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中国未解之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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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抗战时期工厂内迁之谜

抗日战争时期,日军对中国进行了洗劫式的轰炸和扫荡,所过之处,只留废墟一片。出人意料的是,战后许多工厂的设备、资金、技工等竟能保存下来,免遭战火的破坏,是胜利更是艰辛。

抗日战争初期,上海和东南沿海城市的许多工厂企业西迁内地,保护了一批生产设备免遭战火的破坏,推动了西南大后方工矿业的发展。

1937年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后,集中在上海等地沿海城市的工厂企业惨遭战火的焚毁。据统计,仅上海一地,被日军炮火摧毁的工厂就达2270家,经济损失8亿多元。其他沿海各地区经注册登记的工厂被毁就达3735家,经济损失7.4亿多元。这个数目占当时经济部注册工厂数和资本总数的一半以上,再加上未经注册的工厂的破坏,损失约在80亿元左右。在这样严峻的经济形势面前,上海一部分爱国资本家首先提出应拆迁工厂,以免遭战火破坏和资敌。南京国民政府表示支持这一爱国倡议,但是却要民众自己组织起来准备内迁。7月28日,资源委员会专员林继庸在该会召开的资源统制专门会议上提出了上海工厂迁往内地的建议,他认为一方面增加内地的抗战物资力量,另一方面可以避免工厂被战火破坏。这一建议却引起了各派人士的激烈争论,不过最后还是达成了一致。当天,林继庸等3人前往上海,着手与实业界人士洽谈,这一建议也取得了他们的同意。7月30日,上海新民机器厂经理胡阙文主持召开全市机器五金同业公会执委会议,商讨迁厂具体办法。当时有一些资本家对战事存侥幸心理,态度不明朗。他们列举“一?二八”事变的老经验,认为战事不会扩大,时间不会太长,对工厂内迁抱迟疑的态度,但较多的爱国实业家坚决支持迁厂建议,愿意带头拆迁。最后,同业工会一致通过了《拆运内迁、共赴国难》的决议。8月9日,资源委员会向行政院提呈《工厂迁移内地,专供充实军备,以增厚长期抵抗外侮之力量案》。次日,行政院第324次会议,批准了资委会的提案,责令资委会牵头,会同财政部、军政部、实业部等组织成立工厂联合迁移监督委员会,以林继庸为主任,主持工厂搬迁事宜。资委会拨出专款56万元,作为迁移补助费。8月12日,上海另又成立工厂联合迁移委员会,以颜耀秋、胡厥文、支秉渊为正副主任委员,在监督委员会指导下,实施具体拆迁工作。与此同时,江苏无锡、常州、南京;山东青岛、济南和安徽、河南等省市也有少许工厂迁往内地。直到11月12日,上海沦陷,工厂内迁运输才告一段落。各地工厂集中迁至武汉后,一部分就地建厂生产,一部分在新成立的迁鄂工厂联合会指挥下,再次搬迁。1938年,国民政府经济部成立,上述搬迁工作机构撤并归属该部工矿调整处管理。6月29日,日军进逼马当防线,武汉告急,工调处部署第二次搬迁工作,确定以四川宜昌为中转站,大部分再转迁重庆,余下部分南迁湘桂。此外河南郑州的大型民营企业豫丰纱厂也经宜昌迁往重庆。广州的捷和钢铁厂迁往广西。到10月再迁工作基本完成。因此,抗战期间内迁的工矿总计达639家,机器设备、物资材料总计达12万吨,技工12080人。1944年春,日军发动“一号作战”(豫湘桂战役),正面战场溃败,迁入重庆等地的部分工厂又紧急迁往贵州,由于事起仓促,迁移途中半运半丢,迁出设备不过万余吨,到达独山时只剩775吨,到达贵阳还剩720吨。后来,少数工厂又复迁返重庆,也已无力复工。到这时,才结束了抗战时期工业大迁移。

内迁工厂基本上都是工业发达的上海和沿海沿江城市的大中型企业,所迁机器设备精良,技术比较先进。这些工厂的内迁,无疑是对工业基础十分薄弱的大后方输入了新鲜的血液,成为推动内地工业发展的龙头的骨干力量。这些工作母机也为改造和装备当地原有工业提供了较先进的技术设备。1939年后,后方民营工厂生产重点逐渐由军工转向民用产品,内迁工厂同样担负起主要的责任。在内迁工厂的帮助下,各类工厂更新了设备,提高了质量。

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鼓励沿海内迁的工厂返迁复员,这对国统区工业的恢复与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但是由于大批军政人员争先返里,内地的交通工具一时十分紧张。民营工厂的返迁自然排不上位子。所以当局将工厂复员,采取歇业、改组增资和迁移多种形式进行。以重庆为例,截止1946年止,全市368家复员的工厂中,全部返迁者只有3家,而歇业者占349家,改组、增资16家,占总数4.3%,这些厂就地继续生产,不再复员。占总数95%的所谓歇业工厂,指的是业主就地停业,携带资金和经营骨干返回沿海原地,重振原有产业。1945年秋,内迁工厂联合会上海办事处,积极筹划上海会员机器厂的复员。计有上海机器厂、新民机器厂等49家厂家或公司,先后复员回到上海。其方式,主要也是携带资金和带回办厂骨干回沪。在复业中要求国民政府优惠出售接收的敌伪工厂,经济部为安抚当年历尽艰苦内迁的私营业主,从1946年8月起,分批将敌伪工厂集中的苏、浙、皖地区标售给申请厂家,售价七折优惠。据统计,首批承购工厂计28家,主要有亚细亚钢业厂,日亚钢业厂、坂田制作所、东亚铁工厂,日本铁厂、日信机器厂、三井制材厂等。工厂返迁复员以1945年秋到1946年为主,1947年10月,根据蒋介石“现留内地工厂不宜再令他迁”的指令,国民政府开始限制内地工厂返迁。这种限制,对保持内地工业生产力,平衡工业布局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这些工厂在迁移的过程中虽然也有很大的损失,等到再迁返回沿海地区时,可能所剩无多,但是毕竟没有落入日军手中,也没有完全被战火焚毁,一些重要的机器设备在战火中幸存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