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艺术音乐之最
29246600000016

第16章 我国最早关于音律的记载

我国传统音律学中的十二律有一套固定的律名,如黄钟、大吕等等。这一套律名的完整记载,首见于先秦典籍《吕氏春秋》。《吕氏春秋》是一部成书于战国后期(公元前3世纪)的著作,说明在战国后期十二律名的使用已相当广泛了。那么,这一套律名是何时开始应用的呢?

在《左传》鲁定公四年(公元前506年)有一则记载中说:当西周初年(公元前11世纪)武王克商,分封诸侯之时,赏赐康叔(卫侯,周公旦同母弟)的礼器中,就有大吕钟一口,赏赐唐叔(晋侯,成王弟)的礼器中又有姑洗钟一口,这是见诸可靠历史文献中关于律名的最早记载。由此可见,早在公元前11世纪,晚至公元前6世纪,我国就已经确立了十二律名并应用于实际当中。

上述文献记载,还可以用考古发现来印证。1949年以后,在我国河南洛阳金村古墓中发掘的周代文物中,有编磬三枚,上有铭文“古先右六”、“介钟右八”等等。据考古学家们考证,“古先”就是“姑洗”,“介钟”就是“夹钟”,为律名。由此,更可以确定我国早在西周时期即已创用十二种律名。

欧洲约于公元10世纪才开始用“ut、se、mi”等代表音阶中各音,至少要比中国晚1000多年。在这方面,中国在世界上可以说是处于遥遥领先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