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白
吾爱孟夫子,风流天下闻。红颜弃轩冕,白首卧松云。醉月频中圣,迷花不事君。高山安可仰,徒此揖清芬。
[赏析]
此诗大约写于李白寓居湖北安陆时期(727-736)。这一时期,李白常到周围各处游历,与孟浩然相识并结下深情厚谊。本诗即表现他对孟浩然的无比崇敬之情,也委婉地表现出诗人自己的精神世界。
首联点题,开门见山,直抒胸臆,从意境上统摄全篇。“爱”字为全诗的抒情主线,“风流”二字为孟浩然品格气质的主要特征,有提纲挈领之妙。
中间两联具体写孟浩然的“风流”。寥寥20字,勾勒出一位高卧林泉,风流自赏,不为尘物所动的高士形象。“红颜”对“白首”,从纵的方面来写,概括出孟浩然大半生的风流情致。他宁肯丢弃达官贵人的车马冠服,也要高卧在松风白云之下。通过这一弃一取的行为上的对比,凸现出其超凡脱俗的气度风范。“卧”字尤精妙,活脱脱地画出一位潇洒出尘的隐士的神态,确有不食人间烟火的情韵。“醉月”对“迷花”,从横的方面描写其隐居生活。两联诗各有侧重,错综有致。前联诗着眼于时间,即纵向概括,取意上先反后正,先弃而后取;后联诗着眼于空间,即横向拓展,取意上先正后反,由隐居而不事君。纵横交错,笔法灵活。尾联回应首联,再度表现对孟夫子的景仰之意。
本诗以情构篇,线索分明。开头写“吾爱”之意,中间写孟浩然“可爱”之处,最终表“敬爱”之情,形成抒情——描写——抒情的结构。随情而咏,自然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