺,散步则有助于消化,骑术使人反应敏捷,等等。同样,一个思维不集中的人,他可以研习数学,因为数学稍不仔细就会出错。缺乏分析判断力的人,他可以研习经院哲学,因为这门学问最讲究繁琐辩证。不善于推理的人,可以研习法律案例,如此等等。这种种头脑上的缺陷,都可以通过求知来疗治。
诗的力量
灵感是一种心灵状态,它最能生动地感受印象,因此也最能迅速地解释概念。
普希金
什么是诗的力量?诗的力量在于构思、在于布局,还是在于文体?
是自由?是构思、是布局的自由?但是,罗蒙诺索夫的文体有什么自由呢?庄严的颂诗要求什么样的布局呢?
是灵感?灵感是一种心灵状态,它最能生动地感受印象,因此也最能迅速地解释概念。
诗歌与几何学一样需要灵感。批评家把灵感与冲动混为一谈。
不,绝对不是。冲动排斥平静。而平静是美的必要条件。冲动不肯以理智的力量为前提,因为后者能处理局部与整体的关系。冲动没有后继,不能持久,因此无力创造真正伟大的完美(然而没有完美,也就没有抒情诗)。冲动是单一想象的紧张状态。灵感可以没有冲动,但冲动没有灵感则不复存在。
荷马不知要比品达罗斯高出多少。后者的颂诗,乃诗中之下品,遑论其哀诗了。悲剧、喜剧、讽刺作品,都比颂诗更要求创造性,要求想象力——对自然的非凡了解。
但是颂诗中没有布局,也不可能有布局。《地狱》中的惟一的布局则是高度天才的结果了。至于品达罗斯的那些奥林匹亚颂诗、杰尔查文最好的作品《瀑布》中,又有何布局可言呢?颂诗排斥持之以恒的劳动,然而没有持之以恒的劳动,也就不可能有真正伟大的作品。
野草
这种力,是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只要生命存在,这种力就要显现,上面的石块,丝毫不足以阻挡,因为它是一种“长期抗战”的力,有弹性,能屈能伸的力,有韧性,不达目的不止的力。
夏衍
有这样一个故事。
有人问:世界上什么东西的气力最大?回答纷纭的很,有的说“象”,有的说“狮”,有人开玩笑似的说:是“金刚”,金刚有多少气力,当然大家全不知道。
结果,这一切答案完全不对,世界上气力最大的,是植物的种子。一粒种子所可以显现出来的力,简直是超越一切,这又是一个故事。
人的头盖骨,结合得非常致密与坚固,生理学家和解剖学者用尽了一切的方法,要把它完整地分出来,都没有这种力气,后来忽然有人发明了一个方法,就是把一些植物的种子放在要剖析的头盖骨里,给它以温度与湿度,使它发芽,一发芽,这些种子便以可怕的力量,将一切机械力所不能分开的骨骼,完整地分开了,植物种子力量之大,如此如此。
这,也许特殊了一点,常人不容易理解。那么,你看见笋的成长吗?
你看见过被压在瓦砾和石块下面的一棵小草的生成吗?他为着向往阳光,为着达成它的生之意志,不管上面的石块如何重,石块与石块之间如何狭,它必定要曲曲折折地,但是顽强不屈地透到地面上来,它的根往土壤钻,它的芽往地面挺,这是一种不可抗的力,阻止它的石块,结果也被它锨翻,一粒种子的力量之大,如此如此。
没有一个人将小草叫做“大力士”,但是它的力量之大,的确是世界无比。这种力,是一般人看不见的生命力,只要生命存在,这种力就要显现,上面的石块,丝毫不足以阻挡,因为它是一种“长期抗战”的力,有弹性,能屈能伸的力,有韧性,不达目的不止的力。
种子不落在肥土而落在瓦砾中,有生命力的种子决不会悲观和叹气,因为有了阻力才有磨练。生命开始的一瞬间就带了斗争来的草,才是坚韧的草,也只有这种草,才可以傲然地对那些玻璃棚中养育着的盆花哄笑。
牛
