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见闻杂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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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成都——“民族形式”的大都会

未到成都以前,就有人对我说,如果重庆可以比拟从前的上海,成都倒可以比拟北平。比如:成都人家大都有一个院子,院子里大都有这么一两株树;成都生活便宜,小吃馆子尤其价廉物美;乃至成都小贩叫卖的调门也是那么抑扬顿挫,颇有点「北平味」。结论是住家以成都为合宜。

另一位朋友,同意于这样的「观察」,但对于那结论,不同意。他说:和平时期,成都住家确是又舒服又便宜,但现在则不然,因为现在是「非常时期」。从去年二三月起,物价已在步步高升,(当然这不是说,以前就不升),生活已不便宜,不过,吃的方面,还有几种土货,和重庆比,仍然低廉些;可是最叫人头痛的,是「逃警报」。从十一月到四月,重庆是雾季,但重庆虽没有警报,成都却不一定没有;反之,四月以后,雾季过完,重庆一有警报,成都也一定有,重庆人逃警报,成都人得奉陪。成都城内没有什么防空洞,因为一则是平地,像西安那种马路旁的地下室,证明还不是百分之百安全的;二则成都平地掘下二三尺就有水,要筑地下室,很成问题;三则成都人口又是那么密,那有许多钱来建造够用的防空洞呢?这几项理由,当然是无可争辩的,于是公共防空洞之类,城里就索性没有。警报一拉,成都人仓皇锁了大门,蜂拥出城而去。成都并不小,为了保证市民们有充分的出城时间,第一次拉警报表示敌机已经入川,市民们得赶快收拾细软准备走;判明了敌机是向重庆进袭时,成都就拉第二次警报了,市民们就扶老携幼,逃出城去。如果敌机在重庆轰炸了,那在成都就拉紧急警报,不到重庆解除警报,成都是不会先解除的。故曰:每逢重庆人逃警报,远在六百多里外的成都人就得奉陪。

成都市民逃警报时作风是如此:第一次警报拉过后,就带着包裹箱笼往城外去,经验告诉他们,既有第一次警报,必有第二次,晚去不如早走,而且离城十里外方为安全,这又怎能不早走呢?以后的事,你可以用算术来推知:出城时间一小时,警报时间三——四小时,回城时间又是一小时。共计:五小时至八小时。这还是最低的估计。

但除逃警报这一点,在成都住家,大概是好的。一九三八年上季的长沙,曾有过这样的现象,长沙人往乡下搬,下江人则往长沙逃,租住了长沙人遗下来的空屋,这被幽默的长沙人称之为“换防”。相同的现象,似乎在成都也有。一些阀阅世家的高门大户内,往往租住了下江来的豪客。

成都洋房不多,除了那条春熙路,大部分的街道还保存了旧中国都市的风度,同类的商店聚在一条街上,这在成都是一个显着的现象。鞋帽铺和铜锡器铺的街道,都相当的长;这些商铺,同时也是作场,铜锡制的用具,如茶壶、脸盆、灯台,都颇玲珑精致。还有仿造的洋式剪刀,也还不差。至于细木工,则雕镂的小摆设,很有点精雅的。在今天大后方的许多省会中,成都确有其特长,无论以市街的喧闹,土产的繁庶,手工艺之进步,各方面看来,成都是更其“中国的”,所谓五千年文物之精美,这里多少还具体而微保存着一些。

卷烟(即土制雪茄)大概是抗战后新兴的手工业,在成都异常活跃。现在西北的西安,西南的柳州,都有中国制的雪茄工厂。这都是模仿洋式的,无论从形式,从香味而言,我不能说它们比四川的差。但是称为“卷烟”的四川土制品,例如中江的出产,却确是中国的“卷烟”,而不是仿造的“雪茄”。成都的,尤其如此。我曾经在兰州,乃至在新疆的哈密和迪化,见过四川中江的“卷烟”,如良心牌,日月牌。(奇怪的是,西安与兰州交通甚便,却未见西安出的雪茄)。可是成都少见中江的货。成都卷烟品类之多,不胜指数,大概是每一烟店,同时便是作场。买了烟叶来自己卷制,已是一种风尚。所以成都的卷烟店一定挂着摆着大批的烟叶,包扎成棒棰状。而出售的制成品,单以外形而论,也就不少;圆形或方形而外,又有方形而四边起了棱线的一种,更有圆形而全身加以匀称之棱线者,尤其特别的,是在口衔的一端,附加了短短的鹅毛管或红色金色硬纸卷成的小管,作为卷烟的“咬嘴”。装在烟斗吸的“杂拌”的纸盒上却只有牌子的名儿,(例如鼎鼎大名的华福临),并无烟名。

大小菜馆和点心店之多,而且几乎没有“外江菜”立足之余地,也是成都一个特色,熏兔子,棒棒儿鸡,几乎到处可遇。所谓熏兔,实在已非全兔,而只是两条后腿,初看见时你不会想到这是兔子。点心方面有一家卖汤圆的,出名是“少奶奶汤圆”,据说不知有此者就不算是道地的成都人。

城外路灯较少,入晚当见行人手持火把,一路扑打,使其光亮。这又使我想起了兰州人的火把。兰州的火把是薄薄的木片,阔约二寸,长约尺许。一束一束出售。兰州有一句话;“火把像朝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