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后到?”我用鼻腔哼她,踮起脚尖,唇片贴紧凌野的耳根,幽幽地说,“它、是、我、的。”
凌野的身子猛烈地抖一下,站不稳地扶住吧台。
我微笑地看着他的恍神。
我想,他也和我一样,仍然记得彼此相识的情景。
记得初见他时,我震惊得一句话也说不出。我从来没见过长得那么像余文乐的男人,就好像从荧屏里活生生地跳出来——
初三上学期,我交了一个叫做飙三的男友,比我大5岁,长得不好看,因为一个月三次的飙车都赢全场,所以外号叫飙三。
那天晚上,我骑在飙三的摩托车后座,抱着他的腰,飙过了玫瑰大道直奔西山。剧烈的风声在耳边呼啸而过,当终点的彩旗和人群越来越近,当我的酒红色鬈发在风中飘起,我张扬地大声唱:“你到底爱不爱我,我不知该说些什么,你爱不爱我,撕掉虚伪也许我会好过,你爱不爱我,爱不爱我……”
这时,从身后追上来的风暴太子一瞬间擦身而过。那辆车是改装过的,速度非常之快。那一刻我震惊极了,当然不是因为有人竟能超越飙三,我震惊的是,半米距离的急速擦身,我听见一个歇斯底里的声音,他说:“爱!”
那场比赛飙三输了,我从他的摩托车上跳下来,有一些丢脸地扔掉头盔,站在飙三身边看他像个娘们一样一边抱怨一边掏出钱包。呼喊的人群中,那个伏在风暴太子上的男人慢慢地直起身子,一双大手扣住头盔将它缓缓地摘掉。
那一瞬间,他深深地凝视我,嘴角挂着邪恶的微笑。我一下子就傻了,灯火辉煌的都市之夜,我竟幻觉似的看到无间道里饰演梁朝伟少年时代的余文乐。
就这样,我坐在飙三的摩托车后面,习惯了等待凌野的超越。当我升上初三的时候,凌野连赢了十八场。半年里每次比赛完,不管多晚我都会接到银莊打来的送货电话。六个月加起来一共十八枚戒指,落款是凌野的名字。
第十九场比赛结束的那一夜,他在人群中像往常一样直起身子,在姐妹们的尖叫声中慢慢地摘掉黑色头盔,但他没有踩油门离开,而是众目睽睽之下离开了他的风暴太子,缓缓地走向我。他的身后跟了一群小混混,和飙三僵持了很久。然后,他很绅士地伸出右手,举在了我的眼前。
我没有去看飙三的表情,很淑女地把我的手放在了他的手心上。
凌野紧紧地捏住我的手,将我横抱起来,放在他的风暴太子上。摩托车掠过傻杵在原地的飙三,他对飙三说:“她、是、我、的。”
——就像此时,我踮起脚尖,对他说:“它、是、我、的。”
女生狰狞着脸谩骂了一句粗口,紧紧住抱住那颗水晶球,而凌野的表情却僵硬了,他的声音有一些颤抖,“给她。”
“你癫左啊?”女生毫不退让地大嚷。
他侧过身盯着她,阴沉沉地重复,“给她!”
她惊恐地愣住,随后气急败坏地把水晶球放在吧台上,黑眼线被涌出的泪水晕花了,不甘愿地对我说:“拒钟意由拒咯,我可以点啊?”
“多——谢——”
我用广东腔傲慢地道了一声谢,一层一层地拨开精致的包装玻璃纸,小心翼翼地将水晶球捧了出来,然后低哑地说:“它是我今年收到的第一份生日礼物,很特别,我很喜欢。”
我高高地将水晶球举过头顶,大声说:“可是,不顺眼的东西,一定会被摧毁。顺眼的东西,绝不允许谁跟我抢!”
啪——!
我将水晶球狠狠地砸在地板上,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