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把研究律法看作人生义务或祖传手艺(这两种态度分别指向犹太人自己的律法和他民族的法律)的犹太人来说,任何一种法律都有漏洞(否则《塔木德》中也不会有这么多“议而不决”的案例),而且有不少法规条例其漏洞之大不亚于法院的大门。
我们行事为人是凭着信心信念,不是凭眼见。
——《塔木德》
钻漏洞,做“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
犹太教在中国有个俗称,叫“挑筋教”。因为犹太人的习俗是不食牛羊大腿窝的筋的,必定把它去掉了才能食肉。
犹太人之所以不吃牛羊的腿筋,是为了《圣经》中的一个传说。
古犹太人的12支派原是同父兄弟12人所传下的血脉,而这12兄弟的父亲便是雅各。
雅各年轻时曾去东方打工,依附于其舅舅的门下,并娶两个表妹为妻。后来,在神的允诺下,携妻带子返回迦南。
途中的一个夜间,来了一个人,要求同雅各摔跤。两个人一直斗到黎明。那人见自己胜不过雅各,便将他的大腿窝摸了一下。当时,雅各的大腿就扭了。
那人说:“天亮了,让我走吧。”
雅各不同意,说:“你不给我祝福,我就不让你走。”
那人便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雅各便将名字告诉了他。
那人说:“你的名字不要再叫雅各,要叫以色列。因为你与神与人角力,都得了胜。”
雅各问他:“请将你的名字告诉我。”
那人说:“你何必问我的名字?”
于是,他在那里给雅各祝福。而雅各的大腿从此就瘸了。
堂堂正正的耶和华上帝在同人进行比试之时,却使用不规范的小动作,这对于老是责备以色列人不守约的上帝来说,显然不是一个值得夸耀的举动,所以才羞于把自己的名字告诉雅各。
从这里推上去,上帝之所以夜间来大概本来就“蓄谋已久”。但犹太人为何偏偏要把这一条记录在树立耶和华上帝绝对权威的《圣经》正典之中?是否对上帝有些小小的不恭?
也许,古代犹太人角力之时,并没有“明文”规定不可摸对方的大腿窝。上帝不过钻了规则不清的一个漏洞罢了。而作为上帝的选民的犹太人把这么一个上帝钻漏洞的典故记下来,完全可能出于将“钻漏洞”这种合法的违法之举或者违法的合法之举给以神圣化的需要。
从逻辑上说,尊重法律就应当尊重法律规定的一切。从内容到手段到程序,漏洞也不能例外。因为一则漏洞本身就是某一法律条例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二则一个煞费心计钻法律漏洞的人,本身还是尊重法律的,他做的仍然是“法律没有禁止”的事情。真正不尊重法律的人是连立法的必要性也不承认,常常乃至习以为然地从原本就是支离破碎不成体系的法律中破网而出。
不过,尽管按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制要求,在法律漏洞面前也应该人人平等,可是由于钻漏洞毕竟还需要有别出心裁(即同立法者有不同思路,或者能高屋建瓴地洞悉其奥秘)的心智和机敏,所以,漏洞常常只对聪明人来说是存在的。大部分人只能在“天衣无缝、固若金汤”的法律条文面前抓耳挠腮。
对于把研究律法看作人生义务或祖传手艺(这两种态度分别指向犹太人自己的律法和他民族的法律)的犹太人来说,任何一种法律都有漏洞(否则《塔木德》中也不会有这么多“议而不决”的案例),而且有不少法规条例其漏洞之大不亚于法院的大门。只要方法得当,手脚做得干净,尽可以来去自由。尤其对于那些由歧视、迫害或对犹太人不友好的人所制定的法律,犹太人更可以理直气壮地以藐视的态度来对待之。
不过,从犹太人已养成的习惯来看,与其破网而出,不如堂而皇之地钻漏洞更为自然。神不知鬼不觉地,既不引人注目,也不会于心不安,还可以让漏洞长存,以便后人进出。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波兰已经落入了希特勒的魔掌,边上的小国立陶宛也处在了狼吻之下。许多犹太人纷纷逃离立陶宛,经日本迁往他国。有一天,日本政府机关的函电检察官把日本犹太人委员会的菜奥·阿南找了去,要他把一份发往立陶宛科夫诺的电文翻译出来,并解释一下。电文中有这样一句话:shishomiskadshimb,talisehad。阿南当时解释说,这份电报是卡利什拉比发给立陶宛的一个同事的,谈的是犹太教宗教礼仪上的几个问题,而那句话的意思就是“6个人可以披一块头巾进行祈祷”。
检察官听了这番解释,觉得有理,就让电报给发出去了。
但其实,阿南他自己也不知道,这句话放在这里是什么意思,为什么突兀地跑出一句“6个人可以披一块头巾进行祈祷”来。
后来,他终于找到了那位可尊敬的卡利什拉比,向他问起这个问题。卡利什拉比却用深沉而悲哀的目光久久地凝视着他,意思似乎说:“一个犹太人怎么能不知道这句有名的塔木德格言呢?”
