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会科学语文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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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杂议香港的“社区词”——兼评《香港社区词词典》

香港是个语文应用多元化的现代化社会,日常使用的语言种类繁多,除了作为主流交际语“三语两文”中的粤语(广东话)、普通话和英语外,在市井中还常常可以听到各式各样的方音:有说潮州话的,有说闽南话的,有说客家话的,有说上海话的,有说海南话的……此外,香港这个国际性大都会还居住着数以万计的非华裔族群,他们也各自说着自己的母语:印度语、巴基斯坦语、孟加拉国语、阿拉伯语等。值得注意的是,在使用人数最多、社会通行率最高的香港粤语(广东话)中,存在着许多令人瞩目的语言现象,跟其他地方的粤语(广东、广西)有很大的差别。特别是在词汇方面,由于香港社会历史背景特殊,而当今社会发展又特别急速,新词新语不断涌现,更使得香港粤语常有新鲜的血液补充进来,其中尤为突出的要算所谓“社区词”的层出不穷了。

说起这“社区词”,人们难免会想到另一个大家比较熟悉的词汇概念“方言词”。通常人们把只在某种方言中通行的、有别于民族共同语的词语视为方言词。粤方言是通行地域较广、使用人口较多、社会影响较大的一种“强势方言”,在它丰富的词汇中,就包含各式各样的方言词语。一些专门汇集粤方言特有词语的辞书,收词的数目少的两三千个,多的达到五六千个甚至七八千个。就以最具香港特色的《港式广州话词典》(张励妍、倪列怀编著,1997)来说,收录的粤方言词语多达7000多个,其中香港地区独有的粤语词就约有2000个。在统计数字面前,人们难免会问:这里面到底是些什么样的特殊词语?是不是每一个词都属货真价实的本方言特有词?面对这一现实,如何回答这类质疑就成了粤语研究者和粤语使用者常常议论的话题。“社区词”的概念正是近十多年来在方言词的议论中提出来的。

这是一个崭新的概念,是一种紧扣现代社会脉搏、与现代人们生活密不可分的语言现象。它突破了长期形成的汉语词汇结构的格局,给汉语词汇的研究和应用注入了新的内容。认同“社区词”的学者,把“社区词”和方言词、古语词、外来词等同样作为语言词汇总构架中的组成部分。“社区词”的出现正是词汇紧随社会发展而发展的具体体现。没有不同“社区”的普遍存在,自然就不可能有这么多反映不同社区生活的特殊词语产生。而这些植根于社区居民,反映社区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词语,显然跟一般植根于方言地区,反映地域性特征的方言词语是不能完全等同的。由此可见,不同地区的社会交际语,既会有方言词,也会有“社区词”。一方面“社区词”可以同方言词一起作为方言中的特有词语,“社区词”跟方言词交织在一块儿,往往难分彼此。举例来说,香港粤语中一些日常生活用语,如反映香港特区居民中特殊人群的“菲佣”、“印佣”等词,乃至流行一时的“太空人”和曾经闹得沸沸扬扬的“船民”这样的词,称得上是“社区词”,但在外地人看来,它们又何尝不是香港特有的方言词?另一方面,“社区词”既然与方言词不能等同,自然也就可以打破地域的界限,不一定只出现在某一种方言中,这样的“社区词”跟方言词不会搅在一起,倒可以说是比较地道的“社区词”了。例如,在新加坡有着来自中国内地各地的华人,他们说着各种汉语方言,代代相传。可是,新加坡政府长期以来在华人中推行等同于中国普通话的“华语”,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而新加坡华语中也出现了一些反映新加坡社会的特有华语词汇,并不属于新加坡某一汉语方言的方言词,也是中国内地以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华语中未见的,这类词语就该算是新加坡华语的“社区词”了。例如“组屋”(相当于香港的“公屋”)、“巴刹”(相当于香港的“街市”)、“德士”(相当于香港的“的士”)等,称之为新加坡华语的“社区词”,我看就比较合适了。

