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爱情在南我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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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爱,怎能是一种罪过(1)

《太阳和月亮在天平的两端》

近来,我总是像活在梦里一样。

总是梦见一个10岁的小男孩和一个10岁的小女孩在一座老房子前面争执:太阳与月亮能不能见面?

小男孩说:太阳出门的时候月亮就回家!

小女孩说:太阳出门的时候月亮没回家!

他们越吵越凶,小女孩敲小男孩的脑袋,小男孩抓住小女孩的辫子。

小女孩吃不住痛,大声叫:许申我记住你啦,你不松手我让我爷爷揍你!

小男孩也憋红了脸:有爷爷有什么了不起?我让我姥爷揍你!我也记住你啦,刘若若!

那么,太阳出门的时候,月亮有没有回家?

这场争论我们持续了8年。8年的时间,一场抗战都结束了,可我们,只是换了个地方,然后继续。

因为一场高考之后,他在上海,我在济南。

四年本科,他学的专业叫“高分子材料”,他写信来说:复杂了你也听不懂,简单地说,就是塑料。

我恍然大悟。

而我学的专业,被他说来就是“老土”:刘若若,没有文学,人会不会死掉?

他寄来几张照片,是外滩流光溢彩的晚上。

在他旁边,有个紧挨着他的姑娘。

国庆放假,他没有回家。他妈跑来我家抱怨:儿当不由娘!你看看放假也不回来,说是和同学去苏州。寄张照片回来,照片和人能一样?

她小心翼翼从信封里取出那张和我手中一模一样的照片,我爸很郑重地戴上花镜接过来看:这个姑娘是申申的女朋友?

他妈笑了:他没说,你看怎么样?

她热切地看着我爸,我爸又很郑重地点点头:不错,像是好人家的姑娘,看上去很端庄。

我面无表情回我自己的房间,我给许申发电子邮件。我问他:照片上的姑娘,我该不该叫她一声嫂子?

第二天,许申的信一早就到:若若,你脑袋里面都装着些什么?和你说过多少遍,不要总是用你腌臜的思想思考问题。

在信的末尾,我检查了很多遍,连署名都没有,更别提一声“生日快乐”。他忘记了,今天,10月4日,是我19岁的生日。

是的,我是10月里MG的天秤。我优柔寡断,但崇尚公平。

大四考研,我像疯了一样地复习。我早晨五点半起床,六点去小树林里晨读。晚上11点熄灯,12点时我还蹲在走廊上背政治经济学。

我做遍了我所能买到的考试书店里全部的英语卷子,政治模拟我考71分。我在心里向全世界宣告:我,刘若若,我要考华师大的研究生!

--我要去上海!

3月,许申有信到,说他可能会留校。两天后,我的复试通知也到了。

4月,我悄悄地收拾行装去上海复试,但我没有告诉许申我去上海的消息,因为复试仍有悬念。

7月,我终于如愿以偿。

8月的暑假,许申没有回家。他在上海,他说他很忙。

9月,我去华师报道。那天校园里很嘈杂,走来走去都看见大二新生在军训。路上有人唤我一声老师,然后问我去第三宿舍怎么走,我看了看自己,我有那么老么?

可是,在许申假期里提到的租屋里我没有见到他。房东是个阿姨,她只能很勉强地说几句带着浓重上海口音的普通话:那个房客?他退房了。

偌大的上海,我找不到一个叫做许申的人。

于是我走遍了许申可能出现的全部地方,包括他提到过的他们学校的食堂、学校对面的店、淮海路、襄阳路,甚至是他曾经住过的学生公寓。

我依然没有他的消息,然而我很仔细地踏在他提起过的草坪上,颤动的叶子,抖落一点零散的夕阳。

我坐在那块草坪上,我想象着如果他这个时候看见我会怎样?

我猜他还会揪住我的辫子,他总是喜欢这样。他会穿有浅色格子的衬衣,米白的裤子,头发很短,胡子刮得很干净。他会很惊讶:若若,是你吗?你怎么会来上海?

