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的灯》所表达的意蕴不算新鲜,但却是重大、深邃、带有贯穿性的,是传统与现代化冲突中的一个说不尽的话题。由于中国社会的城乡二元结构由来已久,城乡在物质与精神生活方式上的差异悬殊,都市对乡村构成了巨大的诱惑与吸引,于是,逃离乡土,进入城市,由农村人变为城里人,便成为现当代文学中不倦的命运主题。然而,不同历史时期里人们离别乡土进入城市的原因是各不相同的,或者侧重于政治的需求,或者侧重于经济和市场的理由,所包孕的历史文化内涵也大为不同。这也就决定了这一母题具有常写常新的基质。
在李佩甫的长篇新作《城的灯》里,冯氏家族的长子冯家昌,为了家族利益,为了他下面还有四个兄弟,为了能够进入城市,改换门庭,所谓“不但把自己‘日弄’出去,还要把四个蛋儿‘日弄’出去”,他以他的忍耐与钻营,背叛与权谋,打赢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攻坚战:先是一个个从乡村走进部队,继而转业地方,取得大城市户口,完成从“食草族到食肉族”的转变。冯家最终成就了“政府有人,出国有人,经商有人”的兴旺局面。不过,这个“占领”过程却是残酷而血腥的,冯家昌几乎是踩着一位圣洁、美丽、善良的乡村女性的胸脯和肩膀踏进城市的。小说结尾,冯氏四兄弟(老四除外)喝得大醉,先是学狗叫(暗示他们有当“狗”的经历),然后一个个泪流满面地跪倒在恩人香姑的坟前。一个多么苍凉而不无虚伪的场面!他们真的如愿以偿了吗,真的融入城市并且找到灵魂的安顿之所了吗?
坦率地说,在阅读这部小说的过程中,我时时在想,作者的设计感是否太强,意念性是否太明显了?情节的每一进展,达到什么效果,喻示什么意义,好像都直接通向了某种理念。尽管这种理念具有突出的时代特征和深刻的道德文化意味,但这是否是一种过于清醒的写作?小说倘若缺乏必要的神秘感、未解的密和留给人们思而得之的空白,定会减色不少。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作者的主观意图是不能替代作品形象系统的客观意义的。李佩甫毕竟是当今文坛上优秀的小说家,他有深刻的心灵体验和独占的生活积累,拥有对小说艺术来说至关重要的丰富细节与精微观察,他还尝试把植物学的方法移到文学上来,所以尽管理念化的痕迹比较明显,但作者还是写出了富于强烈感染力的、血肉丰盈的人物和故事。拿人物来说,冯家昌也好,刘汉香也好,人们对其行为、命运完全可能做出歧异的评说;作者对他的人物的态度,是赞美、袒护、同情,还是鞭打,谴责,也让人颇费思量;而读者对作者的态度之态度,又可能引出新的话题。所以,《城的灯》是一部理念的偏执与形象的丰满并存的作品,是一个复杂的、经得起分析的、可以做出多向解释的文本。
就冯家昌而言,他究竟是个丧尽天良的卑鄙之徒,还是个不得不如此的、因而值得同情的人物?他的童年很苦,母亲临死时说:钢蛋,你是老大,你可要支事啊。其情其景,令人凄然。他们五兄弟没鞋穿,下雪天还光着脚,他脚上扎了十二颗蒺藜仍咬牙坚持,也令人动容。是支书女儿刘汉香主动爱上他的。谷垛之夜,他被吊在场边老榆树上示众,险些被打断腿,还是刘汉香救的他。当时的刘汉香,颇有点王宝钏三击掌的情景。冯家昌因“丑闻”而得福,当上了“特招兵”,离开了乡土。但这是有代价的,按支书国豆的话,他必须在部队混成“四个兜”后回来完婚。他进步的绝招是“忍住”,晋升的秘诀是“内敛”,他抢着“做好事”,争着“吃苦”,谦卑地向人讨教。与此同时,他不断向刘汉香发出“等着我”的承诺。然而,当周主任的侄女相中他,他的命运出现大转机时,事情急转直下了。为了提干,他撒谎说他没订过婚。即便此时,我们似乎也仍能原谅他。可是,他与李冬冬约会时的工于心计和虚伪,让人反感,此后作为市长的女婿,他为了向上爬,打小报告、陷害同事、要挟岳父、夫妻共演双簧……逐渐变成一个伪君子,卑鄙而且龌龊。问题在于,他在每一次的背叛或弄虚作假时,都强调说,我们兄弟五个,一个家族的使命都在我肩上扛着呀。这成了他的挡箭牌。他让兄弟捎话给刘汉香:“让她放我们冯家一马,我们会记住她的大恩大德的。”这些当然都是空头支票,带有很强的表演性。可是作者好像并不这样认为,作者总是把人物复杂的感情问题兑换成一个简单的理念,那就是,一切为了进城。为此,他把冯家昌四兄弟能否进城的问题看得高于一切,并作为冯的一切行动的根源。这可信吗?这是不是一种人为的缩小?能否进入城市与卑鄙与否是不应画等号的,用“改变家族命运”来解释完全属于他个人的贪欲和野心,是没有说服力的。冯家昌想得到的,岂止是城市户口,岂止是成为城里人?他后来已具备了一个贪官全面的占有心理。完全可以说,冯家昌成了一个卑鄙者,而且是清醒的卑鄙者。他比于连·索黑尔厉害多了。
