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人畜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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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男人的跪(外)(1)

男人的脚,本应撑在底下,有了危险躲到旁边晾起来就是“跪”。

有所祈求要跪。参禅拜佛,祭奠祖宗,求神灵保佑,以及感谢别人的大恩大德。

男人下跪一般都没有好事。死了爹娘要跪,即所谓“孝子头遍地流”。谢罪要跪,被砍头要跪……这是不跪不行的。

主动下跪的男人常不怀好心眼儿。正像黄鼠狼在吃鸡之前,前腿一躬,先要向鸡深深一拜,然后一扑一咬,大功告成。

王允给貂婵一跪,是要她深入虎口,卖身使连环计,杀董卓害吕布。

男人在外面拈花惹草,弄出麻烦,最常用的一招儿就是给老婆下跪。被欺负的女人都是“千金难买一笑”,正好“男儿膝下有黄金”,一跪能博得女人一笑,岂不等于跪出了千金?

据说现代医学证实:多跪是一种对身体大有好处的运动。

如此说来,男儿膝下不仅有“黄金”,还有健康。反正现在的男人们已经让妇女界大为失望,失望多年了,不如索性调动膝下的“黄金”,来个大跪,多跪,三拜九叩,既有利于自身健康,又有利于家庭和睦,社会安定。

何乐而不为呢?

偷儿节

春节前两天,一家大报的年轻记者,从报社领到了过大年的各种奖金,再加上提前发放的工资,共有六七千元,点清后塞进自己的长带多功能包,放到自行车后座旁边的铁筐里。他很清楚,城市的春节就是偷儿节,于是将多功能包的长皮带在车座下面绕了两圈儿,只要自己的屁股不离开车座子,任何人也无法将皮包拿走。他骑上自行车,满心高兴,悠哉悠哉地回家了。

回到家下车一看,铁筐里的皮包不翼而飞。先是发呆发愣不相信眼前的事实,继而捶胸顿足,大骂大叫,心疼,后悔,愤怒,赶紧到派出所报案。然后冷静下来,却始终百思不得其解——从报社到家,他没有停过车,屁股始终没有离开过车座,没有穿过人群,没有看过热闹,没有撞过人或被人撞过,皮包是怎样被人偷走的呢?要想在他行进中偷走他的包必先割断皮带,什么样的圣手,什么样的快刀,一边跑着一边在他屁股底下割皮带能让他毫无觉察呢?他想来想去,中途只有过一次轻微的碰撞,一位年轻漂亮的女郎碰过一下他的车把,女郎穿着入时,粉面含娇,对他不好意思地一笑。他满眼生辉,报之一笑,一路兴奋不已……他昼夜想,越想越认定那女郎就是偷走他包的人。奇怪的是,他对那女郎不恨,不怨,只觉得她神,她奇,她俏。亍是他遍访女偷儿,虽然没有找到那个曾对他有过一笑的女郎,却跟另一年轻漂亮的女偷儿结婚,自己也学会了扒窃。后来被警察抓住,交代是体验生活,准备将来写一部反映偷儿的长篇小说。

《共悟人生》序

每个人的生命都是独立存在的个体,却构成了人类社会这个巨大的群体。没有哪一个人可以拒绝别人的智慧和经验而能独立存在。

于是,人类创造了短句子——格言、警句——这是一种极其普遍的文化现象。写作的人终生都在追求“语不惊人死不休”。没有文化的人,也能说几句他们自己创造的警句、格言,以安慰、警策和激励自己。

差不多每个人的学生时代,都有摘录警句或名人语录的习惯。许多人将这一习惯一直保持到晚年,这其实是一种非常有效的学习和积累的方法。

所谓“学富五车”,不就是将能表达别人精彩思想的精彩句子记得多嘛!无论学养多么深厚的人,也不可能将前人和今人的所有著作都能一字不漏地倒背如流。警句记得多,才能触类旁通,旁征博引。人类的历史经验、生活知识全部概括在格言里,世界上没有排斥格言的粗人,也没有排斥警句的学者。

梭罗有言:“最后一位哲人不得不重复第一位哲人所说的一切。”

