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爱情在南我在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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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恨,更不是一种解脱(2)

“是啊。所以我立场十分坚定地搬了出来,在这个小区里买了自己的房子,可以朝九晚五,也可以约朋友在凌晨来聊聊天,想一想对某个广告的策划。当然闲下来时会在下午来这条林荫道散散步,坐一坐。”男人语气平缓的解释。聪明女人梅笛终于听明白了一点,就是眼前这个男人只是出于爱好在这里“坐一坐”。

“对、对不起,我,奉家母之命,来,相亲,啊,你知道的,就是,啊?”梅笛很艰难的道歉。当然,她对眼前这个男人的印象还不坏。

“我明白了。小姐看样子是位白领吧?”男人很和蔼的问。

“是啊,所以才不想结什么婚,一个人不是很好么?女人一结了婚就会变的憔悴而且懈怠。哪里有一个人的日子舒服?”梅笛像遇到知音一样诉苦,说话也不结巴了。

十分钟以后,聪明女人梅笛与那个姓陈的男人坐到了一起。满天的梧桐叶子飘啊飘,两个人聊着天的嘴巴动啊动。

黄昏到来的时候,两个人决定结束他们的谈话。显然梅笛对这种巧遇很满意。她感到很幸运,能认识这么优秀而且志同道合的人。

“如果哪个女孩能嫁这么个男人也不错,最起码不会让她变成没有格调的厨娘。”聪明女人梅笛边想边在心里窃笑。

两个人运动到“绿景”的大门口时,男人很潇洒的摸出了名片:“很高兴认识你,梅笛小姐。如果你有空,可以call我出来喝茶。”男人露出了狡黠的笑,转身大步离开,只余聪明女人梅笛在原地再度迷茫:“梅笛小姐”?他怎么知道我叫梅笛?我没说过呀!他又不认识我。哎对了,那个要和我相亲的人怎么没来?他姓什么来着?是姓刘?还是姓陈?啊呀莫非?……

聪明女人梅笛第一次尝到被耍的滋味,并且在此后的一个月中,梅笛都不敢再自称聪明。

不过梅笛很奇怪自己这一次竟是不愠不火,被人耍了居然还笑得出来!聪明女人梅笛坐在自家小茶桌前回忆那一天的枝枝叶叶,脸上浮现着浅浅的笑容。那倒是个不错的男人。梅笛心想。

“相亲”之后第32天的那个下午,梅笛终于拨响了男人的手机号码。一个小时后他们就坐到了温馨的“ Dream Bar ”里喝上了下午茶。梅笛在嘲笑自己的愚蠢时坦然的很。当然她已经在心里承认,被一个出色的男人的小聪明蒙蔽也不是什么丢人的事。

以后两人在一起时常会提起这件事。陈说梅笛是个优秀的女人,也会成为优秀的太太。因为他所指的优秀可不是一手油腻操着菜刀做“红烧排骨”并且手脚利索地给宝宝换尿布以及在长久的平淡生活中为丈夫的偶尔一次浪漫体贴感动不以……在e时代,“优秀”,是一种独立,一种信赖,一种忙碌中的相濡以沫,一种沟通中的天长地久。

因为相似,故而理解。陈说道。

聪明女人梅笛听的感动不已、心潮澎湃,在心中强烈共鸣的驱使下慷慨陈词,历数鸡毛蒜皮、油盐酱醋、抹布围裙等事物的积弊。在陈的不断点头中勾画自己未来婚姻生活的美好图景。请注意:从未考虑过婚姻的梅笛已经史无前例的把自己拉入婚姻的梦境中!最后,在几乎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的情况下,梅笛边絮叨边任陈给她戴上了婚戒。

没有鲜花,没有烛光,没有单膝跪地、月夜吟唱的古老习俗,聪明女人梅笛糊里糊涂却没有怨言地做了陈的新娘--在梅笛28岁那年的春天。

梅妈为自己一百次的失败以及第一百零一次的成功兴奋不已。不过她内心里总觉得有一点点的侥幸:如果这个“第一百零一号”没有自己的聪明女儿聪明会怎样?