我这样想着,我觉得很快乐。我想,所谓快乐,就是你在你喜欢的人曾经走过的地方,想象他看见你时的模样。

我是在9月中才收到了他的信,他语气欢快:若若,我没有留校,北京一家公司的薪水很诱人。若若,北京离济南很近哦!

该死的许申!我恶狠狠地在心里骂。

终于又开始若有若无地通信。他听说我在华师,很是莫名惊诧了一阵子:若若,你怎么会跑去上海?

我回信:我来上海,找我生命中至关重要的那个人。

看到这里的时候,与我同宿舍的沫儿说:若若,你真是天生的天秤。你宁肯用青春做赌注,去赌一句暗示,都不愿说一句“我爱你”。

我无言以对。

我知道沫儿没有说错:我爱许申,可是我怯懦也矜持。我每天都在想我要如何去提点许申,想让他知道,太阳的第一缕光出来的时候,月亮还有隐约的影子在天上,它们会遇见,会说你好,然后彼此相爱。

晚上,我从淮海路坐94路车回学校。在那趟车上,我认识了一个男孩子,他叫沈峰。他和我一样,是在校一年级的研究生。

他是诚恳的巨蟹,他学现当代文学,研究当代诗歌。他比我大两岁,目光沉稳、不吸烟不喝酒,是符合我标准的好男人。

其实,所有人都知道,像我这样的,读书读到研究生,不算丑、想结婚的女子,我们要找多久才可以找到一个符合我们标准的又想要娶我们的男人。

沈峰是一个,而许申,我不知道这么多年了他有没有听懂我说的每一句话。

九月,在北京有一场学术研讨会,导师带我去参加。临行前我对自己说,去了北京我就要问问许申他是否爱我?若他爱我我就要嫁他,若他不爱我,我也不能等了。一个25岁的女子,还能等多久?

到北京后,第一件事情就是给许申打电话。

是公司里的电话。接电话的是一个声音很好听的小姐:“许先生去上海参加展销会了,小姐有什么事可以由我转达吗?”

他去上海了?我愣了。听筒从我手心里滑下,黏黏腻腻的,街上的风凝固着不肯有丝毫的流动。

我呆住了:我从济南走到上海,等他的一个答案,可是他来了北京。等到我为了这最后一次回答的机会一路赶到北京的时候,他却又去了上海?为什么有那么多机会都像流沙一样流走?

为什么,当太阳的第一缕光终于要出现的时候他却总是隐去了他的身影?是不是,真的是太阳与月亮永远都见不到?

于是,我只有对我自己说,我给过自己机会,只是有一种叫做缘分的东西告诉我:我和许申,我们是永远无法交汇的光线,我们的光源在不同的方向。

次年9月,我和沈峰订婚。

我将要26岁了。我等许申等了十六年,一个人的一生,能有几个十六年?

订婚那天我给他发了卡片,第二天,他的回执在我的信箱里安静地栖息。

他说:若若,我等了你这么多年,你不知道我喜欢你。呵呵别笑,从此以后,你当我是大哥就好,而我当你是我的小妹。

他还说:今天是我的生日,我对自己说生日快乐。

他的生日,是9月26日。

是的。你没有看错,我们是9月26日与10月4日的两个天秤,我们就像是太阳与月亮一样,温柔地停靠在天秤的两端,一个在西,一个在东。

在我等待他的日子里,缘分为他也安排了同样的等待。

这样的安排注定了,我们16年的等待注定只是一场邂逅。

是注定的,所以,不可以哭。

《猫咪Adah和我的爱情》

1、Adah是只爱情猫

四月,我失恋了。祸不单行的是我大学时代最要好的女友Adah也要离开我出国去了--她将要在23岁这年嫁给一个英国男人,据说,那是一个真正的绅士。

临行之前的那个晚上,她抛开她的洋鬼子未婚夫跑到我租的屋子里来。她还是象以前那样擂我的门,透过“猫眼”我看到她左手拎一只小小的白色的篮子,右手拿一瓶红酒。“嗨,宝贝儿!”她在门外大声喊我:“为我饯行吧!”