总的来说,大量方言词和“社区词”经常交织在一起,确实不容易在两者之间划出一条泾渭分明的界线来,往往同一个词既可视为方言词也可视为“社区词”,关键在于从什么角度切入来认识:从不同的地域性出发来看,某词可认为是方言词,但从不同的社会性出发来看,这同一个词又可能被认为是“社区词”。例如,汉语中有“小区”一词,香港粤语中有“屋村”一词,从不同地域方言的角度来看,“屋村”相当于内地城市中居民居住的“小区”,可说是香港的粤语方言词;但是,从特殊的社会历史背景来考察香港粤语中出现“屋村”一词的原因,这也应该可以算是“社区词”了。可以说,典型的方言词反映语词的地域性特征,典型的“社区词”反映语词的社会性特征。在词汇比较丰富的方言中,往往并存着一些典型的方言词和一些典型的“社区词”,共同组成独特的方言词汇体系。因此,对一种方言的词汇进行深入的研究,就有必要同时关注该方言词汇中的方言词和“社区词”,只有两者兼顾,才能把该方言的词汇特征较全面地展示出来。就香港这个语言情况复杂的粤方言地区来说,在审视其与众不同的语言现象时,引入“社区词”这样一个富有时代气息的新概念,我看是有必要的。

据我所知,最先提出“社区词”概念并加以理论阐述的是香港学者田小琳教授。早在十多年前,她就从香港的语言实际出发,认真考察、剖析社会上形形色色与众不同的词语,发现其中源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不同和语言使用者社会背景、心理感受的差异而形成的一些流通于一定社区人群中的语词,有别于人们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常能接触到的方言词,她感到这部分词语不宜于笼统归入到方言词中来,有必要另立一类。经过反复思考琢磨,她在1993年就正式提出“社区词”这一崭新的概念,并且着手广泛收集、整理她心目中的香港社区词,开始对香港社区词作深入的研究,此后接连写了多篇关于“社区词”的论文,阐述她的观点和理据,颇受语言学界的瞩目。在此基础上,她潜心编纂《香港社区词词典》,经过多年努力,如今这部反映香港社区词面貌、收词约2000条的词典终在国庆六十周年前夕由商务印书馆(北京)出版问世,和读者见面了。如前所述,我对“社区词”的概念深为赞赏,但始终还是缺乏足够的感性认识,对于在粤方言词汇中哪些可以归入社区词、哪些仍然只能算是方言词,心中也还没有十足的把握。如今有了这本词典,总算有了一个依据,在举棋不定的时候,翻一翻田教授这本词典,把握性就大多了。应该感谢田教授,她为香港粤语词汇的研究和应用做了一件有突破性意义的好事。

在这本词典中,我们可以看到许多典型的“社区词”,这些“社区词”都是生活在香港这个“大社区”中的民众十分熟悉的,但对于同属粤方言区的珠江三角洲民众来说,却不免感到生疏,这正好说明“社区词”不等同于方言词。例如:看更(大厦或公共场所的护卫员)、街市(政府兴建、管理、出租的有固定摊位供小商贩摆卖的市场)、唐楼(没有电梯的旧式楼房,一般不超过六七层,多建于20世纪四五十年代)、居屋(政府根据“居者有其屋计划”兴建后出售给符合一定条件居民的住宅)、强积金(政府为了让雇员老有所养而强制性要求雇主和雇员按雇员工资比例缴纳的资金,类似内地的“公积金”)、车长(对香港地区巴士司机的称呼)、长俸(公务员享有的退休金,退休时一次性发给的一笔款项。领取长俸后还可逐月获取按原工资一定比例发给的工资福利)、太平绅士(香港政府给那些对社会贡献良多的人的奖励性头衔。实际上就是“香港政府治安委员会委员”的称呼)、特首(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还有一些香港特区特有事物的叫名,如惩教署、百万行、草根阶层、勾地、生果金、综援、徙置区、沙展、社工、楼花……这许许多多的“社区词”,离开了香港这个特殊的社会环境,也就听不到了。这些“社区词”是词典的编者花了大量的心血,根据二十年来香港中文报刊上的语料遴选出来,再通过计算机网络核查了所录词语在60多种报刊上出现的频率后才最后确定下来的。这种孜孜求索的精神,实在值得赞赏。

“社区词”毕竟是词汇学、方言学中的新事物,相关的问题还需继续研究探讨,有时难免也令词典的编者举棋难定,甚或偶有差错,出现纰漏,也是可以理解的。例如,词典中收进一些通用于整个粤语区的一般方言词,如拍拖、老公、巴士、的士之类,有没有必要?又如一些在汉语中经常用到已不属于某个方言中特有的词语,也作为香港“社区词”被收进来了,如纳税人、私有化、速递公司、欠薪等,我看这也值得斟酌。总的来说,瑕不掩瑜,这是一本值得推荐的辞书,我相信一定会受到香港读者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