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产生的时候,世界就被命名了。比如大地、河流、阳光、森林,总统、劳模、小偷、妓女……
被命名的人和事物并不是用来识别具体对象的一种符号,它还包含着与之相匹配的性质,同一个人和事,不同的命名就会有了不同的性质,如一个人被命名为总统或小偷、一次打架被命名为流氓斗殴或见义勇为,性质就完全变了。所以现代语言学中不把语言作为工具,而是作为人类的一种与意义相关的存在方式,是非常有道理的。
这样说,并不是进行语言学的学科性实证,而是想说明不能把语言学意义上的命名仅仅看做是符号,看做是一个孤立的文字形式。命名同文明与野蛮,尊严与无耻,高贵与卑贱密切相关。
然而,一个全面物化时代的商业目标取消了这种差异性,或者说有意蔑视命名的尊严性和准确性,在功利主义的引诱下,人们站在灯红酒绿的光线下毫无心理压力地随意地对这个世界进行注释和命名。
所有被物欲折磨得死去活来并不甘罢休的人们走进了“拉登酒店”喝酒。他们并不在意酒中弥漫着9·11死难者鲜红的血。他们度过了一个个刺激而愉快的晚上。报上说,湖北的这家酒店连工商部门也无能为力,《广告法》中只规定不许用领袖人物或容易引起姓名权纠纷的名字进行登记注册,没有规定不可用外国人名或地名。
由此可以推论,如果有一天出现“希特勒酒吧”、“奥斯维辛美容院”是不会让人吃惊的,实际上人们已经在一种意义的麻木中接受了某种商业事实。
后现代文化的行为特征是“怎么都行”(费耶阿本德语)。怎么都行意味着对传统的、崇高的、庄严的、理性的、优雅的规则可以任意颠覆和抛弃,正如王朔的一部小说所命名的《我是流氓我怕谁》。
而命名绝不是随意的,孔子说:名不正则言不顺。问题就在于在利益和物质引诱下的人们根本不需要“言顺”。命名除了商业的物质的动机,似乎与文化传统与文明的尊严已经没有关系了。
后现代文化最流行的美国有一个人叫保罗·福塞尔,他的一本在中国热销的书叫《恶俗》,书中把泯灭了个性与文化尊严的行为称为“恶俗”。这种恶俗以最快的速度在中国的土地上蔓延,就像流感病毒一样泛滥成灾,现在对一本书、一部电影、一篇小说的命名如果不能体现出“恶俗”的特征,你就会被拒绝。这种拒绝是市场拒绝,也是人们内心里享乐主义欲望的拒绝。
于是,我们就看到了池莉年前推出的一部小说叫《有了快感你就喊》,这种赤裸裸的色情暗示与挑逗,除了表明池莉文化品格丧失后对文学精神的毫不犹豫地放弃外,还表明了消费年代里欲望化阅读的集体无意识。命名已不重要,或者说命名的重要性只是体现为无耻欲望的无罪感。人们相互安慰和宽恕着彼此阴暗的趣味并且心情良好地吃喝着工业化生产出来的快餐。
文化的恶俗,必然导致命名的恶俗,这种恶俗是从王朔开始的,既然《我是流氓我怕谁》,则完全可以很轻松地说《我是你爸爸》。当这一恶俗的命名被接受和认同并引起一片欢呼的时候,这种反价值的东西就被赋予了正价值,并因此而成为一种命名的逻辑。如果说《绝对隐私》、《玫瑰门》还有些羞答答的话,到后来一首诗歌便公然命名为《今晚你不来与我同居》,从抽象暗示到公开呼唤这是一个进步,而到《有了快感你就喊》则是由意象到具象,并将具象的欲望作细节化的叙事。
“无执故无失”,当你不想坚守或捍卫什么的时候,你就会变得非常轻松,过程化欲望使人们不再对神圣性抱有什么希望和期待,反正是《过把瘾就死》。问题是过把瘾之后死不掉,你还必须面对这强大的生活事实,无法选择不计后果活着的生活逻辑。
如此命名包含着双重的绝望,一个是命名者对文化品格尊严性的绝望,另一个是接受者对命名本身经典意义的绝望。蒂利希在《生存的勇气》一书中指出,“要有绝望的勇气”。那些以作家诗人艺术家面目站出来的人们,当他们进行骇人听闻地反文化精神的命名的时候,他们带给这个时代的文化前景就是“绝望”,他们带给人们的就是有勇气的绝望。
还有一个网络小说叫《北京把我弄哭了》,在似是而非之间传递着关于暴力与性的意象。至于《初恋让我幸福地疼痛》、《月光下的单人床》等,无需破译,它已经将这个时代颓废与堕落的精神指向暴露无遗。
当然,我们不愿意对地摊上黄色书刊和毛片的命名进行分析判断,因为那些东西是以非法的身份出现的,属于文化垃圾。我们现在所提到的命名是正规出版社、杂志社、报纸广告媒介具有法律地位和合法权益的命名。所以它带有更多的理由与胆量。我们的认同和默许不仅仅使这些命名已经合法合理,而且带来了一种文化时尚和潮流,这种影响势必将使写作者为自己无法进行赤裸裸的欲望化命名而苦恼不已。
就像拍色情照片一样,诱惑容易使人上瘾。上瘾就会使人不顾后果,除了对作品命名进行欲望装潢外,后来就有了对作者命名的欲望化技术处理。一家出版社出版了一套“丽人写作”丛书,丽人的写作技术与修养连出版社自己也知道纯属“哄人”,但似乎市场的目光并不盯住写作的本身,而是丽人化妆的姿势。又不知是谁捏造了“美女作家”群,这比“丽人”更具感官化,当一个作家被美女命名后,给作家带来的是荣誉,给市场带来的刺激,倒也一举两得。我曾见过其中的一两位“美女作家”,应该说长相普遍比较平庸,有的甚至还比较丑。这绝无伤人的意思,因为道路可以选择,长相不可选择。问题就在于命名与事实之间的差距愚弄了读者,也嘲笑了作家自身。只有极少数人是清醒的,她们说:我不是美女作家!
更进一步的命名就是有一位女作家被命名为“妓女作家”,而且她并不反对这样命名,不反对是因为她的作品销量遽增,如果只是几千册或根本赚不到足够的票子,谁也不会无耻到接受“妓女作家”这一命名的。“丽人”、“美女”们在“妓女”们面前因为多穿了许多衣服,显然不会有更多的经济利益。由此看来,这种命名除了商业价值和货币掠夺外,毫无文化价值,更谈不上文化品格与尊严了。
如果从“礼义廉耻”的角度看待文化命名,似乎视点太低,如果从一个民族的文化走向及其历史责任的角度看,没有文化尊严的民族是一个没有前途的民族。美国文化中竭力要宣扬和体现“美国精神”,那么,我们在这种毫无戒律与尊严的文化行为中,我们又将如何命名“中国精神”,“中国精神”又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