警句可贵,因为它得来不易。它是深思熟虑后的豁然顿悟,是猝然间的奇思妙想,是人生智慧的结晶,是生活经验的凝聚。字字珠玑,句句精警,才称得上是警句。

这些精警的短句子,却展现了浩大的思维天地,闪耀着哲理和思辨的光辉,非常自然,又极富个性特色。绝不是那种强呕的故作惊人之语。警句是可遇不可求的,不是人人都能得到、都能创作得出来的。有人终其一生,最后变成几则警句活在历史上,活在人们心间。有人著述颇丰,却没有留下一句格言。警句难求,因此,警句珍贵而招人们喜爱。警句知心,能让人茅塞顿开,举一反三,激发共鸣,心意相通。被指导,被启发,被感动,被惊醒,被慰藉,被逗笑。或如轻风拂面,或如醍醐灌顶……警句是人们的精神营养。

人类的文化瑰宝中,有许多著作是用格言、警句的形式写成的。如:《论语》、《道德经》和许多的佛经。所以耐读,且能被历代人广为传诵和摘抄。即便是用警句形式写成的《魔鬼辞典》,一问世便风靡世界,其精妙的悖论,也同样给人启迪,如击一猛掌。

辑录古人洋人之格言、警句的书很多,分门别类,洋洋大观。系统地辑录今人格言、警句的书几乎没有,即便有也是零零散散,不成体系。这套丛书希望能编成“现代智慧集锦”,从各种不同的角度展现今人的智慧之光。

然而,今人的智慧如汪洋大海,无尽无休,再加上辑录者见仁见智,难免会有遗珠之憾。只要是珍句珠,你遗漏了别人还会把它拣起来,早晚都会发光的。

这套丛书里收录的都是现代格言、警句。分为:爱情、人生、事业、友谊、风物、社会、艺术等诸卷,构成“七色月亮”。

编辑这套书最大的快乐是:“格言不断迸发,会使你自己也变为一条读语”。

读书和扔书

前不久,我在美国一位朋友家里住过几天,每当晚上我们从外面回到家的时候,信箱里都塞得满满的,朋友将这一堆花花绿绿的印刷品抱到屋里,码起来足有半尺多高——有报纸,有广告,有免费赠送的刊物,纸张优良,印刷精美。但他草草地一翻,随手就丢进了垃圾袋。

我感到可惜,看到这样浪费文字和印刷术,总有一种特殊复杂的感受。我的朋友却说,你要想把这些东西都看过来,一天到晚就什么事也别想干了,没有那个必要。

首先是这些东西没有太大的价值,而现代人最珍惜的是时间和空间,没有时间阅读对自己没有太大价值的东西,没有空间存放没有用的东西。就只好将这些东西及时丢弃,印的快,丢的快,出的多,丢的多,问世的时刻就是死亡的时刻。

这是一个速成的急功近利的时代。

我不免鸬到一阵恐惧:现代科学技术和商业化,会不会使印刷术毁了印刷术,用文字毁了文字?

我每次走进书店,满眼满墙满地是书的积压,书的暴满,书的膨胀。每本书装帧设计得都很漂亮,什么样的书名都有,对人的视觉和心智构成一种诱惑,一种压迫,真的能让人对书生出一种恐惧。有时我不免也为自己是一个写书的感到悲哀。

古人讲过两句话:“书有皆曾经我读,事无不可对人言。”凡是世上有的书我都得读过,自己干的事没有不可以对人讲的——现在谁还敢讲这样的大话呢?十年前,我是只买书不丢书,对刚出版的文学杂志和文学新书基本都能浏览一遍,粗读细读反正都要读一读,自信对当前的文坛动态有个大概的了解。现在,却也和那位美国朋友差不多了,对许多书和杂志边读边丢,有些也只是翻一翻就顺手丢掉了……为什么?

书多了,书滥了;文字多了,文字的污染重了。有些名不副实的,哗众取宠的,故弄玄虚的,没有保留价值的,只能看过就扔,有的也用不着细看,翻一翻就可以丢掉。哪有地方存放废书啊!

