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有些钱可以挣,但有些钱不可以挣。对犹太人来说,挣钱一定要守法,不能越规。他们认为只有在金钱问题上可靠的人,才可以被看作是清白的、诚实的。
一双手干净的程度,与这双手能够拥有的财富数量成正比。
——《塔木德》
以偷税漏税为耻
犹太商人有句经商格言就是:“绝不偷税漏税。”对于犹太商人来说,偷税漏税不仅违背经商之道,也是自己的一种耻辱。
犹太商人为什么以偷税漏税为耻辱呢?
原来,犹太人认为交税也是和国家订的一种契约,既然是契约就要履行,谁偷税漏税谁就是违反了和国家所签的契约。违反“神圣”的契约,对犹太人来说是无法原谅的。此外,犹太民族的长期流散,到处受迫害受歧视,要想生存,必须保证向居住国交税。交税在他们的血脉中成了生存的一种必需。
千百年来,犹太人之所以赢得良好的信誉,并成为世界第一商人,和“绝不偷税漏税”很有关系。
正因如此,犹太商人在做生意时,要反复计算该笔生意是否划算,尤其是计算扣除各种费用和税金之后的纯利润。通常中国人说赚了50万,那其中一定包括税金在内,犹太人则不然,赚了50万就是指50万的净利润,包括税金在内的话,可能是70-80万。
有人认为犹太人这种“绝不偷税漏税”的风格太“傻”了,能偷税漏税何不偷漏税?其实,犹太人“绝不偷漏税”的风格正是他们善于精打细算的体现,而且犹太人自有其精明之处。
某公司经理到国外学习考察,返回时暗带私货,企图不通过纳税入境,结果被海关查出扣留,几乎差点被没收掉。
犹太人听到这种情况时,大为惊奇,为何不依法纳税从而堂堂正正入境?犹太人的做法是照规定纳税,然后在出售这些商品时按纳税的比率加价。
由此来看,犹太人的不偷税漏税,其实是一种明智之举。
任何—个商人都希望多赚钱,少交税,犹太人也不例外。但犹太人为自己减轻税金的办法是非常巧妙的。
犹太人除了前述的利用国籍来争取减少交税的办法外,还要用取轻俸的办法进行。
在一些地方,许多公司的经理,年薪很高,少则几十万美元。犹太人的公司在这点上就与它们不同,想出绝妙办法,是去做个“廉价”的经理,然后再通过福利等方式,将因廉价而造成的损失补回来。
这实际上就是“偷税”,但是,犹太人用自己的精明而使其合法化了。
所以,犹太人更讲求巧妙利用当地税法,采用种种手段,合理避税。既完成了与国家的契约,又保住了自己包里的钱。
禁止虚假广告
重视广告和擅做广告,只是现代犹太商人的经商之道,在《塔木德》里是明确禁止商人使用广告之类推销手法的。
因为犹太人认为,就某种意义上说,这类行为可以说是耍花招,在骗人去购买或进行交易。
犹太拉比允许人们戴上斗篷,使自己显得有魅力;允许人们把好衣服熨得光鲜,也允许人们捶打麻布衣服,使它显得更薄更精致;并且,拉比们允许人们给箭涂上色彩,允许人们把篮子描成彩色。即允许人们对人对物做一些虚饰,使之更美更漂亮。
但是,《塔木德》禁止在交易中进行虚饰的行为。例如禁止卖牛的时候在牛身上涂抹不同的颜色,也反对把其他各种动物的毛发弄得硬邦邦的。因为牛涂上颜色会比原来更漂亮,动物的毛发弄得硬邦邦就会使动物看起来更大些。另外动物的肚子也不应该被充气,它的肉也不应该浸在水里,使它外观上好看。
犹太拉比们告诫商人们也不能在各种工具上涂抹颜色而出卖,因为工具涂新涂料可以使其显得新颖,更漂亮。
总而言之,在犹太法律中为求欺人耳目而在物品上面涂抹颜色的行为是被禁止的。
有个奴隶染黑头发,并在脸上涂抹化妆,以使自己显得年轻,来达到欺骗买主的目的。《塔木德》记载这么一则案例,并且告诫说这是不合法的,应该禁止。
此外,《塔木德》里也禁止商人在销售商品之时附上任何名不副实的称号。譬如美国广告里经常使用“最大的尺寸”或者“最大的面积”之类的夸大用语。所谓“最大的面积”事实上只是“某一块特定的面积”而已。这类广告用语在《塔木德》里早就已经明文禁止。
犹太人法律禁止广告,但是实质上只是禁止虚假广告,并不反对实事求是的正当广告的宣传作用。有一则这样的故事说明这个问题。
有一个贫穷的卖苹果的妇人,她的摊位就在哈西德教派的拉比家旁边。一天,她对拉比抱怨道:“拉比,我没有钱买安息日所需的东西。”
“你的苹果摊生意怎么样啊?”
“人们说我的苹果是坏的,他们不肯买。”
拉比哈伊姆立即跑到街上大喊:“谁想买好苹果?”
人们立刻把他围了起来。他们对苹果连看都不看,数都不数,就掏出钱来买。很快,所有的人都以高出实际价格2至3倍的价钱买了个精光。“现在你看,”在转身回家时,拉比对这位妇人说,“你的苹果是好的,一切都在人们不知道它们是好苹果。”
由此看来,犹太人是并不一味反对做广告的,只是在他们看来,一切都必须限定在诚实的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