当然是第一百零一次失败!梅笛斩钉截铁。

陈也终于在30岁时娶到了一个计划外的媳妇--他曾经真的不想结婚的,因为他最害怕娶到那种比老公愚蠢太多或者比老公聪明太多的女人。不过梅笛的优点就在于,她只有在陈面前才会比较“愚蠢”,而且“蠢”的适度。

好在梅笛并不认为这种“愚蠢”有什么不好:有个比自己聪明并且出色的老公,哪个女孩不想?

结婚以后的梅笛虽然不至于到结婚前想象的那么惨,但总归还是要关注一下自家的油盐酱醋茶的。渐渐的,梅笛会禁止陈睡觉时打呼噜以及夜半时分只要工作不要命,也会禁止陈穿上皮鞋后在屋里乱窜--虽然家里有小保姆,但梅笛毕竟是这个家的女主人。而且关键在于:梅笛现在是个成熟的女人,而不再是婚前那个事不关己的漂亮女孩。

尽管我在此文中一直没有把梅笛称呼为女孩,但她毕竟曾是一个芳龄26的女孩,我对此表示抱歉。因为我第一次见梅笛时她就已经嫁做人妇,不能再称她“女孩”了。这都要怪陈,居然没有等他同样聪明的小妹从英国回来就举行了婚礼。哦,对了,忘了做自我介绍了。我就是陈的小妹,梅笛是我大嫂。我现在正在读大学,这次是回来休暑假,顺便记录了这个关于“聪明女人梅笛”的白领故事。

或许有一天,我可以记录一个关于我自己的故事。当然这要看我是否能找到一个比我还要聪明的夫君。不过现在我要停笔了,因为我似乎听到厨房里梅笛的尖叫。

顺便加一句,梅笛说今天中午要为我们做“红烧排骨”吃!

呵呵呵……

《转一圈,就这样回到原地》

七年,我和季朝阳的爱情跑了整整七年。

是谁说的有“七年之痒”这一说?像个诅咒一样,搞得我也没有心情再和他跑下去了。我都25了,摸摸眼角,笑的时候一层层的褶子,连季朝阳都笑:小蔓你的眼角像鱼尾巴!我狠狠掐他,他鬼哭狼嚎我还是不解气,我抱着“阿土猪”窝在沙发里发闷:我都老了!我老了是谁害的?我都25了!我25了还没结婚是不是你季朝阳的错?

我和季朝阳,我们从大学一年级开始谈恋爱,军训还没完就开始谈。我们四年里把这个学校所有能用来站人的地方全都利用起来谈了恋爱,最后只剩澡堂了。

可是那四年季朝阳的功课一点都没有疏漏,他就像只“巧乐车”,偶尔被我拖后一下,反而动力无穷。他大一过四级大二过六级大三IELTS考7。5分。末了不出国,跑到一家外企拿每月8000元的薪水。

他的工资卡在我手里,每个月发薪那天我都会去银行刷卡,然后看着上面墨黑的数字咧着嘴笑。

可是我专业不精,大家都是学应用数学的,他可以拿每月8000元不当钱,我却只能转行到杂志社做小编。熬了三年,月薪还是1800。

往往这个时候我会想起大学里约我参加舞会的一排排的男生:他们有点像是品种各异的一排白菜,带给我无限风光。其中最好看的一棵叫徐潜,学地球物理,文质彬彬。都临毕业了,他还是问“小蔓啊小蔓啊我喜欢你可是你就没有喜欢过我哪怕一点点吗?”我嘲笑他,我说徐潜你可真不像是学理科的男生啊,你真像个妹妹!

徐潜厚道,居然没听出我的刻薄。

然而想是想,事实上七年了,我们的生活还是一成不变。他还是脑袋里只有工作,我还是做他的后盾。他一路往前冲,直到把我远远甩在后面。

他不说他爱我,也从不讨好我,甚至连陪我去一趟丽江都不肯,他只会看着我做家务满意地笑。

我会想,如果当初我爱上的那个是徐潜,那么会不会像今天这样?

会不会,他也一个劲地往前冲,也笃定我不会离开他,而不知道,我是多么厌恶这样的笃定!