我打开门,看她拖着那身尼泊尔风味的裙子走了进来。她的脸上还化着妆,带着闪粉的蓝色眼影在灯光里一点一点地闪烁。我注视着她,看她从容地在沙发上寻找到舒适的位置,然后把那只篮子放到地上,轻轻拍了拍。

“艾达,出来吧!”她冲那只篮子喊。顷刻间,一只白色的波斯猫呼啸着冲了出来,吓了我一大跳!

“这就是我的艾达,它的名字写法和我的一样。”她看着我的眼睛:“我出国后,它就拜托你了。”她微微地笑着,一只手摸我的头发:“宝贝儿,过去的就让它过去吧。等我走了,和这只猫一起快乐地生活下去,不要让自己显得孤独。”

说话的时候她的眼中泛着母性的光芒,让我突然间有哭的欲望。然而在我的眼泪将要产生之前,她站起身,拖着她的裙子,优雅地拍了拍手,灿烂地笑着看我:“我们一起喝点酒吧,给我一点祝福--我就要嫁人了呢!”

就这样,在那个月光温和的晚上,我和Adah,就象大学时无数个晚上一样,斜倚在阳台的栏杆上,随心所欲地聊天。我们的手里,红酒闪烁着象宝石一样的光泽。

那个晚上我说了很多话,也痛哭流涕地缅怀了自己的爱情。后来,我醉了。再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中午,Adah走了。

在枕边有Adah的字条,她的字还是那么漂亮:亲爱的,我走了,在凌晨5点28分。以后,关于我的记忆就让它渐渐淡掉吧。换上关于猫咪Adah的故事--你要知道,这是一只爱情猫。有它在,你会拥有新的爱情。

我笑了,正午的阳光倾泻在我的被子上,我抬起头,那只叫做Adah的猫正蹲在我对面,它的表情很温柔。

看见我看它,Adah慢条斯理地踱到我面前。然后,它极为夸张地在我的被子上--留下了一滩猫尿!

我旋即晕倒!

2、没有指甲的猫

认识唐烨的时候Adah已经成为了我家里的正式成员--虽然我们共处的时间不多,但是感情很不错。它喜欢将爪子上的小钩子很好地利用起来,把我的床单、椅垫抓的面目全非。它喜欢把自己的前爪固定在两个点上,然后伸一个懒腰,惬意又舒适。

我无法阻止它的这种行为,因为我根本没有时间训导它:我像很多的白领一样,早出晚归,极度热爱价值在薪水两倍的加班费。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坐在写字间里,冲一杯浓浓的麦斯威尔,在奋笔急书之余仿佛看见我的疲劳转化成那条“蜜雪儿”的白色裙子还有那瓶Lancome的香水。

常常地,在加班的时候我会想到Adah小姐的碗里不知道还有没有剩粮,而不是自己多么凄惨收场的爱情。所以,我真切地感激那个已经做了新娘的女子Adah。感谢她为我做的一切。

然而后来,就象她说的那样,在有爱情猫Adah的日子里我有了新的爱情--在一个普通的晚上,我认识了唐烨。

认识的原因很简单:我们在同一间写字楼,我在16楼的广告公司,他在18楼的律师事物所。认识的地方流于上班族的最大众化场所:电梯。

从一开始,这就是一个极度俗套、极度没有创意的故事。

也包括后来的进展--我们恋爱了。

恋爱后才知道唐烨不喜欢Adah,当他见到Adah的爪子把我家里漂亮的桌布扯出了很多毛球的时候,他微微地皱起了眉头。

“这不该是一个你这样的女孩子的家。”他这样肯定地说。

“可是这只猫是我最好的朋友送给我的,我喜欢这只猫,它是我的同居密友,它叫Adah,它可以让我不孤独。”我解释。

他很认真地想了想,很郑重其事地回答我:“你可以剪掉它的指甲。”

看见我迷茫的目光,他也解释:“小的时候我们家里也有养猫,我妈叫它‘花花’。它常常把我家的壁纸抓得乱七八糟,所以我妈就常常给它修指甲。没有了指甲,它就不会抓乱东西了。”