那黄色的浑浊的瞳仁,那老是直视前方的眼光,都带着恐惧的神情,这使眼睛里的恨转成了哀怨。站在牛的立场上说,如果能去掉这双眼睛,成了瞎子也值得,因为得到自由了。
叶圣陶
在乡下住的几年里,天天看见牛。可是直到现在还像显现在眼前的,只有牛的大眼睛。冬天,牛拴在门口晒太阳。它躺着,嘴不停地磋磨,眼睛就似乎比忙的时候睁得更大。牛眼睛好像白的成分多,那是惨白。我说它惨白,也许为了上面网着一条条血丝。我以为这两种颜色配合在一起,只能用死者的寂静配合着吊丧者的哭声那样的情景来相摹拟。牛的眼睛太大,又鼓得太高,简直到了使你害怕的程度。我进院子的时候经过牛身旁,总注意到牛鼓着的两只大眼睛在瞪着我。我禁不住想,它这样瞪着,瞪着,会猛的站起身朝我撞过来。我确实感到那眼光里含着恨。我也体会出它为什么这样瞪着我,总距离它远远地绕过去。有时候我留心看它将会有什么举动,可是只见它呆呆地瞪着,我觉得那眼睛里似乎还有别的使人看了不自在的意味。
我们院子里有好些小孩,活泼,天真,当然也顽皮。春天,他们扑蝴蝶。夏天,他们钓青蛙。谷子成熟的时候到处都有油虾蜢,他们捉了来,在灶堂里煨了吃。冬天,什么小生物全不见了,他们就玩牛。
有好几回,我见牛让他们惹得发了脾气。它绕着拴住它的木桩子,一圈儿一圈儿地转。低着头,斜起角,眼睛打角底下瞪出来,就好像这一撞要把整个天地翻个身似的。
孩子们是这样玩的,他们一个个远远地站着,捡些石子朝牛扔去。起先,石子不怎么大,扔在牛身上,那一搭皮肤马上轻轻地抖一下,像我们的嘴角动一下似的。渐渐的,捡来的石子大起来了,扔到身上,牛会掉过头来瞪着你。要是有个孩子特别胆大,特别机灵,他会到竹园里找来一根毛竹,伸得远远地去撩牛的尾巴,戳牛的屁股,把牛惹起火来。可是,我从未见过他们撩过牛的头。我想,即使是小孩,也从那双大眼睛看出使人不自在的意味了。
玩到最后,牛站起来了,于是孩子们轰的一声,四处跑散。这种把戏,我看得很熟很熟了。
有一回,正巧一个长工打院子里出来,他三十光景了,还像孩子似的爱闹着玩。他一把捉住个孩子,“莫跑,”他说,“见了牛都要跑,改天还想吃庄稼饭?”他朝我笑笑说,“真的,牛不消怕得。你看它有那么大吗?它不会撞人的,牛的眼睛有点不同。”
以下是长工告诉我的话。
“比方说,我们看见这根木头桩子,牛眼睛看来就像一根撑天柱。比方说,一块田十多亩,牛眼睛看来就没有边,没有沿。牛眼睛看出来的东西,都比原来大,大许多许多。看我们人,就是四金刚那么高,那么大。站到我们跟前它就害怕了,它不敢倔强,随便拿它怎么样都不敢倔强。它当我们只要两个指头就能捻死它,抬一抬脚拇趾就能踢它到半天云里,我们哈气就像下雨一样。那它就只有听我们使唤,天好,落雨,生田,熟田,我们要耕,它就只有耕,没得话说的。你先生说对不对,幸好牛有那么一双眼睛。不然的话,还让你使唤啊,那么大的一个,力气又蛮,踩到一脚就要痛上好几天。对了,我们跟牛,五个抵一个都抵不住。
好在牛眼睛看出来,我们一个抵它十几个。
以后,我进出院子的时候,总特意留心看牛的眼睛,我明白了另一种使人看着不自在的意味。
那黄色的浑浊的瞳仁,那老是直视前方的眼光,都带着恐惧的神情,这使眼睛里的恨转成了哀怨。
站在牛的立场上说,如果能去掉这双眼睛,成了瞎子也值得,因为得到自由了。
旧屋
我凝望着这颗星,一阵痛楚涌上心头,这颗星多少个夜晚曾在伉俪生活的潮水中闪光呵。
泰戈尔
街道的年轻人成立了俱乐部。
我一楼的房间借给他们使用,他们开会给我戴绚丽的花环;我赢得了纸上的赞扬。