是的,曾经我也是很优秀的。高考我的分数比季朝阳还要高出四十分,我的文章曾在全国获过奖。然而这又怎么样呢?七年了,我心无旁骛,把所有的热情浇灌在一处,可是这一处有花开吗?我只知道,七年里,我越来越像一个居家婆,我把我的男人弄出“汰渍”“海飞丝”的香,让他人前人后像模像样,在大公司里指挥手下一批人团团转;而我只能在小杂志社里为1800的月薪仰人鼻息不说,还要每天翻拣大批滥俗的稿子直到自己都写不出好东西为止,这样的生活真让我郁闷。

然而事情突然有转机。

这天下班,北京一份时尚杂志的编辑打电话来,先是赞扬了我两年来一直供给她优质的稿子,末了问:想不想来北京发展?我们目前正在招编辑。我大喜过望,一路冲杀回家,却迎面看见季朝阳鼻子不是鼻子嘴巴不是嘴巴地站在客厅里:小蔓你怎么才回来,我都快饿死了!你看看几点了啊?

他还在说,我却不紧不慢地换衣服,我说季朝阳你从今天开始要适应自己做饭吃的生活,还有衣服也要自己洗,记得每天早上都要开窗通风,晚上要锁好防盗门。看着他的嘴巴越张越大,我说:我要去北京了,明天我会去辞职,什么时候回来不好说,但是如果你想结婚了的时候我都还没有回来那么你就不要等我了。

那一晚,有邻居作证,我们那50平米的房子里地动山摇,两个人的声浪都很高,估计是把手头能砸的东西都砸了,然后清晨,我收拾好我自己的衣物,净身出户。

房门在我身后关上的一刹那,我突然觉得鼻子有一点酸酸的。想起一晚上那么吵啊吵自己都没有哭,就觉得很不可思议。想一想,七年了呢,在这个远离家乡的城市里,季朝阳,他真的是我最亲近的人了。可是,我连他都不要了么?

直到在北京,我看到了徐潜。不知道他怎么打听到我的消息,兴高采烈地跑了来,

说要从此担起照顾我的重任。他手上还拿着玫瑰花,那么大的一捧,我们从复兴门上地铁,那么多女孩子都盯着我手里的花,让我的虚荣心得到彻头彻尾的满足。那时候我突然偷偷地想了一小下:其实,如果非要找个人嫁,一个懂得浪漫的人真是不错。尤其是当你已经25岁的时候,你会发现这样的浪漫能让你找回五年前的青春年少。

结果我们就这样每天每天都见面,他带我去西单吃那种小巧的冰粽子,满大街陪我找“皮皮鲁鲁西西专卖店”。其实他的工作也很忙,因为他也是个青年才俊呐,三年前考上中科院地球物理研究所的研究生,今年应该恰好是写毕业论文的时候。不过反正他不说,我也乐得什么都不问。

也该我自私一回了是不是?我很狡黠地这样想,然后我转过头去,看他在我左边走,眼睛里有一种什么都知晓的神气,好像我就是个透明的苹果,这突然又令我生气了。

我于是恶狠狠大踏步在前面走,抬头看见沿街是一溜专卖店,冲进去拣一套3000多的裙子很挑衅地看他。他不说话,乖乖地掏钱付帐。

我大惊失色:徐潜你哪来这么多钱?

他低头看看我:反正你喜欢。他按住我要抢钱的手:喜欢就买吧。

他的语气,滋油淡定,像足季朝阳。

又想起季朝阳了,真烦。

翌日,我穿上新买的裙子,才发现因为匆忙,居然买了一套豆沙色相当老气的衣服,客观点说,穿在40岁的女人身上像30岁,穿在20岁的女人身上还像30岁。不得已,只好又回去换。

这样折腾了一圈之后到单位里时已经上午十点了,刚坐下就看见鼠标下面压着条子:陈小蔓,你先生让你往家打电话。当初介绍我来的编辑冲我笑:小蔓,早知道你结婚了我说什么也不能当这个让你们夫妻两地分居的坏人啊!我不好意思地回报她一个笑容,抓起电话就拨号码。

小蔓啊,你是不是也该回来啦?是季朝阳的声音。上午十点,他不上班,在家里干什么?

我?我要做饭吃,结果被烫了,只好请假。他嬉皮笑脸:小蔓,我才发现你简直就是我们家的灶神啊,没有你,我已经吃了一个多月的盒饭啦。刚想做饭就负伤啦,你不心疼?