“它不会疼么?”我问唐烨。

“当然不会,你剪指甲的时候疼么?”唐烨耐心地用自己的手做示范:“就这样,看见了么?轻轻地,趁它睡着的时候,不要剪到根部……”

就这样,从那天开始,猫咪Adah失去了它的指甲。

果然,从那以后,它再也没有抓坏我家漂亮的桌布--它不再有这个能力了。

可是,我想起了那个叫做《老虎拜师》的传说:学成后的老虎想要吃他的猫师傅,可是猫会爬树,老虎不会,所以猫逃过了一劫。

那个时候,外婆告诉我:猫是聪明的,所以留了一手。

可是我想,我的Adah没有了指甲,它怎么爬树?

只好安慰自己:还好,城市里的Adah见不到老虎,也就不必爬树了。

3、做个最“规矩”的女友

和唐烨的爱情改变了我。

唐烨喜欢我穿布衣长裙,虽然不至于是办公室里的职业套装,但是也决不允许我穿自己喜欢的那种Lee的牛仔裤和那种印着抽象派美女头像的文化衫。

“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没有女孩味?”他的理由似乎是很充足。

于是我第一次到“江南布衣”、“鱼”那样的店里,看见那些温婉的衣裳,目瞪口呆。

后来再见唐烨,我就穿着一件绛红色领口绣花的七分袖纯棉衬衣,散着我的长发。果然,唐烨很满意。“萱,”他赞扬地看着我:“你真漂亮。”

从那以后,我开始穿很女性化的衣裳,长而直的发,有种伪淑女的味道。

唐烨也不喜欢我看那些单纯的时装杂志:“女孩子,总要内外兼具。”他拍着手里的书,是一套李泽厚的《美学三书》。

老实说我在艺术学院设计系读本科的时候不是没有学过美学,但是一个学法律的男人逼他的女友接触像《美的历程》那样的东西,总是很让人惊讶的。

可是我还是乖乖地开始了对美学的第二次学习:从北魏的塑像之写意到唐朝的壁画之大气--为了唐烨,我开始学习做一个丰富的乖女孩。

唐烨也不许我再和同事一起去“梦想”那样的酒吧,他说那里的环境很吵,女孩子打扮得奇形怪状,是没有安全感的地方。

其实唐烨是有偏见的:一群做广告的人大多思维灵活,他们常常去可以开发思想的地方--风景区有风景区的美丽,酒吧也有酒吧的刺激。可是既然唐烨不喜欢,我也就没有再去。虽然有的时候很怀念那里的释放感和那种叫做“绿衣天使”的薄荷酒,但是为了唐烨,我割舍了这种怀念。

那个时候觉得自己很伟大。

后来有一天我在回家后看见了Adah在桌子下面沉思,它的眼睛里有深邃的光。看见我后它忧郁地叫了一声,然后伸出它的前爪,努力地但徒劳地想要抓住我新换的桌布。

再一次的失败后它变得颓唐:我想它始终是不明白为什么自己不能再像以前那样舒适地伸懒腰。它不知道,它已经没有了可以抓住桌布的指甲。

这个时候唐烨又打电话来了:“萱,陪我去应酬一下吧。”他的语气有一点点恳求,但是更多的是要求。我答应了。

我穿上了很长的裙子,化上淡淡的妆:绿色的眼影唐烨不许我用,他说那样太妖冶。他喜欢我用银白、粉红或者是浅褐色,都是规矩的颜色。所以我用最“规矩”的彩妆打扮好自己,按照最规矩的方式去他那里,做一个最规矩的女友,接受很多陌生人最规矩的恭维。

他们说:叶小姐将来一定是贤妻良母。

我心里想:鬼才信!

4、和猫咪Adah一起思考

那个晚上我回去得很晚,但是我发现Adah还是没有睡觉。它还是蹲在我的桌子下面,执着地看着那个在它能力之外的桌布。桌布很完整:可见Adah真的是对它无能为力了。

那个晚上Adah始终没有睡,因为我只要醒来就会看见它雕塑一样的身影--我从来不知道它是一只这么爱思考的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