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长的创作生涯,她相继写出10部长篇小说和200多篇短篇小说。多产伴着上等的质量使她连连获奖:1961年,她的《星期五的足迹》获英国史密斯奖;1974年,她意外地又获得了英国的文学奖。创作上的黄金季节使戈迪默越发勤奋刻苦。她说:“我要用心血浸泡笔端,讴歌黑人生活。满腔的热忱很快就得到报答。她的成名之作《对体面的追求》一出版就受到了瑞典文学院的注意。接着,她创作的《没落的资产阶级世界》、《陌生人的世界》和《上宾》等佳作,轻而易举地打入诺贝尔文学奖评选的角逐圈。然而,就在她春风得意、乘风扬帆之时,一个浪头伴一个漩涡使她又几经挫折——瑞典文学院几次将她提名为诺贝尔文学奖的候选人,但每次都因种种原因而未能如愿以偿。面对打击,戈迪默有所失望,她曾在自己著作的扉页上端正地写下:“内丁·戈迪默,诺贝尔文学奖”,然后在括号内写上“失败”两字。然而,暂时失望并没影响她对事业的追求,她一刻也没放松文学创作,终于,她从荆棘中闯出了一条成功的路。
◇憎恨罪,不憎恨人
一个以刻板守旧著称的宗教,对恶能持如此坦然的态度加以正视,固属不易,但更为不易的也许还在于犹太民族对恶人的处理上。犹太人历来主张把罪恶本身与作恶犯罪之人加以区分。一方面,犹太人认为,罪恶(不是指原罪这种抽象的一般罪恶,而是指作恶这种罪)是人与生俱来的。《塔木德》上写着:“从胎儿开始,罪就在人心里萌芽,然后跟着人的发育而增强。”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会犯罪”,“就好像有能力射中靶心却没有射中一样,罪恶常常是在无意中犯下的”。但另一方面,犹太人又坚定不移地相信,人能够通过自己的努力,主要是学习(“倘若你被恶的冲动驱使的话,为了驱逐它,应该开始学点什么才好”),而去除罪恶,改邪归正。罪人一旦成为义人,同样可以得到神的赐福。《圣经》中就有多处借耶和华上帝之口,劝说恶人“回头是岸”的训诫。所以,犹太人对罪人、恶人的态度,总体上不是将作恶看作恶人的劣根性所致,而是看作被罪恶玷污了的人的行为,这种污痕是可以擦拭或洗涤掉的。因此,犹太人与其说寄希望于恶人遭报应,毋宁说更寄希望于罪恶本身得到消除。
从前,有几位拉比碰上一群坏人,这些人属于那种非咬住人吸出骨髓不肯罢休的坏蛋,世上再也没有比他们更狡猾、更残忍的人了。其中有一个拉比忍无可忍,说道,像这种人还是让他们掉进水里去,全部溺死算了。可是,同在他们中的一个最伟大的拉比却说:“不,身为犹太人不应该这么想。虽然一个人会认为这些人还是死了比较好,但不能祈祷这样的事发生。与其祈求坏人灭亡,不如祈求坏人悔改才对。”《塔木德》的结论是,处罚坏人对我们没有什么益处,不能使他们悔改,不能使他们跟随我们走正途,那才是一种损失。因此,犹太人对罪人没有那种“深恶痛绝”必欲置之死地的紧张、激烈情绪。相反,他们认为,犹太人犯了罪,仍然是犹太人,一旦改悔了,就不许再把他看作罪人。犹太人虽说有“憎恨罪,但不憎恨人”的说法,但实际上连对罪的“憎恨”也很少。犹太人作为一个民族所面临的最大的现实罪恶,不是个别人的行为,而是民族之间的争战、征服、统治、奴役甚至杀戮。对于这样一种民族压迫,犹太人是敢于反抗的,虽则在相当长的时期内,这类反抗都以失败而告终,而且武力反抗也不是犹太人喜欢或者擅长的方式。但无论这种种压迫,还是它所引发的反抗,还是反抗的失败,都没有导致犹太民族对其他民族,特别是那些亏待犹太人的民族的憎恨。
有一个《塔木德》故事讲道:有一只狮子的喉咙被骨头鲠住了。狮子便向百兽百鸟宣布,谁能把他喉咙里的骨头拿出来,就给他优厚的奖品。于是,来了一只白鹤,他让狮子张开嘴,伸进头去,用长长的尖喙,把骨头衔了出来。白鹤干完了,便向狮子说:“狮子先生,你要赏我什么礼物呀?”狮子一听,大为生气,说道:“把头伸到我的嘴里而能够活着出来,这还不算奖品吗?你可以到处夸耀,你经历了这样的危险都活着回来了,没有比这更好的奖品了。”故事的结论是:既然现在还能诉苦,就说明至今还活着,而至今还活着,就没有理由诉苦。所以,不要再为曾经经历的不幸而抱怨了。当然,更不能憎恨了。这个故事流传了数千年,这充分说明,犹太民族的集体智慧以及作为这一智慧之人格化的犹太知识分子——拉比们,一直在尽力避免“憎恨”。