在小说中,刘汉香是作为圣母、贤妇和理想道德的化身出现的。应该说,她的身上充盈着农业文明的传统美德和诗意光辉。在许多章节里,作者对她的描绘是感天动地、催人泪下的。我为作者在今天尚能如此动人地写出一位赵五娘式的人物倍感惊异。没有对宗法文化、传统道德和民间习俗的深刻理会,是写不出来的。刘汉香可以说是当代生活中的最后一个节妇、孝妇、贤妇了。正如人们不断发出的疑问:她图什么呢?就为了那个谷垛之夜?就为了那“三个字”的许诺?在某种意义上,她比寒窑里的王宝钏还要苦。她提前“过门”,不惜与父亲闹翻。冯家那四个小弟兄,饿极了、穷透了,把她折磨得憔悴不堪。在别人看来,她“中邪了”;在她自己,却洋溢着幸福感、满足感。那么,她究竟为了什么?为了爱情,还是为了所谓贤孝?这究竟是一种愚昧,还是一种高尚?这是一种奉献,还是一种奴性?这是利他,还是利己?这些问题我一时也很难讲清。我认为,即使暂且抛开爱情关系不谈,仅就刘汉香像慈母、嫂娘一样救助一个穷困家庭、一群无助的孤儿来说,这本身即是深深植根于民间和劳动者中的一种济危扶困的人性之美的表现,闪耀着伟大母性的光辉,是无可厚非的。刘汉香身上最突出的品质是仁恕与厚爱。她一次次地原谅和饶恕了冯家昌,一半是爱,一半是恕。她对冯家的“四个蛋儿”和村人,则是呵护备至。我相信这样的人在今天快要绝迹了,但没有把握说她根本不存在。
问题在于,作者是把她作为传统美德之花,作为一种道德理想来推崇的,甚至想以此来解决当今的精神价值问题,这就值得分析了。她每晚在油灯下抚摸着冯家昌的“五好战士”奖状,抚摸着“等着我”三个字沉沉睡去的情景,实在可悲,并无美感可言,恍然间映现出自古以来节妇和孝妇的凄凉身影。我还注意到,她的“脸”的(面子)意识很强,比如“丢我的脸”、“闺女给你丢脸了”等,似乎含有某种虚荣的成分。作者写她婚姻失败后,誓不再嫁,成为村长和种花大户,广济世人,赢得了村人的崇高敬意。这一从古朴封闭的乡风突转为市场化的花花世界的处理略显生硬、仓促,缺乏必然的力量。作者这样写,是想证明刘汉香的美德和仁爱在商品化时代依然能够大放光彩。这就不无道德乌托邦的色彩了。对刘汉香之死的处理,既令人惊愕,又不无深意。她是被几个穷疯了的小痞子和少年犯轮奸后杀害的。她临死时喊出了“谁来救救他们”的声音,小痞子们则报以怪笑。这喊声不禁让人想起了鲁迅小说中的“救救孩子”和“可怜”之声。刘汉香之死既是李佩甫的道德理想主义的最高发挥,也是他对历史、都市、贪欲碾碎了道德之花所表达出来的强烈义愤。
《城的灯》绝不是一部当代陈世美的新传奇,附着在这个爱恨情仇的故事骨架上的,是比较深广的历史文化反思:比如,关于贫穷,专制,迷信,传统美德,忠孝节义,城乡关系,兵营官场,政治权谋,都市文明等等多个方面。作者在意念上、情节上、人物关系和历史跨度上,从农村到兵营到官场到商场的广泛视野上,力图尽可能扩大涵盖面,说他怀抱着记录一个时代的雄心也不为过。但在艺术上却有一些不尽人意处。除了上面指出的设计意识过于明显之外,还存在把主人公在兵营里的弄虚作假,迎合形式主义之风以求提拔的行动,与市场化时代逃离乡村进入城市的欲求焊接在一起的问题。也就是说,“文革”中通过政治上的提拔达到进入城市的目的,与今天市场经济时代进入城市欲望,其语境和动机不同,不能互相置换,它们并非同一种历史要求。如果进一步苛求的话,小说存在着戏剧化和煽情化的弱点,例如下跪的场面就非常之多。作者说,贫穷是一种疾病。事实上,文化精神上的匮乏才是更深层的疾病。不然的话,冯家昌可以用“贫穷”为自己辩护,杀人的小痞子也可以用“贫穷”为自己辩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