记得大仲马说过,读者就是陪审团。现在读书还真得有点陪审团意识,须快读,粗读,才能大量地读,只有读的多了才能淘汰一些废书,留下有用的书常读、精读。

人类的知识每隔几年就要增加一倍,人脑怎么跟得上外界知识的爆炸?只能吞进对自己有用的和自己感兴趣的那一部分。

书毕竟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是世界上最多姿多彩的东西,式样万千,所表达的人生经历、情感信息更是五花八门。可随身携带,可放于桌边,可置于床头,何等方便。开卷有益,你不动它,它不会烦你。特别是在眼下这样一个喧嚣浮躁的时代,书能让人静下来,引人思索,给人以自我完善的机会。

好书永远是人们所渴求的。总的说来,我对书的前途并不悲观。

土吃洋和洋吃土

可口可乐是地道的洋饮料,被称做美国文化的代表,美国人喜欢加冰块或冷冻后饮用。中国人却把它和生姜放在一起煮沸后喝,说是能治感冒。能治感冒的一定不是坏东西,感冒的人喝,不感冒的人也喝,特别是在冬天的酒席宴上,热腾腾的生姜可乐成了抢手货。

雪碧对醋,被称为“一号饮料”,普及中国。前不久我在珠海居然看到了罐装的“天地一号”,大小饭店都公开出售,打开来就是雪碧加醋。

还有红酒里加雪碧……总之,土吃洋的花样很多。

洋物土吃的结果,反使洋物大盛,大量吞吃了中国人的胃口。

比如麦当劳、肯德基,你吃它的货,吃上瘾,吃成习惯,就变成了它吃你,吃你的文化,吃你的市场。

土吃洋,洋吃土。洋吃土,土吃洋。地球从来就是一盘大菜,看你会吃不会吃。如今世界网络化,在因特网上又是谁吃谁呢?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日本靠土吃洋又成了经济大国。被西方人骂作有技术,没有科学,技术是从西方偷来的。但他们偷来技术能够消化吸收,这叫会吃。

最能土吃洋的还是美国人,他们不仅吃别人的东西,更注重吃人——“现代科学之父”爱因斯坦,他的祖国要杀他,美国把他抢了去,保护起来。俄国的文坛巨匠索尔仁尼琴,被自己的祖国赶了出来,又是美国把他收留下来,后来获得诺贝尔奖。这类事情多得很,所以全世界的精英都流向美国,创造出强大的美国经济和美国文化。美国并因此吃出了甜头,成了世界天才的集中地。

这才叫大吃、精吃。比较起来,中国人的喜欢满足口腹之欲,不过是小儿科。

也有人想拒绝土吃洋或洋吃土。但现在的世界,任何一个国家想闭关也闭不住,想锁国也锁不牢,你不吃就只有被吃的份儿。或者大吃特吃之后,食洋不化、食土不化,造成恶果。

人类非常聪明,又非常无知,永远不会“绝顶”。后来总还会有更聪明的人出现。

市场已经饱和,又有很多空白。总还会有人发明出新鲜玩意儿让人购买,开辟市场,占领市场。

我从报纸和电视新闻上知道,中国是世界第三手机大国——这不是指生产手机,而是指消费手机。我原以为手机的持有量应该是和国家的发达及社会的富裕程度成正比的——现在才知道这一想法太土了,没有手机,跟不上信息革命的时代,又怎么可能发达和富裕呢?

天津有一家牛气轰轰的外资企业叫摩托罗拉,就是生产手机的。我想象美国自然是第一手机大国了。奇怪的是,在中国,你只要走出家门,无论是在大街上,还是在公共场所,不出十分钟,准能看到有人在使用手机,甚至满眼手机,满耳叫声。可我在美国的前十天里竟然没有看到过手机。要说明一下,这十天里我并非是呆在美国的玉米地或高粱地里,而是在纽约、麦狄逊、波士顿等几个东部城市穿梭,接触了一些大学的校长、教授、学者、学生、科学家、企业家、华尔街的老板,还有一些官员,他们似乎都没有手机——连我都不大相信自己看到的事实,又不好意思询问这类的问题,只能猜测他们也许有手机,只是没有当着我的面使用。那要手机又有什么用呢?不是说“手机手机,手不离机”嘛!一位华尔街奥本海默基金公司的副总裁、基金经理,跟我在一起呆了一个下午,有位美国朋友告诉我,他的年薪绝不会少于百万美元。我们相互不停地问话、答话,他没有打过一个电话,也没有接过一个电话,真不知道他这个老板是怎么当的?他应该算是生活在信息爆炸的中心,他没有手机是怎样跟上这个信息时代的呢?

