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壁垒,主要是指一国对外国商品、劳务进口所进行的各种限制措施。就广义而言,凡使正常贸易受到阻碍,市场竞争机制作用受到干扰的各种人为措施,均属于贸易壁垒的范畴。2009年4月20日,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以中国对美轮胎出口扰乱美国市场为由,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请,对中国产乘用车轮胎发起特保调查。9月,白宫在一份声明中表示,第一年将对从中国进口的轮胎加征35%关税,第二年加征30%关税,第三年加征25%关税;
2010年3月中旬,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以大比数票决通过了关于违反消费品安全法、联邦危险物质法案以及可燃纤维法案的违规处罚最终规则。这一规则不仅大大提升了对美国出口玩具的安全标准,还大幅度提高了违规罚款,其中单项违规最高增至10万美元,多项违规最高罚款额则从180万美元大幅提高到1500万美元。
受美国的影响,亚洲各国在玩具方面的贸易壁垒也表现得“不甘人后”。马来西亚2010年2月开始实施《2009消费者保护法规(玩具安全标准)》,首次对进口玩具产品安全做出了具体规定;越南也于2010年初对玩具产品的安全标准增加了芳族胺、甲醛以及液体PH值的测试;
2010年4月,美国议会提出HR4428“儿童有毒金属法案”提案,禁止在儿童珠宝饰品中使用锑、钡以及镉。HR4428“儿童有毒金属法案”明确规定:在任何儿童首饰中发现大量或部分的镉、钡、锑,都应该被视为违反了《联邦有害物质法》。任何人不遵守这项规定,将被视为违反《联邦有害物质法》,并受到条文规定的处罚。美国再次加严进口美国儿童饰品的要求,设置更高贸易壁垒。贸易壁垒一般分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两类。
1.关税壁垒,是指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关税所形成的一种贸易障碍。
比方说美国对中国的轮胎征收的35%关税就属于关税壁垒。其目的一是为了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保护本国经济的发展。一般来说,保护关税愈高,保护作用就愈大,有的甚至相当于禁止进口。
2.非关税壁垒,是指除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措施所形成的贸易障碍,又可分为直接限制和间接限制两类。
(1)直接限制是指进口国采取某些措施,直接限制进口商品的数量或金额,如进口配额制、进口许可证制、外汇管制、进口最低限价等。
(2)间接限制是通过对进口商品制订严格的条例、法规等间接地限制商品进口,如歧视性的政府采购政策、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安全法规,检查和包装、标签规定以及其他各种强制性的技术法规。如上述例子中的一些政策、法规等。
在国际贸易中,贸易壁垒是一种手段,一种国与国之间利益相争的措施。作一个形象的比喻:如果大家去过农村的话,可能对农家有印象。农家有屋有院,大部分人家都会修条栅栏或围墙以保护自己的财产。如果有一家的栅栏修得过宽,占了马路,影响或妨碍了其他农户的来往,其他农户肯定有意见。于是,这个问题就会得到村里的关注,随后,村里就会制定发展规划,规定栅栏或围墙应修多宽,要求大家认可并遵守。这样对于村子的规划与美观都有好处。这种壁垒转移到贸易领域也是一样的,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利益,为了自己的利益,谁都想用某种措施防止其他国家的产品冲击或威胁本国的企业,避免自己的利益受损。于是形形色色的壁垒就出现了。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迅速发展,新形势下的贸易壁垒相继出现,各种贸易壁垒引起的利益冲突也越发激烈,如何对新形式下的贸易壁垒做出有效的应对措施,成为中国政府和企业的首要任务。
1.构建应对国外技术壁垒的对策体系。
对各种技术性贸易壁垒要有全面、深入的了解,建立专门的技术贸易壁垒数据库。同时保持对国外技术标准的高度敏感性,对拟议中的标准及时进行研究。提升中国产品的质量和档次是最终冲破技术性贸易壁垒的根本保证。为此企业要及时了解国际标准和出口市场的技术要求,同时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修改与协调工作。
2.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应清醒地认识到,重视消费者保护、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等已是大势所趋,要想保持中国出口稳定、可持续发展,就必须顺应这一形势,及时了解国际市场对产品标准和质量方面的要求,主动调整出口产品结构,从生产、加工环节抓出口产品质量,增加其附加值。
3.建立预警机制,实现对外贸易保护的前置化。
密切关注中国企业重点出口的国家和地区情况,以便及时了解国外某些贸易壁垒出台的动向,定期或不定期发布预警信息,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预警机制。比如,国家商务部已开通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对帮助企业解决出口贸易摩擦十分有益。
自由贸易的好处很难直观地看到,贸易壁垒的表面好处却很容易看到,所以不管从历史还是现实看,贸易壁垒都无法绝迹。可以这样说,贸易壁垒就是一面撞不坏的墙,只要有利益的存在,这堵墙被打破的希望就非常渺茫,企业的领导者能做的并非一定要打破这堵墙,如何让企业在这堵墙下更好地生存才是现在应该考虑的重点问题。