“你难道不懂吗?6个人可以用一份证件上路。”
这一下,阿南才恍然大悟。卡利什拉比刚刚离开欧洲来到日本,他关心着立陶宛的犹太同胞。他知道,日本在科夫诺发出的过境签证,是以家庭为单位的。于是,他就向那里的犹太人建议,6个本来不属于一家的人可以作为一个家庭去申请签证,以便更多的犹太人可以借此离开立陶宛。谁让日本人不对家庭作出一个精确的界定呢?其实,平心而论,日本人没有研究过塔木德,不知道许多单独看起来如何明确的规定,放在变化的情境中完全可以出现许多极为“不明确”的问题。更何况要日本人掌握那种超越常规逻辑的“拉比逻辑”,显然不是一下子就能办到的。所以,当一个又一个犹太人的“6口之家”通过各种途径踏上日本列岛之时,他们只会惊讶于犹太人在组织家庭规模上的高度同一性,不经拉比的开导,他们是绝对想不出犹太人的家族人数竟然还是由日本出入境管理条例所决定的。
巧用法律规则,投机外汇买卖
巧用法律规则赚钱是犹太人外汇买卖的绝活。作为“契约之民”的犹太人,居然在的前提下,凭着自己的智慧和谋略极为理性地赚取金钱。
1971年8月16日,美国总统尼克松发表了保护美元的声明。精明的犹太金融家和商人立刻意识到,美国政府此举是针对与美国有巨大贸易顺差的日本。犹太人又从情报中获悉,美国与日本就此问题曾多次谈判。一切的迹象表明:日元将要升值。更令人吃惊的是,这个结论不是在尼克松总统发表声明后而是在半年前得出的。
众多的犹太金融家和商人根据准确的分析结论,在别人尚未觉察之时,开展一场大规模的“卖”钱活动,把大量美元卖给日本。据日本财政部调查报告,1970年8月,日本外汇储备额仅35亿美元,而1970年10月起,外汇储备额以每月2亿美元的增加速度在上升。这与日本出口贸易发展有关,当时日本的晶体管收音机、彩色电视机及汽车生意十分兴隆。但美国犹太人已开始渐渐向日本出“卖”美元了。到1971年2月,日本外汇储备额增加的幅度更大,先是每月增3亿美元,到5月份竟增加15亿美元,当时日本政府还蒙在鼓里,其新闻界还把本国储备外汇的迅速增加宣传为“日本人勤劳节俭的结果”,似乎日本各界人士尚未发现这种反常现象正是美国犹太人“卖”钱到日本的结果。
在尼克松总统发表声明的1971年8月前后,美国犹太人卖美元的活动几乎到了疯狂程度,仅8月份的1个月,日本的外汇储备额就增加了46亿美元,而日本战后25年间总流入量仅35亿美元。
1971年8月下旬,也就是尼克松总统发表声明10天后,日本政府才发现外汇储备剧增的原因。尽管立刻采取了相应的措施,但一切都已晚了。美国犹太人预料的事情发生了:日元大幅度升值。日本此时的外汇储备已达到129亿美元。后来日本金融界算了个账,美国犹太人在这段时间拿出1美元,便可买到360日元(当时汇率);日元升值后,l美元只能买308日元。也就是说,日本人从美国犹太人手里每买进1美元,便亏掉52日元,犹太人却赚了52日元。在这几个月的“卖”钱贸易中,日本亏掉6000多亿日元(折合美元20多亿),而美国犹太人即赚了20多亿美元。
日本有严格的外汇管理制度,犹太人想靠在外汇市场上搞投机活动是根本不可能的,但日本大蚀本却是真实存在的。此外,美国犹太人如此异常的大举动,日本人为何迟迟未曾发觉呢?犹太人又是如何得手的呢?这就涉及有“守法民族”之称的犹太民族依法律的形式钻法规的空子、倒用法律的高超妙处。这恐怕也只有受过“专业熏陶”的犹太民族才能表演此法。
从1971年10月起,日本外汇储备额以每月2亿美元的增加速度在上升,而这正是日本的晶体管电子及汽车出口贸易十分兴隆的结果,这个增加速度是很正常的。
在日本自己看来,日本的外汇预付制度是非常严密的,但犹太人却看出了它有大漏洞。外汇预付制度是日本政府在战后特别需要外汇时期颁布的。根据此项条例,对于已签订出口合同的厂商,政府提前付给外汇,以资鼓励;同时,该条例中还有一条规定,即允许解除合同。
犹太人正是利用外汇预付和解除合同这一手段,堂而皇之地将美元卖进了实行封锁的日本外汇市场。
美国犹太人采取的方法事实上很简单,他们先与日本出口商签订贸易合同,充分利用外汇预付款的规定,将美元折算成日元,付给日本商人。
这时犹太人还谈不上赚钱。然后等待时机,等到日元升值,再以解除合同方式,让日本商人再把日元折算成美元还给他们。这一进一出两次折算,利用日元升值的差价,便可以稳赚大钱。
