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名人佳作——散文随笔篇
28701400000028

第28章 爱是生命(7)

爱好者受到所爱好的对象的吸引,正如感官受到所感觉的对象的吸引,两者结合,就变成一体。这种结合的头一胎婴儿便是作品。如果所爱好的对象是卑鄙的,它的爱好者也就变成卑鄙的。如果结合的双方和谐一致,结果就是喜悦,愉快和心满意足。当爱好者和所爱好的对象结合为一体时,他就在那对象上得到安息;好比在哪里放下重担,就在那里得到安息。这种对象是凭我们的智力认识出来的。

我们的一切知识都发源于感觉。

欣赏——这就是为着一件事物本身而爱好它,不为旁的理由。

对作品进行简化的人,对知识和爱好都有害处,因为对一件东西的爱好是由知识产生的,知识愈准确,爱好也就愈强烈。要达到这准确,就须对所应爱好的事物全体所由组成的每一个部分都有透彻的知识。

眼睛叫做心灵的窗子,它是知解力用来最完满最大量地欣赏自然的无限的作品的主要工具;耳朵处在其次,它就眼睛所见到的东西来听一遍,它的重要性也就在此。你们历史家,诗人或是数学家如果没有用眼睛去看过事物,你们就很难描写它们。诗人啊,如果你用笔去描述一个故事,画家用画笔把它画出来,就会更能令人满意而且也不那么难懂。你如果把绘画叫做“哑巴诗”,画家也就可以把诗人的艺术叫做“瞎子画”。究竟哪个更倒霉,是瞎子还是聋子呢?虽然在选材上诗人也有和画家的一样广阔的范围,诗人的作品却比不上绘画那样使人满意,因为诗企图用文字来再现形状,动作和景致,画家却直接用这些事物的准确的形象来再造它们。试想一想,究竟哪一个对人是更基本的,他的名字还是他的形象呢?名字随国家而变迁,形象是除死亡之后不会变迁的。

如果诗人通过耳朵来服务于知解力,画家就是通过眼睛来服务于知解力,而眼睛是更高贵的感官。

举个例来说明这一点:如果一个有才能的画家和一个诗人都用一场激烈的战斗做题材,试把这两位的作品向公众展览出,且看谁的作品吸引最多的观众,引起最多的讨论,博得最高的赞赏,产生更大的快感。

毫无疑问,绘画在效用和美方面都远远胜过诗,在所产生的快感方面也是如此。试把上帝的名字写在一个地方,把它的图像就放在对面,你就会看出是名字还是图像引起更高的虔敬!

在艺术里我们可以说是上帝的子孙。如果诗所处理的是精神哲学,绘画所处理的就是自然哲学;如果诗描述心的活动,绘画就是研究身体的运动对心所生的影响;如果诗借地狱的虚构来使人惊惧,绘画就是展示同样事物在行动中,来使人惊惧。假定诗人要和画家竞赛描绘美,恐惧,穷凶极恶或是怪物的形象,假定他可以在他的范围之内任意改变事物的形状,结果更圆满的还不是画家么?难道我们没有见过一些绘画酷肖实人实物,以至人和兽都误信以为真吗?

如果你会描写各种形状的外表,画家却会使这些形状在光和影配合之下显得活灵活现,光和影把面孔的表情都渲染出来了。在这一点上你就不能用笔去表达到画家用画笔所达到的效果。

画家的心应该像一面镜子,永远把它所反映事物的色彩摄进来,前面摆着多少事物,就摄取多少形象。明知除非你有运用你的艺术对自然所造出的一切形状都能描绘(如果你不看它们,不把它们记在心里,你就办不到这一点)的那种全能,就不配作一个好画师,所以你就应紧记在心,每逢到田野里去,须用心去看各种事物,细心看完这一件再去看另一件,把比较有价值的事物选择出来,把这些不同的事物捆在一起。

画家应该研究普遍的自然,就眼睛所看到的东西多加思索,要运用组成每一事物的类型的那些优美的部分。用这种办法,他的心就会像一面镜子真实地反映面前的一切,就会变成好像是第二自然。

画家如果拿旁人的作品做自己的标准或典范,他画出来的画就没有什么价值;如果努力从自然事物学习,他就会得到很好的结果。罗马时代以后画家的情况就是如此,他们继续不断地在互相摹仿,他们的艺术就迅速在衰颓下去,一代不如一代。

傻瓜

我最喜欢别人将我看成傻瓜。这样与人相处起来就方便多了。

三毛

我最喜欢别人将我看成傻瓜。这样与人相处起来就方便多了。

我不劝任何人任何事。

其实,每一个人对自己的作为只是假糊涂而已。

对待一个恶人退让,结果使他得寸进尺。

对待一个傻子夸奖,结果使他得意忘形。

世界上最公平的美事在于:聪明人洋洋自得。糊涂人也不认为自己差到哪儿去。

社会上最不公平的看法就是:摆在眼前一个自私自利,毫无道德良知,随时随处麻烦他人,占尽一切便宜的小人。一般只将这类人称为——“不懂事。”而对待一个胸襟宽厚,善待他人,凡事退让,况且心存悲悯,乐于助人的真诚君子,一般人说起来只得一句——这个人嘛!不过是会做人而已。

“平凡人”和“枯燥人”绝对是两种人。

大半枯燥人都夸说自己平平凡凡。

最令人惧怕的一类人,在于性格的不明显。在这件模糊的外衣之下,隐藏着的内在人格又是什么呢?