下班回来,我看见闲置了八年的屋里异常热闹。他们有的脚跷在桌上看报,有的在打扑克,有的争吵得面红耳赤。屋里烟雾腾腾,空气污浊。烟缸里积满烟灰、火柴、烟蒂。
我每天靠他们海阔天空的胡聊充填我黄昏的空虚,十点以后,人去屋空,地板上留下残余的话题。外面传来有轨电车嘎当嘎当行驶的单调的声响。我偶尔翻来覆去听几张听腻了的唱片。
今晚没有人来。他们聚集在哈奥拉车站,欢迎一位名字与海滨的掌声胶合在一起的贵宾。
我熄了灯。这些所谓现代派,所谓时代的尖兵,几个月来首次没有光临我的一楼。
八年前,漾散在空气中的摩挲和隐约的青丝的气息所勾起的遐想,融合在一楼屋里每一件杂物中。
我侧耳静听,那张花床罩盖着的旧空床仿佛在诉说往事。祖父在世时栽的那棵古老苍翠的穆仲甘特树,伫立在无月之夜的幽黑中。街道对面的楼房与这棵树之间的天空中,闪耀着一颗星。我凝望着这颗星,一阵痛楚涌上心头,这颗星多少个夜晚曾在伉俪生活的潮水中闪光呵。
往事如烟的一幕,至今历历在目……一天上午我杂事缠身,无暇看报。傍晚拿着报纸,坐在这间屋子的窗前一张椅子上阅读。她蹑手蹑脚走到我身后,一把抢走报纸。嘻笑声中展开了争夺。我夺回报纸得意地坐下阅读时,她突然揿灭电灯。那天迫使我认输的幽暗,今天笼罩我的全身,在那天灯灭的寂静中,她用充满嗔怪的无声微笑的双臂,紧紧地搂抱着我。
蓦地,一阵夜风吹得树叶萧萧作响,窗棂瑟瑟抖颤,门帘惊慌地翻卷。
我镇定地说:“是你穿着桔黄色纱丽,从冥府回到你的屋里来了么?”
熟悉的气息扑面而来。我听见她无声的低语。“我回到谁的身边?”
“难道你没有看见我?”我问。
我又听见:“我来到人世,认识了我永远年轻的情人。”
“他在什么地方?”
她柔声地说:“他在我所在的地方,而不是别处。”
这时,门外响起了喧嚷声,他们从哈奥拉车站回来了。
谦让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
梁实秋
谦让仿佛是一种美德,若想在眼前的实际生活里寻一个具体的例证,却不容易。类似谦让的事情近来似很难得发生一次。就我个人的经验说,在一般宴会里,客人入席之际,我们最容易看见类似谦让的事情。
一群客人挤在客厅里,谁也不肯先坐,谁也不肯坐首座,好像“常常登上座,渐渐入祠堂”的道理是人人所不能忘的。于是你推我让,人声鼎沸。辈份小的,官职低的,垂着手远远的立在屋角,听候调遣。自以为有占首座或次座资格的人,无不攘臂而前,拉拉扯扯,不肯放过他们表现谦让的美德的机会。有的说:“我们叙齿,你年长!”有的说:“我常来,你是稀客!”有的说:
“今天非你上座不可!”事实固然是为让座,但是当时的声浪和唾沫星子却都表示像在争座。主人腆着一张笑脸,偶然插一两句嘴,作鹭鸶笑。
这场纷扰,要直到大家的兴致均已低落,该说的话差不多都已说完,然后急转直下,突然平息,本就该坐上座的人便去就了上座,并无苦恼之象,而往往是显着踌躇满志顾盼自雄的样子。
我每次遇到这样谦让的场合,便首先想起聊斋上的一个故事:一伙人在热烈的让座,有一位扯着另一位的袖子,硬往上拉,被拉的人硬往后躲,双方势均力敌,突然间拉着袖子的手一松,被拉的那只胳臂猛然向肩一缩,胳臂肘尖正撞在后面站着的一位驼背朋友的两只特别凸出的大门牙上,喀吱一声,双牙落地:我每忆起这个乐极生悲的故事,为明哲保身起见,在让座时我总躲得远远的。等风波过后,剩下的位置是我的,首座也可以,坐上去并不头晕,末座亦无妨,我也并不因此少吃一嘴。我不谦让。
考让座之风之所以如此地盛行,其故有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