直到这次访美结束,我好像总共就看到两个人使用手机,一个是在好莱坞环球影视公司的娱乐城里,见到一个人在举着手机说话。另一个是在拉斯维加斯希尔顿酒店的大门前,有个警察在使用手机。

我在哈佛、耶鲁、哥伦比亚三所大学举行过赠书仪式,也做过讲演,在曼哈顿的伊甸园酒店举行过记者招待会,由于纽约的记者对中国当代文学以及文学所面对的现实比较感兴趣,提的问题特别多,招待会从下午三点钟一直开到六点钟,七点钟又接上一个近百人的欢迎酒会,直到晚上十点钟,这期间没有听到手机或BP机响,也没有人举着手机说话。叫我怎么相信美国是世界第一手机大国呢?

去年我在珠海参加一个小范围的战略研讨会,珠海市委书记兼市长梁广大在台上讲着话,会场上的手机和机的响声却像一片蛐蛐叫,此起彼伏。坐在前排有位小姐,举着手机不停地出出进进。后来有一位企业家上台发言,他讲着讲着兜里的手机也响了,只好中断发言接电话。前不久我送一位老作家进火化场,见到两种很有意思的景观——一种是走进火化场大门就看到横空出世般一道大标语牌,上书四个大字:“公平公正”。为什么要在火化场格外强调这四个字?难道只有在死了之后才能享受到“公平公正”?还是在死亡之后仍有不公平和不公正?另一种景致是在祭奠区见到的,一中年男人面对骨灰盒,点燃香烛,摆上供品,一边焚烧纸钱,一边打手机,我当时的第一反应是认为那个人在给阴闾的死鬼打电话,通知死鬼来拿钱和自己喜欢吃的东西……在我去美国之前,应一位企业界朋友的邀请参加一个聚会,在饭桌上发现,除我之外每个人面前都摆着一个手机。是一种炫耀,也是一种较量,看谁的手机最小,最精致。有个管公路的官员的手机最小,比打火机大不了多少,呈银白色,不知是不锈钢的,还是镀银的?令那些手机是黑色且像手掌或鞋后跟一般大的人汗颜耳赤。眼下有钱和有权的人凑在一起,有一个免不了的话题就是比手机。中国人关于手机的广告就是坐在马桶上用手机打电话,进厕所可以忘记带手纸,不可以不拿着手机。至于开着汽车打手机,骑着自行车举着手机说话;边走路边对着手机嚷嚷……更是司空见惯了。

美国的人口不过是中国人口的一个零头,而中国有手机的人又这么多,怎么还会排名第三呢?说不定又是外国人放的烟幕,诸如说我们的经济增长如何之快,国民生产总值如何之高等等。一种烟幕,可以是一种策略,也可以是一种麻痹。我们却不可昏昏然信了人家的恭维。

我在洛杉矶请教一位美国朋友,他夫妻俩有两部汽车,拥有一栋两层的小楼,有自己的花园和游泳池,就是不买手机。他解释说,手机的出现,本来是为了让人节省时间,谁想对许多人来说,一机在手反而更加浪费时间,自己完全被手机所左右,失去了某种自由。在一次民意调查中,有百分之六十六的美国人声明绝不打算使用手机。那次调查还证实,真正因为工作需要而使用手机的,只占全部手机用户的百分之十,大部分的手机持有者是在大街上或公共场所拿着手机大声嚷嚷,或窃窃私语,更有不知趣的在电影院、剧场、博物馆、会场也不关机,公众对这类“手机族”嗤之以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