好邻居重要。

好亲戚也重要。

将好亲戚请来做邻居,往往亲戚和邻居都成仇人。

化妆有助气色,无助气质。

有家产和有家教没有太大关系。

从容不迫的举止,比起咄咄逼人的态度,更能令人心折。

人情冷暖正如花开花谢,不如将这种现象,想成一场必然的季节。

如果我们能够做得到将丈夫当成好朋友,将朋友看成手足,将手足当成自己真正的手和脚,将子女看成父母,将父母看成心爱的子女……这些人际关系,可能不是目前的这个局面了。

问题出在:谁会这么颠三倒四的去做傻瓜?

做过上千次人性试验之后,对于任何一次必然重演的失败,都抱着一种信念——起码这个试验又做了一次。

婴儿诞生,一般人并不知晓婴儿的未来,可是都说——恭喜!恭嘉!

某人死了,一般人也不明白死后的世界,却说——可惜!可惜!

扫帚

也许你会要说,扫帚乃是树木出了毛病,出了颠倒情形的象征;于是请问,人不也是个颠之倒之的动物吗。

斯威夫特

这把孤零零的扫帚,你别瞧它现在很不光彩地被搁置在偏僻角落,我敢说它过去在树林中也曾一度好运昌隆,汁液饱满,叶茂枝繁;但现在整束干枝被捆在一根枯木之上,穷极机巧也势难妄与自然争衡;目前的情形至多也仅是它过去的一个翻转,一株本末倒置,枝条朝地,根部朝天的树木;一把在每个罚做苦役的女佣人的手下听使唤的东西;而且仿佛命运有意捉弄,专门清理污秽,但自身却难免肮脏;临了在女佣人的手下磨个光秃,不是扔出门外了事,便是最后再行利用一下,点火时候,充把干柴。看到这事,我不能不有所慨然,因自忖道:夫人固亦犹此扫帚也!试想,当初大自然将人度入这个世界之时,原也是何等强健活泼,欣欣可爱,浓发覆额,有如草木之茂密纷披,但是曾几何时,色斧欲斤早已将其绿叶青枝斩伐殆尽,徒剩此枯干一具;于是遂不得不急靠装扮度日,凭假发掩盖,并因自己一头遍敷香粉但非天然长出的人工头发而自鸣得意;但是设若此时我们这柄扫帚竟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并以它身上并不佩戴的桦叶战利品相夸耀,而且还尘垢满面,尽管是出自美人的香闺绣阁,我们必将对其虚荣大加讪笑。真的,我们对自身的优点与他人的缺点判断起来竟往往是如此失当!

也许你会要说,扫帚乃是树木出了毛病,出了颠倒情形的象征;于是请问,人不也是个颠之倒之的动物吗,其兽性官能总是高踞于其理想官能之上,其头颅与脚踵往往形同易位,徒自卑屈苟活于天地之间!

然而尽管一身是病,却偏好以匡弊正俗者自居,以平冤矫枉者自居,其扒罗之广,甚至连娼妇之隐私也不放过;摘奸发微,张之于世,身所过处,平地生波;且惯于其所正谓消除之污秽中,自身沾染更重,陷溺更深;他的晚年则甘充奴仆于妇人,及至后来,童山濯濯,必与其扫帚兄沦为同一命运,不是被人踢出室外,便是充作点火干柴,以供他人取暖。

口袋

我明白了买假口袋衣服的人是明知故买,他们买这样的衣服不是为了装饰,而是为了欺骗。

约翰斯

日前我上街购物,在一家商店里发现有条待售的裤子上的口袋竟是假的,起初我并未在意,觉得裤子合身,就准备买下来。可是后来我愈觉得那个狡猾的制造商在存心骗我。我对那家商店的敬慕之情顿时化为乌有,荡然无存。我发誓再也不进这家商店了。假使穿上这样的裤子,在把零钱塞进口袋时,反把一大把硬币丢到了地上岂不令人大窘?设计出这样口袋的人必定是存心恶作剧的施虐狂。

口袋装着秘密,口袋里装着情书,装着计算器,还装着决定我们性格的难言之隐。口袋还掩盖着紧张颤动的肌肉,嘴咬秃的指甲,交驻着的手指。难怪我爷爷颇有见地地说:“根据一个人的袋中之物便可判断其人。”

我常常把这一至理名言用在他自己身上。爷爷的口袋是个百宝囊。

他能像魔术师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一只绣花手绢,或一块能奏响一曲悲伤小调的手表,他一只口袋里放有一包加香料的烟叶,另一只口袋里装一串钥匙。那么一大串钥匙,我相信他准能打开州里每一家的门,可我无论如何也发现不了他衣袋的开口处,完美的口袋是看不见的。

我留意四周,发现大学预科生的花呢口袋、纤薄的缎子口袋、老式的斜纹粗棉布口袋都是假的,我明白了买假口袋衣服的人是明知故买,他们买这样的衣服不是为了装饰,而是为了欺骗。

一只口袋要达到骗人的目的倒不必完全是假的。那种除了指甲什么也盖不住的口袋以及缝有花边的口袋也能给人以假象,我甚至还见过缝得严严实实的口袋。在这样一个文化复兴的时代里,人们迎合潮流,装出有知识、有鉴赏力、有兴趣爱好,以表示自己也像口袋一样颇具深度,我们的时代是一个讲究形象的时代,以前从未有过这样一个社会花费过如此巨金为自己造就良好的第一印象。但是就像假口袋一样,在这种第一印象的背后空无一物。我至今尚未得出结论:究竟是有假口袋的人可恨、还是有空口袋的人可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