从这则“日本人大蚀本”的事例中,不难看出犹太人成功的经营思路在于“倒用”了日本的法律,将日本政府为促进贸易而允许预付款和解除合同的规定,转为争取预付款和解除合约来做一笔虚假的生意。这样,日本政府却只能限于自己的法律而眼睁睁地看着犹太人在客观的形式上绝对合法地赚取了他主观上绝对不认为合理的利润。
瞒天过海赚钱术
犹太商人的确是精明过人的,那些所谓严密无隙的法律条文,在他们眼里仍然是漏洞百出的。
琼尼是美籍犹太商人,在商界摸爬滚打已经30多年了,他对经商中的逃税避税技巧颇有研究,尤其是对美国海关的各项规章制度了如指掌。曾经有一阵子,如果要进口法国女式皮手套必须缴纳高额进口税,因此这种手套即使在美国这样消费水平较高的国家售价也是很昂贵。琼尼为了赚笔大钱,跑到法国,买了1万副最高级的女式羊皮手套。怎样把这批手套运到美国,又能逃避那高额进口税呢?琼尼费尽了心思,他苦苦想了几天,终于想出一计妙策。他首先把这1万副手套化整为零,仔细地把每副手套都一分为二,并将其1万只左手手套打成一大箱发往美国,把另1万只右手套存放好。
1995年9月,美国海关提货厅里箱包堆积,人来人往,在墙角躺着1只木箱,一直无人过问。这是从法国寄来的一箱货物,看上去很普通,和其他货箱没什么两样,但奇怪的是,这个货箱直到超过了提货期限,仍不见货主来提货。
根据美国海关的有关规定,凡是超过提货期限的货物,海关有权将其作为无主货物拍卖处理。
一天,海关人员把货箱打开,原来这里装的就是琼尼的进口法国女式皮手套。海关人员非常奇怪,他们发现这批手套不仅用料上乘,做工精美,而且款式独特。颜色各异。总计有1万只。当时美国这么高级的羊皮手套是价格昂贵的。为什么无人领取呢?更令海关人员费解的是,这1万只手套竟都是左手的。因此。他们按照惯例,把这l万只左手套全部送到了拍卖行。
手套被送到拍卖行里拍卖,琼尼迅速以低价全部购买。
1万只左手套被拍卖出去,海关当局意识到这里面一定有文章。因此,海关警方秘密下达了指令:从现在起务必严加防范,可能会有一批右手手套运到港口,另外发现单只手套或其他可疑情况,立即上报。这次决不能让那个狡猾的进口商得逞。
自警方下达秘密指令后,各个港口,海关都设立了专门小组负责此案,昼夜24小时都有专人值班,对每批货物都进行严格检查,以防漏网。1个多月过去了,尽管海关在此期间也曾遇到几批装有手套的货物,并对其都进行了开箱检查,但结果却使海关大失所望。因为这些手套都是成双成对的,和那1万只左手手套无任何联系。由于未发现任何可疑迹象,也未再看到那个曾经在拍卖行露过面的中标人,因此,海关人员对上级的密令开始产生怀疑,并对烦琐的海关检查手续也感到厌倦了。而就在这时,那批手套的进口商琼尼又开始行动了。
琼尼自从第一批货物发出之后,已料到一定会引起海关警方的注意力。因此,琼尼故意迟迟不发第二批货,使两批货之间隔1个多月,为的是麻痹海关警方,使其产生错觉,以便蒙混过关。
琼尼为了使第二批货顺利通过海关,采取和第一批货不同的邮寄方法,改变了包装。琼尼把l万只右手手套分别按照大小、颜色、款式,每两只装在一个盒子里。这些盒子都是原包装盒。盒子是长方形的,里面用一层塑料透明纸包着精致的手套,盒子外观设计也非常漂亮,上面还清楚地标明了生产厂家、注册商标、统一号码、出厂日期、使用说明等,看上去完全符合产品的销售要求。琼尼共用了5000个盒子就把这1万只右手手套全部装好,然后立即发运美国。
在这期间,琼尼考虑到货物一到目的地,正是销售手套的大好时机,为了迅速脱手,加快资金的周转,预先和几个批发商、几个零售商分别谈妥,使这1万副手套同时在各地上市。所以,只等货物一到,就算大功告成。
事情发展果然如此,第二批货到达海关后,海关人员一看,一个盒里装两只手套,肯定是一副,再加上包装如此精致美观,一切手续又完备,所以一路绿灯放行。琼尼得意地取得货物,只缴纳了5000副手套的关税,再加第一批货拍卖时所付的那一小笔钱,就把1万副手套弄到手。
10月中旬,一批法式高级羊皮手套出现在美国市场,尽管价格并不便宜,但由于做工讲究、样式别致、号码齐全,深受各界女士的青睐,再加之气候适宜。正是畅销的最佳时节,因此这1万副手套很快被抢购一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