心疼?我哼哼了两声,我就是心疼也不能让你听出来啊,白痴!真不知道这种智商的人是怎么做到主管的。

小蔓,他突然换了很低声下气的语调:求你了,回来好不好?我买了结婚戒指,可是却够不着你的手指头。

一股酸酸的热浪冲上来,我险些就要掉泪:七年,他从来不说他爱我,到说了,却是我想要离开他的时候。这个时候,我的事业才刚刚开始。

那晚,在一家韩国料理店里,我只吃饭不说话,徐潜那么能说的人也不说了,陪着我沉闷地吃。

良久,我开始给徐潜讲我和季朝阳的故事,讲我的委屈:如果你一直什么都不干也就罢了,可是你一旦天天都干,他就觉得是理所当然,比如说洗衣做饭将来还有看孩子。如果你什么都不抱怨,他就一直不顾及你的感受,他自己跑得风风火火,却不知道女孩子不过要的是寒冷的时候有人陪……

他却突然冒出一句话:你身上这套衣服,不是昨天买的那件吧?

听我很恼怒地说是,他还问:你平时买衣服都要花很长时间吧?

废话!我瞪他一眼:我一向追求完美、货比三家,什么时候卤莽过?

那么,选丈夫也还是要货比三家的吧?他很泄气地冲我笑笑。

我被呛到:这都哪跟哪儿?

小蔓!他突然握住我的手:我一直都喜欢你,从大一到今天,七年了,为了你我一直往前冲,可是你眼里只有季朝阳,你肯站在他背后哪怕被落得远远的,却连一眼都懒得看我。你来北京了,我真高兴,可是你还是爱他的不是吗?其实我从一开始就知道,你最终还是会跑回去。

天哪!为什么,爱我的男人都无一例外地惦记着往前冲?

不往前冲谁给你钱买衣服鞋子化妆品?你穿3000元一套的裙子,不肯冲的男人买不起。

还有,小蔓,别赌气了,回去吧,你知不知道是季朝阳给我打电话让我照顾你,我才知道你来北京了?哦对了,如果我没猜错,现在他应该在你的住处门口等着你。

他这样说完就招停一辆薄荷酒色的出租车,他把我塞进去,看着我惊讶的眼:小蔓,祝你幸福。他第一次,轻轻地吻了吻我的额角。

回到家,果然看见季朝阳站在门口,我开门的时候不自觉地瞥一眼他的手,被他看到了,我没好气地又把头扭回去。他突然变魔术一样抓出个小小的红色盒子在我面前晃,我还是不理他。他停了停,悉悉簌簌摸出两张纸放到我手上,我拿起来看看,是两张去昆明的机票,顿时乐了。

他吁口气,抓紧机会把一个镶石头的金属箍子套到我无名指上,以后就一直洋洋得意地到处对人家说:陈小蔓啊,忒俗一女子,两张飞机票一趟丽江游就被我收买了!

他边说话边冲我笑,我也就回报他一个妩媚的笑容。这个时候,往往我还是在做饭,而他还是在前进的路上冲啊冲。

可是,如果这个人,他的冲是为了你,你又是个多么幸福的女子!

《寂寞女子的前世今生》

繁华的舞会角落,是寂寞女子的站台。

然而,我就是如此这般认识了朱盛阳。那天,外面悠扬的华尔兹曲子里,我们是两个躲起来编织寂寞的人,一起安静地坐,看外面一对对的神仙眷侣。末了,他站起身,取一杯干红递到我面前。“穿红裙的女子拿一杯红酒最是妩媚。”他这样说。

一句简单的话,却似过尽千帆之后的阳光,冲破层层岁月浓重的帘幕,于顷刻间骤放。舞会终场,同去的苍梅惊叫着拍我脸上潮红的晕:纤云,你是恋爱了!

爱?我以为我早就不相信小女孩时代的一见钟情。

认识杜剑,也是在大学时代最懵懂的时候。老乡会,杜剑是人人眼中的骄子,样貌好、功课好、人缘好、家世好,初识时的陌生挡不住小女生一句“一见钟情”的借口。于是,处心积虑要与他相遇:阅览室的“偶然”撞见,篮球场边的“碰巧”经过,水房里的“突然”邂逅……连杜剑自己都不得不相信我与他是真的有缘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