当年,个别教师对罗马的专制暴政给予了言辞激烈的谴责,但他们的集体反应却不是谴责罗马人,而是犹太人的自责。在塔木德时代,宗教仪式中对于民族灾难的解说,其主题基本上就是:“我们之所以被逐出自己的国家,是因为我们所犯下的罪孽。”人们接受的教诲是,犹太人的救赎方式是在道德上重新造就个人的精神生活和社会生活;犹太人应当追求的是,将全人类向往更为高尚的道德这一共同理想融会贯通。当各个民族最终发现她们原来是相互依赖的那一天,民族间的纷争就会像个人间的纷争一样,趋于结束。无论人们对犹太人的这种做法是怎么看的,犹太人自己的历史则确凿无疑地证明了,这种反躬自责而不是一味憎恨的心态对民族生存具有重大价值。如果不是这样,作为一个长期寄人篱下呈四散状态的民族,犹太共同体无论是因为憎很过甚而采取不自量力的反抗手段,还是因为憎恨过甚又反抗无望而自暴自弃,恐怕都不会存留到今天,更谈不上复国,谈不上在大部分寄居国中都欣欣向荣!犹太人那种遇事反躬自责的良好习性表明,这个民族是把握住道德的本质了。
道德信条在调整人际关系时,通常都是从让人检讨自己、抑制自己着眼的。当然,对于一些气度小的人说来,这种要求难免让他生出委屈感、吃亏感,还有“凭什么要我退让”之类的不服气感。其实,一则道德是对所有人而言的,并不特别指向某一个人;二则在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的千丝万缕循环曲折交叉纵横的关系结构,往往会让一个人在这件事上退让,而在另一件事上得到补偿。用现代术语来说,人际关系本来就是相互的,这种相互性不单单存在于直接接触的两个人的小范围内,而且可以通过整个社会关系结构层层折射,由毫不相干的第n人或第m事件而返回到各自身上。犹太人有则小故事,其中就包含着这层道理。
有一天,一个审判官经过一处市场,发现市场上有赃物出售,交易还挺热火的。他觉得有必要开导一下市民或小偷。为此,他不声不响地在市场给市民做了一次教习。审判官放出一只黄鼠狼,给它一块肉。黄鼠狼叼着那块肉,立刻跑回己的小洞里去了。一旁观看的市民也马上知道了黄鼠狼藏肉的地方。审判官来到那个洞前,把黄鼠狼捉出来,把洞口堵住。然后,他又拿许多肉块给黄鼠狼。黄鼠狼叼起肉后,又立刻回到自己的洞去。但这次,发现洞口被堵死了,肉没地方藏,于是重又回到审判官跟前,把肉放下了。因为黄鼠狼一时难以处理自己叼来的肉,只好回来还给它的主人。看到这里,市民们若有所悟,不等审判官开口,就去重新把市场上的货物做了一番调查,结果发现,赃物贩子卖给他们的正是他们被窃走的货物。相对来说,纯粹为自己的需要去偷窃某样东西的窃贼是不多的。窃贼同被窃之物的关系有点像商人与商品的关系,两者都是为了换取其他东西而暂时占有某东西的。所以,窃贼的存在往往需要一个前提条件,就是有人收买他的赃物。赃物或许是自商品发明以来唯一真正“价廉物美”的商品,所以,始终有自己的市场,甚至还可以形成故事中那样的专门市场。然而,正是这市场的存在,最终导致了一个“失主买回赃物”的喜剧性场面。在听完犹太审判官,其实也就是拉比,借黄鼠狼给我们上的这一课后,再去看犹太人的基本行事样式,就不难发现其中的智慧了。犹太人之所以重视律法,之所以重视守信守约,之所以虔敬,之所以一丝不苟地崇拜上帝,就是因为犹太集体智慧早就在个体不知不觉中安排好了,每个人交出的那点权利,每个人多履行的那点义务,最后仍然是他的权利,仍然是他对自己履行的义务。在这种有序状态下,每个人以自己不贪不争不偷的方法最终获得的成果,较之无序或失范状态下,每个人都以自己贪婪争抢偷窃的方式最终获得的成果,肯定要大得多、方便得多、愉快得多。因为相比之下,每个人身上都可以少几块伤疤,手中多一些实惠,而且心平气和,一点不喘。
◇现实主义
犹太人教导孩子学习希伯来语的字母时,会让每个字母都具有涵义。希伯来语中所谓“真实,’一词,使用了希伯来语开头的字母、末尾的字母以及正中间的字母。原因就是要教导孩子,“真实”这件事对于犹太人来说,左边也对,右边也对,正中间的也对。这就足以说明,犹太人将“真实”看作是至关重要的,只要是“真实”,不管做了什么事,不管在什么场合,一切都是对的。“真实”和“诚实”、“实实在在”是同义词,是犹太教育中倡导的人的本性中最重要的优点之一,此外,勤劳、勇敢、上进、乐于助人等,也是犹太文化向孩子灌输的教育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